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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謎,赤身裸體:所為何來?

第一謎:赤身裸體,所為何來?    當你勇敢的脫下衣服與黑猩猩站在一起時,無論你多麼近視,都會立即得出一個重要結論:你與黑猩猩很不同。  

儘管黑猩猩是這個地球上與人類關係最近的靈長類動物,但還是被你發現了很多重要的區別。其中甚至不需要脫衣服一眼就能看出來的區別就是:黑猩猩渾身上下長滿了濃黑的毛髮,只是局部地區無毛。而勇敢的你,基本全身赤裸,只是局部地區有毛。  

現在你不禁要問,既然人是由猿演化而來的,那麼人為什麼會脫去了滿身毛髮呢?那樣難道不好嗎?連真皮外套都省得買了,而且絕對合體。  

動物毛髮的好處遠不止一件免費的合身外套那麼簡單,試想一下黑猩猩皮毛的好處吧,那不僅能防止皮膚潮濕,而且能防止皮膚被陽光晒傷,同時防止在叢林中穿行時被樹枝擦傷。還有重要的好處就是可以抵抗蒼蠅和蚊子,使它們很難在毛髮叢林中叮咬到皮膚。所以黑猩猩從來不用蒼蠅拍,更不需要蚊香。  

此外,大部分動物的毛髮都有偽裝功能,比如豹子和斑馬,它們身上的斑紋類似於迷彩服。老虎正是因為身上漂亮的皮膚與叢林中陽光灑下的紋路相近,所以才能屢屢埋伏成功,偷襲得手。  

這還不是所有的好處,毛髮還有一個極其重要的功能,就是幫助動物彼此相認。一隻貓看到另一隻貓的時候,它主要是根據毛皮的顏色而判斷出它是同類,它絕不會把一隻體型相近的狗看作是同類,所以也不會主動上去湊熱鬧甚至要求發生親密關係,很簡單,它們的外套不一樣。  

如果你願意仔細觀察,還會發現動物毛髮的一個意想不到的作用,那就是表達情感。仍然拿最熟悉的貓來說,它在很乖的時候,毛髮也會很乖,摸起來都是一順水的,很少有逆毛。但當它憤怒的時候你再摸摸看,果然是一副汗毛倒豎虎目圓睜的樣子。狗在發生戰爭的時候也是同樣,它們最先作出反應就是呲牙,然後就是脖子間的毛髮,突然會立了起來,看起來非常可怕。  

其實人也有類似的反應,在突然遇到可怕事件或是極度憤怒時,毛髮也會豎起來,只不過汗毛太小了,不注意看不到罷了。  

正因為體毛有如此眾多的好處,所以,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哺乳動物都是有體毛的,你自己可以扳著指頭數一數,這個比例絕非誇張。  

當然,哺乳動物中也有很多是無毛的,但這些無毛的傢伙大多生活在地下,比如鼴鼠,它們長年不出來,基本上全是生活在自己挖的地洞里,所以既不需要皮毛保暖,也不需要皮毛防晒,皮毛的系列作用對它而言根本多餘,所以它們索性不要皮毛,渾身赤裸,與人類似。  

還有一大類無毛的哺乳動物是生活在水裡的,比如鯨魚和海豚等,這都可以理解。  

還有一類哺乳動物既不生活在地下,也不生活在水裡,它們卻也是毛髮稀少,一副少年老成的樣子。如果能解釋清楚這些動物為什麼毛髮稀少,似乎有助於理解人類體毛現象。  

最容易讓人想到的毛髮稀少的動物恐怕就是大象,這種動物個頭大,長鼻子,所以給人的印象深刻,但它還有一個奇特的地方,就是它的毛髮同樣稀少。  

這是為什麼呢?  

它肯定不是在向人類學習,因為人類的進化遠比大象要遲。  

科學家們並不認為大象的毛髮像人的毛髮那樣難以解釋,一個很容易想到的解釋就是大象個頭太大了,所以皮膚也被撐的很開,不需要詳細的計算就知道,單位面積皮膚上的毛髮數量肯定稀少的多。  

但一個理論要想說的過去,除了能正面解釋,還要得應付反面的駁斥才行。這一理論的反例就古代的猛獁,它們也是一身濃密的長毛,而猛獁與大象的體型差不多。  

有人會補充解釋:猛獁生活的地區非常寒冷,現在挖出來的猛獁遺體大多是保存在凍土中的,它們有需要毛髮禦寒。而大象現在主要生活在熱帶,對毛髮的需要不是那麼旺盛。  

這同樣會遭到反駁,因為和大象生活在相同地區的斑馬、獅子等都有渾身的毛髮,人家也都照樣生活的很好,為什麼獨獨大象少毛呢?  

有人繼續解釋,雖然斑馬和獅子等和大象生活在同一地區,但它們面對的實際問題不同,這個不同就是:大象的個頭太大了,斑馬和獅子雖然個頭也很大,但還沒有大到大象那個程度。  

個頭大小和毛髮多少有什麼關係呢?很有關係。  

因為個頭越大的動物,體表面積和體積的比就越小,而體表主要是用來散熱的,相對體表面積小則意味著散熱功能低,所以大象的散熱功能比較差,加上它那麼大的身材,行動時必須產生很多的能量,所以它需要加強散熱。  

所以它脫去了多餘的毛髮。  

理解了沒?  

正因為相似的原因,所以個頭同樣很大的犀牛和河馬體毛都很少。因此,科學家們認為,大象的體毛問題已經得到了成功的解釋。  

這個理論還順便解決了大象耳朵很大的問題,因為大耳朵可以促進散勢。當然這個理論沒有解釋大象牙齒很長的問題,因為這個問題和體毛無關。問題是,人和大象的體毛問題是完全不同的問題。  

因為人的個頭遠沒有大象那麼大。所以人的體毛問題需要新的解釋,更有說服力的解釋。  

為了尋找這樣有說服力的解釋,可把科學家們忙壞了,有人被擠兌的胡言亂語,但是很不幸,至今仍沒有一種說法讓所有人都認可。  

所以你可不要小看了你光溜溜的身子,那可是一個折磨了生物學家幾百年的科學難題呢。

人既不生活在地下,也不生活在水裡,個頭也不是太大,既然毛髮有這麼多重要的作用,人類卻偏偏把它給脫了,這豈不奇怪?  

科學家們必須努力作出解釋,不然會遭到老百姓的鄙視。  

這裡需要強調一下,「脫毛」一詞並不準確,人類身上的體毛數量並不比黑猩猩少,事實上我們的汗毛數量比黑猩猩要多得多,如果這些汗毛都如同黑猩猩那般又粗又黑,那確實可以省掉一件真皮外套。所以我們的體毛並沒有真的「脫」去,而只是變細了。  

但為了方便閱讀,本文仍用「脫毛」一詞來說明人類的體毛現象,至少這個詞非常形象。如果有誰因此而聯想起殺豬,那不是樓主的本意。  

根據進化理論,體毛脫落必定對人類的進化產生了重要的作用。這樣做究竟能有哪些好處呢?  

這個問題看似簡單,實則異常複雜,因為體毛與骨骼不同,它不能留下化石。我們從化石上可以判斷出人是什麼時候直立的;什麼時候腿變的很長可以快速奔跑;什麼時候頭腦變得很大可以思考更為複雜的問題。可是我們卻沒有辦法從化石判斷出人是什麼時候脫下體毛的。  

這給研究帶來了嚴重的障礙。  

因為體毛的脫落時間很重要。為什麼呢?  

如果我們能確切知道體毛脫落的時間,就可以跟蹤體毛脫落時的地球氣候與環境等情況。一個極端的例子就是,如果能確定體毛恰是在冰川期脫落的,那麼散熱理論就會被徹底推翻。如果體毛脫落的時間非常早,幾乎與人類直立同時發生,那就可以判斷直立行走與脫毛有關。而如果脫落時間非常晚,直到火的使用以後才脫下,那就可以判斷與用火有關。  

問題是我們現在對體毛脫落的時間一無所知。  

科學家們對此可是費盡了心思,除了化石,他們還在找到基因的證據,這將是一個重要的線索。體毛脫落無疑是基因突變造成的,如果能發現這種突變在何時發生,一切就可以迎刃而解了。問題是現在無法確定這突變是何時發生的。  

