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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來一場風花雪月之八

葛水平(以下簡稱葛):

有人給我講一個故事,說胡蘭成的女人懷孕了,找張愛玲去傾述,那女人講到她肚子里的孩子時,臉上有哀婉之色。張愛玲耐著性子聽她講完,並不遙遠的情緒如神祗般降臨,當她遠離並懷念這種巫術和魔怔時,她感到世界一切無趣極了。打開她的首飾匣,取出一隻金手鐲遞給那個女人。愛,生活的,寂寞和孤獨撲面而來。張愛玲要那女人去當了鐲子,取掉那個孩子。那個孩子的出現本就帶了一點鬼氣。那個鐲子帶著胡蘭成的世井情調煙消雲散了。對胡蘭成的認識有賴於一張照片,照片上一個耗盡陽氣的男人,嘴角輪廓還算柔和,不知為什麼,也許是因為張愛玲,我看他時我的嘴角略帶嘲諷。一個女人用一隻金鐲子給他愛過的男人埋情債的單,這個女人容我五花八門的去想,始終會想到她的大氣。愛情本來並不複雜,來來去去不過三個字,不是「我愛你,我恨你,」便是,「算了吧,你好嗎?對不起。」無奈,動搖著這個世界建立起來的愛情。這個社會沒有一個人敢穿一襲清朝大袍走在大街上,張愛玲敢,她有那份舉手投足間的氣度。我看張愛玲的照片,她手上戴著的手鐲不像是金子的,老照片已盡見她的雍容和嫵媚,王老師,你認為她的氣質決定她那腕間戴著的該是什麼材質?她的耳環長長短短,倒是都很明朗,很適合她各種年齡段的氣質,也可說每一張照片都配得上經典。

王祥夫(以下簡稱王)

張愛玲雖是女人,卻讓男人也不得不服氣,她是那種生來就與眾不同的女人,她的哪篇文章,記不大清了,開頭第一句就說:「中國是補釘的國度,連天都是讓女媧補過的。」她是骨子裡的刻薄,又有那麼點刁鑽,卻給「有趣」這兩個字兜著,所以讓人們覺著好。她也只好碰到胡蘭成這樣的男人,沒心沒肺地只和她沒名份地死纏,要是胡蘭成真娶張愛玲做老婆,想必胡蘭成一定會累,你想想,張愛玲這樣的人怎樣生兒育女?會不會一頭做飯,一頭收拾家,如果真如此,對張愛玲來說便是一種淪落。我以為,也真正是讓她碰到一個胡蘭成,一開始她們之間的性事里或許還有那麼一點點接近於愛情的東西,到後來我以為只是性,所以一定不會有什麼結果。這就是她的生活。聰明的男人我想都不會娶張愛玲這樣的人為妻。在一起說說話,喝喝咖啡還可以,床戲也一定要有,即以床事而言,我以為張愛玲是那種既要要,又會害羞的女子。她的腕間,最最不合適的就是金子,所以她拿來給人的金手鐲一定是她不要帶的。銀子與她也不配,她像是可以戴象牙,而且是老象牙,有幾分老舊,裂隙一如宋瓷的開片。或者是老玳瑁,迎著光看斑斑的都是故事。她戴銀子也可以,銀子的光澤與她比較合適,幽幽的像是憑空有幾分怨恚。張愛玲的氣度沒法說,她骨子裡又會反叛。她穿她自己設計的那種肩上與袖口都鑲有雲字頭的衣服去印刷廠看校樣,工人一時都停下手裡的事情痴痴地看她。我想她要的就是這種效果。張愛玲的一生,除了她的文字,她畢生都有演出感,她一出現,就是「現場頭牌」。水平你也是經常自己在那裡做衣服,你穿件有雲字頭的寬袖大襖?想想也會好看。但我想像不出你穿旗袍的樣子。我以為,穿旗袍就應該梳圓頭,宋慶齡那樣子,古舊亮麗,再在髻上插一支翡翠的簪子,綠而不張揚。

葛:晚年的宋慶齡可說是素到了冷清。你看宋美齡106歲時的那張素臉,那兩粒翡翠耳扣,左手腕上的一圈翡翠玉鐲,右手腕上一圈翡翠玉鐲,長長的一串翡翠珠子掛在脖子上,我猜她一輩子是喜歡玉的。一個女人,當她年老時臉上已經掛不住胭脂和薄粉,她依舊畫嘴唇塗指甲油,依舊戴環飾。一輩子顛倒眾生,迷惑人心,到老都保持著政治界貴夫人的格調。慾望對女人的誘惑沒有權利時,首飾可以代替並滿足一切。宋慶齡,孫中山足以讓她托得起一輩子的思念,那個偉大到張狂的男人,不是所有的女人都修得到。她很少戴首飾,那個年代似乎是有首飾也不能戴,素和她的氣質似乎也很般配。我沒見過一張照片上林徽音手腕上有環飾,最多時候是脖子間的那一粒小巧的雞心長項鏈,黑裙白衣,她是以書卷味與才女氣質行走在民國。從個人化的詩人轉型為北京的設計師,當年她拍案大罵吳晗保護北京不利,並勇闖北京市長彭真的辦公室,百試無功下,她痛心疾首地問天:有朝一日,悔之晚矣!這個女人,天也妒忌。我一直無法想像她戴鐲子的樣子,那麼她如果手上戴了玉鐲呢?有人說,首飾很大程度上是圍繞人的生殖區而裝飾的。假如是,那一定是吸引。林徽因不需要,好看的人不戴什麼也好看。

