拾金不昧「酬」謝有何妨?————————▲647《深度中國》中國新聞周刊2012

總第647期2012-07-27拾金不昧「酬」謝有何妨?

導語:

拾金不昧是中國民族的傳統美德,古時有林積還珠、甄彬還金等經典故事。在現代社會裡,拾金不昧是對社會行為的一種基本規範。但如果撿拾者主動要求取得補償、索要報酬,這種行為算不算還拾金不昧?要了酬金,是不是就是違背道德準則? [詳細]

拾金不昧是中國民族的傳統美德,在古代典籍中,記載了古人林積還珠、甄彬還金等經典故事。在現代社會裡,拾金不昧是對社會行為的一種基本規範,「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裡邊」讓我們從小就牢記一個道理——撿到東西要歸還失主。

  但如果撿拾者主動要求取得補償、索要報酬,這種行為算不算還拾金不昧?要了酬金,是不是就是違背道德準則?

  近期,隨著幾起失物歸還索要酬金事件見諸報端,使中國一直傳承的拾金不昧這一傳統美德遭受著時代的拷問。

  海口一茶藝館領班小王在包廂內撿到近6000元現金,他將這筆錢完整無缺地交給了失主,得到200元的「感謝費」。沒想到,就因為這200元錢,他被失主妻子投訴到經理處,還打電話向報社曝光。由於不想再因此生是非,當天晚上,小王將這200元「感謝費」還給了失主。

  這是一則發生在6月12日的新聞,失主的妻子楊女士說,自己是個教師,生在紅旗下,長在紅旗下,從小她受的教育就是學雷鋒是應該的,拾金不昧也是理所應當的事情,不能因此得到報酬,更不應該向別人索取報酬。

  「如果歸還財物,認為客人給予報酬理所當然,這是助長歪風邪氣。」楊女士還說,拾金不昧值得鼓勵、感激,但如果收下別人給的錢,那性質就變了。

  事實上,在日本、法國等國家早就有相關法律,規定失主必須向撿拾者支付一定的酬金。失主自己保管失當遺失物品,就應當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人家幫忙撿起來並歸還,失主理應給予答謝。

  而答謝的方式是多樣的,可以是一面錦旗,一個獎狀,當然也可以是幾張人民幣。而很多人都傾向於前者,認為一提到錢就俗了,就是不道德了,如楊女士所說,就助長「歪風邪氣」了。

  拾金不昧、分文不取是道德;專門利人、毫不利己,做當代活雷鋒也是道德,但這都不是道德的全部。道德對於一個社會的作用,是鼓勵人們去做一些既能幫助他人、又能盡量無損自己利益的事情。

  再說回拾金不昧,失主去做錦旗、買獎狀,都需要花錢,還不如把這些錢直接給撿拾者,來的更實在呢。(關爽)

中國人的道德情結1·人民日報:中國絕不是一個冷漠自私的國度

中國絕不是一個冷漠自私的國度,中華民族歷來是一個崇德尚義的民族。在我們的血液中,有五千年禮儀之邦的基因;在我們的心底里,有新時代公民的社會責任;在我們的靈魂里,有不可動搖的道德原則。對失德敗德行為給予猛烈抨擊,對彰顯美德的善行義舉給予熱情讚美——當代中國人就是以這樣鮮明的態度表達著自己的道德追求。... [ 詳細 ]

圖說:資料圖(來源:中新社)

  偉大的國家自有偉大的品格,偉大的品格源自偉大的實踐。

  偉大的品格,是國家發展、民族振興的內生動力,需要在長期奮進中積澱而成。富強與文明,是中華民族近代以來為之不懈奮鬥的重要目標。改革開放的偉大實踐不僅使國家走向富強,也使社會文明邁向新高。在追求物質文明的道路上,當代中國人從未忘記品格的鍛造、道德的提升,崇德向善、知禮守義、開放包容……文明之風華夏勁吹,道德之花神州盛開。

  從30多年前封閉已久的國門緩緩打開,世界風撲面而來的那一刻起,我們黨就把思想道德建設作為攸關現代化命運的戰略任務,從「兩手抓,兩手都要硬」,到「以德治國」,再到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前20多年堅持不懈、奠定基礎,後10年接力奮進、成就卓然。可以說,黨的十六大以來的這十年,是英雄模範層出不窮的十年,是文明素養顯著提升的十年,是不畏艱險百折不撓的十年。

  ——十年來,我國精神文明建設,一步一個腳印,楷模輩出、群星璀璨,僅這十年間就湧現了成千上萬的道德模範。文明素養的提高、高尚品格的塑造、文化胸襟的展示,激勵國人、打動世界。

  ——十年來,我們堅持以人為本、大力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在科學發展的道路上思想不迷航,行事有依託,追求有方向,社會揚起愛國奉獻、誠實守信、團結協作、開拓創新的風帆。

  ——十年來,改革發展的精神大廈越壘越高,當代中國的精神品格日益彰顯,傳統倫理道德賦予新內涵,成為中國人心目中的「最美」追求。

  儘管面臨風險和挑戰,但30多年改革開放所奠定的雄厚物質基礎、所凝聚的廣泛社會共識、所形成的強大精神力量,使中華民族在面對社會轉型期的道德陣痛時,贏得了道德尊嚴。

  泱泱我中華,巍巍禮儀邦。改革開放特別是十六大以來的偉大實踐,已經並將反覆證明:我們不僅能夠建設一個繁榮昌盛的經濟強國,而且能夠建設一個和諧奮進的文明大國。

  「最美」之花,遍地盛開

  ——中國絕不是一個冷漠自私的國度,中華民族歷來是一個崇德尚義的民族。在我們的血液中,有五千年禮儀之邦的基因;在我們的心底里,有新時代公民的社會責任;在我們的靈魂里,有不可動搖的道德原則