還有一個方法就是建立體毛與身體其他特徵之間的聯繫,進一步跟蹤脫落的原因。  

問題是現在根本找到不到體毛與身體其他部位有什麼直接的聯繫,比如我們不知道下肢變長與體毛有沒有相關性。  

也就是說,到現在為止,科學家們對體毛脫落的時間連一點證據都找不到。那該怎麼辦呢?方法很簡單:只有猜測。  

既然脫落時間只是猜測,那麼脫落原因也就很難說清楚了。  

既然脫落原因很難說清楚,那就意味著很多人都能說一點。  

所以啊,到現在為止,討論人類體毛脫落的理論已經有十幾套了,每一套似乎都有點道理,但似乎又總有那麼一點漏洞。  

現在我們不妨來了解一下科學家們關於這個問題都提出了哪些重要理論。  

至於那些接近於胡扯的理論,當然要視為浮雲。

一,幼態持續理論    如果你有幸看到一隻剛生下來的小鼠,會給你非常深刻的印象,它們渾身無毛,粉嫩的皮膚肉乎乎的非常可愛,這種粉嫩皮膚的就是幼態。  

隨著時間的推進,這可愛的粉紅色的皮膚上會長出一層灰黑的毛來。你看到渾身是毛的老鼠,就知道它們已經不是幼兒了。  

而如果這肉乎乎的小鼠一直保持可愛的形象,那我們就稱這是幼態持續。當然小鼠的皮膚並沒有這種現象,它們一般會迅速的變得老氣橫秋不可愛起來。可是人不是這樣的。  

人類剛生下來的嬰兒的皮膚看起來和小鼠幼兒差不多:無毛,粉嫩。與小鼠不同的是,當長到了一定年齡以後,人的皮膚依然粉嫩。就是說,人類能在某種程度上保持幼年的身體特徵。換句話說,人類發育的比較慢。  

幼態持續是生物的一種普遍性狀,無論動物植物都有,在人身上有很多器官都有幼態持續現象。這可能是某些控制個體發育的調控基因發生突變引起的,使得人類的整個發育速度變慢。  

這一點很重要,比如它讓人類的大腦在出生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還會繼續增大。當然,這也帶來了一些麻煩,因為人類需要父母撫養的時間是所有動物中最長的。很多父母恨不得自己的小孩生下來撒腿就跑,豈不知對父母的強烈依賴性正是人類得以取得巨大成功的保證。如果都像斑馬似的見了太陽就拔腿飛奔,那就不是人類。我們在大腦的進化章將進一步討論幼態持續。  

因此,幼態持續是人類的一個重要的也是成功的性狀。  

我們覺得人類的臉看起來很順眼,但如果你對照一下出生不久的小黑猩猩的臉,會發現我們和它們小時候長的很像。但後來變得不一樣了,因為我們保持了幼態,而它們則變態了。  

這一理論可以用來討論人體的很多現象,特別是大腦與智力的進化,當然,皮膚脫毛也是它可以討論的現象之一。  

有學者認為,人類脫毛事實上是幼態持續的表現。  

因為我們生下來的時候毛髮不多,長大以後毛髮仍然不多,保持了幼年的性狀。所以非常符合幼態持續理論的要點。你根本無法反駁這個理論對皮膚作出的解釋。因為它們根本就是一回事,即:因為幼態持續,所以無毛。  

或者說因為無毛,所以是幼態持續。  

樓主不知道各位的邏輯能力怎麼樣,反正樓主是看出來了,這個理論等於是自我重複論證,它似乎完美的解釋了人類的脫毛現象,事實上等於什麼都沒說。  

因為「人類為什麼脫毛」這個問題現在變成了「人類為什麼會有幼態持續」。  

它只是以一種需要解釋的現象來解釋另一種需要解釋的現象,它只給出了結果,而沒有解釋原因,所以等於沒解釋。  

這個理論就這樣輕而易舉的被脫毛現象打敗了。  

為此,我們需要另一個理論給我們更充足的理由。

二,水猿理論    1960年,英國海洋生物學家哈迪(Alister Hardy)率先提出了解釋人類體毛脫落的重磅理論,這就是到現在仍然有很多支持者同時也有很多反對者的水猿理論。  

這一理論還可以向前追溯,早在1942年就有一位德國病理學家首先提出了這種說法,但因為他的專業實在是與這一理論沒有太大的關聯,因此沒有受到重視。

  但是哈迪就不同了,他是正宗海洋生物學家,而且取得過不俗的研究成果,被英皇封為爵士,他說出來的理論,當然值得一看。  

這一理論要點是:很久以前,大約是在400萬年到800萬年前,非洲東北向北由於海水上漲淹沒了大片土地,居住在那裡的古猿為了生存,逐步適應了海中生活,變為水生動物。這種劇烈的改變產生了強大的進化壓力,在一個相對短暫的時期內,完成了從猿到人的形態上的巨大改變。  

當然這批水猿沒有永遠生活在水裡,那樣它們就只能進化成別的水生哺乳動物。約400萬年後,海水下降,淹沒的土地重新顯露出來,水猿與時俱進,重新回到陸生活,並逐漸演化為人類。正因為這段水中生活經歷,水猿的體毛脫落,還有了一厚層皮下脂肪以保存熱量。  

這理論乍一聽非常有道理,所以特別容易得到大眾的認可。它很好的解釋了人類流線型的身體和直立行走的姿態,直立對於猿類來說是不容易的,但在水中練習直立行走的壓力肯定要小一些。而黑猩猩只要進到深水中就無法自拔了,它們根本浮不起來,而人是可以浮起來的,只要不在水裡亂折騰,一般情況下死不掉。至於身體無毛,則是為了減少在水中活動時的阻力,從而降低游泳時的能量消耗,增加行動速度。只有頭部因為時常伸出水面,所以才保住了頭髮,以防太陽直射。這一理論還很好的解釋了人類身體上奇特的汗毛走向,人類背上的汗毛走向與其它猿類完全不同,都是一順水的斜斜的指向脊柱,這正是游泳時水流經過背部時的走向。人的皮下脂肪也很獨特,似乎有助於在水中保暖。特別的,在所有的靈長目動物中,只有人類才有一層較厚的皮下脂肪。猩猩和猴子它們都沒有的,所以摸起來乾巴巴的一點也不溫柔。而皮下脂肪在鯨魚或海豹等海洋哺乳動物中卻很普遍,它們也是為了在水下保持體溫。  

這些聽起來確實很有道理,再加上其他一些陸續發現的證據,人們想不相信這一理論都難。  

哈迪提出這一理論時也頗為認真,文章發表在《新科學家》雜誌上,算是有一定的影響力,但仍然被主流科學界視認為胡扯八道,所以長期遊離在主流學術界之外。  

使這一理論走進大眾視野廣為人知的,則得益於一位英國女人,奇怪的是她當初並不是一位科學家,而是一個作家,她喜歡讀書,1967年讀到了英國動物學家莫里斯(Desmond Morris)的名著《裸猿》,書中在回顧體毛研究史時提到了水猿理論,女作家大受啟發,她決定深入研究這個問題,並廣為宣傳,水猿至此才搞的人人皆知。  

這個作家叫摩爾根(Elaine Morgan),本是一個女權主義者,對當時很多人類學解釋貶低女人的進化地位非常不滿,為此決定自己發展水猿學說,同時證明女人的地位與男人在起源上是平等的,甚至是男人為了適應女人的身體特徵而進化。  

摩爾根很勤奮,為了發展這一理論而鑽石人類學十餘年,然後出版專著總結自己的觀點,並利用作家身份和宣傳能力,對水猿理論進行了不遺餘力的推介。現在普通讀者多多少少都知道水猿理論,而很少有讀者知道人類學家們所廣泛接受的其他理論,這不能不說是摩爾根努力的結果。  

摩爾根還把這一理論進行了擴大,不只解釋體毛問題,還涉及到了人類行為的諸多領域,比如男女性生殖器官的形成,性交體位的變化等等,她試圖把水猿理論擴展為一攬子解決人類進化的系統理論。  

這種努力並沒有錯,錯的是她不是真正的生物學家,似乎缺乏紮實的生物學知識特別是動物學知識,這導致她的很多說法讓人一聽就是對的,但經動物學家一聽,只輕輕一點,就道破了漏洞所在。所以她的研究在普通讀者看來趣味橫生,而在人類學家那裡卻是錯誤百出,不堪一擊,所以在主流學術界受到了普遍抑制,很少有幾個生物學家認真考慮她的觀點,直到現在仍是如此。  

不妨先看看摩爾根及其支持者提出的這一理論的證據,以及反對者對這些證據所作出的反駁,你或許會知道,原來提出一個理論並維護一個理論,是如此不容易的一件事情。

摩爾根認為人類體毛現象是支持水猿理論的重要證據之一,並且引用鯨魚和海豚等為例,這些海洋哺乳動物都是無毛且皮下有脂肪的。然而這一條看似有道理的解釋卻遭到了堅決的批評。因為無毛儘管可以減少在水中的阻力,但是卻加速了體表熱量的散失,而水要比空氣更容易導熱,所以水生動物身體熱量的散失遠比陸生動物為快。  

與摩爾根的設想相反,各類水生哺乳動物都是有著一層濃密的體毛的,真正無毛的水生哺乳倒是特例,也就是說,鯨魚和海牛等只是特例。為什麼會出現這些特例呢,因為這些動物的體形都比較大,前面已經說過了,凡是體型較大的動物都不容易散熱,所以它們不用擔心散熱問題。再加上厚厚的一層皮下脂肪,基本可以保證在水下不會被凍死。海豚的體型雖然不大,但它們在海中特別活躍,你基本看不到它們安靜的時候,為此它們的大腦都是輪流休息的,而不斷的活動則意味著不斷的提供熱量,它們消耗得起。  

