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凌羊:嚴歌苓的絕代《芳華》
電影刻畫的是青春回憶錄,
而小說展現了豐富多彩的人性,
以及大時代對個體的無情碾壓
嚴歌苓的芳華
文/晏凌羊
1
電影《芳華》上映當天晚上,我就買票去看了。
看完從電影院出來,有點恍惚:這電影,比起原著,味道是差太多了啊。
電影刻畫的是青春群像,是文工團戰友的一部青春回憶錄,而小說展現的是豐富多彩的人性以及大時代對每個個體的無情碾壓。
電影的格調偏暖,何小萍最終和劉峰在一起了;而小說的格調偏寒涼,劉峰最後得癌症死了,到死也沒對何小曼產生感情。
電影不如原著,這可能是每一個看過原著再看電影的人都會有的感觸。當年看電影版《山楂樹之戀》,我也是這種感觸。小說多感人啊,可電影把這種力量弱化了。
也難怪,電影一般只有短短兩個小時,承載不下那麼多東西。比方說,電影沒法去細細刻畫人物的內心活動,沒法呈現作者對人性的理解。讀過原著的人,再看電影,難免會覺得有些失望。
把相對經典的原著改編成電影(不經典的就算了),很考驗導演的功力,像李安拍的《色戒》就絲毫不比張愛玲的小說遜色。
嚴歌苓的原著《芳華》,用非常細膩的筆觸探究了何小萍(曼)體臭的癥結。她很隱晦地寫到何小曼是天生的狐臭,而電影里則明明白白說「她只是比平常人出汗多」。
在影片中,導演有意無意地弱化了這一點。「臭」的原因被束之高閣,關注點變成了其被排擠、被嘲笑的這一事實。
事實上,何小萍(曼)更被嫌棄的,不僅僅是她的衛生習慣,而是臭老九出身。和洗刷不掉、跟隨一生的體臭味一樣,人們嫌棄她的出身進而嫌棄她整個人。
關於《芳華》這個故事的感想,之前一文中已經寫過,在此就不再贅述。
電影里呈現的一句台詞,特別抓人:「一個始終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識得善良,也最能珍視善良。」
可事實上,原著里也有很多經典句式,值得拿出來反覆咀嚼。
隨便擇取一下,就有這麼些:
一旦發現英雄也會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會格外擁擠。
那個混賬的年齡,你的心裡身體里都是愛,愛渾身滿心亂竄,給誰都不重要。一旦蠢話出來了,蠢事就不遠了。
人之所以為人,就是他有著令人憎恨也令人熱愛,令人發笑也令人悲憐的人性。並且人性的不可預期,不可靠,以及它的變幻無窮,不乏罪惡,葷腥肉慾,正是人性魅力所在。
一個人距離完美人格——「超我」越近,就距離「自我」和「本我」越遠,同時可以認為,這個完美人格越是完美,所具有的藏污納垢的人性就越少。
曾聽過那麼一句話,為何受罪的總是好人。壞人吃香的喝辣的爽死,好人吃糠咽菜窮死;壞人得到人民幣,好人得到大獎狀。其實,做好人不是錯,錯就錯在周圍人的過度要求。
我有些惡趣味,心理變得有些陰暗,總是想著他什麼時候能犯點錯誤,露出點什麼馬腳。我不希望劉峰背負著「模範式好人」過一生。因為有缺陷的人,才值得別人放心地去愛。
他看穿了虛名,也漸漸變得成熟了,不被它們所負累,明白了那些東西無法用來兌換真情和幸福。
做模範標兵當然光榮神聖,但是份苦差,一種受戒,所有的獎品都是對受戒的慰問,對苦差的犒勞,都是一再的提醒和確認:你那麼有品,不準和我們一樣凡俗,和我們一樣受七情六慾污染。劉峰扔掉那些獎品,等於扔掉了枷鎖。
在當今社會,也許做一個精緻的利己主義者的幸福感會遠遠高於做一個善良過剩的劉峰。
