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婚往事:從良妓女的徵婚廣告上寫什麼?

徵婚往事:從良妓女的徵婚廣告上寫什麼?

花隨月轉陰晴收錄於中國新聞周刊日誌

當人們沒時間戀愛,相親和徵婚這種傳統方式又流行起來了。你會怎樣介紹自己,又會提出哪些要求呢?不妨看看歷史上的經驗,不同時代的徵婚廣告都會強調哪些內容來吸引另一半呢?

章太炎:人之娶妻當飯吃,我之娶妻當藥用。

  【中國新聞周刊網6月25日綜合報道】當人們沒時間戀愛,相親和徵婚這種傳統方式又流行起來了。  有學者對《現代家庭》雜誌2000年1月至2010年10月所刊載的1 255則徵婚廣告進行內容分析,並與1990年的統計結果對比發現:性格與品德已成為青年擇偶時最為關注的因素;健康、對感情的重視程度、戶口、住房等因素髮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被關注的程度上升;年齡因素仍很重要,排名第二,但已有淡化之勢;身高、婚史狀況、受教育程度、職業、事業心等因素的關注度呈現下降趨勢,尤其事業心,作為隱性潛能並未被徵婚者所重視;興趣愛好因素至少在通過徵婚廣告擇偶的人群中被忽略;性別是影響擇偶標準的一個敏感因素;在許多擇偶標準上,男女存在顯著差異。  不同時代的徵婚廣告都會強調哪些內容來吸引另一半呢?

  近代中國第一則徵婚廣告

  國學大師章太炎徵婚廣告里提些什麼條件?

  1912年底,學者章太炎喪偶,一向率性的他談及自己續偶條件:「人之娶妻當飯吃,我之娶妻當藥用。兩湖人甚佳,安徽人次之,最不適合者為北方女子。廣東女子言語不通,如外國人,那是最不敢當的。」

  之後更在北京《順天時報》登載近代中國第一則徵婚廣告。提出條件有三:「一須文理通順,能作短篇;二須大家閨秀;三須有服從性質,不染習氣。」

  蔡元培的兩則徵婚啟事

  1900年夏,蔡元培喪偶後曾寫下一張「新式」徵婚啟事,貼在書房的牆壁上:

  「一、女子須不纏足者(天足,背馳當道);二、須識字者(女子有才亦何妨);三、男子不娶妾(一夫一妻);四、男死後,女可再嫁(無須守寡);五、夫婦如不相和,可離婚。(女子可出夫)」

  1921年1月,蔡元培的續弦夫人復病逝。蔡元培再寫徵婚啟事,張貼自家。

  「一、原有相當認識;二、年齡略大;三、熟諳英文而能為研究助手者。」

  蔡先生之啟事,只貼家壁示友未能廣而告之,但稱得上是中國新式婚姻之先風。  除了這些有獨特人生境界的大師們,民國時期普通人的徵婚廣告大致是何類型?

  女子的徵婚廣告

  從良妓女的徵婚廣告

  1922年2月19日上海《民國日報》載文《墮坑妓女登報征夫》,內提一位黃氏名雪花的香港妓女,年方廿一,才貌雙全,厭棄煙花生涯,生出從良意願,特刊廣告如下:

  自維陋質,少墮煙花。柳絮萍輕,長途浪遙。

  茫茫恨海,誰是知音?黯黯情天,未逢俠士。孽緣已滿,夙債堪償。

  無奈未遇知音,難奏求鳳之曲。每念紅粉飄零之苦,同抱天涯落拓之悲。

  好景無多,名花易謝。雅不欲托報章而擇配,登告白以求凰。

  翻覺紅粉顏羞,難免文人譏諷;奈何東皇力薄。可恨護花無方。

  章台作客,大半徵逐風塵;惜玉憐香,總之花叢稀見。

  嘆年華之逝水,付夙恨以何如?