  6月的中國,張麗莉、吳斌、高鐵成、彭偉平、周玉蘭、張文華,他們的事迹如同一曲曲頌歌,在億萬人的耳畔回蕩;7月的中國,周江疆、鄧錦傑,一個個響亮的名字傳遍大江南北。

  何止是7月、6月,何止是今年、去年,一年年,一月月,有多少英雄模範、多少平凡好人,在神州大地不斷湧現。

  剛剛經歷了61年來最大暴雨的北京,更是集中展現了普通人崇德尚義、守望相助的精神品格。素不相識的私家車組成車隊到機場接送滯留乘客,一些商家打開店門為回不了家的人提供食宿,幾十個路人和救援人員一起奮力搶救被淹的車主,一位青年幾個小時擋在沒了井蓋的下水道口……

  無數人在暴雨的洗禮中,用自己的愛心和友善,呈現「最美」的道德風尚,詮釋了可貴的中國品格。他們無論何等身份,不管何種經歷,他們身上凝聚的當代中國的道德精髓,讓我們對中國的道德建設充滿信心。

  「最美媽媽」、「最美護士」、「最美教師」、「最美司機」……有人想寫一篇文章,考證一個個「最美」的稱呼是誰的發明,起自何時,緣何成為當今社會高尚道德的代名詞,何以如井噴般從四面八方湧現出來。其實,寫出這篇文章並非易事。因為「最美」沒有最初,不算髮明,而是來自千千萬萬人心底的共鳴,是人們積蓄已久的精神呼喚。在經濟高速增長、物質不斷豐富的時代,國家的精神文明、公民的道德素養、民族的文化襟懷,日益受到全社會的高度關注,因此,當這些代表中國品格的平民英雄出現時,他們就成為「最美」的化身。

  只有富強沒有文明的國度,是一個沒有恆久生命力的國度;只有物質富足沒有精神境界的民族,不可能自立於世界民族之林,更不會有多少影響力。追求品質,是經濟快速增長的時代需要;追求品格,是社會文明和諧的急切召喚。而這一切,都基於人們道德水平的提升。

  2011年10月,當「小悅悅」這個名字出現在媒體時,億萬中國人不禁為之焦慮、困惑、嘆息,大家不停地發問:我們的道德到底怎麼了?我們的身體里是否還流淌著道德的血液?如此的逼問令人痛苦,但也足以激起人們的道德自覺。

  事實上,當醜陋現象引起人們公憤的時候,正是道德意識快速覺醒的時候。聚焦「小悅悅」現象,鞭撻「路人」冷漠,恰恰表明了社會對高尚道德的熱切期待,對新時代倫理價值的急切探求。每次關於社會不良現象的大討論,都是對公民倫理道德的一次考驗,而考驗的結果總讓人欣慰——呼喚良知、籲求正義的聲音在討論中成為時代的最強音。

  對失德敗德行為給予猛烈抨擊,對彰顯美德的善行義舉給予熱情讚美——當代中國人就是以這樣鮮明的態度表達著自己的道德追求。

  我們生長的這片土地,是孕育過無數英雄的土地;我們生活的這個時代,更是一個楷模輩出的時代。十年來,以沈浩、楊善洲、王瑛等為代表的好乾部,以「當代雷鋒」郭明義為代表的普通共產黨人,以「最美媽媽」、「最美護士」等為代表的平民英雄,成千上萬,層出不窮。這是時代精神的深刻體現,是中國品格的有力表達。

  災難,是一個民族道德風尚的「試金石」。在大災大難面前,是各自為戰、袖手旁觀,還是萬眾一心、守望相助,不同的選擇,彰顯著不同的民族品格。在這自然災害頻發的十年,中國人民不僅沒有被災難所嚇倒,反而愈挫愈奮,眾志成城,其驚天地泣鬼神的救災壯舉體現了這個民族崇高的道德風貌和良好的公民素質——當非典肆虐,白衣天使捨生忘死沖在最前;當汶川和玉樹遭遇強烈地震,獻血的人潮擠爆各地醫院;當舟曲暴發特大泥石流,運送捐獻物資的車輛一眼望不到邊;當冰凍封鎖了交通,一根火腿腸、一杯熱水能在旅客手中傳遞良久…… 與美國卡特里娜颶風災害相比、與海地地震相比、與法國夏季酷熱災害相比,中國人在自然災難面前的表現,讓即使是戴著有色眼鏡的西方媒體也不得不肅然起敬,「這是一個偉大的不可戰勝的民族。」一家美國媒體如是說。

  《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發布後的十年里,道德模範層出不窮,僅三屆全國道德模範評選中,就有162位道德模範榜上有名,而他們的身後是更多全國各地評選出的道德模範候選人;與此同時,各省市地區的道德模範也在推選中被不斷發現,形成巨大的傳播熱潮,各單位的道德模範推舉,更讓人們身邊的感動轉變為社會的表率。一次次全國道德模範的基層巡講、「全國道德模範故事匯」巡演,讓模範事迹迅速化做社會進步的內生動力;堅持不懈的「我推薦、我評議身邊好人」活動,更讓英雄模範可親可敬可學;公民道德宣傳日、公民道德論壇,使公民的權利義務、公民的社會責任深入人心。

  道德模範的評選,把平凡生活中的善行義舉一個個發掘出來,贏得各界群眾和網民的熱烈回應、激情傳播;而在評選的同時,一大批民間選出的最美典型也交相呼應,對那些民間推舉的模範,各級黨政部門總是及時表彰,熱情獎勵。公民道德建設,已經成為黨和人民、政府與百姓共同的使命。

