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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說我是那個被剩下的女人? 「剩女」是一種需要被拋棄的污名

誰說我是那個被剩下的女人?

2013-12-06

註:央視在熱衷傳播國家正能量之餘,難得關係起小民的情感問題,不辭辛苦採訪多位剩男、剩女,解讀他們為何被剩。有位鍾先生記下了30多位女性的聯繫方式,並將交友實戰整理成冊,積累了不少戀愛經驗和心得,但還是沒找到心儀的人。還有位男士表示,「我還是有些精神潔癖,太物質的女生,我會很理解她們,但是我覺得她們有些膚淺。」但受訪的曹女士說:「我希望我結婚沒有別的原因,只是因為我愛他。」個人情感問題,靠採訪幾個案例就能找到解決之道嗎?剩男、剩女作為一種社會現象值得關注,可央視竭力找尋適齡未婚人士不結婚背後的原因,一味強調個人的觀念有問題,卻絲毫不觸碰社會結構、觀念的不合理。我們不禁要問,究竟剩的是人還是舊觀念?

央視近來好像特別關心蒼生小民的疾苦。繼大街小巷詢問「你幸福嗎?」之後,央視新聞調查欄目又在「光棍節」之際關心起廣大「剩男」、「剩女」的「終身大事」來。節目觀點很鮮明: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如果一個人到了一定年齡還沒有結婚,那一定是哪裡出了問題,於是要刨根問底把這些問題給「挖」出來,通過被訪對象、婚戀網站調查和專家的嘴講出來。總結起來,無外乎就是:女性要求太高,看重對方經濟實力,同時期望精神契合,而這樣的男人往往都結婚了——言外之意,女性應該「放低身段」,接受不完美的現實,以便能順利走入「浪漫與淚水並存」的婚姻。

這結論恐怕十分契合社會對「剩女」的流行看法:大齡不婚是一件有問題,必須向外界解釋、報備的事情;女人大齡不婚壞處多多,且她們的思想一定出了什麼問題。這樣的看法完全是「只見樹木、不見森林」的庸俗社會學。「剩女」一詞首先是對大齡未婚女性群體的歧視;其次,如果我們冷靜地思考一下現代社會婚姻制度、愛情觀和性別文化之間的關係,就會發現,「剩女」的出現,根本不是一個人或一群人「有問題」,而是過時的婚戀觀、性別文化與超速發展的社會之間的矛盾在生活中的具體表現。以女性「個人之問題」來遮蓋時代結構性巨變所帶來的錯位,實在是欠缺體悟世界潮流的格局。

「剩女」是一種需要被拋棄的污名

其實央視並非第一個關懷「剩女」的國家級部門。早在2007年,教育部就把「剩女」列為新興詞語之一。而全國婦聯則根據「超九成男性認為女性應在27歲前結婚」的調查結果,把27歲以上單身女性定義為「剩女」。在清華讀博士的美國人洪理達尖銳地指出,婦聯的這種做法,經由媒體宣傳發酵,在社會上形成了一種「危言聳聽」的氛圍,讓獨立職業女性對大齡未婚產生焦慮甚至恐懼,不得不為了結婚而妥協,進入可能不利於自己的婚姻家庭關係。南京大學陳友華、呂程的研究也表明,中國人口中不但男性總體過剩,且在各個年齡段和學歷層次,也都是女性相對「短缺」,「剩女」論的流傳實屬眼球經濟、消費主義催生出的偽命題。洪理達傳神地把「剩女」翻譯成「leftoverwomen」,在英文里,leftover也有剩菜、剩飯的意思——這就是「剩女」的潛在含義——「剩」是一個被動的詞,「剩」暗指「被迫的」、「沒人要的」,是殘羹冷炙。而央視則說:「剩女」是一個中性詞,30歲以下的剩女自稱「聖鬥士」,30-35歲自稱「勝者為王」,35歲以上自稱「齊天大聖」。但事實上,這些污名絕不是「自稱」。這些標籤,更多地流傳在微博、微信的營銷賬號里,成為段子、茶餘飯後的談資。生活里,除了偶爾調侃,有哪個單身女性會熱情、主動地擁抱這樣的污名?

