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欣賞入門

一、了解音樂藝術的基本特點

(一)音樂是什麼

音樂是憑藉聲波振動而存在,在時間中展現,並通過人的聽覺器官而引起各種情緒反應和情感體驗的藝術。它必須通過演唱或演奏的中間環節,才能使聽眾感受到音樂的情感與意境,從而產生藝術效果,達到審美的目的。所以,人們常常稱音樂為表演的藝術。

(二)音樂的基本特點

1.音樂是聲音的藝術 這主要是從音樂本體來說的,因為音樂是由各種音響構成的,各種各樣的聲波振動,是音樂賴以存在的物質材料。聲音分樂音和噪音兩大類。物體有規律的振動,聽起來音高十分明顯的音,叫做樂音。如定音鼓、小提琴、二胡、笛子、鋼琴等樂器發出的音,都是樂音。物體沒有規律的振動,聽起來音高不明顯的音,稱為噪音。如鑼、鈸、碰鈴、手鼓、軍鼓等樂器發出的音,都是噪音。在音樂藝術中使用的音,主要是樂音。但噪音也是不可缺少的,特別在現代音樂中,噪音的表現作用越來越引起人們關注,並被廣泛地運用。

2.音樂是聽覺的藝術、時間的藝術 這是從音樂的外部存在方式來說的。人們聆聽音樂,首先必須通過聽覺來感知。那如歌的旋律和豐富多彩的音色變化,只有直接作用於人的聽覺,才能使欣賞者對作品達到完整的聽覺把握,從而引起各種情緒反應和情感體驗。因此,我們說音樂是聽覺的藝術。音樂作品表現自身的情感與內容還需要經歷一定的時間,它必須在時間的流動中展衍、結束。音樂作品在時間流動中塑造藝術形象、表現人的情感這一特殊功能,是音樂的主要特徵之一。此外,在音樂欣賞中,欣賞者也只有隨著時間的推移,才能完整地體驗音樂作品包含的情感與內容。所以我們稱音樂是時間的藝術。

3.音樂是情感的藝術 與文學、繪畫、雕塑等藝術相比較,音樂與感情的聯繫最直接,最善於表現人的情感。早在兩千多年以前,我國《樂記》就已經提出「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的看法,並描述了音樂是以怎樣不同的聲音表達人的哀心、樂心、喜心、怒心、敬心、愛心等六種不同心情。在西方,古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也早就把音樂與人的感情生活聯繫起來,認為樂調能反映出憤怒和溫和、勇敢和節制以及一切互相對立的品質和其他的性情。西方藝術史上感情論音樂美學最重要的代表人物、德國哲學家黑格爾在他的《美學》一書中反覆強調音樂的內容是情感的表現,認為只有情感才是音樂所要據為己有的領域,並且說:「在這個領域裡音樂擴充到能表現一切各不相同的特殊情感,靈魂中一切深淺程度不同的歡樂、喜悅、諧趣、輕浮、創造性和興高采烈;一切深淺程度不同的焦躁、煩惱、憂愁、哀傷、痛苦和悵惘等,乃至敬畏、崇拜和愛之類情緒都屬於音樂所表現的特殊領域。」在現代音樂美學研究中,波蘭音樂學家麗莎認為:「在音樂中,由於缺乏具體的,實在的,單個的客體,感情反應的因素便能比較強烈地發揮作用,佔據了首要地位——這便是音樂在反映現實的方式上的特殊性。」

在我國當代音樂美學研究中,趙宋光在撰文說:「音樂則是重表情的,主要是通過表達情感來使人聯想那曾引起類似情感反映的許多對象和情景,而以摹擬因素為輔助。」此外,如果我們再從音樂本身的表現性能來考察,由於音樂所使用的主要是音響的運動這種特殊的表現手段,它所擅長的主要是表現人的內心世界中的動態方面,而這方面最明顯的表現就是人的感情活動。人的思想、意志等精神活動,僅憑音響運動本身還不能直接加以表現;而人的知覺、直覺、夢境、幻境等,則要運用音樂中相應的描繪造型手法,並通過欣賞者的聯想才能達到,它們都具有某種間接性。因此,根據上述專家們所研究得出的這一結論,「音樂是表現感情的藝術」或「音樂主要是表現感情的藝術」,應該說抓住了音樂在表現的內容上最主要、最核心的東西。

