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西漢江都王用玉制度端倪

由南京博物院考古專家主持發掘的江蘇省盱眙大雲山西漢江都王劉非墓,經過考古專家的辛勤勞作,獲得了大量的考古資料,碩果累累,專家稱是中國第15座西漢黃腸題湊墓、中國第9件金縷玉衣、中國第3座玉棺……江都王劉非是漢景帝劉啟的兒子。劉非是景帝的愛子,吳楚之亂以後,所置王國皆一郡之地,唯江都國例外。江都王劉非在位27年。武帝即位後,因劉非是帝兄,專橫跋扈,因此武帝派遣文學士董仲舒做江都相,輔助江都王劉非,時加匡正。由於董仲舒常以禮來規勸劉非,所以劉非也很敬重他。武帝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江都王劉非薨,死後賜謚號「易王」。由於江都王劉非特殊的身世,在位近30年,經營於富裕的江淮地區,身份顯赫,富甲一方,加上董仲舒的出色輔佐,文化禮儀發達,典章制度完善,用玉制度明確,是西漢時期用玉制度完備的諸侯王、分封國之一。大雲山西漢江都王劉非墓雖然被盜,仍出土了許多珍貴文物,大量精美的玉器儘管被盜、被擾、被毀,但從殘存的珠絲馬跡中,仍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西漢江都王的用玉制度……一、葬玉制度:主要是使用玉棺、葬玉、穿著金縷玉衣。在漢代只有高級貴族方可使用玉棺、穿著玉衣,而金縷玉衣是玉衣中最高等級,按制度規定,由漢王室特賜,不可隨意製作與使用。劉非墓雖沒有發現完整的玉棺及玉衣,但從金縷玉衣、編號玉棺殘片中明顯可以看出,當時肯定是使用玉棺與玉衣的,南京博物院專家正在進行復原工作。二、祭玉制度:古代有用玉祭祀天地四方的制度,文獻記載和考古發現均表明這種制度是確實存在的。江都王墓發現的玉圭、玉璧等玉器,應是祭玉,表明祭玉制度在江都國同樣實行。三、禮玉制度:古代禮玉使用非常廣泛,政治、社會、軍事、外交、社交、日常起居均使用玉器,形成了一套禮玉制度。江都王墓出土的玉戈、玉璜、玉瑟構件等,應是與政治禮儀、服飾禮儀、樂禮有關的玉器,特別是較多玉瑟構件的發現,表明江都王樂禮特別盛行。四、藏玉制度:古代都有庋藏珍寶的制度,不僅繼承了社會財富,更重要的是保存了文化遺產。庋藏珍寶中的寶物,既有簡牘、青銅器等重要文獻、重要器物,玉器不可缺少,因為玉器體現出先人的精神、靈魂、意志,是精神財富。江都王墓出土的玉琥等殘件玉器,不少是戰國時期的楚玉,當為庋藏玉,不是時作玉。因此,我們看江都王玉器,既要看到多姿多彩的形態,又要看到精美絕倫的工藝,更要看到玉器反映出的禮儀文化制度,既見樹木,又見森林,從制度文化史高度,全面認識玉器在當時社會生活中的地位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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