王:宋家姐妹可以說從民國以來就不知是多少男子心中的夢,只說二位,宋慶齡和宋美齡,她們的好是平凡中的好,美好的東西一是要讓人驚艷,二是要有回味。一幅好畫,一篇好文字,一張好臉,一個好人,都是這樣,一出現就讓人驚艷,或者,不讓人驚艷也可以,但一定要讓人有回味。我去宋慶齡的故居,她去世已經那麼多年,一到她那二樓既是工作室又是起居室的大屋,好傢夥,真是香。不知她生前用什麼香?那香已經永遠滲透到她生活過的角角落落里去了。但那味道好像不是沉香。宋慶齡也吸煙,她那樣子吸煙肯定不好看,胖婦人吸煙都不好看,是酒足飯飽的感覺,若再加上剔牙。她也化妝,照片上的眉毛都是描過的,但不過分。我比較喜歡化妝的女人,亦是對別人的一種尊敬。但要化得好,不要在臉上排山倒海不知死活,再走出來嚇人。宋美齡在美國拍得照片我看過,九十多了吧?雖然很老了,用你的話是老到臉上連胭脂怕都掛不住,但氣度還是好,以她的氣度和那樣的歲數,與她兩相宜的一定是翡翠,這時候翡翠的那一點點顏色正好用來襯托她的高齡和她那富貴。白玉不行,鑽石更不行,珊瑚上不了場,我收藏有西周的紅瑪瑙兩串,一串七十三粒,一串一百零九粒,水平你要知道就是西周的王候,他們的墓裡邊一次出土頂多也只有一百多粒,西周的紅瑪瑙在當時都是進口的,水頭好,顏色好,又通透。國內就沒有這種瑪瑙,這種瑪瑙好的現在一粒差不多要一千塊錢。我經常戴在腕上玩兒的那串是七十三粒的。宋美齡去美國的時候已經九十多,紅瑪瑙與她更不宜,也只有翡翠可以裝點她最後的歲月。林徽音應該是職場女性,書卷氣與她不太沾邊,她是民國女子,她的底子是民國,所以敢拍案與人說話,她拍案時,我希望聽到「叮」的那麼一聲,是玉鐲子碰到了花梨木的桌子。她應該是新派一半舊派一半的那麼一個人,你去天津,去看看梁家的「飲冰室」,亦是新派的,但這種家庭底子出來的人,是不小心就會露出來一點舊,這就是一種歷史感十足的「嫵媚」。林還真像是不太合適戴什麼首飾。我一直以為女子們帶項鏈是一種詭計。項鏈上垂下一個雞心墜件,直指身體的重要位置。常見有人對女人們說,「哈,什麼墜子,給我看看。」接下來便伸手了。胡蘭成肯定的會來這一手,在上海靜安寺張愛玲的寓所里,天地昏昏,對面只一個胡蘭成,能不這樣嗎?或者是男人給女人看手相,張愛玲像是在小說里寫過,都是勾搭女人的老劇目,不說也罷。我以為,好看的人戴些東西也好,要少,不經意地露一下,讓人眼亮一下,這是首飾密訣。

葛:我喜歡腕間那悅耳的叮噹。我看你的手腕上戴著沉香珠子,上次見你,你說到你是珠子協會的,珠子協會裡的人都喜歡收藏什麼樣的珠子?瑪瑙?琉璃?玉石?珍珠?金子呢?水珠、淚珠、鋼珠算不算?「淚落連珠子」,我想「淚珠子」也該算一種珠寶,因為它有情感。凡是掉淚珠子的人內心都受到了外傷的衝擊。其實任何一種珠子都來自於一次意外的傷害。比如珍珠,當海底一隻海貝的身體被無意中嵌進一粒沙子的時候,為了保護沙子給身體帶來的疼痛,海貝們開始分泌一種液體包裹那粒沙子,時間的最後讓它們凝結成一粒珍珠。還比如琥珀,無端的把一隻在塵埃中飛行的昆蟲膠死在裡面。「卻與小姑別,淚落連珠子。」「試把臨流抖擻看,琉璃珠子淚雙滴。」我當年看電影《紅河谷》,當它的主題曲響起,我一聽到那句「我的眼睛裡含著你的淚水」這一句,我便也想落淚珠子。話說回來,淚珠子肯定是不能算作加入你們協會的理由。淚珠是感情的攜帶著,不到萬不得已淚珠首先不會往出流,一旦流住來了,必定是克制的慾望到了必須放棄的地步。我一見到有人哭,就會想到「初洗如嬰的目光」。