那麼,音樂又是怎樣表現情感的呢?眾所周知,感情是指人的喜怒哀樂等心理活動,是人對客觀事物的一種反映。現代心理學研究表明,音樂以聲波振動的非語義性組織結構與人類的情感、意志活動具有直接同構對應的關係。何謂同構關係?用黑格爾的話來說就是:「在聲音和情感的內在本質上,存在著遠近不同的相對應的關係。」

例如,它們在運動形態上都存在著高低的起伏、節奏的張弛、力度的強弱、色彩的濃淡等,正是這種「同構關係」,為音樂以類比或比擬的方式,多方面地、細緻入微地模擬和刻畫人的情感活動提供了各種可能性。綜上所述,音樂之所以能夠表現情感,是由於在情感的運動形態與音樂運動形態之間存在著同構的關係。這也正是音樂善於表現情感的基本原因。

4.音樂是表演的藝術 音樂人微言輕表演的藝術在表現的方式上與非表演藝術是不相同的。比如繪畫,畫家作完一幅畫,就完成了一件獨立的藝術作品,不需要任何媒介,就可以供人觀賞。文學也是一樣,一部小說或一首詩,一經完成就可以直接和讀者見面,也無需任何中間環節。而音樂這類表演藝術則不同,它們必須通過表演這個中間環節,才能把藝術作品傳達給欣賞者,實現藝術作品的審美價值。

如果進一步研究音樂和其他表演藝術還有什麼不同的話,那麼除了它們在藝術種類和特性上的根本不同之外,那就是音樂是一種更加離不開表演的藝術。在這一點上音樂與舞蹈比較接近,而與戲劇不同。戲劇,即使在未上演的情況下,也還有戲劇文學腳本存在,讀者可以通過劇本來展開想像,在某種程度上獲得戲劇的審美體驗。而音樂卻做不到這一點,因為音樂家創作的作品是記錄音樂的樂譜,不同於語言文字,它是一種特殊的聲音符號,除了極少數音樂專家可以通過閱讀樂譜產生內心聽覺之外,廣大的音樂聽眾是不可能從中獲得任何審美體驗的。即使是音樂專家也不能僅僅靠閱讀樂譜來欣賞音樂,因為實際演奏出來的音樂與內心想像的音樂畢竟是很不相同的。

所以我們可以說,音樂不僅是表演的藝術,而且是一時一刻也離不開表演的藝術。當然,音樂表演自從與音樂創作相分離,從而獲得它的獨立品格以來,一直被人們稱做第二度創造或再創造。也就是說,音樂表演不僅僅是對第一度創造的傳達和再現,它還體現出表演者本人的創造。

如何欣賞交響樂

欣賞交響樂是一種主動的積極的思維活動,它和欣賞輕音樂不一樣,聽的時候需要全神貫注,凝神靜聽,並要積極去思考,去想像,這樣才能真正領會到音樂所體現的思想內涵。

欣賞交響樂不能被動的聽,而是要積極主動地去發揮想像力,聽完之後還要思考它。因為交響樂除了表達感情以外,還有潛在的思想,就是言有盡而意無窮,感情可以通過耳朵感染給你,而思想卻要仔細揣摩,才能夠領會。

欣賞音樂作品,特別是交響樂,有這麼幾個過程。開始我們只能聽到一些音響,聽到一些高低不同的音,感受到一些音色。但是進一步我們會逐漸感受到這部交響樂隱藏的感情。到這兒並不是就欣賞完了,而是在聽完交響曲後還要回過頭來進行思考,從音樂中領會作者的思想。這才進入比較高的認識階段。當整個音樂聽完以後,把各個主題的關係特別是最後的處理聯繫起來想想,就可以得到思想上的啟迪。

1.音樂的表現要素

音樂是用有組織的樂音來創造藝術形象,表達人們的思想感情,反映社會現實生活的一種藝術。音樂作品的內容非常廣泛。可以敘述有重大社會意義的事件,也可以反映風俗生活;可以描繪自然風光,也可以抒發人們的生活感受和各種思想感情。無論聲樂還是器樂,都需要通過音樂形象來表達作品的內容。作曲家創造音樂形象運用音樂語言來做為表情達意的表現手法。熟悉音樂語言,有助於理解音樂作品。