遙想上世紀80、90年代,人們還只是用「單身貴族」這樣的詞來形容單身人士。比起被動的「剩」,「貴族」兩字更肯定了單身人士的自主性和自信。時代前行,而我們的語言卻在倒退,發明出一個把人與「殘羹冷炙」相提並論的詞,民間流傳不說,還讓其堂而皇之地登入國家部門、媒體,這背後,顯示出社會對污名和歧視的無知無畏。

多元社會裡,一個人不結婚有很多原因,有開心抱擁單身生活的,有性取向不同無法被當下婚姻制度認可的,有人生觀不同不把生命的意義寄托在家庭生活的……統統用一個「剩」字來概括,是對人的豐富性和主觀能動性的粗暴理解。

剩的不是人,而是觀念

央視竭力找尋適齡未婚人士不結婚背後的原因,一味強調個人的觀念有問題,卻絲毫不觸碰社會結構、觀念的不合理。其實,一位受訪女士講的很好,「我覺得這並不是個人的問題,也可能是社會的問題,剛好我是這個社會下,受過良好教育、對另一半思想上有要求的人,剛好社會沒滿足我的要求,所以我們就被犧牲掉了。」

事實上,不光北京有所謂80萬處於「金字塔尖」的適齡單身未婚女士,高學歷、高收入的女性中單身較多的現象,也出現在很多世界大都會比如東京、香港。這是因為20世紀後半葉的性別平等發展,使得世界各地為女子提供的教育、工作機會都大大增加,在人類歷史上第一次,較發達社會的女性可以再也不受性別隔離的壓迫,走出家庭,被學校、公司、政黨、媒體接納,進入傳統上都是由男人控制的領域。正是這種人類兩性關係的大轉型,提供了女人完全在經濟、思想上獨立於男人的可能。

當我們注意到女子在上世紀20年代才逐步獲得選舉權,而今天女人已經可以成為國家元首(如德國總理默克爾、挪威首相索爾伯格等)這一事實的時候,就知道這種悄無聲息的變革,其實是多麼地有力而劇烈。而類似變革,在我國,是在不到半個世紀的時間裡,經歷短短兩、三代人完成的。雖然我國的性別平等指標離世界最平等的國家還相差甚遠,但考慮到1949年以前,中國婦女還深受包辦婚姻、童養媳、甚至裹腳之苦,那麼可以說,中國社會性別平等的發展,對舊制度、舊文化的相對衝擊力度,是不亞於甚至強於西方的。但由於我們社會的現代化進程起步晚,傳統文化根基相當深厚,在今天,中國的婚姻觀、性別文化還是有一層農耕文明的底色,明顯滯後於本國市場化、工業化、個體化發展的速度,也與全球性別平等共識有所脫節。

當代中國,不論男、女,包括他們的父母、親戚,都還普遍認為人到了某個年齡,必須結婚、生子,否則就是不孝、不完整的人。婚姻好像不是個人的選擇,而是一個家族行為。這種文化上的「集體」婚姻與法律上以個體為單位的婚姻制度,有著很深的衝突。

另外,即使嘴上不說,不少人內心的看法仍然是:婚姻中,丈夫要能駕馭妻子,妻子不能比丈夫強勢。央視在節目里把1949年以後的女性擇偶觀,按十年為一個單位分割,聲稱「以十年作為分代標尺,價值觀就是標尺的刻度,每十年都是過去的刷新」。其實,這些貌似不同的擇偶觀背後,都有著相似的邏輯。社會主流對男性和女性角色,有著相對穩定的期許:婚姻里,男人還是要以「可靠」為主,給女人提供牢固、穩定的生活保障,讓她為家庭生養兒女。政治鬥爭的年代,「可靠」自然就是要政治過硬;市場經濟的年代,「可靠」則是要家底殷實。而婚姻對女性的要求,也一直是三重的:對於大多數普通家庭,女人既要能夠為家庭提供收入,也要能為家庭內部付出無償勞動,且任勞任怨。還有一樣,妻子在外面無論再怎麼能幹,回到家都要對丈夫提供一種情感上的照顧,表現出自己的溫柔、體貼,如此才算好妻子。因為男性要想「夠爺們兒」,表現出雄性氣質(包括體力或個性上的強勁,豪放,威嚴),一般需要通過兩個渠道:在社會活動領域建立權威;在家庭里,與另一半互動中建立相對權威,被另一半襯托出「男人味」。也就是說,婦女進入婚姻,帶著三樣東西:經濟收入,無償勞動力,對另一半權威、自信的一種補充性映襯。

到了21世紀,隨著我國女性經濟收入增高,受教育程度增加,女人自己的自信心不斷提升,在男性面前不再有心理劣勢。而不少男性依然想通過對女性的「駕馭」,來確認自己的信心,生怕妻子「強勢」。所以就產生了所謂的A男配B女,A女無人配的現象。

想想我們的社會文化,不乏這樣的標籤:小男人、氣管炎、男人婆、女強人。這些都是在提示:社會要求男人強悍、女人柔弱,不符合這個標準的人,就是「出軌」或者「失范」。但隨著「失范」越來越多,越來越普遍,我們要想一想,到底是個體「失范」,還是這個「范」本身出了問題?是女人真的太強勢了,還是社會觀念規定了女人的弱勢、根本不鼓勵平等?

