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學入門手冊之十八【三寶歌釋義】
附錄㈠三寶歌釋義
作詞:太虛大師
作曲:弘一律師
一、佛寶
人生長夜,1宇宙黮暗,2誰啟以光明?三界火宅,3眾苦,4煎迫,誰濟以安寧?大悲,5大智,6大雄力,7南無佛陀耶!8昭朗萬有,9衽席群生,10功德莫能名!今乃知,唯此是,真正皈依處,盡形壽,獻身命,信受勤奉行。
二、法寶
二諦總持,11三學增上,12恢恢法界身,13凈德既圓,14染患斯寂,15蕩蕩涅槃城,16眾緣性空唯識現,17南無達摩耶!18理無不彰,蔽無不解,煥乎其大明,19今乃知,唯此是,真正皈依處,盡形壽,獻身命,信受勤奉行。
三、僧寶
依凈律儀,20成妙和合,21靈山,22遺芳型;修行證果,弘法利世,焰續佛燈明。23三乘聖賢,24何濟濟?南無僧伽耶!統理大眾,一切無礙,住持正法城。26今乃知,唯此是,真正皈依處,盡形壽,獻身命,信受勤奉行。
【題解】
世間以珍貴稀有的物品,稱為寶物;佛教是接引世人,離苦得樂的宗教,而整個佛法,以佛、法、僧為基本主幹,喻如寶物,以冀世人,能信受奉行皈依教者,如獲至寶的意思。
【作者簡介】
太虛大師是本歌詞的作者,大師生於清光緒十五年(民國前二十三年)。原籍浙江之崇德(石門),生長於海寧,在民國三十六年三月,示寂於上海,世壽五十九歲,大師十六歲即出家,僧臘戒臘均為四十四。
大師主張以佛法倡導現代人心,故倡導「人生佛教」。大師又主張教理、教制、教產之革新,創新佛教運動,雖經發端,而未完成。
大師為一近代佛教領袖,早歲獻身革命,中年弘教利群,曾游化歐美。晚年復翊贊抗建。組佛教訪問團,赴緬甸、錫蘭、印度、星洲等地訪問,並朝禮聖跡。藉以聯絡感情,宣揚我國民族為獨立生存與正義之奮鬥。惜於抗戰勝利後二年,正待復興佛教之際,竟舍報上生,得舍利三百餘顆。
大師著述豐富,散見於海潮音及諸報刊,後經其門人編為太虛大師全集。全書七百萬言,分為四藏二十編。
弘一律師為本歌作譜,師夙精美術音樂,於民國十九年與太虛大師,同在廈門之閩南佛學院執教,遂請其撰作曲譜。
律師生於遜清光緒六年(民國前三十四年),籍貫天津。在民國三十一年示寂於福建之泉州。世壽六十三歲。律師於民國七年七月,落髮於杭州虎跑寺,同年九月在靈隱寺受戒,僧臘戒臘均為二十五夏。圓寂後於承天寺荼毗時,多色火焰上升,百日中揀獲各色舍利一千八百餘顆。靈骨塔分建於杭州之虎跑寺及泉州之彌陀岩。
律師持律謹嚴,後人推為近代律宗祖師,故稱譽為律師。
律師的生平,出家前後,判若二人。前者,他是一位藝術家、音樂家,也可以說是一位風流倜儻的多情才子,後者一旦披上袈裟,這一突然的轉變,立刻變為持戒重律的苦行僧。
律師的著作不多,蓋出家後著重於行持,以身示教,難行能行,為末世佛法作示範。詳見於林子青著「弘一大師年譜」及陳慧劍所著「弘一大師傳」。
【注釋】
1、人天是指六道凡夫中的人天二道。以六道輪迴中的凡夫,生死流轉,不能出離,喻如漫漫的長夜。因為人天是有情世間(六道)中地位最高者,單舉人天,即包括六道而言。
2、宇宙是指器世間,即此世界而言,黮是黑暗,暗是不明,是說此世間為無明煩惱所包圍,即所謂五濁惡世義。