音樂語言包含著各種要素,其中最重要的一種就是旋律。旋律是由高低不同、長短不同、強弱不同的音組成的音的線條,它是音樂的靈魂,是塑造音樂形象的最主要的手段。旋律雖然是音樂語言中的重要因素,但它總是和節奏、節拍、速度、力度、音區、音色、調式、調性等要素結合在一起的。此外,還有和聲與復調。和聲是兩個以上的音按一定規律同時結合,復調是幾個旋律同時結合。這些要素都具有特定的表現作用。

然而,音樂語言中的每一種要素的表現作用不是絕對的,當它們彼此之間作各種不同情況的結合時,所產生的音樂形象也就千差萬別。有時,同樣的旋律由於速度、力度和節奏的不同,也可以改變原來的性質,表現不同的形象和情緒,如賀綠汀作曲的管弦樂曲《森吉德馬》。在描寫自然景色的樂曲中,作曲家常常採用連續轉調的手法,造成更多的色彩變化。如挪威作曲家格里格的管弦樂組曲《培爾·金特》中第一組曲的《朝景》,就是一幅色彩鮮明的風景畫。在這首作品裡,作曲家採用色彩性的轉調手法,展現了旭日初升,燦爛光芒普照大地的瑰麗景色。

音樂的民族性和時代性,也是在欣賞音樂的時候必須注意的問題。欣賞音樂除了要了解音樂語言中各種要素的表現作用以外,還要了解作曲家的創作思想和創作風格以及作品的時代背景等等,這樣才能比較全面地去鑒賞一個音樂作品。

2.音樂形象的理解

音樂是通過作曲家主觀的感受寫出來的,因此主觀性較強,作曲家和聽眾的感情交流也就只能意會不能言傳。

嚴格的說,音樂形象一說不太科學。因為音樂的特長是抒發感情,在感情方面,它可以表達得很細緻,但是感情以外的事物,要音樂來表達就比較難一些。也就是說,音樂的描繪性、敘事性是非常有限的,它只限於客觀事物中那些有音響的、有節奏的、有動態的也就是在運動中的事物。

因為音樂是一種音響的藝術,一種聽覺的藝術,一種時間的藝術,它存在於音響的運動中。如果跟音響和運動這兩種特性沒有聯繫的事物,音樂要想描繪它們就比較困難。所以說,音樂的特長不在於描繪,也不在於敘事,而在於抒情。因此,與其說「音樂形象」不如說「音樂的性格、情緒」更準確些。

音樂擅長表達出人們的情緒和心理狀態的運動過程。比如我們心情激動了,心就跳得快,情緒就緊張,音樂表達時就可以採用緊張的比較快的節奏;如果心情平靜時,自然就鬆弛緩慢下來,於是音樂的節奏、速度也慢了。

音樂還有一個特長,如在表現憂愁、憂慮、痛苦、發怒、盛怒這種種情緒時,可以把它們的層次很細微地表現出來。甚至有時用文字和語言難以描繪的複雜情緒,音樂可以很好地將它刻划出來。

另外,交響樂創作上的一個特點就是可以用同一個音樂素材,通過節奏、配器、和聲的變化來改變音樂形象。因此,即使是描繪性的音樂也都不是純粹客觀的描寫外部世界。它被音樂化了,性格化了、感情化了,所表現的是事物在作者心裡引起的一種感情,而不是事物本身。

音樂形象從聯想產生,這個聯想是通過音樂對事物運動的形態以及運動所發出的音響所作的一種摹擬而來。比如海有起伏,音樂也就有起伏;海浪大了,音樂的音量也大了,浪小了,音量也就小了。當然,作品描繪什麼有時主要還要靠文字標題來提示,沒有標題有時就不能準確地判斷它寫的是什麼。因為音樂的描繪只能是近似,而不可能逼真。

3.無標題音樂的理解

許多交響樂都沒有標題,也有許多交響樂的標題是後人加上的。對於無標題音樂怎麼去理解呢?這就更加需要從人的心理狀態、感情上去理解它。

交響樂給人的啟示是很多的,它可以給你很多的想像餘地,尤其是無標題的交響樂更具有這個特點,因為它沒有標題的約束,概括性很強,內涵非常豐富。有些標題音樂雖然較容易理解,但有時好像一池清水,容易一眼見到底,每次聽都是這樣,沒有什麼新的東西。然而無標題交響樂作每次所都會有新的收穫,你即使聽一百次還會有新的發現,還會有新的體驗。因為它的容量很大,隨著我們年齡的增長,隨著我們閱歷的加深,我們對作品的理解也將更加深刻,在聽第一百遍的時候,跟聽第一遍的時候會有很大的差別,這就是無標題交響樂的魅力所在。