我想到一九七七年那個秋天,紅樓里的大會小會,我發現不止我一個人暗暗伺候劉峰露餡兒,所有人都暗暗地(也許在潛意識裡)伺候他露出人性的馬腳。一九七七年夏天,觸摸事件發生了,所有人其實都下意識鬆了一口氣:它可發生了!原來劉峰也這麼回事兒啊!原來他也無非男女呀!有關劉峰人性人格的第二隻靴子,總算怦然落地,從此再無懸念,我們大家可以安然回到黑暗裡歇息。
我們那群可憐蟲,十幾二十歲,都缺乏做人的看家本領,只有在融為集體,相互借膽迫害一個人的時候,才覺得個人強大一點兒。
2
嚴歌苓的講故事能力,我是非常服氣的。
我覺得她是當代最好的女作家,沒有之一。
她的作品時間線一般比較混亂,不大符合我們的閱讀習慣,所以也有很多人看不下去她的作品。
她的作品,非常有畫面感,所以適合被改編成電影。
1995年,嚴歌苓的小說《少女小漁》被搬上銀幕。之後,她的小說《小姨多鶴》、《金陵十三釵》、《第九個寡婦》等相繼「觸電」。迄今為止,她共有13部小說被改編為影視作品。
有人分析說,嚴歌苓筆下的人物,尤其是女性大多帶有傳奇色彩,很適合改編成電影劇本。她的選材和角度都是國內作家較少涉足和表現的,這種「獵奇」色彩也加深了人們對她的關注。
很多人一直很好奇,到底是怎樣的經歷和精神讓她成長為這麼出色的一個作家?
嚴歌苓是跟我們的父母同輩的人,1958年出生於上海。父親嚴敦勛,筆名蕭馬,是個作家。母親賈琳,長得很好看,是個話劇演員。
嚴歌苓的父親蕭馬是個全才式的人物,當過畫家、做過建築設計師,乃至打獵、騎馬、攝影、做菜,「樣樣都來得」。
在她三四歲的時候,身為演員的母親就開始有意識地培養她的文學素養,大段地讀莎士比亞、古希臘羅馬神話故事給她聽。父親則把所有的藏書開放給她,就連一些不適合小孩子讀的書,比如線裝本《西廂記》,也隨她去翻,讓她接受了比較好的文學熏陶。
12歲那年,嚴歌苓考入成都軍區,成為一名跳紅色芭蕾舞的文藝兵。在部隊,她寫作才能比較突出,經常被找去寫各種稿件。
入伍三年後,她瘋狂愛上了一個30歲的軍官。六個月里嚴歌苓給他寫了160封情書,但這個軍官選擇了另一位女軍官,在這個女軍官的逼迫下,男軍官把情書都上交了組織。
在當時的環境下,即便雙方並無逾矩之處,這種戀情仍屬作風問題。所以,迎接嚴歌苓的就是一場場批判。
這個經歷後來屢次出現在嚴歌苓的小說里,包括《芳華》。
18歲那年,嚴歌苓的父母離異,起因似乎是父母爭吵多年,父親後來出軌了。那個年代,父母離婚畢竟是一件比較羞恥的事兒,嚴歌苓甚至曾試圖用下跪的方式挽救父母的婚姻,最終還是無能為力。
1978年,嚴歌苓發表處女作童話詩《量角器與撲克牌的對話》。第二年,對越自衛反擊戰打響,嚴歌苓主動請纓,趕赴前線,成為一名戰地記者。
她把幾次與死神擦肩而過的體驗寫進小說處女作《七個戰士和一個零》中。父親蕭馬看完後,被女兒的才華震住了:「我從來不知道她有寫作才能,真沒想到是這樣的出手不凡。」
1980年,文藝界的春天來了。嚴歌苓發表了電影文學劇本《心弦》,次年由上海電影製片廠攝成影片,僅僅只有22歲的嚴歌苓開始在文壇崛起。
1983年嚴歌苓退伍,她的長篇小說《雌性的草地》及短篇小說《天浴》和《少女小漁》,均創作於這一時期。
3
嚴歌苓是離過婚的,在自己的書中她也從不避談這一點,但關於前夫,她幾乎隻字未提。
她的前夫,是著名作家李准之子李克威。
那時候,嚴歌苓獲得了兩項文學獎,並成為中國作家協會最年輕的會員。
她與在上海電影製片廠從事寫作的李克威認識了,門當戶對與相同的寫作背景使得嚴歌苓和李克威很快相戀並結婚。