體型相對比較小的水生哺乳動物基本都是有體毛的,比如海獺,它們不但有體毛,而且非常重視體毛的作用,出水後都要積極整理毛髮,下水前又要花費一定的時間向毛髮里吹氣,這樣就可以提高毛髮的保暖性能。  

據估計,古猿的體重一般不過三四十公斤,與海獺之類的小型水生動物差不多,以這種體型要在海水中維持高的體溫幾乎是不可能的,很快就會被凍得個透心涼,那一層皮下脂肪並不足以保命。而且,人體雖然也是流線形,但與鯨魚類動物相比,差距仍然很大,它們的體型已經接近於紡錘形,加上四肢退化,這樣水的阻力也小,而人的四肢則很突出,在水中與海豚比賽,根本不是對手。  

此外還有一點,凡是那些徹底失去體毛的海洋哺乳動物,基本是長年生活在水中,比如鯨魚,很少有人看到它們到岸上來走動。而有毛的水生哺乳動物就不同了,它們都是半水生半陸生的,吃飽喝足後是要上岸休息的,那麼人類在水猿期到底是長年水生還是半水半陸的呢。很不幸,只能是半水半陸的,因為人有一個致命的缺點,就是不能飲用海水,而為了尋找淡水,就不得不時常爬上岸來,那意味著沒有把體毛脫掉的道理。  

所以,用水猿理論來解釋體毛,基本已被拒絕。

一般而言,一個系統理論只要有一點被推翻,其他方面也就危險了。水猿理論似乎正是如此。摩爾根認為人類到目前還保留著許多水中生活的特點,但所有這些特點都被專家指為另有其他原因。  

有一個普通的現象常被水猿論者提及,就是人類特別喜歡玩水,而猿類則不同,它們很少在水裡玩,不得已過要經過一片水域時,也是小心翼翼,步步驚心,它們擔心水下的危險,特別是鱷魚。人類則很享受在水中的情形,甚至用「魚水之歡」一詞表達極度的快樂。有些醫院甚至提倡孕婦在水中生產,生下來的小孩見水就遊動起來。水猿理論認為這是人曾經有一段水下生活經歷造成的。  

然而生活常識告訴我們,這說法是靠不住的,如果不經過特殊的訓練,隨便下水是很危險的,淹死人的事故也時有發生,表明我們對水並不是手到擒來。至於小孩在水下出生沒有危險,那是因為胎兒在子宮中時就是一片水的環境,他們對那並不陌生。  

水猿理論認為人類的直立也是在水裡發生的,我們的直覺告訴我們在水中站立要省勁很多,而且人類在水中可能像像水獺一樣要用石塊砸開貝殼,這樣就訓練並解放了雙手,後來技術熟練,它們開始離開大海而進入原野叢林,終於進化為狩獵猿。  

但現實是殘酷的,現有的許多水生生物都不能很方便的在陸地上行走,不信你讓海牛、海象之類的動物上岸直立試試,它們連在海岸上爬著都費勁。所以,在水中練習直立然後上岸行走這一說法雖然可以想像,但實無實際依據。  

還有很多被批倒的證據,比如鼻子,水猿理論認為人的鼻孔向下,就不會灌進海水了。這個是當然,如果一個人鼻孔像漏斗一樣朝天長著,那確實容易灌水,但那主要是防止灌雨水而不是防止海水,世界上沒有哪種動物的鼻孔是朝上長的,不能因此而證明它們全是為了防止灌海水。如果鼻子真是為水下生活而設計的話,那麼鼻孔應該能關閉才行,事實上沒有哪個人能自如的關閉自己的鼻孔。  

人類學家對鼻孔的朝向有深入的研究,不同地區的人的鼻孔形狀差異很大,中國人喜歡鼻如懸膽,而有的人偏偏在很遠處就會讓人看到他粗大的鼻孔。那差異不只與雨水有關,還與空氣濕度和溫度有關,因為鼻子還要負責空氣的濕潤和加熱,太乾燥和太冷的空氣會刺激肺,老是咳嗽,人會受不了的。  

另外一個爭論來自於呼吸,人類有自主控制呼吸的能力,可以有意識的深吸氣和憋氣,這似乎正是為了滿足潛水的需要,與此對應的是,其他靈長類動物都沒有控制呼吸的能力。  

然而動物學家們不客氣的指出,人類對呼吸的控制只是出於奔跑的需要,因為在長途奔跑追擊獵物的過程中必須控制呼吸,否則很快就會供氧不足,你可以試著不改變呼吸而快速跑步試試,根本行不通。所以,這一能力根本與潛水無關,只不過被拿來適應潛水而已。  

為什麼其他靈長類動物沒有呼吸控制能力呢,這個你可以自己仔細觀察一下,它們很少作長距離奔跑,黑猩猩整天都在慢吞吞的吃樹葉,就算要對猴子發起攻擊,速度也不是太快,而且時間不是太長,它們沒有必要控制呼吸,正常的通氣就可以保證氧的供應。  

學者們還提出了一個強力反證,就是鳥類也有控制呼吸的能力,因為鳥類有時靜止,有時需要在空中長途飛行,這對氧的需求變化很大,所以控制呼吸很重要。但沒有誰會說鳥也經過一段水生生活。

水猿理論還說人的手指間有著類似蹼的遺迹,這是為了適應游泳的需要。生物學家們對此不屑一顧,他們認為這只是一種遺傳缺陷,猩猩手上也會有這種現象。  

有一個事實被水猿理論視作鐵的證據,就是人體需要碘,還需要某些必須脂肪酸,而這些養分在陸地上很難獲得,但是在魚和貝類體內卻有很多。這似乎能證明人類曾長期食用這些食物。這次是地理學家告訴他們錯了,因為含有人類必須脂肪酸的深海魚類的活動區域與早期人類棲息地相距極遠,那根本就不存在長期食用的問題。而且深海魚類也不是普通人能捉得到的,人類根本就沒法下潛到那種深度。  

說到現在,水猿理論好象一無是處,似乎正是這樣的。這一理論之所以沒有消失,是因為它們還有很多其他的證據,在這裡就不一一列舉了,但與這裡介紹過的所謂證據一樣,所有證據都受到了針鋒相對的反駁,所以處境非常困難,但是所有這些都並不能讓這一理論徹底消失。  

還記得引言中提到過的那個露西嗎?她現在成了水猿理論的一個救命稻草。因為根據挖掘結果來看,露西似乎是被淹死的,她的骨骸躺在蟹螯中間,與鱷魚和龜的卵混雜在一起,卻沒被猛獸咬傷的痕迹。這似乎符合水猿理論的預測。  

但沒有多少學者把這一證據當真,因為不同地層的化石是有可能被沖積在一起的,某種巧合不能解釋必然現象,水猿理論要想進一步得到認可,必須尋找更有力的證據,而不能總是模稜兩可。  

儘管如此,仍有很多學者對這個理論有興趣,他們甚至關心水猿在水下如何抓魚,有人設想,猿人應該是張著嘴在水面上等魚的,一旦有哪條銼魚撞上嘴來,就一口咬死。據說這種說法也是有依據的,因為美國康州就有一超強男人擅長在水中咬魚,他從不釣魚,因為他認為咬魚比釣魚容易的多。  

說一千道一萬,這一理論只是聽起來漂亮,在真正嚴格的科學論證面前難題很多,比如它根本無法解釋為什麼人類還保留著部分體毛。但最大的難題是至今沒有任何直接證據。考古學家連一塊水生猿的化石都沒有找到過。他們只能以美人魚的傳說來給自己增加信心。  

問題是這個理論理解起來很舒服,也符合人們的日常觀察結果,到了2002年,有一位法國醫學家拓展了這一理論,他提出,人類不但有過一段水生生活,而且祖先就是海豚!出此狂言的主要依據大多是水猿理論提到過的內容,甚至把人類喜歡吃魚也當作證據之一,豈不知人類本就是雜食動物,何止是魚,任何動物落入了我們的法眼,只要味道不錯,都是在劫難逃。  

關於水猿理論,就介紹這麼多,至於各位頗為感興趣的關於生殖器及性交體位問題的論述,只能到性別一章再加以討論了,畢竟本章的任務是討論體毛,所以此處先設一懸念。  

沒辦法,科普文章實在是難有懸念啊。  

與廣為人知的水猿理論相比,為正宗人類學家們所普遍接受的另一個重要體毛理論卻知者不多,這一理論雖然也有人表示反對,但是論證卻更為有力,表述也更為科學,這就是散熱理論,是當前最為主流的人類體毛理論。  

只是不知各位看官以為如何。

三,散熱理論    我最不喜歡看的比賽就是馬拉松,那麼漫長的比賽過程,所有運動員都累的汗流浹背精疲力竭,衝刺的時候都難以享受勝利的喜悅。  

沒有哪種動物像人類這樣傻,會舉行這樣一種無聊的比賽。  

如果你用心觀察,還會有更加驚奇的發現,自然界里不但不會有這樣的比賽,甚至沒有哪種動物能經得起如此不間斷的長途奔跑。即便是最能長跑的賽馬,在馬拉松這樣的比賽中都有可能被跑死,跑死的原因不是心灰意冷,而是身體太熱,大量的熱量散不出去,於是大腦被熱的崩潰,內臟功能紊亂,只有死路一條。  