王:在西亞,公元前就有的一種很小很小的琉璃瓶,小到不能再小,這樣的瓶子到了現在大多都有了很好看的蛤蜊光,是說不來的好,是「鬼斧神工」,這種瓶子就是用來收集眼淚的,叫「淚瓶。」西域的人相信愛情的淚水可以調製一種愛情的葯,一如我們中國南方少數民族地區的下蠱。為了愛情下一回蠱,讓你一輩子跟定我。這種下蠱的方法一般是傳女不傳男,男人也不需要這種葯。愛情這種事,待在原地不動的永遠都是女人,男人一得手,心便早就不知已經跑到了哪裡。琉璃是好看的,琉璃在古時又寫做「陸離」,屈原的詩歌里便寫過。我們那個會是叫「珠友會」,珠子很好玩,雖然小,卻有學問,是從古玩到今,再從今玩到古,大致是這兩種玩兒法。我是一玩就玩到了西周,準備一直往上玩,玩到兩河流域。中國古代,西周是個特別「珠玉琳琅」的時代,候馬出土過西周的組佩,紅色的瑪瑙珠配綠松石珠子或藍色的費昂斯珠子,那個好看!真是好看,是大紅大綠,是從大俗中升華起來的高雅。他們身上的戴組佩,就是要聽玉珠玉璜走動時相碰的「琳琳琅琅」。孔子就十分懷念這種聲音。而那種好水頭好顏色好通透的瑪瑙也只有西周和戰國時期有,據說都是從印度進口,也可以算是貿易珠的一種。西域在公元三四千年前就已經有這種珠子了。但我要留心找一個淚瓶送你,很小,很美麗,但這種瓶子又可以盛得下一個海!我好像有那麼四五個淚瓶,放在什麼地方?搬過家就記不起了,哪天我找找,這種小瓶子,從工藝上講是「熱捏」的,很好看。你剛才說到珍珠,我個人不喜歡珍珠。斯坦倍克寫過一篇小說就叫《珍珠》,我從心裡佩服這篇小說,你看看人家是怎樣理解階級頭爭的?又是怎樣寫的?這篇小說把采珍珠寫得真是很絕,當桑地亞哥看到水底珍珠的那一剎間,那種感覺,我真不知道斯坦倍克怎麼調整的那種感覺。中國古典文學中寫珠子寫得最多的好像是「日出東南隅,照我秦氏樓」那一首古詩,再就是《金瓶梅》,李瓶兒和潘金蓮整天在那裡一會兒首飾,一會兒鐲子。這也是一種幸福,算是「有癖」。

葛:我有一串元青花瓷包銀手鏈,黑褐色的斑點,且帶點錫光。我一看到它便想到穿行過蒙古帝國控制下的漫漫絲綢之路,到達亞洲的另一端,已經是七百年前的事情了。青花瓷器作為中國古瓷中最茁壯的一支,曾經為17、18世紀的歐洲人所迷戀。2009年七月我去新疆看到艾提尕爾清真寺,我突然明白了青花最初的發展壯大,卻是為了響應伊斯蘭世界的審美要求。包括後來用的「蘇麻離青」就很可能直接來自伊拉克那個至今仍然稱薩馬拉的地方。艾提尕爾清真寺外牆貼滿了青花瓷磚,一個叫香妃的女子葬在裡面,聽當地的人講,棺槨里葬有她用過的首飾。那一串手鏈我喜歡極了,我甚至認為它是我著裝的一個「眼」,我穿什麼樣的衣服,它在腕間都有一種與眾不同的婉約。

有朋友送我三粒出土的玻璃料器,也叫琉璃。琉璃被譽為中國五大名器之首(金銀、玉翠、琉璃、陶瓷、青銅)、也是佛家七寶之一,到了明代已基本失傳,只在傳說與神怪小說里有記載,《西遊記》中的沙僧就是因為打破一隻琉璃盞而被貶下天庭。我用粗麻編了一條繩,那三粒琉璃就墜在我的胸口上。它沉積了歷史的華麗,早晨一起床洗漱完畢我掛上它,抬眼時便看到世界到處是絢麗的快樂。

王:我怎麼沒見過?什麼時候看看,想必好,青花的顏色本身就好,中國畫最好看的兩種顏色一是花青一是赭石,這兩種顏色是天地間的大色。中國人的黃皮膚其實最合適青花這種顏色,過去說的毛藍,北京民國時期大姑娘小媳婦穿得那種毛藍大衫,好看,這種顏色又偏偏與銀子的那種光澤兩相宜。我母親,在我的記憶中有時候是要染衣服的,用大鍋,把掉了色的衣物再染一下,經常染的一種顏色是「海昌藍」,是不是這幾個字我已經記不清了。那大鍋染過衣物還要做飯,只要一染過衣服,接下來幾天的飯菜里都會有一股子怪味,是顏色的味道。剛才我答應給你找一個淚瓶,你說到珠子,我還會再送你一粒戰國蜻蜒眼,是亮藍的,但只有在迎著光照看它的時候是這樣,不在光里它就很深。我會送你一粒。這種琉璃珠,一過了戰國時期就不再有了,這真是奇怪,是不是當時的中央政府下了文件,讓首飾來一次改朝換代?我個人最喜歡的是琥珀,我經常帶在身上的一串是我們撫順的琥珀,每一顆細看裡邊都不一樣,比波羅的海的琥珀好。這串珠子讓我時時記住我的生命是從那個地方來的。但撫順這個名字不太好聽,我家的那隻貓,毛不順的時候,用手撫它一撫就順了,不亂叫了。我不知是誰,在什麼時期給了撫順這個地名?是「安扶」再加上「順從」,便是撫順。我這個人是撫不順的,你撫我我就會跳起來,我是不要撫的,你給我赤金白銀我都不會要你撫。

葛:和「金」比較,我喜歡「銀」,並且一定要老。喜歡老銀的色調、質地、做工的樣式,因為它傳達著一個時代更為豐富的個人氣息。有一段時間,我的手腕上會戴五六隻很素的銀鐲,它的聲響不是哪種翠響,是若即若離。我舉起手,放下,從這同一個動作里我得到銀的慰藉,真的很好,它讓我愉悅。什麼可以讓女人愉悅?我認為就該是首飾。手腕上的銀鐲,如早晨的樹,陽光升起來,隱約間閃亮著銀亮的光,那光如活躍的蜜蜂。

