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把憲政當成洪水猛獸 說明他根本就不懂憲法新聞頻道
中國青年網北京10月24日電 (記者 張炎良 實習記者 康佳) 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於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舉行。改革開放以來,黨的歷次中央全會中首次將依法治國作為主題。
在四中全會會議中載明「依憲治國」、「依憲執政」,全會也明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任務,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強憲法實施,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等。
就此,中國青年網與中共中央黨校法學專家林喆,共同分析四中全會的「讀法」。
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於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舉行。這是習近平、李克強、張德江、俞正聲、劉雲山、王岐山、張高麗在主席台上。 新華社
強調「合憲性」是全會最大亮點
「90年代的時候,我們在懷柔召開依法治國大會,與那次相比,這次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國是全面推進,尤其是合憲性的提出最讓人眼前一亮。」林喆說。
合憲性即符合憲法屬性。林喆指出,以前講到依法治國,「法」的範圍廣泛,涵蓋憲法、刑法、民法、合同法等眾多法律法規,而這次特彆強調了憲法。「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依憲執政,中心問題就是要和憲法一致。」
林喆解釋,依法和依憲概念並不相同。「拿前些年的強拆現象來說,它依照的就是強制拆遷相關的法律法規,但是這法律法規本身就是嚴重的違憲行為。所以相比起合法來說,更重要的是合憲。」
全會也提出,各級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的黨組織要領導和監督本單位模範遵守憲法法律,堅決查處執法犯法、違法用權等行為。
針對這條,林喆說:「這就是進一步強調,領導幹部的行為首先要和憲法一致。他是不是依照、遵守憲法,都將作為考察幹部的重要標誌。」
司法改革多點結合、共同完善
林喆還指出,全會特彆強調了司法改革,把司法改革的成果確定下來。
完善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的制度,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員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制。這一條讓林喆倍感欣喜,「這樣就大大的阻隔了在司法審判之前,一些幹部喜歡指手畫腳的行為。同樣,提出對於錯案的追究、問責制度,這都有助於司法的獨立性。」
全會提出,推進法治專門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完善法律職業准入制度,建立從符合條件的律師、法學專家中招錄立法工作者、法官、檢察官制度,健全從政法專業畢業生中招錄人才的規範便捷機制,完善職業保障體系。「職業准入要有專業門檻兒,這是特別需要注意的。」林喆說。
回憶舊事,二十多年前,林喆在報紙上看到關於某市一位領導的報道。一線退下來的市委書記去做了人大常委,一上任就認真研讀起法律著作來。「我當時就想,這不對啊,人大常委會並不是一個安置機構,他不懂法就把他安置在這個位置上,合適嗎?」
林喆也坦言,這種情況不僅在八十年代有,現在很多城市依然存在這種現象。「所以在依法治國的過程中,要特別注意專業化,把專業的人士放到崗位上,這很重要。」
林喆還注意到了全會關於立法的制度化,民主化的內容。「講立法民主化時,提到了要組織群眾有序參與立法。中央對民眾有序參與立法進行強調和肯定,這是很大的進步。就比如這次北京地鐵漲價,就充分聽取了民眾的意見。民眾提意見就是對立法的一種有序參與。
「憲政」並非人們口中「洪水猛獸」
改革開放以來,十八屆四中全會首次將依法治國作為全會主題。在林喆看來,這是建設法治國家的信號。「當年溫總理宣布,2010年我們要建成法治政府,但是我們沒有做到。這次全會實際上就是向法治社會進軍的一個號角。」林喆表示,建設法治社會不能光說不練,如果從現在開始行動,十年內很有希望把國家建成一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
不僅如此,林喆認為這次全會也是完善憲政的標誌。「40年代,從民主革命開始,毛澤東就開會明確了什麼是憲政。憲政就是憲法政治、民主政治。後來有人把它看成反社會主義的一種做法,做了錯誤的解讀,誤導了群眾,一講到憲政很多人就以為是搞資本主義那一套。」
林喆指出,以憲法為指導的政治民主建設就是憲政,而四中全會強調憲法的重要性就是憲政過程中的一步。「憲政不是資本主義的口號。四中全會如此強調憲法,如果還有人把憲政當成洪水猛獸,那就說明他根本就不懂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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