家在農村的孩子都會有這樣的經歷,家裡來客人時需要殺雞,那時孩子們的光腳板就有了用武之地,他們只有撒開雙腿一陣猛追,無論多麼驕傲的公雞都會被追的倒地不起,引首待刀。  

獵豹衝刺的距離一般不超過一百米,獅子更是連一百米都懶得跑,它們在每次衝擊後都會大口喘氣,腹部用力的起伏,用以儘快散發那一剎時的衝動而產生的巨大熱量。  

狼往往以耐力著稱,但它們跑步的方式很獨特,是以小碎步方式進行的,這種方式消耗能量極低,所以產生熱量也不會太大。它是以最低的消耗獲取最大的收益。事實上它們正是利用了其他動物不能長距離奔跑這一特點。如果大家都能跑,所有的狼都會被活活餓死,沒有誰會在乎它的追殺。  

玩不起長時間長距離的奔跑是動物的一大通病。  

這一通病的根本原因不是沒有能源,因為很多動物跑死的時候身上仍然存留著大量脂肪,被追殺的肥豬端上桌的時候仍然是肥豬。  

那麼根源在哪裡呢?在於散熱性能不佳。在熱量的保存與散失方面,動物存在著兩難選擇。  

首先,它們需要保存熱量,這是活下去的本錢,對於恆溫動物更是如此。而同時又要注意散發熱量,不然稍一動作就會被熱死。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北極熊,北極熊的行走永遠是慢騰騰的,就因為它的皮毛保溫性能太好,稍一加大運動量,立即會把自己熱中暑,甚至直接倒斃在冰天雪地之中。  

凡是迫不得已,需要長距離奔跑的動物,首先就要處理好散熱問題,隨便瞎跑是要送命的。不同的哺乳動物有不同的解決方法,大家最熟悉的應該是狗,它們主要靠大口喘氣,太熱的時候會把舌頭伸出老長來,這樣散熱效果就會更好;貓的舌頭不長,所以它們主要在晚間涼爽時活動,或者與主人一道呆在空調房間里;沒人疼愛的羚羊則把小靜脈作為散熱器,就像是卡車的散熱管一樣,通過血液交換而迅速降低動脈血的溫度。  

同時,這些動物還會相當注意控制運動的激烈程度,除非遇到生命危險,一般不會狂奔不已。為了追逐水草而長距離遷徙的角馬會經常休息,一來是為了吃點草補充能量,一來是為了散失熱量。  

沒有動物能擺脫熱量平衡約束。人類,當然也同樣如此。

人類在很多方面都大大低估了自己的身體能力,總覺得自己不如獅子強壯,不如豹子跑得快,不如貓那樣靈巧,甚至連狗都不如,因為嗅覺比不過人家。但現在人類學家已經在重新考量這個問題,事實上人類在很多方面都有值得驕傲的本錢,比如長跑能力,人類在自然界中就獨佔鰲頭。  

大約在兩百多萬年前,人類祖先就在非洲草原撒開雙腿開始了長跑運動。他們腿很長,遠遠超過了其他靈長類動物,所以邁開的步伐也很大。又寬又硬的膝關節和強健的腱肌都是其他猿類所沒有的,這些設備沒別的用處,就是為了跑步,特別是跟腱,平時走路時都用不著,跑步時卻離不開它。

人類還有一個肥大的屁股,而這屁股也是有道理的,那不只是為了自己坐著舒服,黑猩猩也經常坐著,但它們的屁股就不大,更不肥。肥大屁股的重要作用體現在那發達的臀肌上,這對跑步至關重要,可以平衡軀幹,防止身體前傾,不至於跑著跑著一頭栽倒在糞堆里。所以,人類是天生為長跑而設計的動物。  

為什麼人類要長跑呢?  

這問題現在應該可以達成一致意見。在那個生存競爭異常激烈的大草原上,沒有哪種動物會主動把自己送到人的嘴邊,而且那時的人們還不懂種植,不會養殖,他們所能做的只有一件事情:長途追殺。  

為什麼是長途追殺而不是短程追殺呢。  

因為短程追殺不是人類的專業,在非洲大草原上早已雲集著眾多高手:獅子,獵豹,鬣狗還有狒狒等,都是短程獵殺專家,特別是獅子,成敗只在一擊之間,一擊失手,則當即罷休,根本無意遠追。因為它明知自己根本跑不過食草動物。所以長途追殺是早期人類的最佳選擇。  

因此,它們被人類學家稱為狩獵猿,兩百多萬年前就已具備了跑馬拉松的實力。狩獵猿的追擊是很可怕的,它們不偷襲;不隱蔽;也不下陷阱,當時還不具備這種智慧;更不使用什麼像樣的武器,刀槍棍棒都是後來的發明。它們只有一招:不急不慢的持續追趕。  

獵物在這種持續追擊之下,不能吃草,無法喝水,沒有片刻休息,一直處於驚恐之中,而越是驚恐則越消耗能量。除了成為人類的美餐,它已別無選擇。  

現在非洲桑人仍在採用這種捕獵技術,美洲印第安人和澳洲土著也深諳其道,方法很簡單,就是死追,有時會盯著一頭鹿追上一天一夜,有時可能會帶上點乾糧,一旦開始就窮追不捨,則中途不換人,不喝水,不休息,直到把獵物追服了為止。  

也就是說,長途追殺是有效的。  

要證明人類有過狩獵時期,這個相對方便,比如在大約200萬年前的化石中,人類的遺骸附近已發現很多動物化石,這表明人類已開始屠宰動物,而且,此後人類的腦容量開始增大,這隻能得益於肉食營養的增加。這些肉食不可能有人送上門來,只能來自於狩獵。當然,也有可能來自於肉食動物吃剩的殘羹冷炙,但是搶奪剩飯的競爭者實在是太多了,人類在這方面根本不具優勢。你可以想像一下,你首先必須趕走獅子,然後還要對付成群的鬣狗,它們是剩飯的有力爭奪者,此外還有天上盤旋的禿鷲。與其和它們爭一頓飯,還不如自己去追殺來的更安全。  

好了,說了這麼多,該回到正題上來了,人類這麼能跑,難道就不擔心身體過熱嗎?特別是非洲的陽光那樣的毒辣。回答是肯定的,當然要提防身體過熱。所以人類擁有所有動物中最為精良的散熱設備:脫了毛的皮膚。  

人類脫毛是為了在追捕獵物時更有效的散熱,這就是散熱理論的核心思想。因為脫毛的目的是為了狩獵,所以又稱「狩獵假說」。

插曲:文化進化    在探討人類的生物進化的同時,另一批學者開始研究人類的文化進化,因為人類從茹毛飲血的野蠻動物成長為文質彬彬的現代人,文化的作用是不可忽視的,而文化也與動物本身一樣,也經過了漫長的進化過程。比如我們中國,先是百家爭鳴,各種人發生了各種聲音,每種理論都在表述著自己的治國理想,後來儒家文化成為統治文化,而儒家文化在出現之後,一直處於不斷的變化之中,每一個朝代都會根據自己的需要對儒家文化進行不斷的修改。所以,我們現在聽到的儒家文化,和當時孔子提出的理論,已經相差很大了,有的意思甚至完全相反,但這種文化卻越來越適應人們的需要。現代中國仍然批判性的接受了儒家文化,這正是文化進化的一個典型例證。就像我們每個人都在經歷著生物進化一樣,我們每個人也同時在經歷著文化進化。特別是科技的發展,使文化進化的速度也大大加快,比如在二十年前,電腦還是一件非常罕見的東西,而現在卻滲透進了人類生活的各個角落,人類的網路用語就是一個新的文化現象。  

我們要想更好的生活,不僅要適應環境,也要適應文化。

要想了解人類的皮膚在散熱方面有什麼特色,先看看它的結構,你會發現確實與眾不同。  

在不使用風扇的天然條件下,能迅速降低體溫的有效手段就是出汗,哺乳動物大多具有三種出汗途徑,那就是分布在皮膚上的大汗腺、小汗腺和皮脂腺。大汗腺和皮脂腺都與毛囊相通,出汗時含油量大,所以把毛髮搞的油光鑒亮,如果出汗太多,油脂太重,甚至會把毛髮粘在一起,頭油較重的朋友對此應該有印象,所以散熱效果一般。對散熱最重要的是小汗腺,它們密集的分布在皮膚下,直接向體外開口,主要分泌鹽與水分,可以帶走大量熱量。  

現在人類和其他動物的區別出來了,我們的小汗腺數量遠遠多於其他動物,這樣在運動時就容易蒸發更多的水分,因而起到極好的散熱效果。所以我們很容易看到人類痛快淋漓的流汗,有時一天分泌的汗液足足可以裝滿二十多個礦泉水瓶。但我們很少看到其他動物有這種表現,一是因為它們不容易出汗,甚至有的動物根本不出汗,就算出汗了,也會被凌亂的毛髮所遮擋,不能迅速的揮發在空氣中,這樣散熱的效果當然無法與人類相比。  

可以這樣認為,其他動物帶有毛髮的皮膚的主要任務是保暖,而人類脫去體毛的皮膚的主要任務是散熱,因此人類需要保暖的時候往往會披上一件來自於其他動物的毛皮大衣,很少有人想到要穿人皮製成的外套。  

人類脫去體毛後的強力散熱效果使得我們可以經受住高溫的考驗,然而附加效果更是令人吃驚,因為散熱能力提高,所以人類可以長途奔跑成功追殺獵物,這使人的營養水平有了大幅上升,為神經和大腦的複雜化提供了可能。大腦的一個重要缺點是不能忍受高溫,而皮膚散熱器正好解決了這個問題。所以結論很清楚,脫毛提高了人類的智力。  

那麼,為什麼在同樣環境下狩獵的其他動物體毛沒有減少呢?比如獅子和獵豹,到現在仍是一身的毛。這是為什麼?  