那一年我去德國,在海德堡的老店裡,我買過一隻民國特色的卡扣鐲,可以開合,有簧片扣,兩端有銀鏈相系。與漆器手鐲同戴在一隻手上有意想不到的特殊美感。我在海德堡還買過一隻紅金手鐲,是一條蛇,兩隻眼睛是紅寶石,蛇頭鑲嵌綠松石,一頭一尾是紅金雕花,身子是一種麻,我說不出到底它是麻類的哪一種植物。蛇頭下有一行英文,大意是1865年打造的,為一個女人。天光迅速流盡的冬日傍晚,它彎曲在我的手腕上,我舉著一杯紅酒,酒精在體內涌動,情緒在流淌中高漲,它從一個歐洲女人的手腕上來到中國,它誕生的那個時代,到底發生了什麼樣的故事?我的女友說,它的出現有可能是為了紀念他的母親。首飾天生就是為女人打造的,母親也是由愛情進化過來的名詞,終歸是和感情有關。我一直鬧不懂,我完全相信什麼都有可能發生。

王:我在加拿大給我愛人也買過一隻你說的那種可以開合又有簧的那種鐲子,是羊脂玉的老貨,金卻是十八K,是國外的老做工,其實唐代就有這種樣式了,陝西博物館的那只是三節的,我買的那只是兩節。唐代的東西厚實大氣,我喜歡唐代,這個朝代讓人有縱慾的嚮往,宋代雖然花花柳柳卻骨子裡清泠,也只好「今宵酒醒何處,楊柳岸曉風殘月。」宋代是歲月並不靜好,更可以說它是個跌跌撞撞的時代。唐代的三彩,大氣的無法和其它東西往一起陳列,也只有唐代才可以使用三彩這樣色彩濃烈的東西。日本東大寺里放著的唐代琵琶,讓我看了就想哭,那麼好的東西,我看了一回,又回去看一回,再看一回,像是和最最心愛的人生離死別,那麼好的東西怎麼會在日本?但真也要感謝日本,把那麼好的東西存放的那麼好,那琵琶通體鑲羅甸玉石,是光華燦爛,讓人想像不到的好,一看那琵琶,你就會覺得唐朝朝你一下子就過來了。唐代是個民族意識淡薄的時期,是大開放,在唐代人的心裡,反正整個世界都是我的,都會為我所用,所以只要是好的,都可以拿來,什麼是氣度,這就是氣度!越南的河內當時只是唐朝代的一個小縣,詩人的李賀去河內看他的父親,他是坐船,不小心落了水,嚇出了病。當時的河內叫「交趾」。這就是唐代,當得起一個字——「大」。唐代是紅藍寶石和各種雜寶一起上,怎麼好看怎麼來,是混搭,但讓人沒得說。唐代是孟浪大氣無可無不可,而宋代卻是梅花的氣韻,骨子裡的冷,燦爛的唐三彩到了宋代已被素瓷取代。水平,我以為你比較接近宋。盤金大紅的那種效果與你不合,我也想像不來你帶那種蛇型鐲是什麼樣子,下次你戴給我看,到時我必請你喝酒,讓玻璃杯的紅葡萄酒映襯一下。

葛:拿腕間的鐲子賞閱換酒喝?值!哪天我去大同溜達一回,喊上和你走近的人,我們在某一個豪邁的黃昏,喝他個橫空出世。我還有一隻藤包銀的手鐲,你見過,上面刻有暗八仙、壽字紋、葵花、盤長、芙蓉等紋飾,分別代表著幸福、長壽、多子、吉祥、富貴。它的空白處有一行小字,上面寫了「月下美人來」,另一空白處寫了「慶爺」。都是後刻上的。我覺得這幾句話有些蹊蹺,像是一個女人在偷情。銀上的寓意已經明白,再寫就是多餘。何況那兩個字「慶爺」江湖味兒又很是十足。我不管它的曾經,我戴著它,我想像我和那個「慶爺」調情,我不給他拒絕感,我只能告訴他,我是你想不到的唯一的一個例外,你已舊去,我還半新。

清代到民國時期精工打造的鎖片、項圈之類也是我頸上配飾,如果搭民族風的衣裳走出去也會成為眾人矚目的焦點。我年長的時候才發現這樣才是我的風格。老銀耳環中隆重的點翠和嵌寶耳墜我也有,一般不戴,我怕丟失。如果要戴,也要選面料柔軟、不帶蕾絲或網眼的衣服,以防摩擦或勾拉損壞。老首飾全是老銀匠手工一點一點打制出來的,可見古代銀匠工藝非凡。我朋友的父親年輕時是一位小銀匠,他告訴,在古代好的銀匠沒有三年是出不了師的。好的首飾戴在氣質般配的女人身上會叫人眼前一亮,會讓我有惴惴不安的心跳。

王:平陽和則臣這兩個壞東西總是叫我「王爺」「王爺」,這下子我知道出處了,你說的這個鐲子上鏨的「慶爺」,我想此人不是坊間浪子便是有銀子的主兒,其四季生涯不過是兩件事:一嫖二賭!把這樣的東西送人多少是有些曖昧,但還算文氣,還好在是藤子包銀,若是一個金圈兒,再鏨這麼幾個字就不能再俗了。但這隻鐲子,你戴著,我就覺得好。女人身上的東西,我最討厭的就是「蕾絲」和「網眼紗」這兩種東西,有一點巴爾扎克小說式的誘惑在裡邊,又有一點底層的挑逗與嬌羞,尤其是那種黑色的蕾絲和網眼紗,肉肉的露出裡邊那一點又一點的肉,讓人無端想起一種蛇,鱗鱗然的,如果那鱗鱗然的肉再一粒粒地被胖逼出來,讓人更受不了,白色的蕾絲還算好,傢俱上苫一下,比如鋼琴,是小資的范兒,是小資的溫馨。我在匈牙利參觀一家蕾絲工坊,那裡的蕾絲貴得很,都裝在框子里當做藝術品賣。讀《金瓶梅》,一讀到西門慶帶了他的淫器包,戴了大帽再放下眼紗,我就要想到蕾絲,我無端端地覺得西門慶戴的眼紗就是蕾絲那種東西,別人看不太清楚你的臉,但你卻能看清楚別人在做什麼。在明代,這種東西比較流行,男人戴,女人也戴。一時間滿街眼紗飄飄。但我不喜歡這種東西,連這樣的窗帘我也不喜歡。說到蕾絲,到了中國就有了新的內容,在上世紀六七十年代,女孩子會給男朋友用白線勾一個衣領,像蕾絲卻要比蕾絲厚實。男孩子會把這種東西縫在衣領上,髒了再拆下來洗一洗,倒也是一種衛生。水平你會不會用勾針?一邊說話一邊不停地勾動手裡的「中國蕾絲」亦是一種場景,是上世紀中期的場景,主角應該是少女,手裡勾這種東西的時候是不能飛媚眼的,不小心要扎手。我以為,你改編《平凡的世界》就應該加這樣一個鏡頭,一個少女在那裡勾「中國蕾絲」,那是蕾絲衣領和假襯領的時代,物資貧乏和收入普遍太低讓人們只好想出這種辦法。那時候的愛情也樸素,是青天下白雨。

