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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中國民族問題研究的選題與思路

作者:馬戎

來源:《中央民族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7 年第3期

本站發布時間:2010-3-30 15: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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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0 世紀80 年代以來, 中國社會及國際形勢都發生了重大變化, 我國的民族關係正處在一種全新的內部與外部環境中, 研究民族問題的中國學者必須推動學術創新, 以應對這一巨大挑戰。我們的共同目的, 就是在新形勢下, 逐步將我國的民族研究開拓出一個新的局面, 對此, 有必要對當前中國民族問題研究中若干有學術潛力的研究選題和可以提供借鑒的分析思路, 做一些最初步的探討。

  關鍵詞:當代中國; 民族問題研究; 選題; 思路

  〔中圖分類號〕C9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8575 (2007) 03-001-227

  〔作者簡介〕馬戎(1950 - ) , 男(回族) , 上海市人, 北京大學人類學與社會學研究所所長, 教授, 博士生導師。

  自20 世紀80 年代實行"改革開放"政策以來, 中國的社會體制、基層組織與經濟制度經歷了重大結構性變化, 生產資料所有制和社會財富分配機制有了重大調整, 市場這隻"看不見的手"在人們的社會生活中開始扮演重要角色, 人們的思想觀念和文化模式也出現了深刻的變化。

  與此同時, 國際形勢也發生了重大轉變,"冷戰"中兩大陣營對峙的局面隨著蘇聯解體、東歐改制和北約東擴已不復存在, 世界正在形成一個全新的政治格局和戰略博弈局面, 中國對外的政治談判、經濟合作與文化交往都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時期, 外部政治與宗教勢力通過外交手段、貿易談判、新聞傳媒和人員交往正在對我國社會施以越來越大的影響。在這樣一個社會急劇變遷與對外開放不斷擴大的新形勢下, 我國的民族關係正處在一個全新的內部與外部環境中, 許多方面都出現新現象和新問題, 不斷給我國研究民族問題的學者們提出新的研究命題, 因此在新世紀研究民族問題的中國學者必須推動學術創新, 以應對這一巨大挑戰。

  經過對"文化大革命"極左路線的批判和對"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討論, 我國學者的思想逐步得到解放, 開始對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在理論建構和制度建設方面所走過的歷程進行反思, 並把中國的實踐經驗與其他國家的現代化道路進行比較, 以探討中國今後的發展道路。一方面我們必須堅持馬列主義的理論指導, 另一方面我們又必須探討在新形勢下如何推動馬列主義進一步發展的新思路。同時, 近二十多年的"對外開放"也使我國學者走出了國門, 得以接觸到國外的最新研究成果和研究思路, 得到與國外學者直接交流和討論的機會, 這使我們在民族研究領域無論是理論視角還是經驗事實的橫向比較方面都拓寬了眼界。

  近幾年來, 我國從事民族研究的青年學者和研究生經常討論這樣一些話題: 當前中國的民族關係方面出現了哪些新現象和新問題? 對於哪些現實問題, 我國現有的民族理論不能令人滿意地加以解釋? 對於民族發展中出現的新矛盾, 我國現行的制度政策能不能予以舒緩與化解? 我們研究當代中國民族問題時, 應當如何借鑒國際學術界的研究成果? 從國外的研究成果中有可能發現哪些具有新意的研究視角? 在諸多可能的選題當中, 哪些是反映社會發展主要趨勢並能夠做出具有創新成果的研究選題? 從學科建設的角度, 我們當前最需要去開展的是哪些基礎性的調查工作? 我國的民族關係研究可以在哪些領域裡與當代國際學術界進行對話並做出真正的學術創新?在科學研究的基礎上我們可以對國家的政策調整提出哪些積極可行的對策性建議以促進民族團結、社會和諧、經濟繁榮和文化創新?

