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中央首輪巡視反饋透露3大"不同以往"信號

巡視制度建立已久,但最見成效的還是這兩年。當2014年首輪巡視反饋情況開始出現在中央紀委網站上,新的反腐信號便也隨之透露。這次反饋情況的發布密度頗高。從中央紀委網站已公布的3地2單位的巡視反饋情況,我們可以看到,與以往相較,巡視反饋的形式和內容都有變化。 中巡組會先向「一把手」反饋,再向「領導班子」反饋,形成有層次的兩個環節,這種有層次的反饋方式,把「一把手」的作用突顯出來了。  巡視制度建立已久,但最見成效的還是這兩年。

  當2014年首輪巡視反饋情況開始出現在中央紀委網站上,新的反腐信號便也隨之透露。

  這次反饋情況的發布密度頗高。

  7月7日下午,中央紀委網站在90分鐘內密集公布了河南、遼寧2個巡視地區和中糧、復旦2個專項巡視單位的反饋情況。此前一天,甘肅的巡視反饋情況率先公布。

  作為十八大後中央開展的第三輪巡視。2014年首輪巡視涵蓋北京、天津、遼寧、福建、山東、河南、海南、甘肅、寧夏、新疆、新疆生產建設兵團11地,科技部、中糧集團、復旦大學3個單位。

  從中央紀委網站已公布的3地2單位的巡視反饋情況,我們可以看到,與以往相較,巡視反饋的形式和內容都有變化。

  信號一:先向「一把手」反饋,再向「領導班子」反饋

  2013年的2輪巡視中,巡視組組長講話、省委書記講話是中巡組向巡視省份反饋巡視情況的固定環節。

  2013年的巡視反饋中,你可以看到如下的表述:

  中央第六巡視組組長葉冬松代表巡視組作反饋,山西省委書記袁純清主持會議並講話。

  中央第八巡視組組長王鴻舉代表巡視組作反饋,省委書記強衛主持會議並講話。

  ……

  這一情況在今年的巡視反饋中改變。

  中巡組會先向「一把手」反饋,再向「領導班子」反饋,形成有層次的兩個環節。

  這種有層次的反饋方式,把「一把手」的作用突顯出來了。

  4月11日至5月12日,王岐山一個月內先後6次主持召開專題座談會,強調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

  王岐山說,要一級抓一級,層層傳導壓力,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而在向「一把手」反饋時,要先做一個動作,傳達習近平關於巡視工作的講話精神。

  這個任務通常也由該地區(單位)對應的巡視組組長承擔。不過在已公布的對3個省份2個單位巡視情況通報中,有一個特例。

  這個特例就是河南。該地由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辦公室主任黎曉宏承擔了傳達精神的使命,這是明顯的高配置。

  中央紀委網站對於河南的表述如下,7月6日,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辦公室主任黎曉宏傳達了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巡視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中央第八巡視組組長歐陽淞、副組長寧延令向河南省委書記郭庚茂進行了反饋。

  7月7日,歐陽淞代表巡視組向河南省領導班子進行了反饋,郭庚茂同志主持會議並作了表態發言。 信號二:四段論不變,用詞更直接指向更明確

  常規巡視反饋情況是四段論,「黨風廉政建設方面」,「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執行組織紀律和選人用人方面」,「同時」。

  「同時」是固定套路,幾乎對每個省份的巡視情況反饋都以此做結。「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有關部門處理」。

  這句話總能引發人們的猜測。去年2輪巡視之後,在被巡查的單位中,應聲落馬的省部級官員有18名,分布在湖北、江西、安徽、湖南、雲南、山西、貴州、內蒙古、廣東與重慶。

  其他三段涉及層面與中央紀委的要求相一致。

  中央紀委解釋,中央巡視組進駐後,重點巡視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執行政治紀律、選人用人等方面。

  橫向看此次通報的三地狀況,會發現同時出現的是「項目」問題。

  河南出現「插手土地轉讓、工程招投標等收受賄賂問題」,甘肅是「領導幹部插手工程建設,重大工程項目違規操作損失巨大」,遼寧為「領導幹部插手工程招投標、土地和礦產資源交易等反映突出」。

  在具體問題表述上,你也可以發現程度的差異。

  河南在選人用人方面問題比較突出,涉及「買官賣官、跑官要官、拉票賄選、幹部帶病提拔」。遼寧在這一方面的問題包括,「領導打招呼、拉票跑要」。甘肅多用「不嚴格」,「不到位」,「不強」表述,問題程度就顯得輕些。

  有時,還會有通報常規層面外的問題,比如河南就涉及「征地拆遷、非法集資」的問題。

  縱向比較今年首輪巡視反饋和2013年的反饋情況,可以發現,雖然四段論的大框架不變,但本次反饋更「落在實處」。

  譬如在對河南的巡視情況通報中,在「黨風廉政建設」一個方面,就提了5點具體問題。

  一些地方和省直機關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主動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的意識不夠強,有的地方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不到位。

  一些領導幹部官商勾結,權錢交易,插手土地轉讓、工程招投標等收受賄賂問題比較嚴重。

  有的領導幹部生活作風腐化,為特定關係人謀取不正當利益。

  傳統節日收送紅禮金的情況依然存在。

  組織人事、法院系統等領域腐敗案件增多。

信號三:巡視反饋情況之前需報告,之後會移交

  在2013年中巡組的首輪巡視中,各巡視組進駐相關單位的時間多集中在5月至7月,巡視反饋情況在9月陸續公布。

  2014年首輪巡視的進駐時間為2014年3月到5月,7月開始陸續開始公布巡視反饋情況。

  與2013年的首輪巡視相比,2014年首輪巡視周期基本不變,巡視開始時間和巡視情況公布時間提前。

  巡視情況反饋是如何形成的呢?

  其實還有一個巡視組逐層報告的環節。巡視了解工作結束後,巡視組要寫出巡視報告,向領導小組如實、客觀彙報,領導小組綜合各個巡視組的情況還要向中央作出綜合報告。

  這就是巡視反饋情況中,「根據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部署,中央某巡視組反饋巡視情況。」這句話的由來。

  反饋情況後還會有一個移交環節。

  中央巡視組發現的問題、線索會進行分類處置: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報告中央紀委;選人用人上的問題,移交中組部。

  王岐山是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中組部部長趙樂際與中紀委副書記趙洪祝就是這個小組的副組長。

  移交後,中紀委和中組部會優先辦理巡視移交的問題和線索,並在規定的期限內,向中央巡視領導小組辦公室反饋辦理結果。

  中紀委副書記張軍曾透露,2013年10月28日,中央紀委立案調查的遵義市委書記廖少華嚴重違法違紀案,就是巡視中發現的案件。移交給中央紀委後,中央紀委優先辦理,用了1個月左右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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