  「那天,杭州城只有一名司機」,杭州人民為吳斌送行的壯觀情景,讓我們深信,對新時代道德模範的推崇、熱愛,真誠地來自億萬人的內心深處。

  「最近世界上的新聞以負面為主,能在這個時候看到這樣一條好消息,令人備感溫暖」,一個美國網友看到世界各主要媒體相繼報道的中國「最美媽媽」吳菊萍後,感慨地說。「道德的奇蹟來自中國,世界的好消息來自一位普通中國人」,此言此理,讓我們相信,崇德向善的當代中國品格也在影響著世界、感動著世界。

  時代命題,出色答卷

  ——在市場經濟體制逐步建立、社會轉型不斷加快的今天,中國能否在經濟騰飛的同時,避免一些國家曾經出現的「道德滑坡」,擺脫拜金主義、極端個人主義等所造成的惡劣影響,這是時代給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提出的一道嚴峻命題

  人無品不正,國無品不立。作為社會文明的基礎與核心,道德如同陽光空氣一樣須臾不可或缺。良好的道德風尚不僅是社會文明程度的「指示器」,也是社會正常運轉的「潤滑劑」。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不能缺少道德的支撐。

  經濟突飛猛進,社會急速轉型,給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提出的一道嚴峻命題——中國能否避免西方發達國家和一些發展中國家曾經出現的「道德滑坡」,擺脫拜金主義、極端個人主義等所造成的惡劣影響?

  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者,中國共產黨歷來高度重視包括思想道德建設在內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並為此作出了不懈努力——

  鄧小平同志指出:「我們要建設的社會主義國家,不但要有高度的物質文明,而且要有高度的精神文明。」強調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

  江澤民同志提出:「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輔相成。要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與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相協調、與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相承接的社會主義思想道德體系。」

  胡錦濤同志進一步指出:「一個社會是否和諧,一個國家能否實現長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全體社會成員的思想道德素質。沒有共同的理想信念,沒有良好的道德規範,是無法實現社會和諧的。」

  自黨的十六大、十六屆三中全會、十六屆五中全會,到黨的十七大、十七屆六中全會,包括思想道德建設在內的精神文明建設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其中,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戰略任務,在我國思想道德建設中具有劃時代的意義,鮮明地指出了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應當堅持和提倡什麼、反對和抵制什麼,為全體社會成員判斷行為得失、作出道德選擇、確定價值取向,提供了基本的準則和規範,引導著中國平穩度過社會的轉型期、社會矛盾的凸顯期、體制改革的深水區。

  十年來,中國的道德水準明顯提升。無論是遵規守法意識的增強還是公共秩序的改善,無論是敬業精神的自覺踐行還是文明禮儀的大力推廣,「謝謝」、「對不起」使用率的迅速提高,讓人感到,中國的道德建設這份出色的答捲來之不易。這是在克服眾多現實障礙、眾多日常積習和眾多歷史包袱的過程中取得的成績。

  從自然經濟到商品經濟,從計劃體制到市場體制,從農業社會到工業社會和信息社會,從「熟人社會」到「陌生人社會」……中國正在以令人炫目的速度轉型。西方國家用了上百年才完成的經濟社會轉型,在中國被壓縮到了30年。

  昨天還是手握鋤頭的農民,今天就有可能是城裡做工的工人;昨天還在事業單位上班,今天就有可能變成企業職工;昨天還在自己家鄉,明天就有可能遠在千里之外……這其中,蘊含了多少悲喜交加的故事,包含著多少思想上的迷惘與困惑,不是親身經歷的人,是難以體會的。

  面對如此巨大的轉變,許多人的道德準備還遠不充分,一切都想嘗試,可底線卻不確定。舊的道德觀念和行為規範不適應新的時代了,而新的道德觀念和行為規範一時還沒有形成。一些誠信缺失、見死不救等失德敗德現象不斷拷問著社會良知。比如引起社會強烈反響的「毒奶粉」、「地溝油」、「蘇丹紅」,不僅對消費者身心健康造成了危害,而且破壞了社會互信和正常的經濟秩序。有人認為,這是市場經濟帶來的惡果。這種看法並不正確。與其說是市場經濟帶來了失德敗德現象,不如說是與市場經濟相配套的體制機制不健全不完善造成的。類似的混亂、敗德現象在西方發達國家也曾出現過,但隨著相關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嚴格執行,這樣的行為就漸漸減少了。因此,客觀地說,不是市場經濟而是市場經濟的不健全不完善,導致了中國社會轉型期道德狀況「感動與疼痛交織,憂慮與希望並存,主流進步與問題突出同在」的複雜圖景。

  處於如此複雜的大背景,處在這樣變革的大時代,中國思想道德建設,知難而上,全力推進。「三下鄉」、「心連心」、「三貼近」、「走轉改」,一次次沉向基層;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單位,一批批創建出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一年年在不斷加強。這一項項影響深遠的部署,一個個強勁有力的措施,讓精神文明的火炬照亮基層,照亮社區,照亮每一個群體的心靈。

  公民道德重在建設,國家品格重在塑造,十年來社會逐漸形成了這樣的共識。因為道德缺陷不屬於法律管轄的範圍,道德的失范不能用行政或法律手段加以解決,在社會的轉型期,在歷史的空白點,建設最需要的是耐心培育。十年來,我們沒有看到所謂的大批判,也很少見到政府部門的行政強制,我們靠樹立英雄模範、獎勵善行義舉,彰顯了榜樣的力量,促進了社會的進步。