  我們的共同目的, 就是在新形勢下逐步使我國的民族研究開拓出一個新的局面, 理論創新,高屋建瓴; 認清局勢, 判定方向; 制定規劃, 選擇路徑, 然後腳踏實地, 一步一步地努力前行。寫作本文的目的, 就是試圖對當前中國民族問題研究中若干有學術潛力的研究選題和可提供借鑒的分析思路, 做一些最初步的探討, 拋磚引玉,希望能夠引起同行和同學們的興趣, 大家共同對相關的題目展開討論, 在討論中使我們的認識不斷深化, 逐步建立共識, 在這個領域裡去共同努力。

  一、實事求是、解放思想、拓展眼界

  在討論我國民族研究的具體選題與思路之前, 有三點值得我們特別予以關注。

  首先是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精神。只有堅持徹底的實證研究的科學精神, 實事求是, 從實求知, 我們才有可能真正推動科學的發展。知識的源泉是人類的實踐, 如果不走到社會中去調查, 不深入社會基層了解各族民眾的現實生活和真實思想, 不總結以往事實中反映出來的經驗教訓, 只是坐在書房裡讀經典、理文件、查文獻, 嚼別人嚼過的饃, 那是無法真正了解當前中國社會所發生的深刻變遷的。同時, 我們在書中讀到的任何觀點, 在研究中得到的任何結論,也只有放到社會實踐中去檢驗, 才能驗證它是否真正符合社會的實際情況。從實踐中來, 到實踐中去, 這是歷史上我黨認識中國革命客觀規律的主要方法, 也是"文化大革命"後我黨摸索中國社會主義經濟建設道路的主要方法。"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 我們不僅在口頭上承認這個觀點, 在民族問題的研究工作中也要切實遵循這個原則。

  其次就是要真正地"解放思想"。中國社會的急劇變動, 使我們必須面對現實社會中出現的新現象和新問題, 中華民族正面臨一個重新崛起的歷史關鍵時刻, 我們正在從事前人從來沒有經歷過的偉大事業, 不能墨守成規, 因循守舊。中國有自己的國情, 幾千年延續不斷的歷史和豐富的文化傳統使中國的社會發展軌跡具有自己的特點, 中國既不能"全盤西化", 也不能照搬蘇聯或美國的東西, 在重大的歷史轉折關頭, 要能夠跳出現有的思維定勢, 要有創新的精神和魄力。小平同志在推動我國的改革事業時, 不斷提醒我們, "思想要再解放一點, 步子要邁得再大一點", 就是要求我們努力跟上形勢變化, 根據馬列主義基本原則和中國絕大多數人民的根本利益, 與時俱進, 審時度勢, 在新的時代和新的歷史條件下走出一條新路來。用"家庭承包"的方法來扭轉中國農業的被動局面, 用"經濟特區"的方法來摸索市場經濟的運行規律, 用"一國兩制"來順利解決香港回歸的問題, 這些都是小平同志的大手筆, 也是通過解放思想從而在新形勢下解決新問題的典範。

  在社會科學的主要學科當中, 如果與其他學科如經濟學、政治學、社會學、人口學、法學等相比較, 就會清楚地看到中國民族研究的基礎理論、研究視野、核心觀點、研究方法等大致仍然停留在20 世紀50 - 60 年代的傳統框架當中。造成這一現象的主要原因就是思想還不夠解放, 我們有關民族的基本理論主要還是來自"經典著作"和傳統教科書, 而不是來自對中國社會的實際調查研究。即使我們願意去基層做調查, 但是如果頭腦仍然停留在傳統的思維框架中, 看不出新現象的本質, 就難以提出新的思路和觀點。

  第三是必須拓展我們的研究視野。由於傳統意識形態的影響, 我國的民族研究工作對世界其他國家研究成果的借鑒仍十分有限。有些人認為中國既然堅持社會主義道路, 中國的民族研究在政治上就具有特殊性, 其他國家的研究成果就不適用於中國。他們看不到中國的民族問題既有因歷史和文化傳統所帶來的特殊性, 也與其他國家種族、民族、族群問題的發展規律具有相同的共性, 而且我國當前關於民族問題的許多觀點和理論, 本來就是近代從外國(前蘇聯) 引進的, 並不是中國本土生長出來的。以意識形態或國界為藩籬把中國的民族研究與其他國家的民族研究隔離開來, 不注意從國外民族研究的最新研究成果中汲取營養, 缺乏國際視野的比較研究, 不利於中國學術研究的發展。