1989年,因為工作原因,李克威去了澳大利亞,而嚴歌苓去了美國,在芝加哥哥倫比亞藝術學院攻讀寫作碩士學位。
在這之前,兩個人的婚姻應該已經出現了點問題,離婚只是手續問題了,所以當李克威提出離婚,敏感而自尊的個性使嚴歌苓平靜地簽字離婚。
有不少人猜測這段婚姻的結束是源於李克威的出軌,但嚴歌苓始終不置可否,還與李家一直保持了良好的關係。
2004年嚴歌苓回國的時候,李克威全程陪同,還像親人般關照她吃營養餐。
對此,嚴歌苓很坦蕩:「一個人給出去的感情應該是非常濃烈、非常深的。雖然我們的這段婚姻以失敗告終,但我對他至今難以忘懷,畢竟他陪我度過了曾經青春的8年。」
話說嚴歌苓留美期間,一位女友從外地打長途電話給她做媒,女友介紹道:「他是美國外交官!中文講得跟我一樣好!」
嚴歌苓剛從第一段婚姻走出來,對男性喪失了信賴,一點都提不起興趣。可女友卻語氣熱烈地說:「認識一下有什麼關係?成就成,不成就當拿他練練英文嘛!」
於是,嚴歌苓就心不在焉去相親了,然後就認識了第二任丈夫勞倫斯。
勞倫斯對這位來自中國大陸的女作家一見鍾情,他花了很多心思和嚴歌苓約會,他常領她去參觀各種博物館,從藝術到科技,從天文到歷史。
兩個人越來越投緣,於1992年秋天在舊金山結了婚。
因為勞倫斯的特殊身份,這段婚姻讓他們兩個人都受到了FBI的監控和審查。精通八國語言的勞倫斯在前途無量的外交官生涯與嚴歌苓之間,毅然放棄了前者,隨後在德國政府資助的商會找到了工作。
再之後,優秀的勞倫斯得以復職,並被派往非洲。嚴歌苓便隨他旅居非洲,做起了專職的外交官夫人。
因為丈夫的工作關係,每兩三年,他們都要換一個國家或地區居住。
早些年,因為嚴重的失眠,嚴歌苓不得不大把大把地吃藥,也因此三次放棄了為人母的機會,所以嚴歌苓至今沒有親生的孩子。不過,她和丈夫領養了一個女兒,名叫妍妍。
這兩年,因為嚴歌苓越來越火的緣故,她越來越頻繁地出現在我們的視野之中。
她的生活是與世隔絕,也享受這種隔絕。她的生活永遠都是從清晨的一杯咖啡開始,然後寫作。
前段時間,她被網友們群嘲了一回。有媒體報道說她每天堅持在家寫作,一到下午三點就停下來,開始化妝,換上漂亮衣服,靜候丈夫回家。
她的閨蜜陳冲取笑她,何苦這樣做,但嚴歌苓卻有著自己的邏輯:「你要是愛丈夫,就不能吃得走形,不能肌肉鬆懈,不能臉容憔悴,這是愛的紀律,否則是對他的不尊重,對愛的不尊重。」
網友們紛紛感慨她太裝逼。最嘴賤的自然就像洪晃,她直接說「嚴小姐,你八十歲時如何和你松馳的皮膚做鬥爭,還有,你天天打扮如此精緻,要×O呀?」
有網友搖頭:這完全就是後宮嬪妃嘛,天天盼著臨幸,可憐哪。
還有人冷冷地說:賤人就是矯情。
嚴歌苓這一點,讓人想起「林徽因焚香」。
林徽因晚間作詩,要焚香插花,身穿一襲白綢睡袍,在搖曳的燭光中吟哦佳作。林徽因的堂弟林宣曾回憶說,「我姐對自己那一身打扮與形象得意至極,曾說『我要是個男的,看一眼就會暈倒』。」
網友們紛紛拿林徽因與她做類比,說她們這是裝逼。
我倒覺得,人家每對夫妻都有自己的相處之道,每個人都有一些怪癖和自戀感,這麼指責誰大可不必。她有表達倡導的自由,你也有拒絕的自由。
倒是嚴歌苓,每回出現在大眾視野里,言行舉止都挺優雅。精心打扮自己,儘力保持年輕,不管這樣做是為了丈夫、觀眾還是為了自己,終究不是一件壞事。
4
近年來,很多人批評嚴歌苓的作品缺乏女權意識,說她的女性意識依然籠罩在男權的話語體系下面,跳脫不了男權那片天。
對此,我也想談點個人看法。
我們為什麼非得要求一個女性作家要有女權意識、女性意識呢?「超性別寫作」難道不好么?
