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微刊〕揀選論(一)救恩出於耶和華—什麼是上帝的揀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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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張威|主編 · 李賢
很多基督徒在悔改歸正之後,會發現自己的救恩不僅僅是始於自己相信上帝的福音那一刻,很多人在相信之後都會追問信心是從哪裡來,是什麼讓我可以相信。沒有人可以絕對的說信心是我自己的選擇,我信耶穌是因為我和別人不一樣,是我比別人更加的聰明,絕大多數的基督徒會說是上帝的恩典造成了這一切,我的信心都是上帝的恩典。
在教會歷史當中,馬丁路德和約翰加爾文也是從教會牧養和救恩的角度來談論上帝的揀選和預定,就是是什麼因素造成了基督徒的救恩,是什麼讓基督徒與別人不一樣,他們從聖經上找出的答案是上帝主權的揀選。
揀選這個詞語在新約聖經和舊約聖經中都有大量出現。bachar [??????] 在舊約中,用了198次。意思是「選擇」的意思。揀選在舊約有時候是指上帝揀選一些人做成一些事情,達成祂的目的;有的時候是指上帝揀選一批人歸於祂自己做祂的子民(詩33:12;申4:37);有時候也是指揀選個人歸於自己,例如耶利米在母腹當中就被揀選(耶1:5)。到了新約聖經,揀選(?κλεκτ??)也用在了耶穌的身上,耶穌是被揀選的彌賽亞(路9:35;太12:18);也用在了天使的身上,有一些天使是被揀選,有一些是被遺棄(提前5:21);更多的是使用在基督徒的身上,基督徒是被上帝在這個世界當中所揀選的人(弗1;彼後1:10等等經文),教會是被揀選之人的組成(羅8:33;彼前5:13)。
本文在這裡所要論述的揀選是上帝對基督徒和教會的揀選。[1]那麼,聖經是怎麼來描述揀選呢?
一
上帝揀選人是主權的揀選,是無條件的揀選。人選擇一個人會根據這個人的素質、性格或者能力來做出選擇的決定,但是上帝揀選人是無條件的,意思是上帝揀選被造物不是根據被造物身上的某些因素,例如信心或者善行可以對上帝做出揀選的決定產生影響。古德恩說,揀選乃是上帝在創立世界以前的一項作為,祂選擇使一些人得救,但這並不是因為祂預先看見他們身上有任何的美德,而單單是因為祂主權的美德。[2]雖然神知道在一切假定的條件下可能發生的事,可是祂預定任何事,並非因預知未來的事,或預見在某種條件下要成的事[3]。羅馬書9:16-18說,「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如此看來,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神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
同在羅馬書9章記載上帝揀選雅各而不是揀選以掃完全是出自上帝的主權,不是根據雅各和以掃的道德因素所決定的,上帝不是預知以掃將來會放棄長子的名分而沒有揀選以掃,是在善惡還沒有做出來的時候就已經做出了揀選(羅9:11)。上帝的揀選和東方儒家式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完全是背道而馳。以掃是犯過罪,可是雅各所犯的罪就比以掃輕嗎?按照我個人的喜好,我更喜歡以掃而不是雅各,因為以掃是一個性格爽快,不善於算計的「大男人」,而從聖經的記載中可以看出雅各是一個善於內省,常常在媽媽的裙子旁邊轉悠的人,是一個極有心計的人,哥哥向他要一碗紅豆湯喝,他都要哥哥拿長子的名分來換。說上帝是因為雅各犯的罪少而以掃犯的罪多,就揀選雅各而廢棄以掃是不合適。有人說,上帝這樣不公平!有什麼公平不公平?這樣的想法還是以東方儒家式的人本主義思維方式來思考上帝的作為。保羅也說,神有什麼不公平嗎?斷乎沒有(羅9:14)!