  同時, 由於我國教育體制歷史變遷中所造成的原因, 20 世紀50 年代社會學、人類學等學科被取消, 保留下來的"民族研究"似乎成了一個相對獨立的學術體系, 在80 年代學科調整後在一定程度獨立於其他學科, (注1)這樣其他學科的理論發展與研究成果也就很難對我國的民族研究工作有所促進。在許多人的觀念中, 民族研究成了民族院校、民族研究所的"專利領域"或者必然的知識長項, 民族院校的設置也許在一定程度上為民族研究的"自我封閉"創造了客觀條件。除了西部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外, 我國其他地區包括北京的綜合性大學很少把民族研究作為學科建設的主要領域。作為一個少數民族人口超過1 億、民族自治地方面積佔全國面積64 %的大國, 民族研究在全國綜合性大學中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是十分反常的現象。

  所以, 我們在研究工作中需要努力去打破現有學科的分界壟斷和相互隔絕。世界進入20 世紀之後, 社會科學的知識體系就開始從各學科獨自局部發展走向一個"全球化"和綜合性的社會科學知識體系, (注2)各學科相互交叉、彼此滲透,許多重大創新成果都是出現在學科交叉的領域裡。今天的社會科學(以源自西方的經濟學、社會學、政治學等學科為框架) 的知識體系已不再是地區性的(西歐、東亞、阿拉伯等) 、以意識形態(共產主義、資本主義、封建主義等) 分野或以文明體系(基督教、伊斯蘭教、佛教等) 為基礎的局部性的知識, 逐漸演變為世界性的、跨國界、跨文化和彼此滲透交融的知識體系, 各學科之間的合作與交融也成為一個發展趨勢。當然, 各國在這一知識國際化發展進程中的進度是有差別的, 仍有一些國家在這一演變進程中相對滯後。(注3)

  世界進入21 世紀, 我國從事民族研究的學者需要關注其他國家學者在基礎理論、研究視野、核心觀點、研究方法等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我們不一定同意和接受他們的觀點, 但是我們需要了解他們所做的工作, 熟悉他們的研究成果, 而不能還是只講斯大林及以蘇聯民族理論、民族政策為基礎的傳統民族理論, 要努力拓展我們的知識視野和研究思路。

  二、一個基本命題: 認同意識的演變

  (一) 群體認同意識的產生、演變與分層結構

  無論我們研究的群體單元是種族、民族、族群、部落還是地緣社區, 都存在人們的群體意識如何產生以及群體邊界如何劃定這些基礎性問題。[1 ]我們研究民族與族群, (注4)無論在理論層面還是在實證研究的層面, 一個最基礎性的問題就是需要對相關群體的抽象群體意識(其產生來源、群體邊界的形成、群體認同的多層體系與核心層面、群體身份認同的演變、內部與外部的影響因素) 進行系統的分析, 理解其內在的規律性。

  人們的群體認同意識是一個多層級的系統,這個系統可以從最小的社會單元(血緣家庭) 不斷擴大, 一層一層地一直延展到與地球上其他動物相區別的人類群體。社會學家關注的是: 在各個群體的思想觀念中, 這個群體認同系統的具體結構是怎樣的? 這個認同系統具有多少個層級?在這個多層級的群體認同體系中, 在人們心目中與行為中最核心、最重要的、使得其他層面退居其次的是哪一個層面? 是作為政治實體的國家?是佔有資源和形成經濟傳統的地區? 是具有共同祖先和血緣傳承的群體組成的部落? 是具有共同文化、共同傳統居住地、共同歷史記憶、"共同經濟生活"、共同心理的"民族/族群"? 還是以血緣和親屬為基礎的家族和宗族?