葛:你這麼一說,我倒覺得這個情節好,有晴天白雨下愛情的味道。我一想到那個到代,便有國營味道撲面而來,鉤枕頭套,被面和沙發罩子,女人們坐在學生宿舍的炕上,她們都是致力於抒情的人,攪成麻花樣的白線,從國營商店買回來,一朵花一朵花的鉤,內心充滿了千萬喜悅。女人天生長了一雙巧手,天性具備的植物性在女人身上體現得很明顯。我鉤過一件開衫,用黑線,穿了許多年。還用毛線鉤過披肩,冬夜捲縮在太師椅上,那種溫暖讓我常常想到人世間的永恆靜好。

說到鉤花便想到了五月端陽,是一個節日。端陽節前,生得白里透粉的女孩兒手腕間和腳腕間拴上了五彩絲線,溫婉清麗的樣子。在黃昏蒼茫的院子里蹦蹦跳跳,時間和空間在氤氳之中被分割為兩段,小女孩最幸福的年齡時段我認為是一無所知。你說呢王老師?端陽節好像是給女孩兒過的節日。各種絲線粗粗細細,袖管挽了很高,洗臉玩水都不捨得打濕了。我現在回想起來,那個年齡怎麼回憶都是一團影子,只記得腕上最早的首飾是母親給的。「綵線輕纏紅玉臂,小符斜掛綠雲鬟。佳人相見一千年。」是女孩兒的另一段開始,蘇軾寫這首《浣溪沙·端陽》的第二天就是端午節,他寫給他心愛的女人朝雲。嶺南的舊曆五月,天氣應該是很熱了,他的女人要用蘭花香草來沐浴,然後用綵線臂纏,以期祛病除災。男人是不是每一首詩歌里都要珍藏著自己的情感秘密和生命氣息?

王:端午繩我是不要的,雖然在中國,可能有百分之八十的男人在端午節的時候手腕上會出現繽紛的端午繩,但我沒這個習慣。非但是小女孩,小男孩最幸福的時期也是一無所知這個時期。我以為這個時期是一個人最好的時期,花的好看就在於你只知道它是花,而如果你換一種思維,很科學地只知道它是植物的生殖器,那有什麼意思?娛樂和快樂永遠是說不清的,說清楚就不好了。你既說黃東坡填那樣的詞,我一定要找來看看了。古時候的艷情詩很多,古人不把性太當回事,尤其是唐代,五代時更加花枝亂顫。男人的詩里,如果說詩歌這種形式也能「儲藏」一些什麼東西,那當然只能是情與愛或性,「生命氣息」這四個字也只能用「性」這一個字做註腳。端午繩也是有愛意的,一個男子伸出胳膊,要他心儀的女子給他結端一結,這場景本身就好看。我去澡堂洗澡,有大男人腳腕上系端午繩的,我就想那場景,想他怎樣伸出腳,怎樣要那女子給他系,這或許是更好看,離性也許是更近一步。韓國說端午是他們的節日,他們結不結端午繩?過端午節的時候我最想念的還是母親煮粽子時一同煮出來的雞蛋,很好吃,或者是用新大蒜煮出來的雞蛋,味道也十分特殊。端午的氣息是植物的氣息,所以我喜歡。你脖子上結過端午繩沒?

葛:當然結過,女孩子在端陽節前都是等不得的。端陽節拴五彩絲線,有的地方叫「五彩長命縷」或「五彩續命縷」。「系出五絲命可續」,「五月五日,以五色絲系臂,名長命縷。」後人也稱「續命縷」。我小時候戴端午綵線要戴到八月十五,躲過酷夏,在一個有雨的日子我母親幫我剪下扔進河裡。我母親說,五彩絲線可以避邪和防止酷夏五毒近身。我還記得剪下絲線時,我和母親站在河邊,母親口裡念念有詞:「叫河颳走吧,颳走近我閨女的邪門歪道。」我看著那舊了的絲線漂在水面上,一個小波浪,一個小波浪翻滾著遠去了。河流帶走了許多,我一直希望,守著一條河流,過世界上最美的日子,我知道我已不能,每個人都無法逃脫命運的悲劇。

說到悲劇,我便想起了馮夢龍的《杜十娘》。女人一生的財富是她全部心身換得的首飾,她想戴著她的首飾離開那個淫言穢行的下流之地,去尋求清潔雅淡的風流,她不知,世間的「風流」原本都是露水恩情。她只能感嘆:「妾腹內有玉,恨郎眼內無珠。」翠羽明璫,瑤簪寶珥,祖母綠、貓兒眼,值錢么?要我看最值錢的是睜著眼看世間百態。我認為,女人自己買首飾某種程度可以助長女性的獨立意識和歡喜,男人送女人首飾只能說一時之間可以擴大感情的衍生空間。對於愛情,女人基本上沒有自知之明。你說對么王老師?