其實這個問題前面已經回答過了,獅子這類動物並不熱衷於長途奔襲,它們大多時間都呆著不動,其懶惰程度簡直令人髮指,有人觀察到一隻雄獅在半天時間內連頭都不轉一下,只是耳朵偶爾抖動以表明它還活著。實在餓的不行需要捕獵的時候,也大多選擇在太陽落山以後,那時光線暗淡易於伏擊,更重要的是氣溫也降了下來,略作行動也不至於中暑。並且真正投入戰鬥的往往是雌獅,它們的個頭相對較小,散熱能力要比雄獅強一些。  

很多哺乳動物還有一套獨特的設施來為大腦降溫,這設施是人類和其他靈長類所沒有的,就是通過頸部的頸動脈叢,這些頸動脈叢緊挨著附近的鼻腔,可以有效的帶走大腦產生的熱量,從而冷卻大腦。所以,它們就算不裸露皮膚,日子也能過得去。

然而有人會反問:既然獅子與獵豹可以選擇在清晨或者黃昏天氣涼爽的時候進行捕獵,為什麼人類非要在大白天頂著大太陽開工呢?如果人類也像其他動物那樣錯過太陽最熱的時候出動,不就沒有必要脫毛了嗎?畢竟那毛衣是有用的,因為到了晚上氣溫降低,人類不得不面對寒冷的威脅。  

事實上現在我們還無法判斷人類當時到底是不是在大白天活動,因為從化石中無法得出相關信息,但我們可以推測。在如今的非洲大地上,只有兩種動物頂著熱辣的太陽在大白天捕獵,一種是野犬,另一種,就是人。  

那為什麼人類不在早晚出動而白天像其他獵手一樣伏在樹蔭下休息呢?很簡單,有些事情人類不去做,不是因為不願意,而是因為不能夠。  

如果原始人類非要向其他動物學習,也在早晚避開太陽捕獵,那就不得不面對獅子這樣強大的競爭對手,而且必須靠粗暴劇烈的體力活動來解決獵物,看看獅子是如何費力扳拖倒野牛你就會知道這事的挑戰性有多大。此外早晚時光短暫,只適合作短程追殺而不是長途追擊,時間根本不夠用,有可能追著追著天就黑了,到時你連回家的路都摸不著。  

所以,錯過捕獵高峰,只在大白天動手,對人類來說是合理的選擇,而這選擇的代價就是必須脫去體毛以更好的散熱。  

這時,散熱理論面臨著第一個嚴重的質疑。既然脫去了毛髮,早期人類該如何應對太陽的暴晒呢?  

很多人,特別是中國人,特別是中國的農民,都有過後背被太陽曬出大片水泡的經歷,本樓主就曾深受其害。所以太陽的威脅絕不能小瞧,更不要說陽光中的紫外線會造成皮膚癌。  

在強烈的陽光下,薄薄的一層遮擋物都足以減少大部分紫外線對皮膚的傷害,阿拉伯人給我們作出了示範,他們在酷熱的沙漠中穿著肥大的長袍,空氣可以在長袍下自由流動帶走汗水。長袍質地還要厚一些,最好是白色的,這樣可以有效抵擋陽光的暴晒。  

問題是早期人類沒有寬大的長袍,而它們又脫去了濃密的體毛,到底該用什麼方式來對付太陽呢?對此疑問,人類學家不但給出了答案,而且給出了兩個答案。

第一個答案是頭髮。人類的頭髮是所有哺乳動物中最奇怪的,因為它會不斷長長,在沒有理髮師的時代,非洲大草原上每一個人都長發飄揚,這是何其壯觀的景象。後面我們還會繼續討論頭髮的其他作用,這裡只先說說與太陽的關係。  

在強烈的陽光下,直立奔跑的人類最脆弱也是最危險的器官就是大腦,而頭髮正起到了保護大腦的作用,濃密的長髮把陽光的損害降到了最低。好處還不止這些,因為人是直立的,身體與陽光平行,高高在上的頭髮不僅僅保護到了大腦,同時還像一把小傘一樣罩住了身體百分之七十以上的皮膚免受照射。  

這同時也解釋了其他動物為什麼沒有長發,因為它們四肢著地,身體與陽光垂直,就算有頭髮作用也很有限,它不能遮擋到身體的其他部位。所以這些動物最佳的方案是在陰涼處呆著而不是冒險在陽光下狂奔,因此它們不需要長發。  

另一方面,如果像貓和狗這樣的四蹄動物都有著長長的頭髮,可想而知情況會有多遭,它們會時常踩住自己的長髮而寸步難行。  

有時進化論的邏輯就這麼簡單,只看你有沒有進行過思考,並得出正確的結論,儘管有些結論可能毫無意義,比如上面這條就是。

第二個答案是膚色。很少有人知道黑猩猩濃密的黑毛下的膚色卻是可愛的粉紅,據此可以推測早期人類在有毛的時候皮膚也應該是粉紅色的,問題是現代人沒誰的皮膚仍然粉紅,所以期間必然發生了巨大的變化,而膚色的變化是可以從基因中找到出線索的,這給出了一個追蹤人類脫毛時間的重要線索。因為膚色變化必然發生在脫毛以後,或者說只要脫毛,膚色就必須發生變化,否則將很快被太陽曬死。結果,還真的找到了這樣一個線索。  

2004年,美國猶他大學的研究人員檢測了一個控制人類膚色的基因序列。經過分析,他們認為非洲黑人幾乎都有一個相同的膚色基因突變,用分子鐘推測,這突變的時間大約在120萬年前。就是說,最遲從那時起,人類的膚色開始變黑。相應的說,這也應該是人類脫毛的最晚時間。變黑了的皮膚含有大量黑色素,足以吸收陽光中可怕的紫外線,藉此保護皮膚免遭皮膚癌的折磨,所以這無疑是大自然送給人類的一件極其合身的攜帶型黑色保護傘。  

關於膚色變黑的系列問題,以及後來又變成其他膚色的問題,將在人種和膚色一章中加以詳細討論,此處暫且不表。  

120萬年前脫毛是一個合適的時間點,那時人類剛剛直立了大約40萬年,完全符合脫毛對奔跑散熱作用的預測。早期人類化石表明,那時它們的身體比例已經和現代人相當,也就是有了長途奔跑的能力。關節化石磨損情況也表明,它們確實在跑步。  

如果脫毛時間的推測確鑿可信的話,那麼「穿衣說」和「寄生蟲說」等理論都將不攻自破,因為人類穿衣服是很久以後的事情了,最樂觀的估計也是在20萬年以前。  

也就是說,在非洲陽光的照射下,我們的祖先就這樣長發飛揚,赤裸著身體,毫無顧忌的在非洲大草原上縱情奔跑了一百多萬年,那是何等瀟洒與壯觀的景象。當你還在為足球場上某些裸奔的狂人而驚嘆時,不知我們的祖先對此有何感想。  

這一理論是如此的簡潔優美,不像水猿理論說的那樣人類又要下水又要上岸,把人折騰的夠嗆。圍繞散熱理論的各種證據也都能自圓其說,與人類的直立、腦容量的增大及膚色的變化等重要現象也能互相印證,所以我們欣賞這一理論,而且也被主流學術界所廣泛認可。但這並不等於沒有反對意見。  

反對最激烈的,就來自於宣揚水猿理論的摩爾根。要忘了,她是一個女人,所以她用女人的視角來審視這個理論,很快,她發現了這個理論的巨大破綻。各位聰明的,你能想到她看出了什麼問題來了嗎?

摩爾根認為,散熱理論無法解釋女人也脫毛的現象,因為女人畢竟不需要像男人那樣出去打獵,那她們為什麼也脫毛了呢?  

