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欺凌頻現 看看國外怎判?
文/記者李鋼
三名中國留學生在美國施暴遭重判在國內引發反響——校園欺凌頻現 看看國外怎判?
1月16日,一段關於一名海南少女遭多人毆打侮辱的視頻熱傳網路,視頻已經引發警方關注。網民們在關注事件後續的同時,也在詢問一個問題,為何未成年人之間的欺凌事件在國內頻頻出現?
而就在1月5日,一宗中國留學生在美國被欺凌的案件,也在國內引發了較大的反響,相比於國內出現的一些校園暴力事件中對施暴方的寬大處理,這起發生在美國的案子,三名被告人甚至可能最高要面臨終身監禁的刑罰。
最終,三名被告在1月5日與美國加州檢方達成協議,或分別被判處13年、6年和10年的刑期。此案將於2月17日作出正式判決。
他山之石攻玉,國外對於校園欺凌案件的處理,是否有值得我們借鑒的地方?我們應該可以如何運用法律的手段,來應對國內層出不窮的校園欺凌現象呢?
事件回顧
男女情事致惡性施暴
這起引發中美兩國極大關注的案件發生在2015年3月30日晚,起因是因為男女之間的爭風吃醋:一名中國女留學生翟雲瑤(音)在網上公布了她和另外一名女生劉怡然(音)的男朋友在一起的照片,從而引起了劉怡然的不滿,她在網上發帖稱「這是我玩剩下的男生」,並稱翟為「婊子」,翟雲瑤和男友章鑫磊(音)遂糾集一伙人對受害者進行施暴。
根據案發地——美國加州洛杉磯縣地檢署提供的起訴書,被告人章鑫磊、翟雲瑤夥同其他同學於3月28日,將中國女留學生麥嘉怡綁架、軟禁、折磨並毆打,3月30日,他們又用相同手段對另一名中國女留學生劉怡然進行施暴。
根據案情介紹,參與迫害兩名受害者的中國留學生人數多達十幾人,均為當地一家私立高中的學生。其中,不少人並沒有直接參与對兩名受害者的毆打,但是根據美國加州的法律,即使是替主犯開車、放哨等行為,也會同罪並處。
根據美國加州法律,僅僅折磨一項罪名,就可以最高判處終身監禁。章、翟二人一共被控6項刑事重罪,包括一項拷打罪、三項綁架罪和兩項毆打罪。
沒有想到竟然要坐牢
據稱,在章、翟第一次出庭的時候,他們被自己所要面臨的罪名和刑期給嚇蒙了,他們認為,這種學生打架的事情,如果是在中國,可能只是被教訓一頓,沒有想到竟然要坐牢。
受害人劉怡然在6月3日的開庭中出庭陳述,她說在3月30日晚,她的一名小學同學陸婉清約她到當地的一家冷飲店見面,她約上了好友盧勝華一起前往。後來,又來了幾名中國留學生,包括章鑫磊和翟雲瑤,之後,另外一名被告人楊玉菡(音)也到場,在這家冷飲店期間,這夥人讓劉怡然下跪。此後,翟雲瑤將劉怡然的朋友盧勝華支開,開車帶著她到了羅蘭崗公園,一到公園,十幾名女孩就對她進行了拳打腳踢,她被人抓住雙臂,被告人楊玉菡則扒光她的衣服。翟雲瑤讓男友章鑫磊回家拿來了剪刀,用剪刀將劉怡然的頭髮剪掉。整個折磨過程長達5小時,劉怡然被打得遍體鱗傷。
事件中,楊玉菡還威脅劉怡然不能報警,稱自己在警局裡有人,報警也不怕。渾身是傷的劉怡然回家後,被監護人發現,當即報警。
另外一名受害人麥嘉怡表示,2015年3月26日,她在校外目睹了好友被翟雲瑤打耳光,於是上前阻止。翌日,翟雲瑤通過微信找到她,和別人一起把她帶到了羅蘭崗公園的一個角落,打了她幾個耳光,後來,她又被帶到了一個茶樓上的僻靜角落,除了被打耳光外,還被人用煙頭燙胳膊、被踢肚子等。
三被告最初並不認罪
2015年6月18日,此案再次開庭初審,但是三名被告人一致表示「不認罪」。
在此後將近8個月的審理中,三名被告人始終沒有認罪,控辯雙方一直處於交鋒狀態。美國檢方提出條件,就是要三人分別服刑13年、6年和10年,否則就會交由陪審團來裁定。
到了12月9日,另外一名嫌疑人盧征被美國警方抓獲。這讓原本堅持己見的三名被告人開始改變態度,如果盧征認罪,根據加州刑法的規定,只要有一人認罪,其他同案犯都要同罪並處。
在2015年12月,翟雲瑤寫了一封悔過書交給了檢方,反省了自己犯下的罪行,並且希望檢方能夠看在自己剛剛到美國、並不熟悉美國法律的情況下,給她一個機會。
2016年1月初,這三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均表示認罪,與檢方達成了協議。他們將在美國服刑,期滿後會被遣返中國,並不得再進入美國境內。