  作為網民、身為大眾,也在一次次道德的交鋒中變得日益理性。今天,我國互聯網的上網人數達到5.13億,互聯網普及率已經達到38.3%。在國內事件和國際事件中,中國網民的討論激情空前高漲,隨著社會的進步、網路道德的形成,每次討論都可以呈現理性的光芒,盲從宣洩、自負狹隘、簡單片面,逐漸被平和理性、自信自強、辯證客觀所取代。

  在國際盛會中,中國人以開放包容的心態和志願服務的風采贏得了世界。《華盛頓郵報》報道說,北京的熱情和友好充分展示了當代中國人的精神風貌;《紐約時報》說,中國的志願者向世人傳達出了當代中國的形象:年輕、愛國,有激情並充滿自豪感。

  揚善必須懲惡。對無良企業、腐敗分子、敗德現象的查處、懲罰、譴責,如果缺乏相應的機制、法規與環境,模範的作用就會降低,正風正氣就難以持久。十年來,懲治腐敗、掃黃打非堅決有力,打擊侵權、造假、欺詐持續不斷,道德領域突出問題的專項治理格外強勁,相關的司法體制和法規建設日趨完善,而社會輿論更是對敗德現象無情撻伐。十年來,從中央到地方還制定了一整套逐漸完善的獎勵英模、保護好人的政策措施,善行義舉受嘉獎正在成為社會常態,「好人有好報」已經是大眾共識。 高尚品格,光耀神州

  ——道德建設最需要紮根在大眾之中,中國品格最需要體現在凡人小事里。十年來,中國的道德模範已經變得平民化,善行義舉已經日益大眾化,對高尚品格的傳播和頌揚已經從媒體記者延伸到千千萬萬的網民

  「無名托舉哥」是誰?「良心油條哥」是誰?

  他們是普普通通的中國人,但當命運把他們推上抉擇的關頭,他們身上所閃耀的道德光輝,卻如燦爛星空一樣令人仰望,他們是我們這個時代當之無愧的驕傲。

  道德之美,美在平凡,卻光彩照人。身邊的英雄,不再是所謂的「高大全」,而是存在於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中。他們沒有豪言壯語,他們的善舉、義舉自然而然,但卻標誌著道德建設的走向和刻度。「助人為樂」、「見義勇為」、「誠實守信」、「敬業奉獻」、「孝老愛親」作為全國道德模範評選的五個大類,真切表達出了今天我們的道德需要什麼。

  「當代雷鋒」郭明義,與雷鋒一樣,都是普通人。在日常歲月里,他積小善而成大愛,堅持20年無償獻血,累計獻血6萬毫升,相當於自身總血量的10倍;為希望工程、身邊工友和災區建設捐款12萬元,先後資助了180多名特困生;8次發起捐獻造血幹細胞的倡議,還發起成立了遺體(器官)捐獻志願者俱樂部。人們推崇他,千萬粉絲關注他,因為他平凡、可親又可學。翻開中國版圖,雷鋒傳人已經遍布大江南北,「雷鋒小組」、「雷鋒志願者」、「雷鋒服務公司」、「雷鋒團」,由老百姓、普通黨員組成的一支支隊伍,哪裡需要就出現在哪裡,哪裡有困難就在哪裡行動。

  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更需要關懷未成年人的成長,更需要關心大學生的思想建設。目前,我國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約有3億多,他們擔當的是中華民族的明天,擔負的是偉大祖國的未來,精神文明的大廈究竟能否牢牢矗立,關鍵在他們。十年來,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為了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做出了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從治理網路內容到整頓校園環境,從加強少兒文藝創作到表彰先進模範,從加強專業隊伍建設到推動全社會的更多關懷,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和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出現了前所未有的嶄新局面。

  十年間,志願者隊伍在中國大地迅速崛起,如今已經遍及全國。從南到北,從東到西,處處可以看到激情洋溢的青年,大學生更是其中的骨幹。他們活躍在各大國際盛會,奮戰在每次災難的救援現場,而在街頭巷尾、日常生活的關鍵時刻也總是少不了他們的身影,首都北京如今9個人中就有一位註冊志願者,各省市自治區也都有一支龐大的志願者群體。熱情、有禮、周到、微笑,是中國志願者的寫照,也是當代中國品格的表情。

  在不斷湧現出來的時代楷模行列中,80後、90後已然成為耀眼的一代。從誠實勤勞的農民工到誠信仁義的商販,從捨己救人的大學生到敬老愛親的少年,從事業有成的白領到一心為民的戰士和警察,各種行業,各種場合,年青一代的表現令人欣慰和自豪。不久前為救人而犧牲、負傷的周江疆、王俊旺、李博亞,再次讓全國人民感受到了他們身上巨大的道德力量;而從湖北孝感老家到廣州找工作的周沖毫不猶豫地托舉起身處危險的三歲女童,河北保定市財貿學校的大專畢業生劉洪安炸出的「良心油條」,讓千萬人又一次領悟到,高尚道德對年青一代而言同樣是做人的根本。

  十年,雖然在漫長的歷史長河中只是短暫的瞬間,但對於善於創造人間奇蹟的中國人來說,在鑄造中國品格、成就道德高地方面,已然留下了具有人文厚度、歷史深度的精彩華章。愛國、奉獻、崇德、向善、開放、包容……所有的時代楷模、所有的平民英雄,還有無數秉持善行義舉的人們,他們的胸懷、他們的境界,都已深深地融入中國品格。

  十年科學發展,中國奇蹟驚艷全球;十年文明進步,中國品格閃耀世界。2·夏學鑾:拾金不昧是傳統道德底線

拾金不昧,一直是傳統的美德,可以說這種美德一直融入到了中國人的血液之中。著名社會學家、北京大學社會學系夏學鑾教授認為,「拾金不昧」不是一般的社會道德準則,而是屬於傳統道德底線,是中國人最基本的道德防線。... [ 詳細 ]