  ( 二) "民族主義"(Nationalism) 與現代"民族"(Nation) 的產生

  在17 - 18 世紀的歐洲, 在當時的封建帝國體系中出現了以公民權和公民聯合體為理論基礎的"民族主義"和"民族自決"運動, 在原各帝國的版圖內產生了一批"民族- 國家"。這是人類社會在特定歷史條件下(資本主義、民主共和、法制思想的發展與傳播) 出現的一種新的群體認同。民族的構建與民族主義思潮是近現代國際和國內政治舞台上的核心劇目, 外國學者關於近代民族主義的重要研究成果中有一些已經被譯成中文, 給我們提供了理論思路和歷史實踐經驗的參考。(注5)

  隨著近代"民族- 國家"這一政治實體形式從西歐向其他地區的傳播和推延, 許多獨立的行政單元在其可能的"領土"範圍內、在各不相同的社會結構的基礎上努力構建自己的"民族"與"民族- 國家" ( nation-state) 。"民族構建"(nation-building) 的過程及其特點, 也就成為各亞洲傳統國家(如中國、日本) 在國家體制轉型中最重要的政治與學術議題, 也成為各原殖民地(如印度、印度尼西亞) 在獨立建國後最核心和最重要的政治與學術議題。在分析這些國家"民族構建"的特點時, 我們需要特別關注各傳統國家原有政治、文化體系如何轉型, 知識階層又如何利用原有的傳統來重建現代的"民族"、"祖國"和"愛國主義"的思想觀念與政治制度, 也同樣需要關注在人們認同體系中由於外在原因(非自然產生) 的作用而出現的、主要由政治勢力主導而"構建"的身份認同。(注6)

  ( 三) 近代中國社會精英與各族民眾在認同方面的歷史演變

  中國民族關係與認同意識的演變, 可以大致劃分為三個歷史階段: (1) 自有文字可考歷史以來直至1840 年的"鴉片戰爭", 中國逐步形成了一個具有自身文化傳統與認同特色的"天下體系"和"有教無類"的文化主義族群觀, 這是費孝通教授總結的"中華民族多元一體格局"的形成時期; (2) 1840 年"鴉片戰爭"到1949 年新中國建立, 西方文化以強力進入中國, 衝擊原來的清帝國統治體制並鼓動部分邊疆族群脫離中國, 這是"多元一體格局"的危機期; (3) 1949年以來, 是"中華民族多元一體格局"的重建期, 但是重建的理論指導和制度建設追隨的是斯大林的蘇聯模式。[2 ]

  我們仍然需要在歷史反思和跨文化對比的視野中重新理解和歸納中國傳統的族群觀, 即第一個歷史時期中群體認同意識的演變。但是在研究當代中國社會民族關係時, 特別需要關注的是對第二個歷史時期的系統研究, 其中一個重要的領域就是分析研究西方的"民族" (nation) 和"民族主義" (nationalism) 概念如何影響中華民族整體及各族民眾的思想觀念與社會活動。

  當西方列強的軍艦大炮在"鴉片戰爭"的炮火中轟開"天朝"大門時, 中國傳統的"天下體系"和"文化主義族群觀"隨即黯然失色, 而西方的"民族- 國家"、"種族"、"民族主義"觀念則直接或經由日本間接傳進中國。歐洲啟蒙運動和法國大革命的傳奇故事激勵了中國知識分子的救國熱情和民族主義感情, 對於應當如何把這些新概念、新辭彙應用於中國的國情, 中國的社會精英們進行了激烈的討論, 這些討論集中反映在清末民初的文獻當中。鄭振鐸編的《晚清文選》(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和華夏出版社出版的12本《影響中國近代史的名著叢書》等書, 對這些文獻做了很好的彙集。基於對有關歷史文獻的研究, 近年來中外學者陸續出版了幾部很有新意並在學術界有廣泛影響的研究著作, 如狄克特的《近代中國的種族觀念》(Dikotter , Frank , 1992 ,The Discourse of Race in Modern China , Stanford Univ. Press. ) 、杜贊奇的《從民族國家拯救歷史》(Prasenjit Duara , 1995 , Rescuing History from the Nation ,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以及孫隆基關於"黃帝崇拜"的論文"清季民族主義與黃帝崇拜之發明"。[3 ]