支持者認為這個問題並不可怕,首先,女人不一定就不出去打獵,其次,就算女人不出去打獵,那麼成功脫毛的男人也會把自己的脫毛基因隨機的傳給下一代,因為脫毛性狀並不是伴性遺傳的,因此後代無論男女,都有脫毛的可能。長此以往,脫毛就成為流行事件。  

其實,真正難以解釋的不是這個問題本身,而是從這個問題引申出來的另一個問題。  

脫毛性狀雖然可以隨機遺傳給後代,但不脫毛性狀也應該可以隨機遺傳給子女,那為什麼不脫毛性狀基本消失了呢?至少對於女人而言,如果她們不出去打獵,身上保留一層毛髮也不是什麼壞事,現在的女人不是都喜歡買名貴皮草嗎?可為什麼她們的皮膚反而比男人更加光滑呢?  

這可不比脫毛以後晚上受涼怎麼辦那樣容易回答了,誰都知道皮下脂肪有助於夜間保暖。但女人皮膚更加光滑的問題與脂肪關係不大。  

這時,散熱理論承認無法解決所有難題,有些問題不得不轉而求教於另外一個令人驚艷的理論。  

這個理論將試圖對所有人體難題提供一攬子解決方案。  

這究竟會是什麼樣的一個強悍的理論呢?

四,為什麼不脫光?即脫之,則光之。這是很多人的興趣所在。  

人類既已開始脫毛,為什麼又沒有脫光呢?毛髮在很多部位仍然殘存。最引人聯想的大概就是腋毛和陰毛了。其實最引人聯想的反而最容易解釋,因為該局部地區是很多激素的集散地,毛髮的殘存有利於某些激素、特別是性激素在更長時間內發揮作用。請想一下,在遼闊的非洲大草原上,一個長期不洗澡的雄性古猿身上所散發出來的濃烈的勾魂氣息足以讓方圓幾公里以內的雌性古猿為之神魂顛倒意亂情迷。那時語言和文字還不成氣候,情詩與情歌還派不上用場;也沒有用鮮花和蛋糕表達愛意的浪漫情調;試問,還有比這種四處散發的天然勾魂氣息更有效率的求愛手段嗎?而這無法抗拒的勾魂氣息主要就是從腋下和陰部散發出來的,如果不幸某個古猿連那裡也沒有毛,所有氣息在分泌出來後都迅速消散在風中,那麼更不幸的事情就會隨之而發生,它在空曠的大草原上將長期無人問津,沒有人知道那兒還有一個多愁善感的傢伙正在為情所困,它將因此而孤獨終生,它那可憐的局部無毛的基因也將無人繼承。這就是腋毛與陰毛得以存在的合理解釋。  

當然,人體的很多東西都是一個好處跟著另一個好處的,這也是人體的精妙所在,它總是把有用的東西的作用發揮到極致。比如腋毛,還可以在古猿的激烈奔跑過程中減少兩臂擺動時與軀幹之間的摩擦。陰毛也可以對陰部有一個基本的防護,特別是在尾巴丟失人體直立以後,這種防護更是顯得彌足珍貴。  

因為太突出太惹眼的東西總是戰鬥中最先受到攻擊。  

如果說科學家們對於體毛、頭髮、腋毛和陰毛等各種毛總可以講出點道道來,並且似乎也都挺能說的通,那麼鬍子就不這麼容易糊弄過去了。  

與以上局部地區毛髮不同,那些都是男女兼備的,白虎星並不常見,常見的是鬍子。  

更常見的是男人有鬍子,而女人則沒有鬍子。這怎麼解釋?  

在注意到鬍子這個巨大而明顯的差異的同時,還有一個大家時常感覺到但卻很少考慮到的差異,那就是相比男人而言,女人的皮膚更為光滑細膩,這又是為什麼?  

生物學家們為此而傷透了腦筋,幾百年來他們不斷被另人追問,自己也在暗中不斷追問自己:男女之間,為什麼會有如此差異?  

這個問題本來與鬍子兩不相關,但現在被一個驚艷的理論給一鍋解決了。  

而這個強悍的理論從誕生的那一天起就顯得那麼卓爾不群,幾乎把生物學界完整的劃分為兩大派,兩派之間也互相攻擊了許久,彼此指責對方的無知。直到最近,他們才有了和解的跡象,這一令人驚艷的理論也才有了更加科學的地位。

提起這個話題,要把時間向回推到一百四十多年前。  

進化論的開創者達爾文有一段時間對孔雀非常著迷,他曾花大量的時間觀察孔雀的尾巴,那不是為了欣賞,相反,孔雀漂亮的大尾巴讓他很憤怒。根據自然選擇理論,動物身體的結構必然要為生存帶來某種好處,但是這個漂亮的大尾巴卻似乎是個例外,它明顯的不能為孔雀帶來任何好處,那麼大,那麼張揚,到處顯擺,惟恐天下不亂的樣子,花費如此大的代價長這麼一幅尾巴對生存到底能有什麼意義呢?在獅子等獵手的眼裡,它只不過是一盤裝扮的五彩繽紛的肉食而已。  

這個問題讓達爾文很痛苦,如果他找不出一個合理的解釋,自然選擇理論就將敗倒在孔雀的尾巴之下。那是一種比敗倒在石榴裙下還要失敗的失敗。  

他的腦袋很大,思考也很有效率,最後,他終於給出了一個答案:性!  

1871年,達爾文出版了繼《物種起源》後另一部重要的進化論著作,《人類的起源與性選擇》正式提出了性選擇理論,他計劃用這一理論解釋所有自然選擇無法解釋的現象。也就是說,在達爾文那裡,存在兩種選擇力量,一是自然,一是性,通過了自然選擇,只是解決了生存問題,而只有通過性選擇,才能解決後代問題,兩者缺一不可。自然選擇的例子已是遍地皆是,而且似乎人人能懂,不就是適者生存,不適者被淘汰嗎。  

但性選擇就不那麼好理解了。很多生物學家都有自己的傾向性,特別是男女不同,傾向性更是明顯。有的學者堅稱,這個世界只有自然選擇,根本沒有什麼性選擇。進化論的另一位開創者華萊士就是力挺自然選擇反對性選擇的重要代表。  

出乎達爾文的意料,這一次生物學家們沒有多少站在他這一邊,很多人支持華萊士,否定性選擇的存在,所以性選擇理論一直被埋沒了一百多年。直到現在,才突然暴發出異樣的光芒。  

因為自然選擇確實遇到了難題,而性選擇正好可以替他們解開這些難題。  

比如,作為性選擇理論標誌性例證的孔雀的尾巴,用自然選擇的眼光來看,意義何在呢?根本沒有意義,而且是累贅。  

那這尾巴又為什麼會出現呢?  

自然選擇提供了很多解釋,但都很牽強。  

而性選擇則直接給出最簡明的答案:只是因為雌孔雀看著開心。  

因為雌孔雀有這種品味,有這種審美觀。  

或者說人家就好這一口,雌孔雀就是喜歡這麼一幅漂亮的大尾巴。  

所以雄孔雀就必須長著這麼一幅大尾巴。  

當把這一原理運用於人類的鬍子時,解釋的方式是類似的。  

鬍子或許對男人沒有什麼特殊的作用,甚至是累贅。但是女人喜歡,所以男人必須長鬍子。  

如果聯想到中國漫長的歷史長河中曾出現過的數不清的太監的話,這理論似乎頗能讓人點頭。確實,沒幾個人喜歡太監,不光是女人,連男人也不喜歡太監,不光是古人,連現代人也不喜歡他們。看垃圾劇的善男信女們沒幾個不指著太監咬牙切齒的。  

這裡有社會因素,也有生物因素。  

不長鬍子的太監會給常人一種另類的感覺,雖然沒有幾個人見了太監就真的去檢查他們的襠內真情。  

但人們會估計到他們襠內無禍。  

是他們的臉,泄露了襠中的秘密。  

從這一點推斷,鬍子可能確實和那玩藝有點牽連。

達爾文本身就是大鬍子,所以他很關注鬍子的功用。他覺得鬍子只能用性選擇來解釋。也就是說,鬍子是作為一種男性象徵而起作用的,而不是一種具體的工具。  

某種意義上,鬍子與獅子的鬃毛作用相仿,競爭時可以起到威嚇對手的作用。相同物種之間兵不血刃的解決爭端是動物界的通行原則,沒事就打的死去活來只是個例,那可能是用餐時間到了,或者正處於發情期。  

如何快捷省事的解決爭端是動物們需要慎重對待的問題,如果能用鬍子就達到不戰而屈人之兵的效果,那是最理想不過的了。  

事實上鬍子正起到了這種作用,它的好處是真實可見,而且無遮無擋一覽無餘,正像是高高樹立的廣告牌,所以效果也是立竿見影。可以想像,當柳永這樣的文人遇到了張飛這樣的武人時,兩人大概不會大打出手,柳永只需要看看張飛的鬍子,就應該知趣的退出戰鬥。科學家們把這叫儀式性爭鬥。  

鬍子當然不是武器,對手不會被鬍子勒死,決定勝負的是鬍子所產生的廣告效果,對決者們必須知道這樣一個不言自明的道理,能長出那麼大一部鬍子的男人,體格也必然強壯。不了解或者不能很好的掌握這一道理的人,基本上已在此前的各次戰鬥中被打死的差不多了。  