被告與檢方達成協議
在1月5日的庭審中,三名被告人均放棄上訴,檢方撤銷了起訴中的折磨罪。
三人的罪名和刑期分別為:翟雲瑤承認犯有綁架罪獲刑8年,嚴重人身傷害獲刑3年,毆擊罪獲刑1年,攻擊導致嚴重人身傷害獲刑1年,共計13年。
楊玉菡則承認犯有綁架罪獲刑8年,毆擊罪獲刑1年,使用暴力工具攻擊獲刑1年,共計10年。
章鑫磊承認犯有綁架罪獲刑5年,毆擊罪獲刑1年,共計6年。
當日是三人與檢方達成協議的最後時刻。據記者了解,如果三人未與檢方達成協議,那麼按照美國法律,檢方將不會撤銷起訴折磨罪,罪名一旦成立,三人最高可能面臨終身監禁的結果。
對美國法律一無所知
對於美國法律的不了解,是一干被告人所面臨的最大問題。據美國當地的媒體報道,不少涉案留學生的家長到達美國後都很驚訝,稱自己的孩子在現場並沒有動手,為何也要被追責?
對此,章鑫磊的辯護律師鄧洪介紹說,在美國的刑法中有一條原則,就是如果小孩子共同進行一個犯罪行為的話,所犯的罪,全部人都要承擔最重的懲罰。
洛杉磯縣檢察長JackieLacey對此案發表看法時說,希望家長在送孩子到國外去的時候,確保他們必須遵守這個國家的法律,自己國家的司法系統和法律在這裡是不管用的,如果家長不能陪著孩子一起,那就儘可能多和他們溝通,幫助他們做好準備。
同類事件
校園暴力屢屢上演
國內法律應否完善?
羊城晚報記者了解到,國內還真不乏類似的校園暴力案件。讓我們回顧一下最近網路上出現的青少年暴力視頻,畫面真是讓人揪心——
其中一段視頻中的地點據稱發生廣西,一名5歲男孩被幾名少年輪番毆打。
去年7月,還曾經有母親在網上發表求助信,稱自己的女兒被人脫衣凌辱毆打,其情節與美國的這起案件極為相似。在公開的一段一分多鐘的視頻中,一名十四五歲的女孩被脫光上衣,另一個同齡女孩則不斷地踢打……
最終的處理結果是,警方對涉事的8名嫌疑人作出了拘留5天至8天並罰款500元的決定,但是因為年齡問題,不執行行政拘留。
另一起發生在粵北某縣的同類案件中,幾名未成年施暴者受到的處理是:警方責成家長和學校帶回嚴加管教,並刪除涉案照片和視頻;當地教育部門在下轄中小學召開法制和思想道德教育課,加強教育。
對此,上海政法學院刑事司法學院院長姚建龍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發生在美國的這起案子對於國內有啟發意義,他認為:「目前我國法律中有一個不小的漏洞——就是對於這種校園欺凌行為,並沒有非常有效的干預措施。」
律師說法
同類事件若在國內三名被告該當何罪
那麼,如果同類事件發生在國內,是否真的會從輕甚至免於發落?
廣州資深刑事律師丁一元分析認為,很多校園欺凌案件未引起刑事司法程序介入,是因為當事人均為未成年人。
他向記者介紹說,刑事司法程序是否被啟動介入,關鍵原因在於施暴者的年齡是否達到刑事責任年齡,我國《刑法》規定,16周歲以上系完全刑事責任能力,14周歲以下是絕對無刑事責任的年齡時期,而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只有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爆炸、投毒等罪的,才應當負刑事責任,而且還需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另一個關鍵原因是,案件最終危害的結果是否造成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輕傷以上的後果,如果沒有,一般很少啟動司法程序。
如果美國的此案發生在中國,三名被告人年滿18周歲,已經是成年人,那麼按照中國的司法程序,三被告人涉嫌的罪名可能是非法拘禁、故意傷害、強制猥褻、強制侮辱等罪名,其中毆打、侮辱是非法拘禁罪的從重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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