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死後子女下場2
岳飛死後子女下場2
二十年後,宋高宗良心發現,下詔對岳飛妻兒解除拘禁。紹興三十二年(1162)高宗內禪,宋孝宗登基不久即宣布為岳飛平反。
這一年,李娃62歲,岳霖33歲,岳震28歲,岳靄24歲。宋孝宗頒旨:岳霖復右承事郎(正九品、文職)、岳震、岳靄補保義郎(正九品、武職);岳甫、岳申、岳經、岳緯、岳綱、岳紀一併補為承信郎(從九品、武職)。
從罪犯家屬成為體制中人,也算是苦盡甘來,孝宗皇帝雖然為岳飛冤獄平反,卻一切按制度來辦,只是為岳飛後人安排了地位低下的武職,岳霖的承事郎之職是岳飛生前恩蔭的,「右」字代表非科舉、蔭補出身。
據潭州(今湖南長沙)地方官奏疏記載,岳雲死後,其妻鞏氏拖兒挈女與小叔岳雷一家遷往潭州聚族而居。岳雲在潭州有子二人,岳甫25歲,岳申22歲,女兒大娘24歲;岳雷有四個兒子、兩個女兒;長子岳經21歲、次子岳緯20歲、三子岳綱14歲、四子岳紀12歲。長女岳二娘23歲,次女岳三娘17歲。
按兩宋法定結婚年齡男為十五、女為十三計,因為長期拘管失去自由,岳雲與岳雷的三個女兒都過了婚嫁年齡,成了大齡未婚女子。
岳霖長子岳琛、岳飛女婿高祚並補承信郎。岳飛女兒名叫安娘,據說在為父親的冤案上訪、奔走呼號時,為巡邏的軍卒阻撓,一怒之下「抱銀瓶墜井死「,因此民間稱為銀瓶娘子。
儘管二十多年間,岳飛妻兒顛沛流離,受盡了苦楚,但在重獲新生後,仍不得不感激涕零地上表謝主隆恩,岳霖、岳震、岳靄兄弟,岳飛長孫岳甫在謝表中悲憤難抑,大倒苦水道:「形骸溝壑,痛固無窮,妻子蠻夷,鬼亦不食,興言及此,流涕漣如」。
岳飛幾個兒子中,岳霖官位最高也不過是從六品的朝請大夫。本來是將種,岳飛後人卻都棄武習文,他的孫子岳珂更是著述頗豐,有《桯史》等作品遺世。之所以如此,既與宋王朝崇文抑武有關,但更與岳飛、岳雲父子同時被害的慘痛教訓有關。如果繼承父祖之志,難免會重蹈前人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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