圖說:資料圖(來源:中新社)

  《揚子晚報》7月9日報道,南京的張某在計程車上撿到一部手機,失主承諾會重金酬謝張某,沒想到在見面時,失主並不情願給酬金,並報警稱張某偷了手機,引發了一場糾紛。

  無獨有偶,《東莞日報》報道,7月7日下午,陳女士路過大朗聖堂新村一個小巷發現一個黑色錢包。打開錢包一看,裡面沒錢,卻有失主的銀行卡和個人證件。她打電話聯繫失主謝先生,說要600元的報酬。兩人相約到大朗取錢包。在陳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謝報了警。陳怒從中來,拒還錢包,雙方不歡而散。陳認為,她拾金不昧是做好事,謝報警是對她人格的侮辱。謝認為,好事做到底,索要酬金就不是做好事,是一場交易。雙方各執一詞。由於雙方爭議較大,目前陷入了僵局。

  拾金不昧,一直是傳統的美德,可以說這種美德一直融入到了中國人的血液之中。著名社會學家、北京大學社會學系夏學鑾教授認為,「拾金不昧」不是一般的社會道德準則,而是屬於傳統道德底線,是中國人最基本的道德防線。只有尋找道德和法律的契合點,讓這種社會意識從孩提時代紮根,成為人們必備的素質,才能更好地發揚光大。

  近些年來,隨著市場經濟的興起,社會觀念也變得日益多元化。基於鼓勵更多的好人考慮,許多地方也先後出台了一些拾金拾物歸還失主可以索酬的政策法規。國家物權法112條也明確規定,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一時間,這種向失主索取的聲音似乎變得天經地義,大有愈演愈烈之勢。

  財務拾到者由於會產生一些誤工費、交通費、保管費、通訊費等合理費用的支出,向失主要點酬金也不為過。失主從失金中拿點錢出來表示感激之情,讓好人有「好報」也是必要的,再說知恩圖報也是一種傳統美德。

  但是,拾得者的索酬不能太過度,超越失主的心裡承受能力。否則,就變成了一種交易或變相的敲詐。一般來說,酬金不能超過失金的十分之一為宜。酬金的多少,應該與失主協商解決,要讓失主出得心甘情願,以雙方滿意「兩情相悅」為好。

  而相關法律法規鼓勵失主給酬金並不等於鼓勵拾得者一定要索酬。換言之,拾得者放棄索酬的權利也是可以的。這樣就更加接近於拾金不昧做好事不圖名不圖利的美德了。

  相反,一些拾得者向失主索酬獅子大開口,於情於理於法都說不過去。只會玷污自己做個好人的初衷,也會受到輿論道德的唾棄和相關法律的不容。這種行為與拾金不昧的精神相去甚遠,也應引起警惕和受到批判。

  總而言之,拾得者不能見利忘義,更不能讓索酬行為蒙住了心竅,丟掉了拾金不昧不圖回報的傳統精神美德。

當道德遇到金錢1·拾金不昧收酬謝 被失主投訴

海口市楊女士和丈夫從一家茶藝館打完牌回家,發現將近6000元現金落在了茶藝館包廂抽屜里。現金最後物歸原主,原本是一件很高興的事。但因為丈夫在拿回這筆錢的時候,給了領班200元「感謝費」,她認為這種行為不對,和丈夫發生了激烈爭執,並在當天晚上到茶藝館討說法。領班將這200元「感謝費」還了回去。... [ 詳細 ]

6月12日凌晨1時多,海口市楊女士和丈夫從一家茶藝館打完牌回家,發現將近6000元現金落在了茶藝館包廂抽屜里。現金最後物歸原主,原本是一件很高興的事。但因為丈夫在拿回這筆錢的時候,給了領班200元「感謝費」,她認為這種行為不對,和丈夫發生了激烈爭執,並在當天晚上到茶藝館討說法。領班將這200元「感謝費」還了回去。

  收「感謝費」不能成風氣

  「服務行業,撿到客人財物,歸還是應該的,為什麼還要收感謝費呢?」楊女士說,將錢取回來後,丈夫還念叨著給200元是不是少了。而她認為,領班連這200元錢都不該收。

  楊女士說,她是教師,從小受的教育就是學雷鋒是應該的,拾金不昧也是理所應當的事情,不能因此得到報酬,更不應該向別人索取報酬。「如果歸還財物,認為客人給予報酬理所當然,這是助長歪風邪氣。」楊女士說,拾金不昧值得鼓勵、感激,但如果收下別人給的錢,那性質就變了。之前,她也在其他服務場所丟過東西,但給對方感謝費,對方都推辭不要,這讓她覺得很好,心裡也很感激。

  歸還錢財不為「感謝費」

  茶藝館負責人施先生說,12日上午,男客人過來將錢取回時,給了200元作為感謝。當時,不少服務員和經理都在場。領班也推辭,但客人堅持給,領班才收下。茶藝館有規定,員工撿到客人財物一定要歸還。但客人要給感謝費,那是兩廂情願的事情,茶藝館未做硬性規定。

  茶藝館領班小王說,他是在12日凌晨2時左右,發現客人落下的這筆錢。當時,茶藝館只有他一個人值班。發現這筆錢後,他馬上給領導打了電話,後將錢鎖進前台的柜子里,等著失主過來領取。12日中午,男失主來到茶藝館當著眾人的面點清了那筆錢,一共5950元錢。拿回這筆錢之後,男失主給了他200元錢。「我和我們經理都說這是我們應該做的,不用感謝。但他硬把錢塞到我手裡。」小王說。男失主離開不到半個小時,楊女士的電話就追了過來,一直指責他和經理,稱這種行為不對。於是,12日晚上,當楊女士和丈夫在茶藝館為這事爭吵的時候,他將200元錢還給了那位「大哥」。