現代生物學已經證明,鬍子的旺盛程度確實與雄性激素水平有關。這也造成了一個極為普遍的人類現象,所有人種的男性均比女性的鬍子多。而正常的雄性激素水平又與體格成正比關係。所以,鬍子是身體強壯與否的重要指標。  

在靠肌肉打拚天下的年代,體力強壯與否是何其重要啊。  

有理由相信,作為體格重要標誌的鬍子不但受到了男人們的重視,也受到了女人們的重視。男人重視鬍子是為了給自己更好的打廣告,他表面的意思雖然是:你看我的鬍子多漂亮,但深層的含義卻是:你看我的體格多強壯,更深層的含義是:你看我的雄性激素水平有多高,而終極層次的含義則是:你看我的基因有多好。  

女人當然沒法直接去檢測男人的基因到底怎麼樣,到現在基因測序仍然是一件代價極高的事情。同樣的,她們也不方便直接去檢測一個男人的雄性激素水平和體格強壯程度。最方便的檢測手段應該是間接觀察鬍子,這手段效率極高,一眼就可以搞定,當然,如此省事而高效的檢測手段出一點偏差也很正常,因此我們不能指望所有大鬍子都是大英雄。與岳飛同時代的武將楊沂中就長著一部漂亮的大鬍子,這個人也是岳飛的結拜兄弟,但他對趙構言聽計從,正是他奉旨捉拿了岳飛,並奉旨監斬了岳飛,所以被時人稱為有鬍子的太監。而與楊沂中相比較,岳飛則基本上沒什麼鬍子。  

但畢竟我們可以理解,女人不是無端喜歡上有鬍子的男人,她實在是看中了那鬍子所作的廣告,那似乎證明這男人體力有一定的保障,相應的,能給她帶來一定的生活保障,更相應的,有能力養活她和他生下的子女。所以,好品味,有時取決於好基因。  

因此,從男女兩方面來看,你都應該理解鬍子是多麼的重要。  

這麼重要的東西當然不能隨著其他體毛一道脫去了。  

正因為鬍子的廣告效應是如此重要,所以古人對鬍子都很重視,他們會花很大的時間和精力去擺弄這東西,梳理,染色,上光,加上套子,設法弄成捲曲狀,或者搞出各種造型,等等,花樣繁多,各成習俗。埃及的法老在出席重大活動時都要戴上假鬍子,這樣可以顯示更強大的權威性。這方法是如此的有效,後來連女法老也要戴上假鬍子。宋朝的仁宗皇帝就曾專門給外國來使展示他們的官員的鬍子,他認為那顯示出了中國氣象。  

中國古代的英雄多是大鬍子,關羽、張飛、包拯等等,無不是以個性極強的大鬍子形象示人。與此相應,京劇里的宰相形象一般都是大鬍子,而丑角的鬍子卻很小。  

四十多歲的人應該記得,有一段時間家家都貼有幾張重要的畫像,他們分別是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斯大林還有中國的毛澤東。我們不談政治,而只從鬍子的角度來看,這幾張畫像也極有意思,正好根據時間呈現出鬍鬚遞減的情況,馬、恩是大鬍子,列、斯是小鬍子,到了毛澤東,乾脆把鬍子剃光了。  

周恩來本來是有大鬍子的,也被毛澤東要求給剃掉了。  

既然鬍子這麼重要,男人又為什麼又要剃鬍子呢,甚至完全剃光?或者說,他們為什麼要自己砸掉自己的廣告牌呢?

極具特色的達利的鬍子

請注意鬍子的變化

周恩來的鬍子很長

當然沒有人願意自毀廣告。事實的真相是,他們正計劃樹起一塊新的廣告。  

刮鬍子起初出於戰爭的需要,肉搏戰時期,很明顯的,胸前的一把大鬍子很容易被敵人抓住。後來刮鬍子才演變為男人自覺的行動,因為他們突然發現,時代變了。  

文明的發展意味著肌肉男時代的結束,特別是新式武器的出現,更是給了肌肉男當頭一棒,人類對知識與藝術的重視第一次超過了對體力的重視,肌肉男漸已式微。這時,很明顯的,繼續打出那種老式廣告已經落後於時代了,於是男人們開始考慮新的廣告形式。剃掉鬍子是這種努力的第一步。  

剃掉鬍子以後的男人有了意外發現,他們看上去顯得更年輕,產生這種視覺效果的原因很簡單,因為小孩子都是沒鬍子的。同時,他們看上去也更整潔,可以顯示出某種鬍子所不能表達出來的修養。鬍子雖然可以給人一種權威感和強壯感,但同時也會給人造成蒼老與邋遢的印象。於是,刮鬍刀這一產業應運而生。  

起初,人們還捨不得突然丟掉這個用了幾百萬年的廣告牌,因為那等於無條件放棄權威與強壯的宣言書。但是刮鬍子所帶來的好處是如此的明顯,新男人們又根本無法抵抗。面對這種兩難局面,折衷與妥協是必不可少的。  

在刮鬍子和不刮鬍子之間得到平衡的有效手段就是刮一半。這樣,人類在刮鬍刀的幫助下,出現了各種各樣的小鬍子。  

希特勒的小鬍子之所以那麼出名,是因為它確實出名。  

日本人的小鬍子也是同樣的道理,日本軍人試圖用這種方式證明他們強大的同時而又年輕有活力。  

到了現代,刮不刮鬍子徹底成了自由的選擇,男人們多在這兩種選擇之間徘徊,他們有刮的權力,也有不刮的自由。在刮與不刮之間,雖然沒有用語言表達,但確實體現了某種微妙的心態變化。  

總而言之,鬍子已失去了往日的重要性。這也給男人們帶來了一個新的手勢。以往男人在儀式競爭中會提醒對方注意自己的鬍子,提醒的方式就是手捻鬍鬚。但自從颳了鬍子以後,男人們沒得鬍鬚可捻,於是習慣性的摸起了下巴。  

這是一個新的習慣,表達的卻是舊的意思。當一個男人對著你摸自己的下巴時,事實上是在向你示威,並試圖展現自己的威嚴。現在,你已經應該能明白女人為什麼沒有鬍鬚了。

女人沒有鬍鬚並不是因為沒有長鬍子的基因,而是刺激鬍子生長的雄性激素水平不夠,如果天天給女人注射高水平的雄激素,她們也照樣長鬍子。  

那為什麼女人沒有足夠的雄激素呢,因為女人不需要直接參加戰爭,不需要體格強壯,也就沒有必要在嘴唇處掛上一張巨幅廣告。  

她們需要的,就是迷住廣告打的好的男人,讓男人為她而戰爭。而女人能夠迷住男人的最大本錢就是年輕。  

年輕是女人持有旺盛生殖力的重要保證,男人們對老太婆的興趣一般不大,實在是因為她們的生殖能力不能達到預期目標。這是一種反向的性選擇,即男人對女人的選擇。不需要太多的科學實驗就可以證明,當一個有鬍子的女孩和一個沒鬍子的女孩同時找對象時,沒鬍子的女孩找到到對象的數量和質量恐怕都會顯著高於有鬍子的。各位可以在心裡自己證明。  

所以女人就儘力讓自己看起來更年輕,在科技不發達的前提下,看起來更年輕的方法主要有兩輔相承的兩條:一是不長鬍子,一是皮膚要儘可能的光潔細膩些。暗淡與皺巴巴也會讓人感覺蒼老。  

沒有鬍子可以達到一箭雙鵰的目的,可以展示女人臉上更大面積的皮膚,把她的光潔細膩更好的向男人們宣傳。  

到了現代,女人們已不能滿足臉上那一小片皮膚的宣傳效果了,她們試圖展示更大面積的皮膚來證明自己年輕,證明自己健康,證明自己沒有寄生蟲也沒有皮膚病等等,由此證明和她們發生親昵關係是沒有生命危險的。而有趣的是她們往往選擇裸露背部,或者是胸前局部,雖然遮遮掩掩,但仍能把皮膚光潔誘人的本質展露無餘,男人們在感覺賞心悅目的同時順便垂涎欲滴。有些得寸進尺的傢伙不禁對這種欲露還休表現出強烈不滿,她們為什麼不直接坦露乳房呢?  

