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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吉祥:擇吉術 命運與擇吉原則


擇吉術命運與擇吉原則

易經中的精華不在於固有的,而是怎麼運用。《鰲頭相吉》明確記載:八字不足、風水來補、風水不足、擇日來補。年吉不如月吉、月吉不如日吉、日吉不如時吉。婚姻不足、子女來補。也就是說,一個人的八字是有限的,但是風水的變換可以將走勢盡量往好的道路上靠攏,風水留下的遺憾同樣可以通過擇日來彌補。婚配不是很好的夫妻,也應當盡量通過家庭組合中出生子女來彌補。由於風水是一門很深的學問,並且不屬於我們這篇文章所要過多涉及的內容,所以暫且從略。擇日是我們應該學習的重點。以上我們說了很多特殊的日子,那麼擇日用事自然就應該迴避:四窮日、四離日、皇帝逐年大八座日、十惡大敗日、楊公忌日、天火災煞日、月忌日、大耗日、重喪日、三娘煞日、蜂王煞日、受死日等。也許很多人認為只要是擇日,就應當選擇《黃曆》上的好日子,才算是好運自來。其實不然,假如說再好的好日子,一旦對自己命宮正好形成衝剋,那麼不僅不能沾到貴氣,同樣也會遭受天譴打擊,正所謂禍從天降,福無雙至的道理。易經中有句名言:命宮被沖、十有九凶!所以擇日擇吉,不是非要去看什麼《黃曆》,最關鍵的是要合自己的八字命運的喜忌,舉個例子:龍和兔子組合的夫妻,本來屬於龍見兔子云端走,這樣不好的破局婚配,但是一旦生下的小孩屬老虎,自然也就形成了八字中的寅卯辰三會東方木。雞和狗的夫妻,本來屬於金雞見狗淚交流的破局組合,但是一旦生下的小孩是猴子,同樣可以形成八字中的申酉戌三會西方金。擇日也是這個道理,首先滿足自身命宮的喜用神才是硬道理,所以說擇日擇吉的原則是因地制宜。並不是千篇一律的黃道吉日就是你的吉日,當然即是黃道吉日又是你命里的喜用神日那就更好了。

一、東方文化擇吉要點

(一)、按照十二月黃道進行選擇,以吉日落在除、定、執、危、成、開為最佳。

(二)、根據二十八宿吉凶再次選。

(三)、避本月之,刑、沖、破、厭、害、劫煞、月煞。

(四)、避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前一日,此日為本季之末日。

(五)、家庭個人使用者,應以結合本人屬相、八字喜用神選。

(六)忌歲破日:日辰沖太歲不能用事。(選用的日辰地支與年地支相衝)日辰不能沖命主。(命主生肖與日辰地支相衝)

二、擇吉的基本原則

擇吉的基本原則就是八個字:「以事為綱,以神為目」,意思是說,選擇吉日因事而起,根據所要辦事情,去尋找最適宜所辦之事的善神(黃道吉日宜忌、廿八宿宜忌等等),再根據辦事人的八字大運流年流月,與所選之日的干支組合後,是喜還是忌,是喜用神則吉,是忌神則凶,善神所值之日與命主所喜用神之日相吻合,這便是所需要的「黃道吉日」與吉山吉方。然後推算出凶神惡煞所值之日與所理之方,這便是所需避忌的「黑道凶日」與凶方。因此,擇吉的第一步就是要弄清擇吉術都有哪些神煞?其運作軌跡、性情好尚如何?力量大小與善惡輕重之程度怎樣?等等。趨吉避凶。從原則上說,每個人事情,都有一至若干個最適宜於它的吉神,和為它所忌諱的凶神。所辦事情明確,所宜所忌神煞清楚,然後根據諸神煞之所從起,逐一推排,即可獲得所需的吉時吉方。

所辦事情有大小輕重的不同,所以擇吉的繁簡難易也不一樣。總的原則是,小事只擇日時,大事則須參詳八字大運年月。一般尋常小事;只要隨手翻撿一下曆書,或是按約定俗成的規定去辦就行了。如入學,成日、開日即可,別無他忌;療目,不用閉日,大概就可以光明如初。苫蓋,只要避開天火日和午日(午屬火),大約就不會有火災之虞。

三、擇吉用日的取捨原則

吉凶神煞互相摻雜及對待時取捨原則如下:

一、吉多勝凶,選宜不選忌。

二、吉多抵凶,遇德則選宜不選忌;不遇德選宜亦選忌。

三、吉不抵凶,遇德則吉選宜不選忌;不遇德選忌不選宜。

四、凶勝於吉,遇德相抵,從宜不從忌;不遇德選忌不選宜。

五、凶又逢凶,遇德選忌不選宜;不遇德,諸事皆忌。

六、凶疊大凶,遇德仍諸事皆忌。並非一遇凶煞,不分力量大小輕重主次一概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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