  正方

  @衡美形象娜琳:服務員理所應當收答謝金,在國外失主須給10%答謝金,否則(失主)不能取回自己的錢,我國想實現路不拾遺,最好參照以上做法。

  @接吻長安街:拾金不昧有償在國外早就明文規定了。自己保管不慎遺失物品,就有責任。人家幫忙收起來並歸還理應給予答謝。

  @一塊錢:服務員不能主動索取報酬,但如果客人自願贈與,收了也無妨。

  反方

  @嘎拉哈砬子:服務員有義務保管客人遺忘物品,不屬於拾金不昧。

  @嘰哩呱啦:作為服務員,保管客人落下的財物是應該做的。

  @一句話:服務行業的人已經領了工資,他們就有責任這麼做,而不應該將客人給予的「人情費」納入自己的口袋。

  片面強調純潔精神

  不利美德傳承發揚

  資深媒體人矢弓:失主拿回自己的財物,服務員得到物質獎勵,雙方皆大歡喜,這是對拾金不昧行為的一種尊重,也是一種表揚。拾金不昧是美德,應該得到倡導,物質上的獎勵不失為一種好的方式。楊女士等人希望服務行業拾金不昧,還不能收感謝費,是過度理想化的想法。

  絕大部分網友的選擇是他們價值觀的體現——「我做了事,就應該得到承認」。這與之前的一句表揚、一張獎狀的精神不太一樣,但這也是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的體現。片面強調純潔的精神,反而不利於美德和精神的傳承和發揚。如果精神有了一種標準,一種報酬更好,更能帶動更多的人去做。

2·拾金不昧收報酬 道德被金錢「綁架」?

大多數網友和專家表示,適當的酬謝和提倡拾金不昧的道德觀並不矛盾。「片面強調純潔的精神不利於美德傳承和發揚。」海南省公共關係協會副秘書長代紅說,拾金不昧雖然在道德層面上被廣泛推崇,但離真正成為大多數人的自覺行為還有很大的距離,有償失物招領也不失為一種現實選擇,過於片面強調純潔的精神,反而不利於傳統美德的傳承和發揚。... [ 詳細 ]

服務員拾金不昧反遭投訴,一場萬人參與的微博調查引發爭議:拾遺酬謝的感謝費到底該不該收?讓拾金不昧者受囧,誰之過?

  拾金不昧收報酬 道德被金錢「綁架」?

  6月12日,《南國都市報》的官方微博稱:海口市民楊女士和丈夫將6000元現金遺落在茶館,返回茶館尋找時,服務員將現金歸還,楊女士的丈夫拿出200元表示感謝,服務員數次推辭後,收下了錢。得知此消息的楊女士認為服務員拾遺收報酬的行為不合常理,向媒體投訴。次日,楊女士和丈夫再次返回茶館,夫妻雙方因是否要收回200元的答謝金髮生爭執,隨後,服務員退還了感謝費。

  這條微博引髮網友廣泛關注,一天之內超過3.7萬次轉發和過萬次評論。大多數網友認為楊女士做事不厚道。網友「xuehanbo」說,失主的投訴讓人無法理解,如果對方強要酬勞可以投訴,酬勞是自己主動給的,別人接受了反而投訴,這和釣魚執法一樣有些不道德。

  隨後,《南國都市報》的官方微博發起了「這樣的『酬謝』你會收嗎?」的調查,有2萬多名網友參與調查。其中84.7%的網友選擇了「收,對方既然給了就收」;12.7%的網友選擇「看情況,數目不多,推託不過就收」;僅有2.7%選擇「不收,大恩不言謝,更何況這是原本就該做的」。

  事實上,無論是發生海口市拾金不昧收下酬謝、險些遭遇到投訴的囧事,還是成都一市民撿到貨物後向失主索要2000元作為「回報」,拾金不昧到底該不該收報酬一直是網民和相關專家討論的熱點話題。

  大多數網友和專家表示,適當的酬謝和提倡拾金不昧的道德觀並不矛盾。「片面強調純潔的精神不利於美德傳承和發揚。」海南省公共關係協會副秘書長代紅說,拾金不昧雖然在道德層面上被廣泛推崇,但離真正成為大多數人的自覺行為還有很大的距離,有償失物招領也不失為一種現實選擇,過於片面強調純潔的精神,反而不利於傳統美德的傳承和發揚。

  不少網友也認同這個觀點。網友「許三多哥哥」說,如果做好事的人都得不到好報,做好事的會越來越少了,僅僅靠道德去鼓勵恐怕是無力的,建議還是做好事給報酬。

  網友「小城故事」說,在市場經濟的年代,別人給自己幫了忙,減少了損失,不給點報酬是說不過去的,這和道德本質上也沒什麼必然聯繫。

  向拾金不昧者給予酬謝合法嗎?