二
上帝的揀選也不基於人的信心。有神學教導說上帝是基於預知一個人相信祂,祂才做出揀選。可是這樣的說法完全沒有聖經根據!常常被拿來論證這個觀點的是羅馬書8:29:「因為祂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祂兒子的模樣…」。可是我們看到這裡並沒有談到上帝預先知道預定之人的信心。很多時候我們讀聖經是把自己的前提假設讀進了聖經裡面,這是在按照自己的意思強解聖經。我們需要問一個問題,預知和預定有什麼關係?上帝為什麼預知所有的事,為什麼所有的事在上帝的面前都是赤露敞開的?為什麼上帝從過去看到將來?難道只是因為上帝具有預測未來的能力嗎?更重要的原因是因為上帝預定所有的事,所有的事都是按照上帝的旨意和計劃有條不紊的推進。如果不是上帝預定所有的事,而是別的力量或者偶然因素決定所有事情的發生,那麼上帝怎麼會預知所有的事?開放神論者說上帝沒辦法知道這個世界的結果,因為這個世界一直在演化,而上帝本身也是在演化當中,這是我們所不能接受的。上帝從起初指明末後的事是因為從起初到末後,所有的事都是在上帝的計劃當中,沒有偶然因素和意外的情況發生!上帝的預知只不過是上帝預定之事的重寫一遍而已!所以,神學家加爾文極其反對把上帝的預知和上帝的預定分開來談,在他看來,這兩件事是分不開的。所以,這節經文說上帝預知這個人是因為上帝已經預定這個人。從神學上講,上帝預知一個人,是上帝預先下愛一個人的意思。
另一個需要注意的是希伯來人的認識論和希臘文的認識論是大大不同的,希伯來人說認識一個對象,這不僅僅是代表理性的投入,更是全人情感的投入,而希臘人的認識論只是代表理性上的認識。「在地上萬族中,我只認識你們」(摩3:2);「因為耶和華知道義人的道路,惡人的道路卻必滅亡」(詩1:6)。可以發問的是,別的民族上帝不知道嗎?惡人的道路上帝不知道嗎?但是上帝為什麼說只知道祂的選民和義人?這裡的意思是上帝對祂的選民和義人有不一樣的關注和情感。創世記4:1中記載的亞當和夏娃同房,原文中「同房」是「認識」的意思。約翰·斯托德(John Stott)和約翰·慕理(John Murray)評論這些經文:「『知道(認識)』……在它實用的層面上的意思是跟『愛』同義的……『他預先知道的』……因此就實際上等於『他預先所愛的』。預知就是指『主權性的,區別對待的那份愛』。實際上這就等於說,把你的喜愛放在某件事物上,為自己而揀選之。」[4]所以,這節經文的意思是,上帝預先愛下的人就預定他們。同樣的,彼得前書1:20節說基督是預先被神知道的意思,就是基督是預先被神所愛的意思。上帝的揀選完全是主權的揀選,完全徹底的把人的一切因素排除在外,讓人沒有任何誇口的餘地!
三
上帝的揀選是在基督里的揀選。以弗所書4章講到上帝的揀選和祝福是在基督里賜下的,「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約15:16)。揀選不只是聖父的作為,也是聖子的作為,也有聖靈的參與,聖經在我們心中印證我們是被揀選。揀選一定的人數而得基督的救贖,這位基督就是從永恆神所派定的選民的中保與元首,並為選民得救的根基。
著名的清教徒神學家威廉巴金斯說,「基督是揀選的根基、渠道和目標……基督作為中保不是附屬於揀選旨意的本身,而是來執行…….當說『在基督裡面』被揀選的時候,基督作為上帝,我們是被預定屬於祂,就像被預定屬於聖父和聖靈。作為我們的中保,我們是在祂裡面被預定。」[5]
四
揀選是在永恆當中的揀選。「上帝從創立世界以前,就在基督里揀選了我們……」(弗1:4);「我未成形的體質,你的眼早已看見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你都寫在你的冊上了」(詩139:16)。上帝知道你,要愛你,揀選你的時候還沒有這個世界,沒有這個銀河系,沒有太陽,沒有月亮,沒有地球,當然還沒有你。世界的盡頭在哪裡?人的頭腦是想像不到的,但是上帝卻是在那裡揀選了你。所以即使整個世界拋棄了上帝的子民,上帝卻絕對不會拋棄祂的子民,即使這個世界都不知道上帝的子民,上帝卻知道祂的子民。
五
揀選是不改變的。這意味著被上帝揀選的人不會有一天從揀選當中失落,被排除在揀選的人之外。「萬軍之耶和華既然定意,誰能廢棄呢?」(賽14:27);「我的籌算必立定」(賽46:10);「因我耶和華是不改變的,所以你們雅各之子沒有滅亡」(瑪3:6);「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羅8:30)。揀選不會被改變不是因為被揀選之人的緣故,而是由於上帝主權的定意。被揀選之人不會在將來有一天犯了一個及其嚴重的罪就被上帝拋棄,因為上帝的揀選是無條件的揀選而不是基於你的道德表現,上帝揀選的時候,被揀選之人所有的罪就已經在上帝的面前是赤露敞開的,未來所犯的罪不會令上帝感到驚訝。上帝親自為被揀選之人立下了一個堅固的根基,沒有任何人和任何的因素可以打破這個根基(提後2:19)。
[1]在教會歷史當中,有一些學者提出上帝的揀選是揀選一個群體,而不是揀選個人,意思是上帝的揀選不是針對具體某一個對象,個人的救恩是出自自己的信心,而不是出自揀選。但是聖經不是這樣的教導,聖經教導上帝揀選個人,是有特定的對象,這些人組成一個群體,而不是說上帝寬泛的揀選一個群體。另有一些人,例如卡爾巴特提出過上帝「在基督里」揀選,而誰在基督里則不是確定的。本文在這裡說的上帝的揀選是具體到每一個個人。
[2]古德恩系統神學。P676。
[3]《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論上帝永恆的旨意。
[4]約翰·派博牧師在羅馬書8:29講道中引用的一段話。
[5]
[5]作者:Joel R. Beeke;Mark Jones,《A Puritan Theology》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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