4.欣賞交響樂要注意兩點

音樂的特長主要是抒情不是描繪;即使那些帶有描繪性的標題音樂,也是情景交融,以情為主的。所以在欣賞交響樂的時候,主要還是在於它的情緒如何感染我們,不一定去追究它到底在寫什麼。我們也不要太過分依賴樂曲解說,樂曲解說只是作為一種參考,主要還要發揮我們的獨立思考。

欣賞交響樂首先要充分調動我們自己的想像力,我們越是善於想像、思考,也就越容易理解作品;我們的生活閱歷越深,對作品也就理解得越深刻。我們要有無拘無束的幻想,因為音樂是有強烈的主觀傾向的一種藝術。總之,交響樂只要多聽,大膽的發揮你的想像,你就一定會有更多的收穫。

交響樂的形象塑造手段(一) 音樂是反映社會生活的藝術,它在反映生活、塑造形象上,所採用的藝術方法有些是和文學、美術等藝術相近的。這些藝術方法歸納起來大約有下列四種: 第一種:直接的音響模仿 這是一種類似造型藝術所用的手法,叫造型手法。音樂是用聲音塑造形象的藝術,如果交響音樂描寫的對象在現實生活中自身能夠發出聲音,那麼,作曲家最簡便的方法,便是用藝術的手段直接模仿它原來的音響,用聲音來造型,就能在聽覺中把聲音轉化為它的視覺形象。 這是交響音樂中最容易直接感知的一種形象。聖-桑的《動物狂歡節》中,很多動物都是用模仿它們的吼叫聲來寫的。 第二種:間接的音響聯想 如果表現的對象不會發出聲音,那又如何塑造它的形象呢?作曲家運用了聯想的方法。即利用周圍與被描寫對象有聯繫的音響,使聽眾藉助聯想,間接地感知到音樂形象。聯想的方法在詩歌文學作品中常常用到,如描寫聽到笛聲就引起思鄉之情、懷念起故園風光等。 在交響樂中也充分利用了這種聯想的方法。譬如寫「早晨」,早晨只是個時間概念,它本身是沒有任何聲音的。但是,早晨常聽到鳥鳴,音樂中就可以利用鳥叫聲使人聯想到早晨。如拉威爾《達菲尼與克羅埃》第二組曲的第一段《黎明》。再如田園,田園中經常有牧童吹笛,人們聽到牧笛聲就會立即聯想到田園。使用聯想的藝術方法,使作曲家不但擴大了音樂的表現範疇,而且也給聽眾提供了更廣闊的想像餘地,這是交響樂中塑造音樂形象用得較多的一種藝術方法。