  據記者了解,大連、武漢、廣州三地都對拾遺物品的相關處理有明文規定。廣州在《廣州市拾遺物品管理規定》中規定:對拾金不昧的個人,可按拾獲財物價值的百分之十的金額給予獎勵。武漢、大連則在街頭設立了遺失物品招領點,要求相關部門對拾金不昧者予以表彰。

  「失主給拾金不昧者支付一定的費用是合法的。」海南中邦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孝民說,如果給拾金不昧者支付一定的費用是自願行為,可以看作報酬或無償贈與。當事人接受贈與,並且財物已交付,贈與人無權撤銷。贈與行為既合理也合法。

  張孝民說,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的明確規定。拾得人妥善保管、處理拾遺物品,都會耗費一定的時間和精力,應當享有報酬的請求權。

  代紅告訴記者,給予拾遺者獎勵是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她說,《民法通則》第79條規定,「拾得遺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飼養動物,應當歸還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費用由失主償還。」當「路邊摔倒老人無人扶」「免費蘿蔔遭哄搶」「對溺水者撈屍索價」這樣的事情不時發生在我們身邊時,有必要通過法規的形式來「正人心,厚風俗」。

  記者隨即在海口市主要街道採訪了解到,大多數市民表示對法律的相關規定不清楚、不了解。海口市民符瓊妹說,一直提倡拾金不昧,從沒有聽說過法律有規定可以支付報酬。市民顧志斌說,愛心和善心得到法律的認可和保護是對的。

  「有了法律的尺子,不知道如何去丈量,是拾遺索酬屢屢被拷問的主要原因。」蘭州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副院長李惠民說,法律層面的「取之有道」和精神層面的「崇尚高尚」並沒有衝突,合理的激勵更有利於公共道德的整體提升,關鍵是相關法律普及程度太低。

  讓答謝成為善心的「保護傘」

  在記者採訪中,許多市民和專家學者表示,大家已經習慣了將「拾金不昧」定義為:悉數歸還,分文不取。但實際上,在多元化的社會文化中,應該允許對失物招領有不同的價值觀念存在,一個良好的失物招領規則的建立需要法律的力量來推動。

  建議推動國家「遺失物法」儘快出台。張孝民說,關鍵是要從法律層面釐清在拾得遺失物問題上道德與法律各自不同的責任,別總是讓「道德」硬著頭皮替「法律」幹活兒。

  對於補償制定更為清晰的界定標準易於司法層面的具體操作。代紅說,目前,不同的物、不同的情形會產生不同的費用和管理主要還是靠當事人之間的約定,隨意性太大,會給法院調節帶來較大的不確定性。

  「良好的失物招領規則的建立,對於社會文明風氣的改變有積極作用。」李惠民說,「子路受而勸德,子貢讓而止善」的典故說明道德高尚和取之有道並不矛盾,兼而有之更容易使拾金不昧、樂於助人的傳統美德發揚光大。

金錢與道德到底能不能統一?1·道德與金錢其實不對立

拾金不昧與收取報酬本來就不相互矛盾,是否收取酬金改變不了拾金不昧的本質。如果失主能夠給予撿拾者一定的物質獎勵,更是對撿拾者本身的肯定,更是對拾金不昧這一美德的提倡和鼓勵,也會激勵更多人學習和效仿。... [ 詳細 ]

圖說:資料圖(來源:中新社)

  近期,海口一茶藝館領班小王在包廂內撿到近6000元現金,他將這筆錢完整無缺地交給了失主,也得到200元的「感謝費」。沒想到,就因為這200元錢,他被失主妻子投訴到經理處,失主的妻子還打電話向報社曝光。

  這是一則發生在6月12日的新聞,要回酬金的楊女士說,自己是個教師,生在紅旗下,長在紅旗下,從小她受的教育就是學雷鋒是應該的,拾金不昧也是理所應當的事情,不能因此得到報酬,更不應該向別人索取報酬。

  「如果歸還財物,認為客人給予報酬理所當然,這是助長歪風邪氣。」楊女士還說,拾金不昧值得鼓勵、感激,但如果收下別人給的錢,那性質就變了。

  沒有理所應當的事情

  有時候,我們總是認為很多事情都是「應該的」。眾所周知,拾金不昧中國民族的傳統美德,所以我們就認為撿拾者應該把失物還給失主,而且理所應當的分文不取。但是,俗話說,「幫是人情,不幫是本份」,其他人沒有幫我們的義務。一旦有人幫我們,我們就應當表達謝意;這種謝意,可以用語言可以用物質也可以用金錢來表達,但無論用什麼,都應當表達出來。而在幫助我們的人提出要求的情況下,我們更應當儘力而為,滿足對方的合理要求。

  不難想像,如果每一個人都將「幫是人情,不幫是本份」當作立身處世的原則,那麼,在接受別人的幫助之後,人人都會主動表達謝意。

  孔子贊成拾金「有賞」

  《淮南子·齊俗訓》里有這樣一個故事,「子路受而勸德,子貢讓而止善」。子路和子貢都是孔子的學生。一次,子路救了一個落水的人,事後收下一頭牛的謝禮。孔子說:「魯國一定會有很多人願意去救人,在別人危難時,施以援手。」而子貢為一個淪為奴隸的魯國人贖身,按照魯國法律,他花費的贖金可以到官府去「報銷」,但子貢家境富裕、不差錢,沒有接受,「自費」行善。孔子說:「魯國不會再有人願意為別人贖身了」。

  我們可以這樣理解,孔子認為,子路救人而收下酬謝,這種行為符合大多數人的利益需求,人們希望自己在做了好事以後,得到應有的褒獎。所以大家都樂於效仿子路救人的行為。而對於子貢來說,他的行為無意中提高了「善行」的標準,本來符合道德的「報銷」贖金,現在卻變成「不道德」的了。這使許多本有心為人贖身、而又無力承擔費用的人望而生畏。

  金錢與美德並不對立

  失而復得公司負責人楊先生在接受中國新聞周刊網採訪時說道,撿拾者也有成本,比如保管失物的費用、尋找失主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等等,如果讓他們自己承擔,更不利於拾金不昧這種美德的發揚與傳承。

  楊先生認為,社會應該提倡,在人們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去幫助別人。「損己利人」的道德,是不能持久的。