王:美好的事物之所以是美好就是要讓人不知道該怎樣結束它,是憐惜,是不舍,是惆悵,剪下的端午繩要放到河裡讓它隨水漂走,在我們那裡沒這種習俗。我現在生活在一個幾乎可以說是沒有河的城市,以前有,現在沒有了。我懷念河,見了河就想跳下去游泳,而且喜歡裸泳。只要河邊沒人。《杜十娘怒沉百寶箱》這篇古典小說我不太愛看,讓人心裡難受。但這篇小說一轉一折交待的處處合情合理,真是讓人佩服。其實像杜十娘這樣的女子,最好去實行張愛玲的「寓公主義」,去做「寓公」,既有那麼多珠寶,還不如去美國,住在下邊有好飯店的公寓里。沒事彈鋼琴下酒。

葛:你這叫無厘頭。那一年我做棗莊學院特聘教授,我去時已是冬天。課餘,三位美麗的女教師陪我去看「李宗仁史料館」。經營史料館的女人已經逝了,是李宗仁最後一位太太,影星蝴蝶的女兒,叫胡友松。她活著時說:「一生有著太多的迷茫,胸中有著萬千溝壑。」影星蝴蝶說:「記住,你只有母親,沒有父親。」她是蝴蝶和人偷歡而來的。她和李宗仁的婚姻只有兩年半。不知道她是否也一樣擁有母親「蝴蝶」的花容月貌?我問那個講解員,那女孩看著我半天想不出來該如何回答。走到樓上的陽台前她突然迴轉身說:「她手上一直戴著一個綠色的塑料鐲子,因為她的首飾都捐獻給了桂林李宗仁官邸,就那個塑料鐲子,沒有人看得出它的賤來,六十多歲的她戴著,襯托得她貴氣逼人。」

王:我得好好想想你說的這隻塑料鐲子,這讓我想起葉廣芩大姐了,她就是「塑料主義」,時下有些首飾雖是塑料製品,但不妨礙它的好看。我們去加拿大,葉大姐是隨著衣服換首飾,我問她,出門怎麼會帶這麼多珍寶?她說那都是些塑料貨,玩玩兒而已。我起初以為她是在開玩笑,但我後來看她在商店買一對很好看的塑料耳環。我以為這很好,好看合適就行,丟了也不用心疼肉跳。名種的寶石裡邊我最不喜歡鑽石,但鑽石有一種好處就是無法用塑料做出仿品。世界級名星索菲婭·羅蘭曾經丟過一次珍貴首飾,從那以後她帶的都是假貨,既好看,又不用為首飾操心。世上的好東西太多,你擁有它也只能是暫時的事,十年二十年或五十年,到最後你沒有辦法不跟它分離。如在古代,你碰巧又是帝王,你可以把喜歡的東西統統帶到地下,但盜墓者的洛陽鏟絕對不會放過你的這些寶物,你喜歡的東西註定別人也會喜歡,所以擁有過就可以了,不必長相廝守。我收藏古董數十年,我已經想明白了這個道理,比如說我家藏的北魏「與里中太守」虎符,我最近就把它捐給了博物館,虎符有多麼珍貴?這你可能不太清楚,它雖然小,卻可能是任何一個博物館的鎮館之寶,把這麼珍貴的東西捐給博物館,我的心一下子就放鬆了,從此不再為它操心,這是它最好的歸宿。這次一起捐的還有兩千多年前的波斯大銀碗,整套的,配有勺子和火箸。還有兩千多年前的藍琉璃帶把兒的杯和琉璃瓶,我讓它們都去了博物館。還有瑪瑙的滾印,都是西域的東西,滾印這種東西在古時候是可以當做戒指來戴的。我以為,所有珍貴的古董,最好的去處就是博物館,能讓更多的人看到它,你也不用為它整天左思右想。

葛:王老師,你這麼一說讓我又要敬重你了,你能在盛世做一個貧農,了也不得。許多人認為人生境況只跟地位、錢財有關,捨不得,了不得,你捨得,了也不得。服氣你,有血性的態度,擔得起文人的「風骨」。中國作協真應該成立一個「作家博物館」,許多作家的藏品於作家博物館是一筆不小的財富。

你聽說過沒有,在古代,戒指是用來區別和記載宮廷女子被皇帝「御幸」的標誌。女人「進御君王」時,都要經過女史登記,女史事先向每位宮女發放金指環、銀指環各一枚。如果某一宮女左手著銀指環時,表示已按排將要與皇帝同歡,而右手著銀指環時,表示已與皇帝同歡完畢。如果右手著金指環時,表示正當月事、懷孕之時,應該暫避君王御幸,女史見了就不將其列入名字,起到「禁戒」作用。項鏈和手鐲就不用多說了,最早則起源於原始母系氏族社會向父系氏族社會轉變時期所發生的搶婚。在從夫居的制度下,男子往往掠奪其他部落的婦女或在戰爭中俘獲的女子作為妻子。為防止被搶婦女趁戰亂或夜間逃走,勝利者往往用一根繩索或樹環套住女性的脖子或雙手,企圖使她們馴服。後來逐漸演變成用金屬套住脖子或手。耳環也是馴服女性的「刑具」之一。女人們啊,一路風雨而來,因禍得寵了。生命不可以返回初衷,到後來卻點綴得女人風情萬種。