3、三界是欲界、色界、無色界。即六道凡夫所依止的居處,猶如一座火宅。火者,指生死煩惱無明之火;宅即指三界。出於法華經之譬喻品「三界無安,猶如火宅。」
4、眾苦謂眾生所受,有種種苦,如三苦:⑴苦苦---謂從寒熱饑渴等所生之苦。⑵壞苦---謂偶現之樂境失去時所感受之苦。⑶行苦---謂諸行無常遷流不息不得安定之苦。又如人生,則有八苦之分:如生、老、病、死、愛別離、怨家聚會、所求不遂、五陰(身心)如火熾盛的苦等。
5、救拔眾生的苦,謂為悲心;佛的悲心廣大,故名大悲。
6、智是智慧,佛的智慧深廣,能通達世間和出世間的一切事理,故名大智。
7、大雄是佛的德號,因佛具有十力:
⑴能知一切物的道理和非道理;
⑵能知一切眾生三世因果業報;
⑶能知各種禪定及解脫、三昧等;
⑷能知眾生根性的勝劣,得果的大小;
⑸能知一切眾生種種知解;
⑹能知眾生種種境界不同;
⑺能知一切眾生行道因果;
⑻能以天眼見眾生生死及善惡業緣而無障礙;
⑼能知眾生宿命及無漏涅槃;
⑽能知眾生一切迷惑及余習氣能否永斷。具此十種雄大無比禪之力,故名大雄力。我國佛寺之大殿,多懸「大雄寶殿」匾額者,即此之謂。
8、南無是梵語,義是皈依尊重。佛陀耶也是梵音,是佛的全稱,簡稱為佛,此雲覺者。耶是尾音,無義。
9、萬有指宇宙間一切事物。惟佛智慧,光照一切。
10、衽為依襟,席是卧席,佛視眾生猶如赤子,以衣襟裹而抱之,或安置於卧席,謂為衽席群生。
11、二諦是指真俗二種真理。真諦是聖智所見的真理,俗諦是凡夫所見的真理,一切佛法,皆依二諦而建立,故名總持。
12、三學是指戒、定、慧三學,依之修學,可以達成不再漏失煩惱。這三學都叫增上之學,因其為成就佛德的增上因緣。
13、恢恢是弘大義,法界身即佛之真身。又簡稱法身。
14、清凈功德圓滿的意思。
15、煩惱染污憂患俱滅之義。
16、蕩蕩是廣大義,涅槃為梵語,此雲不生不滅,謂佛已抵達了脫生死之境域。
17、一切法眾多條件和合而生,若徹了是假合,其性本空,並無主宰,唯識所現,自無實體,此即是整個佛法的真實義。
18、達摩耶為梵語,此譯為法。
19、理彰蔽解,即顯大光明。
20、有規律、具儀範的活動。
21、六種和合為僧伽應有的清凈生活。⑴身和同住;⑵口和無諍;⑶意和同悅;⑷戒和同修;⑸見解和合;⑹利益同均。此為六和合敬。
22、指昔日佛陀說法之靈鷲山。
23、佛法的光明,能破眾生的愚暗,如燈之能除長夜的黑暗,喻如佛法之傳持延續。
24、三乘為聲聞乘---依四諦為運載而渡彼岸者;緣覺乘---以十二因緣起修而解脫者;菩薩乘---修六度萬行,利濟眾生而運出三界歸抵涅槃者。乘為運載之義。聖賢是指修學之大小乘階位的稱呼。
25、僧伽耶是梵語,略稱為僧,此雲合和眾,三人以上方稱僧,廣義包括四眾佛弟子,狹義單指出家的比丘僧。
26、正信的佛法堅固喻如城,不為外魔侵入可安居。僧為住持正法之人。
語體譯述
一、佛寶
人生等六道的眾生,都在這漫長的黑夜中,輪迴生殖器宇宙間呈現著一片黑暗,隱晦不明。有誰能給我們揭開黑暗,啟發光明呢?
三界的眾生,被圍困在一座大火宅中,受著種種痛苦的煎熬,又有誰能幫助他們逃出火宅,而給予安寧呢?