  若蒙君子如司馬之多情,小妹具文君之慧眼,不棄花叢賤質,請速惠臨。

  被招者,以二十二至四十三歲為合格,身價(贖身費)二百二十元,條件面訂。

  (上世紀20年代,大城市物價逐趨平穩,一圓銀元換算成今日的購買力,約在90~110元之間。當時普通工人月工資一般為15~20元,實習生臨時工10元左右,月收入超過50元,就已達到小康水平,100元以上,則進入中產階層。像20年代初陳獨秀任北大文科長,月薪400銀圓,實際購買力相當於今日40000元左右,毛澤東任北大圖書館助理員,每月工資只8圓,也就7、800的樣子,所以只能和人合租通鋪,大被同眠。)

  普通女子的徵婚啟事:

  《民國日報》(1931年7月6日)同時刊登的一則女子徵婚啟事:

  一、面貌俊秀,中段(等)身材,望之若莊嚴,親之甚和藹。二、學不在博而在有專長。三、高尚的人格。四、丰姿瀟洒,身體壯健,精神飽滿,服飾潔朴。五、對於女子情愛,專而不濫,誠而不欺。六、經濟有相當的獨立。七、沒有煙酒等不良的嗜好。八、有創造的思想,和保守的能力。  男子徵婚廣告 內容多鄙俗 要求瑣碎

  1931年7月6日上海《民國時報》一個青年男子的徵婚廣告:

  我所希望於女子者,約有十項:

  一、要有清潔的嗜好和能力;二、要有概括的眼光和學識;三、要有縝密而周到的心思;四、要有充量而素養的情感;五、要有治家的興趣和能力;六、不要眼光勢力(利);七、不要自我太強;八、不要太無意見;九、不要見人羞怯;十、不要態度虛浮。  軍人的徵婚啟事:自我介紹包括價值觀和能力

  1931年9月16日《大公報》上的軍人徵婚啟事,其詞亦是時精神之顯現:

  餘二十七歲。現中校職,世界主義之泛東方者。欲聘精通英文,具有姿色,富革命思想。長政治、外交,不尚虛榮,年在十七上、二十五歲下者為內助。有意者請函濟南按察司街馬子貞轉劉海濤。

  啟事字簡意賅,「革命」氣宇非凡,凸顯當時青年朝氣蓬勃的精神風貌。只不知劉中校婚事其後如何。

  四川大學趙良坤曾做《近代中國徵婚廣告探析》一文細錄。稱「內容鄙陋者眾」,類如下文:

  某君......家道中康,生活獨立,收入甚豐。因中年乏嗣,擬征十六歲至二十二歲......品貌秀麗、膚白體健、性情溫和、中學程度、未婚女性為伴侶。確系處女,小學亦可。

  按當時小學分初小(1~4年級)、高小(5~6年級),民國教育不似今日普及,初小畢業者按其文化素養,完全當得現在的初中生,高小則相當於今日的高中文化,在民間已經算得上是高學歷了。老舍《月牙兒》中的主人公高小畢業,「去和一排年輕的姑娘們在小飯館受選閱。很小的一個飯館,很大的一個老闆;我們這群都不難看,都是高小畢業的少女們,等皇賞似的,等著那個破塔似的老闆挑選。他選了我。我不感謝他,可是當時確有點痛快。那群女孩子們似乎很羨慕我,有的竟自含著淚走去,有的罵聲『媽的!』女人夠多麼不值錢呢!」這些民國高小女孩們對工作學歷落差的不忿宛如今日女大學生的境遇。而處女可抵三個年級也算的當時的實際。

  另說當時上海某書局曾約稿某作者編寫《求婚尺牘》一本,要求信件多樣豐富,以反映不同類型的求婚者,限時交稿催促甚急。作者智竭難以按時盡稿,一日讀報目睹徵婚廣告後,突發奇想,以才女的身份在報上寫了一則徵婚廣告刊登,騙得痴迷求婚者飛信無數,半月狂收五百餘封,經擇選分類後交付書局,出版後即大獲好評暢銷一時。可見是時城市新青年對自由愛情的追求,求勾搭的心理不減今朝。

  新中國第一則徵婚廣告:先打動的是世界的心

  70個字震動了全世界

  對生活在現在的人來說,徵婚是非常普通的事情,但在改革開放初期,徵婚卻往往需要當事人付出巨大的勇氣才行。

  1981年1月8日,當人民日報社主辦的《市場報》,刊登新中國第一個徵婚啟事後,立即就在全國乃至全世界範圍內引起轟動。這則徵婚啟事只有70個字,還配有一張照片,徵婚人是四川永川縣(今重慶永川區)的一位教師,現年69歲的丁乃鈞。