嚴歌苓筆下的女性角色,不過就是從我們的社會、我們的時代里擇取出來的活生生的人。她所做的,更多程度不是塑造,而是呈現。事實上,很多男作家做的也就是這樣的事兒。
革命時代,我們要求作家要反應時代的先進性,那時候蕭紅、張愛玲很受詬病,因為她們的作品不夠革命,可現在再看,我覺得她們的作品是超時代的,過很多年依然會有人看,人們依然會覺得她們筆下的那些人就是我們自己、我們身邊的人。
強行要求某個作家要有所謂的性別意識,跟強行要求某個作家寫作時要有革命意識,其實也挺政治不正確的。
如果一個作家寫一個故事,都要顯得很女權,寫作的初衷是為了樹起反抗男權的大旗,展現女性被男權社會奴役的創傷.....我真不知道這樣的小說我是不是真願意看。
很多女性作家,只寫情愛,筆下的女人只有「男人愛不愛我」這一回事(比如瓊瑤),但嚴歌苓不是,她是寫人性的。她的關注點在於人,而不分男人或女人。
每個作者都有局限,但也有閃光點,甚至當我們了解過其經歷之後,便會對其作品有更深的理解。
比方說,嚴歌苓在《一個女人的史詩》里寫的女主角,她丈夫不怎麼愛她,還老出軌,但她至死不渝愛著他,愛得兒女們都覺得臉紅。
這樣的形象也跟作者的親身經歷有關。
嚴歌苓小的時候,父親文革期間被整,她媽媽煎炸了小魚給遭遇牢獄之災的父親送去,自始至終沒給兒女們吃一口,但就是這樣,她父母還是在她十八歲那年離婚了。據說她父親再婚後,某回酒醉後忽然喊出了母親的名字,似乎醒悟到還是原先的那個女人最懂自己。
嚴歌苓在《一個女人的史詩》里安排的這樣的故事走向,生活中不是隨處可見的么?女人愛男人愛得沒有自我,男人報以冷漠和出軌,到了晚年,男人自己也經歷了滄桑,又開始覺得原配好。而大多數原配離婚後,在男權社會裡能等到新幸福的幾率微乎其微。
一個作家,寫來寫去,寫的都是自己,寫自己看到的、感知到的人和事。
嚴歌苓寫《金陵十三釵》,最受人詬病的是妓女換學生的這一節。很多女權主義者認為她潛意識裡覺得「妓女的命比女大學生的命賤,因為妓女不夠純潔」。
我覺得這真是一種天大的誤會。
在小說描述的那種情境下,人們會做出這種選擇不是很正常的嗎?你接受也好,不接受也好,小說就是這麼設定的情節。有這個設定,故事才能向前發展。當然,有爭議是很正常的,但據此說嚴歌苓本人是典型的男權思維,就真的有些過了。
當初李安拍《色戒》,有人說他是個性變態;莫言寫《檀香刑》,很多人說他骨子裡很暴戾;周星馳拍《長江7號》,又有人說他一輩子沒能走出童年陰影.....
創作者端出來一盤菜讓你點評,你不好好品嘗那盤菜的味道,非得揣度人家能炒出這樣的菜一定是因為在廚房裡穿得少,這都哪兒跟哪兒啊?