王:關於戒指,古時有此一說,在我們晉北的民間,有另一種對戒指的叫法——「忍耐兒」,忍耐什麼,不必解釋,是要把行房之事忍耐住,你們那裡有沒有這種叫法?古埃及的戒指樣式特別多,多有蛇形的,我收藏有北魏的金指環和銀指環,做工都很粗,只是一個環,我送畫家楊春華一金一銀兩隻,她戴那枚金的,她的愛人周一清戴那枚銀的,現在不知道還在不在他們手上?我的藏品中還有北魏時期的琉璃指環,藍色的琉璃,顏色很好看,這都是貴族的東西,手指上戴這樣一個指環是不能去做勞苦大眾的,只能做小眾,什麼也不做,端端坐在那裡等人侍候,如戴了這樣的琉璃指環去生火劈柴,行嗎?戴玉鐲,也是這樣,是要端端地坐在那裡,或摸摸麻將,端端茶杯品品茶。我愛人不喜歡戴這些東西,她過生日,我送她紅寶石戒指,那紅寶有兩粒蠶豆那麼大,天然沒有經過優化的那種紅寶,她亦是只戴一時,過後終不見去了哪裡,我從國外帶給她的白玉手鐲,她也是只戴幾日,過後亦是不知歸宿,她不太喜歡這些東西。相比較,我倒是比較喜歡珠珠寶寶,但我從來都不戴戒指。男人戴戒指,有的看上去很好,有的就不行,我屬於後者。金和銀,我比較喜歡銀子的那種光澤,幽幽的,白金就不行,太亮,扎眼,白金的光澤還冷,如用白金做項鏈,只宜做細,細到不能再細,細細的一道在脖子上,為得就是減少它的那種冷硬的感覺,白金如做男人首飾,就要粗,就要硬,要有楞角,這樣一來呢,人們又會忽略它的身份,以為它是不鏽鋼。這種金屬,左也不是,右也不是。其實是一種頂頂不適合做首飾的金屬,雖然它貴,但在這世上,不是貴的東西都好。有一個故事,是說古代的一個婦人去地里割蓍草,忽然坐在那裡哀哀地哭了起來,有人過來問她為什麼哭?她說她把頭上的蓍簪不小心弄丟了,問她的人倒笑了起來,說你現在不是正在割蓍草嗎,那麼多的蓍草還不夠你做蓍簪嗎?這個婦人說我丟掉的蓍簪是我的丈夫給我做的呀。這個故事,每次聽別人講起我都要在內心生一陣感動。真正「珍貴」的東西不是能夠用貴重二字解說的。

葛:容我想想,我好像沒見過你戴戒指,珠子倒是常戴。我發現現在戴珠子的男人多了。男人是不是對手錶更要鍾愛?戴塊表,知道時間的珍貴也是男人的美德,還可提醒自己還要創造更多。我見過有男士戴銀手鐲,也好看。你看那些好萊塢大片,你會發現好萊塢從來都是混跡著世界上最有型的帥哥,這些人的舉手投足包括他們的各種行頭通過鏡頭傳遞到世界各地,手環、耳環、項鏈,就是潮流和魅力的標杆。再配上獨具個性的髮型,一副酷勁十足的眼鏡,若隱若現著內斂奢華的袖扣,亦或是標準的六塊腹肌……這些面子功課無非是「耍帥裝酷」打造出一個型男。只是任何的修飾都不如一款有分量的手錶和首飾來得畫龍點睛、切中要害。你看強尼·戴普,他可以算是手鐲的忠誠粉絲,嬉皮的、西部的、搞怪的……你可以在他手腕上看見各種稀奇古怪又個性十足的手鐲、手鏈。想想看,一個魅力十足的男人,必須是一個懂得在合適的場合藉助恰當的裝飾表達自我的男人。男人的首飾對接了男人的氣質,有時候就是女人的毒藥。

王:有時候我會戴手錶,是要看場合,用來配西裝,這往往是出國的時候。我最討厭西裝,所以每次出國,我都會問「用不用穿西裝」?我喜歡隨便,但也不能穿著運動衫去參加紀念辛亥革命的大會。怎麼說呢,在心裡,我也比較喜歡可以佩戴在身上的東西。喜歡珊瑚,喜歡綠松石,喜歡老象牙,喜歡琥珀,喜歡青金石,還喜歡珍珠。但我獨獨不喜歡袖扣,因為它不是獨立的,已經是衣服的一部分,我喜歡有獨立感的首飾,獨獨地能夠讓人品味出它的獨立性,就好像我不要看圓明園的會噴水的十二屬像的頭,雖然它們在國內國外拍來拍去,但我只以為它是一種建築構件,其實並不好看,看那豬頭和猴頭,做得要多笨有多笨,當年一定不是出自中國人的設計,是洋玩意。我不喜歡它,因為它不是獨立的,是附屬於整個圓明園。就像別人請我吃飯,說請我,那好,你必須要以我為主,吃什麼倒沒什麼?一碗面可以,一籠包子也可以,但你總是要我去裝點飯局或總是要我去陪別的客人,那我心裡就不高興。還有,你請我,必須是你自己掏腰包,你要拉一個有錢的主兒來請我,我會更不高興。那怕喝一碗粥,也要你自己出粥錢。水平你別笑我,我曾經想把自己的六塊腹肌練出來,便去游泳,一直堅持了六年,天天早上去,但終於沒能把六塊腹肌給練出來,人倒胖了。我現在的運動是樓上樓下上來下去,以前是在客廳里走,走五十圈兒,出一身汗。我很喜歡你說的「對接」這兩個字。男人與首飾,最最要緊的就是靠不靠,對接不對接,不對接,再好的東西都不好看。是,那是女人的毒藥!

