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奉孝:中國人變了———天益:學習型社會領航者
06-03
陳奉孝:中國人變了標籤:楊佳襲警案● 陳奉孝 (進入專欄)前兩天發生了這樣一件事:一位女老師的愛人正擔任一件非法集資案的當事人的辯護律師,可是因為證據不足,遲遲結不了案,於是市檢察官便懷疑法官受了賄,但他也沒有掌握法官受賄的證據,便想從律師身上找突破口。這位律師過去曾多次與這為檢察官和法官打過交道,知道他們二人矛盾很深,知道這位檢察官多次想找茬整這位法官,因此便躲起來了。再說既然做了集資當事人的辯護律師,從律師的職業道德上來說,也不宜說出不利於自己當事人的話,何況他也不知道自己的當事人是否向法官行了輝,因此只好關機躲了起來。因為找不到這位律師,市檢察官便到學校找到這位女老師問:「你最近跟你愛人聯繫過沒有?」女老師回答:「他關了機,聯繫不上,我家一個大活人丟了,我現在正著急呢!」檢察官說:「我們監聽過你跟你愛人的電話,你肯定知道你愛人的下落,你應該站穩立場,告訴我們他現在在哪裡!」女老師一聽便火了說「第一,我剛才已經告訴過你,我愛人關了機,我現在跟他聯繫不上,不知道他現在在那裡;第二,你是檢察官,應該懂得法律,憲法里寫的清清楚楚,公民有通訊自由,你們隨便監聽一個公民的電話,這是違法的!你說要我站穩立場,我有家庭,有丈夫,有孩子,我不站在自己家庭的立場上,難道還要站在什麼立場上?」這位檢察官一下便愣住了,說了一句:「我們還會再找你!」說完走了。 ( http://www.tecn.cn )第二天來了區的一位檢察官,態度大變了。開口便指著這位女老師的鼻子說:「你態度不老實!」這位女老師更火了,伸手打開了這位檢察官的手說:「你是幹什麼的?!請你懂點文明禮貌,用手指頭指著別人講話,這是侮辱人格,你再這樣我要控告你!」這位檢察官嘿嘿冷笑一聲說:「我們要到你們家搜查!」這位女老師說:「那好!請拿搜查證來!如果你沒有搜查證,破門而入,這是一種嚴重違法行為,我一定會控告你!」這位檢察官又說:「你不怕我們把你傳喚到檢察院去問話?到那時可由不得你了!」這位女老師說:「你想威脅我嗎?好!我等著,請你把傳喚證拿來!我沒有時間再跟你羅嗦,請你出去!」這位檢察官還想說什麼。這位女老師一摔門走了。這位區檢察官也只好悻悻而去。此後再也沒有什麼檢察官上門找她. ( http://www.tecn.cn )這件集資案究竟是怎麼一回事,我當然不清楚。不過通過這位女老師與兩位檢察官的對話,我覺得,現在中國人確實變了。在上世紀五、六、七十年代,中國的老百姓見了公檢法人員,絕大多數跟耗子見了貓差不多,哪敢像這位女老師這樣跟檢察官說話!現在老百姓敢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尊嚴了 。過去公安局一旦將人拘留起來,不等法院判決,便將被拘留人當犯人對待,其審訊方式就是「逼」、「誘」、「詐」、「拖」四個字。前三個字的審訊方式我都領教過,不過都被我識破了。「拖」的審訊方式我也親眼目睹過:把人抓起來,幾年不提審,企圖從精神上將你拖垮。從報刊網路上揭露的若干案件來看,現在公檢法在審訊時還繼續用這四種辦法。長期以來,公檢法人員有一種思維定勢:「我們是管人的,你如果不服管,我們就可以採取一切手段對你實行專政!」他們根本就沒有意識到是納稅人供養著他們,目的是要他們為人民服務。他們也沒有真正意識到必須依法辦事,他們只知道依上級領導的指示辦事。構建「和諧社會」的口號已經提出多年了,社會和諧了沒有?沒有!不僅沒有和諧,而且所謂的「群體事件」卻越來越多,甚至像貴州甕安縣和楊佳殺警案這樣的暴力抗法事件卻越來越多。這是為什麼?人們不難想像,人民如果不是受到了不公平的司法對待,能起來暴力抗法嗎?公檢法人員之所以濫用專政工具難道不是與他們長期以來的「我們是管人的,你如果不服管,我們就可以採取一切手段對你實行專政」的思維定勢有關嗎?時代變了,中國人變了,面對當前風起雲湧的群眾維權運動,中國的司法人員的思維定勢我看也必須變一變了,否則「和諧社會」非葬送在你們手裡不可! ( http://www.tecn.cn )再回到楊佳案。楊佳殺了六個人,殺傷四人,如果按嚴格的司法程序審理,最後將楊佳處死,我想所有的人都不會有什麼不同的看法,包括楊佳本人也會覺得死的明白。但這一案件的審理卻嚴重地違犯了司法公正。控告方為被控告方指定辯護律師,這豈不是全世界天大的笑話!把即將被處死的被告人的母親藏起來,不讓跟自己的即將被處死的兒子見面,不讓自己的母親出庭,不讓楊佳的母親會見記者,不讓涉案的七名警察出廳與楊佳對質,這簡直是公開踐踏司法!說句老實話,殺楊佳很容易,但殺了楊佳後,關於楊佳的母親問題,如何向廣大人民群眾交代?為什麼許多人把殺人犯當成了英雄看待?為什麼有一萬多人,包括司法界的名人,聯名要求重新公開審理,要求特赦楊佳?這本來是一件非常簡單的殺人案,上海司法界的先生們,你們不覺得這樣審理太愚蠢了嗎?你們不覺得現在的中國人已經變了,你們還想用欺瞞的手段對待老百姓已經行不通了?這一案件的處理肯定要寫入中國的司法史的,你們不怕背惡名嗎?我看你們的思維定勢的確是應該改一改了! ( http://www.tecn.cn )二00八年十月二十九日進入陳奉孝 的專欄本文責編:frank文章來源:天益首發,轉載請註明出處(http://www.tec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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