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評:讀韓浩月新著《錯認他鄉》
我的「認真」,有時候也是可笑的。收到韓浩月寄給我的他的新書《錯認他鄉》,扉頁上是親筆簽名:「愛的人在哪裡,故鄉就在哪裡——請批評。」和韓浩月相識多年,他的每一本書,我幾乎都讀過。他的時評如洋蔥般辛辣和犀利,他的情感散文如海綿般柔軟和細膩,他的隨筆如檸檬般清新和開胃。既然寄給了我,手頭的這本《錯認他鄉》怎麼批、怎麼評?這是我留給自己的作業。 塞進背包,在回鄉的列車上打開了書頁。先讀總序《醉能同其樂,醒能著以文》,雖然寫的真誠,交代了成書的原委,但「無病呻吟」之感總是抹不去的。讀自序《永遠尋找故鄉的老少年》,讓我開始了矛盾的糾結,春節回家,居然迷路、找不到家了,豈不荒唐!「故鄉有時候像母親推開兒子一樣,會逼著你遠行,讓你帶著疼想她」,這對像我一樣的第一代跳出農門的遊子,又是多麼地真切。 但真正的第一篇文章《從天而降的母親》,則讓我流淚了。6歲多一點的女兒,附到她媽媽耳邊笑話我的眼淚,我恨不得給她兩巴掌,但我還是忍住了,因為她根本不懂,至少現在還不會懂。我也是失去了母親的「孤兒」。我的母親因病去世,之後每每回家,父親似乎永遠是那副老樣子,看不到任何出於期待的準備,感受不到絲毫出於想念的熱情,告別時也幾乎沒有任何出於牽掛的不舍,讓我真切體會到了那句民諺「寧死十個老子不死一個娘」的痛酸。 韓浩月則不同,小時候父親去世、母親改嫁到一個貧窮而且不講道理的大家庭里,又還有了自己的另一個女兒。在他成長的過程中,母親走了又回,回了又走,回時從天而降、說不會再走了,走時卻又無聲無息。看著別人享受母愛的傲嬌,心裡難說沒有「恨」意,但自己每年給父親上墳,母親都會躲在遠遠的一個角落看自己一眼,戀愛時送給自己一份「昂貴」的禮物,結婚時不敢答應媳婦兒的叫「媽」,不肯上桌吃宴,不敢面對「二拜高堂」…… 幾十年之後,即使回鄉已經找不到家了,但那裡有母親,有埋葬父親的一抔黃土,有帶領自己上墳的三叔,所以「生命中每發生一件大事,都是要來一次大埠子的」。即使將故鄉「錯認他鄉」,但「恐懼在那裡,幸福也在那裡,痛苦在那裡,安慰也在那裡」。故鄉的基因就在血液中流淌,時間和距離,只是讓故鄉「像一個飄搖在風雨中的鳥巢」,「不再是一個輪廓清晰的存在」。但是,故鄉永遠懸掛在自己的心上,「她在我心靈的鏡子里,恍恍惚惚,倒影重重,熟悉至極,又宛若他鄉」。 這是時代的烙印,所在的城市,因為「單元門那兒按一下門鈴,就會有小孩歡呼,『爸爸,你回來了!』」,所以看到「床前明月光」,也不會感到「獨在異鄉為異客」;即使「疑是地上霜」,也不一定「每逢佳節倍思親」;「舉頭望明月」,當然「遙知兄弟登高處」;只是「低頭思故鄉」時,才偶爾會有「遍插茱萸少一人」的感嘆。再也回不去了,之所以「常常錯把異鄉當故鄉」,是我們根本不想回去,只是對身在的這種現實的感傷而已。 書往後翻,「批」就更容易了。《屠夫與詩人》從「我一直希望成為那輛三輪車的駕駛者」說起,《月亮與六便士》以「那還是寄一封信只需要貼上一張8分錢郵票的年代」開頭,《國產凌凌漆》從那句「我是一個殺豬的」扯開……韓浩月其實都沒有「要回去的真意」,錯認他鄉,只是錯了,但還是認了,因為在潛意識裡,他鄉已經不是異鄉。書的最後一篇文章《你的緋聞如願流傳》是說蕭紅的,「才華並不能慰藉一個人的孤獨」,「更多是出於一種對安全感的尋找」,既然已經料到「肯定的是,我的緋聞將永遠流傳」,那請問何處是蕭紅的故鄉,何處是異鄉? 心安是歸處。我不得不說,韓浩月,你錯了。「愛的人在哪裡」,愛未必在那裡,那裡也未必就是故鄉。此心安處是吾家。我們大多數都不是超凡脫俗的人,「身份感常錯位」很正常,但我們不是異鄉人。就如著名的英國法學家梅因說的一樣,現代化的本質,就是「從身份到契約」,再「從契約到身份」回歸。正因為「我身本無鄉」,所以每一個被時代推著遠走的人,都會隨著年歲的增長,「以為對生活都懂了」,然後又會發現「活著活著又不懂了」。