我們需要一場婚姻觀的革命

既然問題出在觀念而不是個人,那我們該如何改變觀念呢?我們的婚姻觀,需要來一場革命嗎?其實,從古至今,婚姻觀、兩性觀念,總是隨著社會政治經濟的變革而流變的。婚姻觀的革命,已經發生過很多次,不足為奇。例如,今人婚戀大多以「浪漫愛情」為前提,殊不知這是很晚近的現象。美國學者StephanieCoontz在《婚姻的歷史》一書中提醒我們,在人類歷史的大部分時期,婚姻制度和男女情愛之間,沒有任何關係。在古希臘,愛被認為是只能發生在兩個男子之間的事情。而婚姻,自古以來都是財產繼承和生育安排的核心制度。浪漫愛情與婚姻捆綁著出現,是大概一個半世紀前才漸漸形成的。隨著現代個體意識覺醒,一夫一妻的小家庭結構凸顯,它讓兩個人的生活,以一種史無前例的親密、封閉的形式糾結在一起,形成一個既有吸引力又有斥力的共同體。現代人渴望找到浪漫、激烈的愛情,才肯步入婚姻,正是需要「愛情」作為情感紐帶,來維繫充滿不確定性、不穩定性的婚姻共同體。

時代發展到今天,婚姻制度早沒有了它在前現代社會那麼大的約束力,但它畢竟規定了社會上大多數人的私生活和生育安排,所以關於婚姻的一切風俗、潮流、文化,還是那麼地牽動人的神經。無論結婚與否,年紀大小,每個人都在談論它、對它進行十分個體化的想像和再闡釋。所以電視里那些婚戀節目,總是能吸引無數的觀眾。

現在,我們需要明白,在這個嶄新的時代,我們過去的文化所能提供的關於婚姻安排、兩性關係的辭彙,是遠遠不夠用的。十幾億人口的泱泱大國,非常多的女人接受了良好的教育,相信自力更生更能受到尊重,在各個領域有出色表現。她們有強烈的自主意識,不願意把自己的一生僅僅局限在家庭生活的繁冗瑣碎里。而也有很多男人,厭倦了在等級制社會裡通過確立對他人的權威來建構自信,希望找尋的愛人是一個可以與他平等交流、互相尊重的人,而不是一個崇拜者或者生育工具。也有不少人對異性戀一夫一妻不感興趣,心裡想與一位同性共度一生。有人覺得婚姻就是兩個人合夥「開公司」,不認為「愛情」是必要條件,還有人對長期有伴侶這件事本身很反感,希望自由自在一輩子……在這個時代,婚姻不再是每個人必須履行的義務;而家庭形式,也不見得只有異性戀一夫一妻這一種。而即使是一夫一妻,隨著雙方越來越平等,各自需要的自我空間越來越大,也不再可能因循「男人駕馭女人」的舊模式。新時代,互利互惠的婚姻,不應該也不可能是一個人支配另一個人,而應是兩人「勢均力敵」。只要有良好的、理性的溝通方法,和對契約的一種責任感,這個利益共同體,是可以雙贏的。

遺憾的是,在越來越多的女性在追求平等婚戀關係的時候,在越來越多人不再認同「婚姻是必須」的時候,仍然有人抱定老思想不放,被父權社會的性別歧視觀念綁架,被婚姻霸權綁架。這裡面,有認為結婚就是為了讓老婆給自己傳宗接代的男人,有明明可以獨立,但非要讓未來丈夫「駕馭」自己不可的女人,更有那些逼著孩子相親、以為結了婚子女的後半生就萬事大吉的父母……這些人是在用觀念束縛女性,妄圖畫地為牢。當然,在編製牢籠的過程里,我們的大眾傳媒,往往「功不可沒」。

文化變遷總是要稍稍滯後於制度、經濟變革。在新的兩性觀、婚戀觀,還未真正挑戰到頑固的舊思想的時候,我們至少應先停止責備「剩女」個體。如果要痛罵,那就批判這不合時宜的「男強女弱」文化好了。若有人偏要抱定舊東西不撒手,那無外乎兩種情況:他/她是舊文化的既得利益者,或者他/她自己還一時沒想清楚。不著急,我們走著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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