  丁乃鈞出生於江蘇,從南京地質學院畢業後,被分配到成都地質學院任實驗員。18歲那年,他被劃成右派,下放到農村參加勞動,一呆就是近20年。其間,和他同去的人大都與當地的農村姑娘結婚成家,但丁乃鈞覺得自己年紀小,就一直沒考慮這個問題。

  1979年,丁乃鈞的「右派」錯劃問題得到糾正,這時他已年近40歲,在永川的教師進修學院(現重慶文理學院)當起了數學老師。當時,他只有兩個心愿:一是回江蘇老家定居,二是找個媳婦過日子。

  有一段時間,在周圍熱心人的幫助下,丁乃鈞幾乎每周都要相一次親,但最終都沒有結果。

  1980年底,他突發奇想:能不能在媒體上刊登一則徵婚啟事呢?主意一定,他開始篩選合適的媒體。最終,他選擇了人民日報社主辦的《市場報》。他給《市場報》的編輯寫了一封長信,在信的結尾,鼓足勇氣提出刊登徵婚廣告的要求。第二天一早,丁乃鈞把信投遞出去。但是,當天的第一堂課還沒上完,他就後悔了,覺得自己過於魯莽,而且不切實際。下課後,他跑到郵局,要工作人員把那封信找回來,但郵車這時已經開走。

  人民日報的難題

  這封信被送到了《人民日報》。當時的編輯趙立回憶說,丁乃鈞給《人民日報》出了個難題。1949年以來,中國還沒有報刊公開刊登徵婚啟事的先例。況且,丁乃鈞剛摘掉「右派」帽子,「政治影響一時難以消除」。但《人民日報》的編輯們經過討論,認為丁乃鈞的事,絕不是個別現象,應該支持徵婚這件「新生事物」,「為百姓做點實事」。不過,啟事並沒有刊發在《人民日報》上,而是登在人民日報社旗下剛創辦不久的《市場報》上,而且放在一個不太醒目的位置上。就這樣,新中國第一則徵婚啟事誕生了。

  1981年1月8日,《市場報》刊登了丁乃鈞的徵婚啟事。在啟事中,丁乃鈞簡短、清楚、全面地介紹了自己,還附有一張戴著「墨鏡」的照片。丁乃鈞後來解釋說,照片上的「墨鏡」其實是變色鏡。由於照相時的光線太強,變色鏡就變成了「墨鏡」。

  《市場報》的編輯也沒想到,這則徵婚啟事見報後,被廣為轉載,使「丁乃鈞」這個名字迅速在全國傳播開來。與此同時,人們圍繞他的這一舉動,展開了一場爭論。有人支持他,認為他膽子大,很新潮;也有人批評他,說他「破壞社會主義文明、污染社會主義風氣」。

  後來,新華社用英文電稿,轉發了這則啟事,丁乃鈞因此又成了世界各大通訊社報道的對象。外國媒體評價說,他的這則徵婚啟事,是中國民眾衝破思想禁錮走向解放的典型。

  對於這些議論,丁乃鈞倒是心平氣和,統統置之不理。

  很快,丁乃鈞的徵婚啟事有了迴音。據悉,至少有270多位姑娘給他寫了信,其中有一位內蒙古姑娘,還千里迢迢地趕到四川,但不巧當時他已回江蘇老家探親。在這些來信中,丁乃鈞看中了一位家在吉林的姑娘。兩人後來通過書信來往,產生了感情。1981年底,兩人在四川結婚。

  然而,這段婚姻並沒有能維持多久。兩地分居兩年後,丁乃鈞帶著妻子回到了江蘇。他被安排在縣城的一個教師進修學校任教,妻子則在一個商校任教。但是,妻子一直嚮往去南京那樣的大城市生活,丁乃鈞卻給不了她。兩人最終只好離婚。

  丁乃鈞的第二次婚姻也和徵婚啟事有關。第一次婚姻結束幾年後,丁乃鈞在一則女方徵婚廣告中結識了第二任妻子。但兩人結合後沒多久,她又要與前夫復婚。丁乃鈞理解她的想法,兩人於是平靜地分了手。

  1991年,在學生的牽線搭橋下,丁乃鈞與一位比他小30歲的姑娘結了婚。他們的年齡差距不小,但在生活上卻十分合得來,有共同的興趣和話題。如今,他們的女兒已經17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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