「愛在哪裡」與「哪裡有愛」是兩回事兒,「哪裡是故鄉」與「那裡不是異鄉」在某種程度上,卻是同一回事兒。韓浩月通過一篇篇文章,帶著時代特有的烙印,回憶了「漂一族」的我們、共通的非精緻人生。這是韓浩月最「直抵人心」的文字,至少,在我看來是如此。故鄉從來就不會守望遊子,希望被守望的,也不是故鄉,其實只是身為「遊子」的我們自己。哪裡有愛,那裡就不是異鄉。所以,錯認他鄉,錯就錯了唄,認就認了唄。《錯認他鄉》,韓浩月 著,中信出版社2015年10月第一版,定價:39.80元。書評:《錯認他鄉》:因為我們都被流放在路上來源:中國青年報 作者:曾念群 我是在返鄉補辦身份證的前一天拿到《錯認他鄉》這本書的,本打算路上閱讀,可我還是忍不住在夜深時分打開了書頁,然後幾乎一整夜沒睡。早上五點多收拾好了行囊,然後昏沉沉地踏上歸途,終究還是沒有把書裝進背包,因為這本書觸發出來的東西太厚重了,這次匆忙的歸途我根本背負不動。 與韓浩月相識於2008年。在這座不時被暫住證提示客居他鄉的大都會,我們一起打球,一起聊電影,有時實在沒什麼可聊了,就倒在咖啡廳的沙發上各自發獃。奇怪的是,我們從來不聊彼此曾經的生活。我只是依稀知道他和我一樣,都來自農村,在孩童時代吃過苦、遭過罪,冥冥之中有許多疊加的命運。我曾告訴過他,我正在寫一部關於故鄉的新書,名字叫做《不能持有的故鄉》,先印出來的卻是他的《錯認他鄉》。 我向來不願去刺探一個人的隱私,哪怕是親近的朋友。我一直深信,一個人想向你表達些什麼的時候,會有他的方式,比如拍一部電影,比如寫一本書。多年以來,我一直保持著這種矜持,同時視一切問答式的刺探為消遣八卦。因我們都喜歡文字的緣故,我更喜歡從文字里感知一個人。想了解一個人,沒有什麼方式比通過閱讀他字裡行間的心跡更妥貼的了。 我和韓浩月確有不少命運的重疊。比如我們都有自幼失去親人的經歷,他因為《從天而降的母親》而困頓之時,我正努力尋找與繼母之間的調和點,他因為《一穗玉米的呼喊》而絕望之際,我正在某個秋後一人挖家裡所有的地瓜,我們甚至都爬過電影院的圍牆。一個在山東的小縣城,一個在武夷山余脈的小村,不同的土壤里,迥異的家庭背景中,我們有著相似的人生節拍。說到底,我們都是一個時代的同路人。 談及故鄉,追捕童年,韓浩月用得最多的竟然是「恐懼」二字。他在《大埠子》里寫道:「這個村莊,令我恐懼的不是到處奔走的野犬,也不是飄滿了漂浮物的河面,而是村裡人的眼光,他們對我的到來投來驚奇的目光。」我少年時唯一一次在山上老家母親墳前的駐足,先是招來了二嬸的打探,而後又是後媽的詢問,看著他們複雜又毫無關切的眼神,我真是哭笑不得。為了不干擾別人的新生活,我甚至連祭奠母親的權利都放棄了。韓浩月比我幸運,他有一個家族可以取暖,可以從三叔寫到六叔,而我最後只能兀自放逐。 當然,韓浩月並不是一個喜歡以沉重自持的人,此間的一篇《屠夫與詩人》我就甚是喜歡。一來看別人承受的痛苦來麻痹自己的苦痛,可謂是賞心樂事一件,二來作者用了閑筆,從《國產凌凌漆》那句「我是一個殺豬的」扯開,那分沉重也就搭上了明快的便車。早就聽說過韓浩月有過屠夫史,原來是如此這般,且還能這番無厘頭地自娛——生活逼迫一個詩人燒了自己所有的詩作,逼他去殺豬謀生,這是怎樣一個耐人尋味的生活邏輯。 最近身邊很多人都在寫故鄉,比如十年砍柴的《找不回的故鄉》,蔡崇達的《皮囊》以及王小帥導演的《薄薄的故鄉》。為什麼一時間這麼多朋友都在記錄故鄉,因為我們都被流放在路上,因為身在他鄉,所以感念故鄉。 通讀了全書,越發覺著就算我和韓浩月之間有這樣或那樣的類同,但說到底都是不可複製的獨立存在。韓浩月曾拉我去濟南錄過幾次節目,他總是說山東的飯菜好吃,不難吃是真的,好吃到哪裡我一直未能發現。 我知道,在他的故土之上,有太多我品嘗不出的況味。
推薦閱讀:
TAG:韓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