  與"群體意識"產生與演變的一般性研究不同, 對於現代"民族"、"民族主義"概念如何出現及演變的研究集中於近代世界各國社會發展歷史的研究, 特別是近代中國各階層、各政治群體如何在內外互動中接受和改造這些西方觀念的歷史進程的研究。中國畢竟是一個有著幾千年延續不斷歷史的文明古國, 有自己深厚的文化底蘊和傳統的族群觀念。西方的"民族" ( nation) 和"民族國家" ( nation-state) 觀念在近代是如何"植入"或"嫁接"進中國社會的? 在知識階層的大討論中,"民族"、"國族"、"種族"、"國民"等辭彙是如何定義的? 在使用時又是如何選擇的? 在使用中其內涵和外延又發生了哪些演變?系統地剖析清末民初的這些思想與文化大討論,是我們理解歷史、理解近代與現代中國的重要途徑。

  與此同時, 源自前蘇聯的斯大林民族理論又是如何影響了中國共產黨的民族理論和民族政策? 中國共產黨的民族觀和民族政策自1921 年建黨後先後經歷了哪些變化? 影響並導致這些轉變的主要因素是什麼? 這些都是我們認識當前中國民族問題的重要研究選題。

  ( 四) 1949 年以來中國社會各族精英和民眾的認同狀況

  經過20 世紀50 年代的"民族識別"運動與自治制度和民族政策的建立, 與歷史上情況相比, 和其他國家情況相比, 今天中國各族民眾心目中的認同體系究竟是怎樣的? 我們的政策宣傳在多大程度上被各族的精英分子和普通民眾所接受? 這是一個必須根據大量的社會調查和深入訪談才能夠回答的問題。

  在今天各國內部民族關係的研究中, 最核心的問題就是: 各族的精英分子和普通民眾心目中最重要的、核心的認同群體是"國家" (自己最重要的身份是"國民"或"公民") 還是自己所屬的"族群/民族" (如中國的56 個"民族"的"某族成員"身份) ? 是否把自己"某族"身份的重要性放在"國家公民"屬性之上?

  如果是前者, 人們就會以憲法和公民權利為立足點來爭取自己個體及相關群體的利益; 如果是後者, 人們就會通過爭取自己"民族"的獨立建國來爭取自己群體的利益。這就是民族主義運動, 通過"民族自決"來分裂現有的政治實體。我們研究現實社會中的民族問題, 就是要研究人們的核心認同意識的形成與演變, 研究在什麼樣的條件(歷史條件、政治體制、民族理論、民族政策、族群分層、文化宗教差異、外部力量的作用, 等等) 下, 人們會選擇前者; 又是在什麼樣的條件下, 人們會選擇後者。人們在思考群體認同時, 在選擇認同層面時, 可能會面臨各類矛盾與衝突, 那麼他們在理智和感情兩者之間如何協調? 在短期利益和長遠利益之間如何權衡?作為群體的領袖人物, 他們對自己個人權力擴展和廣大民眾根本利益之間如何選擇? 對於中國各族民眾的認同狀況的調查研究將在很大程度上揭示中國各族對"中華民族"這個共同體的認同程度, (注7)也顯示出中華民族在面臨境內外各種政治挑戰時能否抵禦住內部矛盾和外來衝擊的程度。

