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基礎知識

一、漢字的特點:

漢字是記錄我國漢民族語言的文字。

世界上通行的文字,可以分為拼音文字和表意文字兩大類。漢字是表意文字,是用表意的符號來記錄漢語的。

漢字的構成要素是筆畫。漢字雖然很多,但不外由八種筆畫構成。即:點(、)橫(一)、豎)(1)、勾()、挑()、撇()、折()、捺()。

漢字有單一結構構成的,如:日、月、水、火、目等;多數是複雜結構的,如「休」包括「亻」和「木」兩個基本結構單位,人在樹旁,表示停歇休息的意思。這些基本結構單位叫做偏旁。

漢字的一個字就表示一個音節。一般的說,一個漢字還代表一定的意義。漢字的結構和狀態就是形。因此,漢字是音、形、義的統一體。漢字的音、形、義就是字的寫法、讀法和講法,這三者是相互聯繫,密不可分的。

漢字讀音的主要障礙是多音字和形聲字。多音字要注意分辨字的意義和用法。只要能夠辨識多音字各種字義和用法上的細微差別,讀音問題也就解決了。至於形聲字,我們下面再進行分析。

漢字的形體結構是以筆畫作為區別標誌的。筆畫構成偏旁,偏旁組成合字,這都是有一定規律的。

就全部漢字來說,可分作獨體字和合體字。合體字是由兩個或幾個獨體字合成的,這種合成也是有規律的:

左右合成:衫、獵、湖、鍬

上下合成:「靠、要、塞、蓄

內外合成:囿、回、廳

偏正合成:副、氛

在寫這些字的時候,既要把組成這些字的部件寫準確,還要安排好這些部件的準確位置,使之形成一個整體。每一部件的寫法,各個部件之間的而局都是固定的,不能隨意變動,如:

吟≠含晾≠景叨≠召

≠猷呆≠杏帛≠帕

有些合體字的部件雖然互換了位置,仍是原音、原義,但早已作為「異體字」處理,不應該再流通了,如:群,不應寫作「羣」;慚,不應寫作「」;拿,不應寫作「合手」等。

在合體字中,組成字的部件是偏旁。

但分析起來,這些偏旁的作用,又是不一樣的。如「椿」,是「木」字旁,我們知道這個字與「木」有關。凡是「木」旁的字都歸納到若干部首中去,對於識字、查字就方便多了。

但是,由於有些部首的形狀相近,也容易因辨識不清而發生錯誤,如:「」不分,把「建」誤寫作「建」;「」不分,把「裕」誤寫作「」;「卩、阝」不分,把「卻」誤寫作「」等。

還有些意符作為部首時,會產生變形。如「人」的變形為「亻」(伴、休)「刀」的變形為「刂」(剃、削);「手」的變形為「扌」(指、抓);「心」的變形為「忄」和「」(惜、惱、恭、慕);「水」的變形為「氵」和「水」(江、漢、泰、黍);「阜」的變形為左邊的「卩」(階、陸);「邑」的變形為右邊的「阝」(效、都)等。

漢字中大部分有實在意義,也有一部分沒有實在意義。有實在意義的漢字絕大部分是一字多義,還有同義和反義的現象。沒有實在意義的字,有的單獨出現沒有意義,只有幾個字組合在一起時才能表示一定意義。如:葡萄、玻璃等;有的字只有語法意義,具有造句功能,如「為、以、而」等。

現在通用的漢字是由幾千年的古漢字逐漸演變而來的。想了解漢字的表意性,必須了解古代漢字的造字法。東漢時期的許慎在《說文解字》,序」中提出了「六書」之法——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現簡略敘述如下:

1象形:是用象形符號把客觀物體形象描摹下來的一種造字方法,是最早的造字法。象形文字是從最初的圖畫文字如或(日),D或ID(月),(牛)等。

2、指事:是利用提示來表意,即是在象形字的基礎上加一二筆作為符號或另作簡單的符號來表示一個新的意思的造字方法。如在「木」字下加一短畫「一」,成為「本」字,加上這一橫,表示草木的根;在「刀」口鋒利處加上一點,就成了「刃」。

3會意;就是把在意義上可能發生關係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象形符號拼合在一起,從它們之間的關係上表示出新的意思的造字法。如「從」,即兩個人前後相跟隨的樣子;「旦」,即日在地平線上。

4、形聲:是用現成的兩個符號組成,表示一個新的意思的造字法。其中一部分表音,稱為聲符或聲旁:另一部分是表意的,稱為意符或形旁。如:「湖」字,、「氵」是形旁,表意,「胡」是聲旁,表音:「桐」字,「木」是形旁,表意,「同」是聲旁,表音;「忠」字,「心是形旁,表意,「中」是聲旁,表音。漢字中形聲字比較多,約佔全部漢字的百分之九十左右。

5、轉註:就是因語音發展或方言分歧,造出與某個字部首相同,讀音相近、意義相同或相近的字之後,出現的彼此互相解釋的方法。如「老」、「考」同屬「老」部。「老」字在某個時候或某個地域,因讀音變化了,就加一聲旁,派生出一個「考」字。因「老」「考」意義相同,可互相為注。如《說文》老字釋為考也,考字釋為老也。

6、假借:就是借用已有的文字來表示另外一個讀音相同而意義不同的字。如借原意當毛皮講的「求」,轉作請求講的「求」。借原意當鼻字講的「自」轉作代詞或介詞的「自」等。

在「六書」中,後兩種造字法(「轉注」和「假借」數量不多,前四種造字法是最常用的,而形聲字則是用的最多的。象形字和指事字,一般是單體字,即一個字是一個獨體。會意和形聲字則是合體字,一般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部件構成,如:休、集、松、冷,磊、暴、溢等。形聲字在所在漢字中數量最多,佔百分之九十左右。因此,了解形聲字的形體結構規律,對正確掌握漢字有重在作用。

形聲字基本上是由一個意符和一個聲符組成的。意符表示它的意義範疇,聲符表示它的聲音類別(當然,由於字形、字音和字義的變遷,到今天許多漢字的意符和聲符已經不容易辯認了)。

形聲字的意符和聲符的搭配方式是多種多樣的,主要的有下列幾類:

左意右聲:河、駒、鯉

右意左聲:期、鵬、飄

上意下聲:室、箕、房

下意上聲:基、照、忠

外意內聲:裹、固、閣

內意外聲:問、聞、辯

意符大聲符小:徒(聲符是「土」)

徙(聲符是「止」)

意符小聲符大:穎(聲符是「頃」)

匙(聲符是「是」)

以上八類,只是一個粗略的分析,其中最常見的形聲字是前四種

掌握漢字的字義有兩種基本方法:

一是辨別同音字和近音字,進一步了解詞語的確切含義。如把「專馨竹難書」寫成「馨竹難書」;把「既往不咎」寫成「即往不糾」,就是因為沒有正確理解「馨是「空盡」的意思,而「馨」則是一種玉石的打擊樂器;「既」是「已經」,而「咎」是「責備」,既往不咎是已經過去的事不再責備,「即」是「靠近」,「糾」是「改正」,用在這裡的意思就風馬牛不相及了。因音近字和形近字而出現的錯別字都是因為對字義把握不準造成的。

二是要注意形聲字中形旁和字義的關係。大部分形聲字的形旁和字義的聯繫是比較密切的,很容易分辨;「辯」跟「言」有關,「辨」跟「區別」有關,「辮」跟「頭髮」有關等。注意到漢字的這一特點,就能較好地識別並準確地掌握漢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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