音樂形象的塑造手段(二)第三種:象徵性的類比有時,交響樂所描寫的對象,本身既不發出聲音,又不同其他能發出聲音的事物有聯繫,作曲家就用了象徵性類比的方法,就是將本來同聲音沒有聯繫的事物,同聲音的一些屬性進行象徵性的類比。譬如,將聲音的高低類比其他事物空間的高低;將聲音的明暗類比光線的明暗;將聲音的強弱類比力量的強弱……等等。如日出,日出時太陽由低而高,光線由暗變亮,亮度由弱到強,作曲家可以用類比的方法,用音區的由低而高,音量的由弱到強,及配器、和聲色彩的由淡變濃、由暗變亮來象徵。在音樂中描寫天堂、月宮這些幻想性題材時,就常用象徵性類比的方法。第四種:比興比興是詩歌中常用的一種藝術方法,它用一件事物去比喻另一事物,借這一事物引起對另一事物的感觸。運用比興的手法,可以使本來看不見摸不著的內心活動,表現在具體的形象中。比如作曲家柴可夫斯基《第四交響曲》第一樂章的「命運」主題,「命運」是抽象的概念,這裡我們只聽到銅管樂器吹出的軍號聲,但人們聽到軍號聲會想到一種威嚴的命令,感到一種強迫力量,似乎存在一種命運的威脅,這樣比興的結果,就形成了嚴峻的命運形象,抽象的命運概念轉化在具體的軍號聲中。音樂終究是一種感情藝術,因此,它塑造形象最主要的方法還是抒情手法。在音樂作品中,即使是表現一個事件或描繪一幅自然界的景色,其中主要的還是表現人在這個事件中的感情狀態或人在自然界中的感受。音樂是語言的盡頭。的確,許多用語言和文字難以表達的複雜情緒和感受,只有利用音樂才能深刻地把它們表現出來。 交響樂的表現手段(一) 交響樂有旋律、和聲、節奏和音色這四種最基本的表現手段,除此以外,調式、調性、力度、速度等也是交響樂的重要表現手段。 第一種、旋律 旋律準確地說是旋律線。旋律是音樂的靈魂,是塑造音樂形象的最主要的手段。 旋律線最基本的形式可分兩類,即上行的旋律線和下行的旋律線。一般來說,旋律線上行時,常伴隨著力度和緊張度的不斷增強,體現情緒的高漲。相反,旋律線下行時,常伴隨著力度的遞減和緊張度的鬆弛。 下行的音階進行,特別是下行的半音階,在高音區快速進行時,很象狂風的呼嘯聲,例如羅西尼的《威廉?退爾》序曲的第二段就是這樣。半音階下行如在中音區,速度稍慢,又常常會形成嘆息或哭泣性的音調,如柴可夫斯基《第四交響曲》第一樂章的主部音樂。 大多數的旋律,總是由上行或下行的旋律線交替組成,形成波浪形的線條,以此體現人類感情海洋中的波浪起伏,塑造個性鮮明的音樂形象。音樂中旋律音調的表現,同生活中人們語言音調的表現常常是一致的。在生活中,人們提問的音調一般都向上,在音樂中,作曲家也常用上行的音調,配合不穩定的和聲,表示疑問、探索、等待、祈求等;在生活中,人們表示肯定或命令式的音調,常常是下行的,因此,在音樂中下行的音調常結合和聲由不穩定到穩定的進行,塑造堅定果斷的音樂形象;也常常在前面上行疑問音調的後面,出現下行音調作為呼應,造成一問一答的效果。如韋伯的《邀舞》。

交響樂的表現手段(二) 第二種:和聲 和聲是指兩個以上的音按一定的規律同時發響。和聲在交響樂中的作用相當重要。 一般而言,協和而穩定的和聲,使人感到和平、寧靜,從而心情愉悅。不協和的和聲常常是不穩定的,適於表現激動不安或難言的痛苦,如柴可夫斯基《悲愴交響曲》終曲的開始。 有時,有些和聲進行聽起來挺複雜,撲朔迷離,使人不易辨認。其實,這樣的和聲往往就是要表現奇幻的印象。如德沃夏克的《新世界交響曲》第二樂章的開始,有一串神秘而朦朧的和弦,表述了一位捷克作曲家剛剛踏上美洲大陸的種種新奇感受。 第三種:調式、調性 在音樂作品中,調式、調性的表現力也是不容忽視的。在古典音樂中,調式只用大調式和小調式兩種。比較而言,大調式色彩明亮,小調式色彩暗淡;大調式適於表現歡樂一類的形象,小調式擅長表現痛苦、緊張一類的形象。在交響樂中,也經常利用大小調兩種調式色彩的對比,充分發揮調式的表現力。除了大小調式對比以外,作曲家也常利用調性對比,或使音樂色彩繽紛,變幻無窮;或使音樂層層遞進,情緒高漲。 什麼是調性呢?調性就是調式主音的高度。因此,所謂調性對比,就是調式主音高低的變換。 利用調性對比以加強色彩對比時,常用三度的調性發展,如貝多芬的《田園交響曲》第一樂章展開部。 利用調性對比,促使音樂層層遞進,情緒高漲時,常用四、五度轉調或二度轉調,如里姆斯基-柯薩科夫的《三奇蹟》中描寫第三個奇蹟天鵝變公主的過程時,就運用了連續上行二度轉調的手法。


推薦閱讀:

讓人歡心、也讓人操心的網路音樂版本
情醉薩克斯風專輯 【音樂欣賞】
音樂欣賞知識:《音樂欣賞的三個層次》
洛可可主題變奏曲

TAG:音樂 | 音樂欣賞 | 入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