不是沒有直接坦露乳房的人,但畢竟少數,除了怕冷以外,當然還有更複雜的原因。在兩性一章中對此將作詳細探討,其中可能涉及女人害羞的根源。

性選擇理論不只是解決了男人有鬍子女人沒鬍子的問題,回答了女人的皮膚為什麼體毛更少更為光潔,而且把其他類型的體毛問題也都考慮了進去。他們還認為頭髮也是性的標誌之一,與所謂散熱等關係都不是太大。  

人類在擇偶時往往喜歡長發飄飄的異性。就算到了今天,頭髮仍有強烈的性暗示作用。有一種說法,女人最怕發胖,而男人最怕謝頂,到美容醫院要求植髮的男人數量與要求隆胸的女人數量相當,暗示男人的頭髮與女人的胸部在吸引異性方面同樣重要。正因如此,少男少女們無不花費大量時間在折騰頭髮上。老年人則無此需要,他們自知江河落日,就算再折騰,只怕也難覓芳心暗許。  

至於腋毛、陰毛等等,更與性有關了,性選擇理論把這些毛髮當成是性成熟的標誌。如果你發現某人某處有毛,就表明可以交配了,否則就是無效活動。  

男人胸毛的意義則與鬍鬚類似,有研究表明,絕經期前的女人對有胸毛的男人感興趣,而絕經後的女人則相反。這是極其有趣的對比,因為絕經後的女人雌激素水平降低,對男人的興趣也急劇減少,所以胸毛廣告對她們沒有效果。  

至於眉毛,除了可以擋住雨水汗水對眼睛有保護作用外,還可以表達情感,人們都知道緊鎖雙眉意味著什麼。同時,男人有兩道劍眉也可以迷到為數不少的女性,而賊眉鼠眼的人則要吃虧不少。  

怎麼樣,你認為性選擇理論說的有道理嗎?反正支持性選擇理論的人認為他們的理由很充足,比如當前世界上不同人種之間,男人的鬍鬚和體毛類型是千差萬別的,但女性體毛類型幾乎沒有差別。為什麼會有這種不同呢?因為主要是女人在選擇男人,而不是男人在選擇女人。男人為了滿足女人不同的選擇品味,所以進化出了不同的鬍鬚與體毛類型。而女人則不然,她們以不變應萬變,體毛類型始終如一,愛看不看。  

另一個更廣泛的證據是,現代社會的男人都普遍喜愛皮膚光滑細白的女人。這種單一的欣賞品味也是體毛性選擇效果的有力證明。  

這是所有理論的共性,支持者們都會說出一大堆支持自己觀點的證據來,不信,我們再看看下面幾個理論,也同樣說的頭頭是道。

五,其他理論    普通人最容易接受這樣一個理論,那就是人類因為穿衣服而脫去了體毛,這樣的理論科學家當然也能想到,1985年就真的有人提出了「衣著說」。該理論認為體毛減少雖有利於散熱,但不利於保溫。體毛不能隨便脫去,只有衣服出現之後才有可能。寬鬆的衣服可穿可脫,使人類徹底放棄了對體毛的依賴,再加上火的使用,體毛才被人類所擺脫。  

衣著說雖然符合一般邏輯,但不符合考古證據,對人類漫長的進化史而言,穿衣服的時間實在是太晚了,以至於有理由相信人類在穿衣服之前就已經裸體很久了,否則穿衣服以後的那點時間根本不足以使人類產生如此巨大而徹底的變化。如果說這一點還可以爭辯的話,那麼新的人類學調查結果則讓這一理論徹底無語。原來有些原始部落長期與世隔絕,特別是在亞馬遜和東南亞的熱帶叢林中,一些部落根本沒有穿衣服的概念,除了對生殖器略加照顧以外,無論男女老少,都是全天侯全身裸露的,而他們的體毛依然稀少。這些原始部落對衣著說喊出了一個很大聲的「不」字。  

與衣著說相關聯的一個理論是「用火說」,認為是人類學會了用火而導致體毛的脫落。因為火像體毛一樣,都可以給人們以溫暖,然而火與體毛不可兼得,身上毛太多的話,烤火時不注意就會燒了一身,說不定把自己都給做成了燒烤。這個理論面臨的困難同樣是時間,人類學會用火的時間也很晚,可能遠在脫毛之後。周口店的北京人是會用火的,但北京人的復原圖仍然披著體毛,這只是猜測,沒有確切證據表明它們到底有沒有體毛。而且,用火說不能很好解釋陰毛等問題,難道陰毛就不容易被燒著嗎?  

另一個可以輕鬆理解但同樣被輕鬆否定的理論是「物種標記說」,前面已經提到過,動物之間彼此相識的一個重要途徑就是毛髮的顏色和樣式,當然赤條條白花花的裸體也很容易識別。所以有人就認為,人類體毛脫落正是一種奇特而明顯的物種識別標誌,這樣同類之間不會搞錯了對象。  

對此一說,反對者們不以為然,要僅僅想達到互相識別的目的,有大量的方案可以採用,現代的靈長類有的採用紅臉,有的採用紅屁股,有的則吹大泡泡,不一定非要把體毛給脫掉,這代價未免太大。而且,所有其他沒有脫毛的動物也都沒有發生搞錯對象的緋聞,所以這種理解根本行不通。

最後再介紹一個非常有趣而且似乎頗能說的通的「寄生蟲說」,這個理論在2003年才提出,並引起了一定的反響。人體的毛髮是寄生蟲的理想天堂,那裡營養充足,氣候適宜,溫暖而安全,更加免費旅行。當然,其中會滋生大量跳蚤、虱子之類的寄生蟲,這些寄生蟲往往會傳播疾病,因為早期人類多為群居,寄生蟲很方便的從這裡爬到那裡,疾病的傳播幾率很高,而裸露的皮膚有助於保持身體清潔,讓寄生蟲無處躲藏。現在就有很多有毛動物就是死於寄生蟲疾病的。    反對者說,人體寄生蟲是在人類定居後才出現的。早期人類浪跡天涯,四海為家,寄生蟲根本抓不到人類的蹤跡。所以人類也就不會單單因為寄生蟲而脫去體毛。更不要說陰毛和頭髮仍然是寄生蟲的居住地,人類並沒有根除寄生蟲的騷擾。更可疑的是,這些部位恰恰更容易生長寄生蟲。  

而且,這一理論還面臨著更為嚴重的困難,因為它很難解釋為什麼有些動物也是定居生活的,比如野豬,但它們仍然保留著體毛。難道它們就不擔心寄生蟲的襲擊嗎?很多哺乳動物一直面臨著寄生蟲的問題,它們不得不花大量的時間在身上捉蟲子,但這並沒有影響到它們的生存,它們仍然有毛,而且生存到如今。人類為什麼不能這樣呢?  

為此,有人拓展了這個理論,給出了補充解釋。  

人類生活中有一個沉重的話題,那就是大便的處理。人類肯定不是一開始就知道建廁所的。現存的黑猩猩告訴我們原始人是如何處理大便的,它們的方法最簡單省事,那就是根本不處理,直接把大便拉在窩裡。  

很顯然,當你睡在一個地方,然後把大便也拉在同樣的地方,你身上的毛髮肯定會沾滿了大便,長此以往,你就會失去往日的風采,變得渾身糞臭。  

黑猩猩知道這樣做不好,所以它們很知趣,它們從來不定居,每天晚上都要換一個新的地方休息,因為它們睡過的地方就是它們的廁所,它們不喜歡長時間睡在同一個廁所里。  

所以人類必定也面臨過衛生問題,而衛生問題首先影響毛髮。  

結論就是,要想定居,必先脫毛。這一說法有一定的說服力,但說服力並不是那麼強。  

因為很明顯,就算把毛髮脫掉,問題也沒有完全解決。很難想像光著身子睡在大便里的情況,那樣情況仍然很糟。所以人類必然在定居之前就已解決了大便問題,也就是說,卧室和廁所必然是先分開,然後才開始定居。所以毛髮不是制約因素,否則的話,連皮膚也要脫掉才對。  

黑猩猩雖然四處流浪,有時也會注意衛生,特別是當大便遇到問題時,它們會用樹葉去擦屁股。可以相信,原始人會比它們做的更好,屁股處理的會更乾淨。所以當它們需要定居時,屁股一定已經被搞的很乾凈了。  

所以,定居並不是以脫毛為前提的,或者說,人類並不是因為要定居才脫毛的。  

說了這麼多理論,似乎所有理論都有點道理,但也都有人反對,這反應了生物學研究的一個重要特點:科學是在爭論中前進的,爭論可以激發人們對事物思考的興趣,從而作出更為深入的研究。對事物鑽研的興趣是比獲取單獨的知識更為重要的因素,這是科學進步的真正動力所在。我們的教育缺失在於只灌輸知識而不啟發思考,這使得我們的學生能夠迅速掌握已有的知識,但卻很難開拓新的知識,直接導致本文介紹的理論大多是西方學者提出來的。  

無論如何,不管哪個理論正確,或者是很多因素都在人類體毛脫落的過程中起到了影響作用,或許我們應該放棄用單一理論解釋複雜現象的理念,轉而用好幾種理論複合在一起解釋生物現象。極有可能是多種因素的綜合,才讓人類終於脫去了體毛。  

體毛的脫落肯定是人類對生活的適應。  

脫去體毛後給人類造成的影響也是巨大的,比如體溫降低,容許人類擁有更大的腦袋;皮膚的感受性增加,人與人之間的親密關係也更加穩固;人類的面部表情在脫毛之前無效的,它被體毛所完全覆蓋住了。現在面部表情則可以更加豐富多彩,在人與人之間可以傳達更為複雜的感情,這反過來提高了大腦處理信息的能力。諸如此類,不一而足。  

所以有人相信,正是體毛的脫落,使我們得以為人。  

體毛的脫落還隨之帶來了人類的另一重要體征,沒有毛髮覆蓋的軀體,皮膚的顏色將一覽無遺。那麼,選擇什麼樣的膚色,又成了人類的另一重要謎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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