  失而復得公司全名為「河南復得尋人尋物信息服務有限公司」,是楊先生與2005年在河南鄭州正式註冊成立的公司,此公司以有償失物招領為主要業務,自開業至今一直飽受爭議。

  事實上,拾金不昧與收取報酬本來就不是相互矛盾,是否收取酬金改變不了拾金不昧的本質。拾金不昧這樣的美德並非人人都能夠達到,尤其是面對巨額錢財,能夠做到不據為己有、如數歸還,實屬難得,這樣的行為當然值得提倡、值得表揚。如果失主能夠給予撿拾者一定的物質獎勵,更是對撿拾者本身的肯定,更是對拾金不昧這一美德的提倡和鼓勵,也會激勵更多人學習和效仿。(關爽)

2·律師:中國法律規定「應向拾得人支付保管費用」

中國新聞周刊網專訪了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的閆瀟棣律師,閆律師表示,中國現行法律中,對拾得遺失物的規定主要集中在《物權法》。閆律師說,《物權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一款規定:「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 [ 詳細 ]

圖說:資料圖(來源:中新社)

拾金不昧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中國人一談到拾金不昧,首先想到的就是這是一種美德。其實,拾金不昧更是法律所規定的責任和義務。  日本德國法律規定拾金不昧有酬勞

  在日本,失物招領中心遍及各地,已有1300多年的歷史。

  失物招領制度源於公元718年日本一項法案。那時,撿到丟失的物品、動物甚至僕人都必須在5天之內交給政府官員。失主可以在此後一年內認領,一年後其所有權歸政府所有,當然以後失主仍可索還。

  19世紀,新的法律應運而生,並於1958年再次得到修改。日本《遺失物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失主須向拾得人支付相當於遺失物價值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數額的報酬。

  18世紀,拾金不昧者擁有更多的權利,可以要求獲得相當於丟失物品部分價值的酬金。但同時,如果撿到東西不上交將會受到處罰。

  1733年,兩名官員因為私自將撿到的一捆布匹佔為己有,而被當眾遊行並判處死刑。

  現在,按照法律規定,撿到東西的人必須在7天之內將失物上交,否則將失去獲得獎金和擁有該物的權利。如果是撿到現金,在找到失主之後,拾到者將可以得到5%至20%的酬金。

  德國各地政府的公共事務局都有失物招領處。不管遺失的物品最初是交給了警察,還是交給了列車乘務員,都會統一被上交到失物招領處保管。工作人員會給每件物品一個編號,然後把編號輸入電腦中。

  德國法律規定遺失物的拾得人有權向受領人請求報酬,具體比例為5%或3%。

  與此同時,德國法律規定,如果一件物品在失物招領處呆了6個月之後仍無人認領,工作人員會聯繫上交物品的人認領。如果上交物品的人不願或不來認領,物品就會被上交給市政當局拍賣。德國民法規定,對於價值超過1000馬克的物品,上交者可以得到相當於物品價值至少5%的錢作為獎勵。

  我國法律規定失主需付保管費

  關於中國相關法律如何規定的問題,中國新聞周刊網專訪了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的閆瀟棣律師。閆律師表示,中國現行法律中,對拾得遺失物的規定主要集中在《物權法》。閆律師說,《物權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一款規定:「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第二款規定:「權利人懸賞尋找遺失物的,領取遺失物時應當按照承諾履行義務。」也就是說,失主在懸賞的情況下,必須按照承諾,付給拾得人酬金。在未懸賞的情況下,拾得人也可以向失主所要金錢,但這裡的金錢不是酬金,而是拾得人在保管遺失物時所支出的費用。閆律師表示,如果拾得人因失主不給保管費用而上告到法庭的話,拾得人必須能夠有證據來證明自己所要求的費用是因保管遺失物而必須產生的。

  拾金而昧要處罰

  同樣以日本和德國為例,18世紀,日本的拾金不昧者擁有更多的權利,可以要求獲得相當於丟失物品部分價值的酬金。但同時,如果撿到東西不上交將會受到處罰。

  1733年,兩名日本官員因為私自將撿到的一捆布匹佔為己有,而被當眾遊行並判處死刑。

  現在,按照日本現行法律的規定,撿到東西的人必須在7天之內將失物上交,否則將失去獲得獎金和擁有該物的權利,甚至可能鋃鐺入獄。曾有一名叫永瀨的24歲消防隊員因在歌廳撿到了一個他人遺失的錢包(內裝有6500日元約合450元人民幣)沒有上交而被警察逮捕。

  德國民法典規定,拾得人違反報告義務,或在詢問時隱瞞遺失物的,向失主索要酬金的權利即告消失。在公共行政機關或者交通機構中拾得遺失物,拾得人是該機關或該交通機構的公務員,則無請求報酬權利。

  「我國的《物權法》中,同樣對拾金而昧做出了具體規定」,閆律師這樣對中國新聞周刊網說。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三款規定:「拾得人侵佔遺失物的,無權請求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費用,也無權請求權利人按照承諾履行義務。」也就是說,如果失主對遺失物進行了懸賞,承諾拾得人一定的酬金。但拾得人企圖把遺失物佔為己有,一經發現,失主便不用履行自己懸賞的承諾。但我國法律並沒有對拾金不昧上交的期限作出相應規定。

  我們可以這樣理解,依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失主在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支付懸賞的報酬。而未懸賞的,則失主沒有法定義務支付報酬,但應支付拾得人為保管遺失物而支出的費用。

  如果既未懸賞,也沒有保管費用的,失主則可以自願向拾得人支付一定的報酬,表達謝意。(關爽)

「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交到警察叔叔手裡邊......」這是一支我們從小就會唱的歌,希望我們的下一代,下一代的下一代,永遠唱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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