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解
知雄守雌章第二十八
知其雄,守其雌,為天下溪。為天下溪,常德不離,復歸於嬰兒。知其白,守其黑,為天下式,為天下式,常德不忒,復歸於無極。知其榮,守其辱,為天下谷,為天下谷,常德乃足,復歸於朴,朴散而為器,聖人用之則為官長,故大制不割。
知,見之明。守,存之固。雄為陽精,雌為陰魄。溪,山水,自上下注之所,常應常靜為不離,嬰兒先天一氣所生,謂聖胎也。金之色白,黑者,神氣入於幽靜之意。式法忒差也,煉神還虛則歸於無極,知榮明其無與於已。谷,匯川之名也。德足者無所不容,物質純,故曰朴,道體如是。散而為器,一本之所以萬殊。官長,君師之職,大制不割,本道以為宰制,而無所矯揉,割裂於其間也。
將欲取章第二十九
將欲取天下而為之,吾見其不得已。天下神器不可為也,為者敗之,執者失之,故物或行、或隨、或噓、或吹、或強、或羸、或載、或隳,是以聖人去甚、去奢、去泰。
為紛更妄作,不得已可已,而不已也。神器言其至重,妄為則反以擾民,拘執則無所變通,二者皆未適中。蓋凡物之理,各有所宜。行,自行;隨,從人;噓,緩而吹急,物之以息相扇者也;強羸,以形質言;載隳,以才能言;甚,太甚;,奢,華侈;泰,矜肆;物情不一,聖人權其輕重緩急,去此三者,是以能理萬物之宜,而天下相安於無事也。
以道佐人主章第三十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強天下;其事好還,師之所處荊棘生焉,大軍之後必有凶年。
其事,謂兵事。好還,殺戮必有報也。荊棘生則井裡蕭條,可知必有凶年,傷天地之和氣所致。
故善者,果而已,不敢以取強,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驕,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強,物壯則老,是為不道早已。
善,善於為治;果,自強不息;取強,兵力爭也;不得已,柔弱之意。太上恐人誤以勇力為果,故詳言五者以明之,物壯則老,正強力不能久之徵也。不道,不以道早已,敝之速也。
佳兵不祥章第三十一
夫佳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
此與上章皆一時之言,三句乃一章之綱領。佳兵猶言利兵也。
是以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為上,勝而不美,而美之者,是樂殺人。夫樂殺人者,不可得志於天下矣。故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將軍居左,上將軍居右,言以喪禮處之,殺人眾多,以悲哀泣之。戰勝則以喪處之。
居,平居恬淡鎮靜而不擾,左為陽,右為陰;兵,兇器,故尚右,同於喪禮;殺人過多,非禁亂之本心,雖勝必戚,見仁慈之無已。此承上文反覆申明之,欲人懲不祥而廣好生,賤武勇而崇仁義,其丁寧之意至深切矣。而後世且以申韓刻薄之學,歸咎於道德,不亦謬哉。
道無名章第三十二
道常無名,朴雖小,天下不敢臣,侯王若能守,萬物將自賓。天地相合,以降甘露,人莫之令而自均,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將知止,知止所以不殆,譬如道之在天下,猶川穀之於江海也。
朴字解見二十八章。不敢臣,無有加乎其上,侯王守朴,則可以恭己而理,故萬物賓服。天地相合,以下推無名之道所由來,言天地以一氣而均,萬物氤氳化醇,各正性命,始制有名,]既有名矣,萬殊一本,物各有當止之處,推知於至善,則以一貫萬,所以不殆,江海為川穀之王,大道為萬物之本,侯王舍是,將安所守哉。
知人章第三十三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勝人者有力,自勝者強,知足者富,強行者有志,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壽。
知人、勝人,外驚者也;自知、自勝,內省者也;知足則常覺其有餘,強行則日新而不已,不失其所,得主而有恆也,死而不亡,與天地同休也。
大道泛兮第三十四
大道泛兮,其可左右,萬物恃之,以生而不辭,功成不名有衣被,萬物而不為主,常無欲,可名於小,萬物歸焉而不為主,可名於大,是以聖人終不為大,故能成其大。
泛,如水之泛濫而滿也;其可左右,言不可以一偏限。下文正言泛之實也,不辭,能容受;不名有,無跡象。衣被,以衣被入借,以言覆冒之意。不為主者,萬物本道以生化,而道實無為也。以其常清常靜而言,其小無內,以其翕闢萬物而言。其大無外,蓋無微不入,是以能無物不包也,惟聖人為能體之。
執大象章第三十五
執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泰;樂與餌,過客止,道之出口,淡乎其無味,視之不可見,聽之不可聞,用之不可既。
道本無象,而凡有象者,莫能加。執之以馭天下,則天下歸往萬姓,時雍共安於泰,運之天彼務緣飾以快目前者,如樂與餌,非不悅於目耳,然移時輒忘,如過客之去而不留,大道不然,所以視聽不可窮,而取揣無有盡也。
將欲翕之章第三十六
將欲翕之,必固張之;將欲弱之,必固強之;將欲廢之,必固興之;將欲奪之,必固與之;是謂微明,柔弱勝剛強,魚不可脫於淵,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張翕,強弱,廢興,與奪,往複相因,有自然之理勢,燭其機於未萌,則貞其守於勿懈,惟知微知彰者能之,柔弱勝剛強,所謂不戰而屈人也。利器,國之事權示人、與人,太上此言為競意氣而昧知幾者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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