這必須要具有大悲心、大智慧和大雄力的聖者,才能夠做得到,所以我們要發出呼救的信號,皈敬「佛寶」啊!唯有佛陀,他的光明,顯照世間的一切;唯有佛陀,他的大悲心,視眾生如初生的赤子,像慈母一樣用衣襟來裹抱我們,出離火宅,安放在卧席上,使我們獲得安寧。所以佛陀的功德是無邊際,不可以言語、思惟來稱讚或想像得到的。
到今天,我們才知道,唯有佛陀,才是我們真正可以歸投依靠者。所以我們應該要以此有形的身體和壽命,在這一生中,獻出我們的身命,來信仰承受佛陀的遺教,並且時刻不斷地去實行。
二、法寶
佛陀所說的教法,離不開真諦和俗諦二種,這是佛陀分別一切法的事理淺深的準繩。戒、定、慧三學是世尊所立的教法,也是依佛教理所修行法中的三大綱領,依照著三學去進修,可以作為成就佛德的增上因緣。佛的法身是充滿周遍、廣大無邊際的,我們若依照上面所說:二諦的教理三學的實踐去做,也可以證得這弘大無邊的法界身---同佛一樣的真身。等到圓滿了你所修的清凈功德,那麼你以前所染污憂患的心身,便獲得了寂靜和安定,不再有一切煩惱。這樣,你便可以浩浩蕩蕩的,進入不再有生死苦惱的涅槃之大城了。
我們必須知道宇宙萬有一切諸法,都是從因緣和合而生,若就真實義來講,由於一切法中,都是生滅無常,不能自主宰,都是因緣所生,沒有自性,所以說他是性空而無實體。只是由人的心識中所顯現出來的而已。
我們既知佛法的真相,便應該皈敬「法寶」,因為佛所說的法,不論是世法或出世法,包括一切事理因果,沒有一樣佛未說明的。也沒有一樣煩惱的彰蔽,佛未解脫的。所以,這光明煥然的佛法,住在這世間,如日當中,照徹一切,我們眾生,如暗遇明,無不獲益。
到今天,我們才知道,唯有此佛法,才是我們真正可以皈向依靠的。所以我們要盡此一生的壽命,獻出我們的生命,來信仰承受佛陀的教法,並且持續不斷的去實行。
三、僧寶
依照著清凈無穢的戒律和儀範去做,能防止過失和罪惡。來成就僧眾的六種和合,外善他同,內自謙卑,有這樣和合的精神,才是真正的僧伽,也是昔日世尊在印度靈鷲山聚眾說法時代遺留下來的芳型,作為後世僧伽的模範。
僧伽必須自己依照佛說的教理去修行,才能證取應得的果位。然後再將自己所學的佛法,弘揚開去,利濟世間群生,這樣的自利利他,才能使發了發出光焰的佛陀教法---這能破宇宙黮暗,能破六道長夜的法燈,延續不斷,這都是僧伽住持佛法的功德。
由是,獲得三乘果位的聖賢,人才濟濟,又何其多!所以我們要皈敬「僧寶」。因為他能統理大眾,而無任何的障礙,去住持護衛正信佛法之城。
到今天,我們才知道,唯有僧伽,才是我們真正可以信賴皈依的人,所以我們盡此有形的報身壽命,在這一生中,貢獻出我們的身命,來信仰承受他的教化,並且一直不斷地去實行。
【本歌詞大意】
這是一首讚頌佛法僧三寶的歌詞,內容雖短,卻歸納包含了整個的佛法。第一部贊佛功德中,從人天長夜至功德莫能名,是正明佛寶的世界各地後面六句,則為慕德勸皈依。前者先明皈依的因緣,再指出可以皈依之處;後者先明皈依處,再說要獻身皈依。綜合起來講,這第一部歌詞中說明了四諦中的苦、集二諦,啟發救濟,表明佛德。既明佛德,復示其能破暗救苦,以顯其體用。
第二部贊法功德中,從二諦總持至煥乎其大明,是正明法寶功德。後六句是知益勸皈依。前者,先就二諦三學等以明法身,次約性空唯識以顯法寶,後者則為勸皈依。綜合起來說,這第二部歌詞中,說明了四諦中的滅、道二諦,表明佛德,復示法寶的宗要以顯其體用。
第三部贊僧功德中,從依凈律儀至住持正法城,是正明僧寶功德。後六句德勸皈依。前者說明了僧伽的德相,後者則指出僧的體用。綜合起來,先明和合相,次明二利德,以下則顯其體用。
【後記】
這首歌詞的意義,既廣且深,加上弘一律師的譜曲,又肅穆莊嚴,已成為我國佛教的教歌。在黃梅調及浮詞靡音流行的今日,確有發揮一點振作的作用,由於新進教友,不明其義,姑以淺近注釋,希望以音聲而作佛事,讓青年教友略明大意,故不揣簡陋,參考塵空法師的廣釋,擇要選注,尚祈教界大德指正。(朱斐)
清一:列印、校對、整理於《佛學入門手冊》[南普陀寺慈善會印准印證號:(閩)新出(2005)內書第111號(宗)]。如覺列印錯謬之處,懇請指出為感,以方便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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