葛:王老師,沒見你抽過雪茄?其實雪茄之於男人,正如首飾之於女人。雖然男人表現魅力不在於膚淺的形式,而在於品味和生活態度。可我總認為雪茄在男人身上的表現,可以讓生性浮躁的心有收山之勢。作家裡邊陳忠實抽雪茄。抽抽停停,說說話話。似乎李敬哲也抽,記憶不起來。對陳忠實想起來較多。主要是因為那張臉,溝壑縱橫,似乎是霸河水的波紋深嵌到了臉上,他那張臉很適合畫油畫。你想像他,頭頂扑打臉的塵土,在一片金黃色的麥地前疙僦著,嘴裡一根長長的漢煙袋,溫暖、結實、安泰。可他偏偏抽雪茄。雪茄與他的《白鹿原》的關係,實在容不得我們在閱讀中太過傲慢。我和他聊天,雪茄的香氣總是在談話的背景中繚繞,很好聞,有一種促進談話下去的潛移默化的功用。王老師,你抽雪茄一定有那種范兒。不是人人都能抽雪茄。

王:我仇恨煙,因為我小時候偷父親的煙抽被父親發現,父親並不打我也不罵我,而是從他的煙盒裡抽出十支香煙要我一口氣抽下去,並且告訴我,說抽完了沒事,抽不完小心皮緊!那是一次不太好的經歷,我只好抽,還抽不到三支,人已經暈了,從此,我對煙有了很大的意見。但有時候我也會抽一支,嘴苦的時候,抽一支煙,嘴反而不那麼苦了。還有,嘴靠人近的時候,有時候也喜歡抽一支,要不就太寡淡了。煙斗我是喜歡的,我的朋友里有不少都熱衷煙斗,李敬澤就抽煙斗,我還答應送他一個海泡石的煙斗,我朋友開的煙斗坊里就有,我記著這事,但要到他不再抽煙的時候我再送他。陳忠實是應該抽煙鍋,長桿,兩頭是白銅的那種,白銅有那麼一點雅,他要是舉一個水手牌煙斗在那裡抽我想連他自己看了都不像。雪茄煙是讓人視覺上有好感,多少有那麼點性感,古巴雪茄,又粗又長,會讓人覺著更性感。雪茄的好處是不抽的時候它會自己熄掉,或者是,抽一陣子,把它放進放雪茄的盒子里,它會自己熄掉。雪茄確實很香,男人的香。

葛:我看外國電影,許多紳士或大佬電影中都會有手持雪茄的場景,但在真正西方現實生活中,能代言雪茄大佬恐怕只有一人,那便是英國首相丘吉爾。歷史風雲人物,都有自己的嗜好。幾乎所有的歷史圖片中他都是抽著雪茄的,因此雪茄被認為是他的標誌性符號。據說,丘吉爾一生中吸過的雪茄的總長度為46公里,吸食雪茄總重量為3000公斤,是世界上吸食雪茄吉尼斯紀錄的保持者。一個首相抽雪茄抽出了自己的牌子,為前衛的世界帶來了豐富的人文意義。這些都還是其次了,我行賞二戰期間丘吉爾和一個記者的對話,記著問:「莎士比亞與印度哪個更重要?」邱吉爾回答:「寧可失去50個印度,也不能失去一個莎士比亞。」他之後再沒有一個領導知道:能夠征服世界,主宰世界,不是因為戰爭,而是因為擁有文化的精神力量。

王:我喜歡丘吉爾這個人,他居然獲諾獎,而且是靠文學。這真讓人服氣。我還喜歡看他畫油畫時拍的那幾張照片,有派!有范兒!雪茄已經是丘吉爾的一部分,還有他的手勢,他的那兩個手指,右手的食指和中指,豎起來,是勝利的象徵。德國作家黑塞好像也喜歡抽煙斗,還喜歡種花,背個籃子,手裡拿個園藝鏟。黑塞還喜歡養貓,他爬在地板上看貓的神情讓人覺著這是個很好的老頭。魯迅吸煙的樣子也不難看,他吸的是捲煙,魯迅也是個煙霧騰騰的男人!我喜歡魯迅的率真,他在日記里寫道:「下午,招妓一名。」——居然不怕許廣平看到。招妓幹什麼?能幹什麼?有人說魯迅先生是在做社會調查,我說拉倒吧,他也是個男人!雜文寫得再好還能變成個女人!

葛:魯迅這是「在一個巴掌大的地方,想犯天大的錯誤哩」。不過話有反正說,世界上許多事不在作什麼,而在於誰做。過去我不理解李白何以「載妓隨波任去留」,也不喜歡杜牧鍾情「娉娉裊裊十三餘」,更不讚賞柳永「且憑紅衣偎翠,風流事,平生暢」,但現在理解了,世間事無非是西美爾的《貨幣哲學》一書說下的,用貨幣結算性關係是掐斷任何繼續發展的可能,因為貨幣是一個公共產品,不存在與任何一個人的特殊關係。對招妓來說,生殖是一個極其次要的主題,很少有招妓招成了老婆,許廣平壓根兒就不在乎他。哲人說過,人生而自由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女人喜歡首飾,喜歡得簡單是一種幸福,多一分都會使喜歡不堪重負。男人呢?王老師,你不要太直白的透露,不要和我說所有的男人都為女人而征服世界。

王:沒辦法,如果這世上沒有女人,怎麼好顯示男兒英雄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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