在當代女作家中,嚴歌苓已經非常了不起了。
《芳華》是我看過的她的作品中,最令我震撼的一部。對群體性心理,她描述得非常到位。真正把這個故事變得有點男權的,是馮小剛。整部電影,馮小剛都在致敬自己的青春,宣傳海報里更是充滿了對年輕的肉體的懷念。
只不過,馮小剛是男的,大家覺得他沒有女性意識很正常;嚴歌苓是女的,她若是超性別寫作,就背叛了自己的性別。
我們生活中多的是林丁丁、蕭穗子、郝淑雯、何小曼還有各種熱衷於迫害他人的人,唯獨不大可能有劉峰。你如果真的要求她把裡面的女性都寫得很有女權意識,那抱歉,這本書恐怕是真的看不下去了。
好作家分很多種,像曹雪芹一樣女性意識比較超前的有之,超性別寫作者也有之。
我們應該懂得欣賞這種文藝創造的多樣性,而不該求全,不該要求一個作家給到你想看到的一切。
如果你覺得一個作家給不到這些,可以自己提筆寫啊。讀者們應該也很期待那些太陽底下天天發生的並不新鮮的事兒,又能以怎樣的方式被詮釋和展現。
5
嚴歌苓活到現在,其實並不算特別不幸,甚至可以說她活得很幸運、很幸福,但她筆下的小人物,大多結局不好,晚景凄涼。
她曾經說過這樣一句話,寫作跟家庭幸福不幸福沒有關係。
她說:「釋迦牟尼出家前也是一個生活幸福的人,他離開那個世界源於一種敏感。一個人能否寫作,看有沒有這種敏感。對人家的快樂和痛苦,能不能感同身受。」
她還說:「作家的素質,需要一種共感力。同情就是一種共感力,能感覺到別人所受的苦,有一種心靈的敏感度。有的人要用斧子剁,才能剁出感覺,而有的人輕碰就能留下傷痕,即使是別人的痛。」
對年輕人,她給過這樣一個建議:「在鄰居和同事或者同學的價值觀成為普遍價值觀的時候,別信它,別理它。」
她還說:「我覺得離文學圈遠不一定是我的優勢,但是我覺得好處在於你聽不到太多的雜音,你也不知道市場的需求,因為一個人要考慮到市場、很在意市場,那這個人就完了,就不用創作了。或者你聽到很多人的性價比,說他的書賣了多少,他的電影版權賣了多少,這些都是雜音,我都不需要聽到。所以我覺得這是我的優勢,我可以相對來說一直在考慮的就是想寫哪一個作品,怎樣把它寫好,就是這樣。還有在寫的過程中還要不斷地營養自己,拿什麼樣的作品,電影也好、小說也好、繪畫也好、音樂也好,怎麼樣來營養自己,不斷使自己能有一個更加豐富的人格來做一個作家。」
在寫作方面,她非常自律、非常努力,對這份職業她很有敬畏心。在一次演講中,她就曾講過這樣的話:
她會為了一個作品的寫作在一個村莊里住上很久;為了理解一個運動員或者體育項目,她會花很多精力去調查、查閱文獻,或者是參與體育項目的過程,她會花很多精力。像寫《媽閣是座城》時,她甚至曾去澳門賭場駐紮了很久。
嚴歌苓是那種非常關注人性的作家,這種關注甚至超越了時代。某個時代,可能符合那個時代的作品比較受歡迎,就像我們以前追捧的《白毛女》《紅燈記》,但離開了時代背景之後,這些作品也褪色了。
只有關注全人類共同特性和困局的作品,能經久流傳。不關注這些,還能稱為作家的,也就是製造些雞湯文、賺點小稿費的自媒體作者了吧(包括我在內)。
這麼一想,我頓時為自己感到羞赧。
早些年,新浪微博認證時,我很苦惱為何沒「碼字工人」幾字,只能選「作者」。
直到現在,我也很害怕別人稱我為「作家」,因為我覺得一般人擔不起作家、畫家、政治家、科學家、發明家等這家那家的稱號(話說美食家、旅行家是什麼鬼),就連老舍都只說「我不是作家,我是寫家」。
我甚至覺得自己都還不是「作者」,只是「寫者」。
不是誰都可以吃這碗飯的,甚至靠努力也不行。這麼一想,頓時也坦然了。
倒是嚴歌苓的經歷可以告訴我們一個道理:專門奔著賺錢去做一件事情,或許很難成功,但如果你只是對一件事情充滿滿腔的熱情、尊重和敬畏,反而可能容易「無心插柳柳成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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