  三、四個研究視角

  在閱讀中外文獻的過程中, 我們可以了解到歷史事件的紀錄和前人的觀點。在實地調查中,我們可以收集許多統計數據和個案訪談材料。但這些僅僅是我們開展研究的基礎素材, 如果沒有一個含有理論深度和問題意識的研究視角, 就無法從這些研究素材中提煉出揭示社會發展規律的觀點。這就好像有了各種烹調原料, 也未必就能夠燒出一桌美味菜肴, 各道菜肴的設計與烹調的過程才真正能夠顯示出廚師的技藝。

  如果沒有在一定理論層面帶有創新性的研究視角, 即使下到基層去做社會調查, 目的不明確, 思路不清晰, 也難以把調查做深入。這就好像一個缺乏烹調經驗、對酒席的整體設計沒有明確想法的廚師, 來到菜市場也不知道應當採購哪些原料。有些研究者來到基層社區後, 只會照貓畫虎地問一些"常規的"調查問題: 人口結構、社會組織、經濟活動、收入與消費等等, 然後仿照其他的社會調查研究報告, 歸納出相似的幾條結論, 也就到此為止, 再也寫不出什麼來了。現在我們見到的不少調查報告及在調研基礎上完成的論文, 調查設計和數據內容相似, 結構雷同,了無新意, 在相關研究領域中只能算是簡單的重複勞動。這種現象充分說明具有創新性研究視角在我國當前民族研究工作中的重要性。

  下面提出幾個研究視角供大家參考, 這些研究思路具有一定宏觀理論意義, 有歷史發展的演變觀, 考慮了政治、經濟和文化各方面的綜合作用, 同時也兼顧了對政策導向的探討。

  ( 一) 族群問題的"政治化"與"文化化"

  在國家框架下如何理解國內的族群關係並設計出相應制度和政策來加以引導, 這是所有政治實體的當權者必須思考的問題。我們把歷史上處理族群關係的政策導向大致歸納為兩大類: 一類是"政治化"的導向, 另一類是"文化化"的導向。

  1. 近代歐洲的民族主義運動及民族的"政治化"

  歐洲的歷史是分割和破碎的, 幾千年來各王朝、各封建領地之間不斷征戰和互相毀滅, 在近代形成幾個多族群的王國和帝國, 歐洲的政治地圖在遷移、征戰、聯姻、外交活動中不斷變化。17 世紀出現了文藝復興和資本主義的發展, 而資本主義的經濟發展進一步啟動了政治上的"民族主義運動", 原來在多民族王國統治下的各民族要求獨立建立自己的"民族- 國家", 把民族之間的族源與文化差異(語言、宗教、歷史記憶、部落歷史) 上升為政治邊界, 要求以民族為單元建立各自獨立的政治實體。換言之, 就是把民族之間的原來相對模糊的界線上升為最高政治實體即"國家"之間的清晰邊界。這是以各族資產階級為主導的把本國民族問題"政治化"的社會運動。

  在社會發展進程中, 如何去界定各自群體的邊界、如何在一定的地域和群體範圍內組織"民族主義運動", 這些政治進程都是在當時的國際政治環境下依照各國的內外條件來推動的, 其中也不乏一些偶然因素。在17 - 19 世紀要求獨立建國的歐洲民族主義運動當中, 有的成功了(如荷蘭、美國、義大利) , 有的失敗了(如蘇格蘭) , 其成敗得失必然有一定的道理。

  在歐洲前資本主義社會中, 血緣和種族群體內部具有很強的認同感, 文化(語言、宗教) 是凝聚群體的穩定紐帶, 權力和利益通常以群體(部落、族群、家族) 為單元來進行分配, 小群體的內部認同和忠誠團結是社會組織結構的重要特點。在這樣的社會機構與情感場景下, 族群(民族) 的"整體性"與"政治化"是統治者進行社會動員和加強內部忠誠的有效工具, 也是一種很容易被普通民眾接受的群體格局和為掌權者採納的政策導向。

  2. 中國歷史上形成的"文化主義族群觀"

  在中華民族的發展歷程中, 兩千多年前就形成了多族群的統一國家, 強大的中央王朝在社會組織、生產力和科技藝術等方面的發展水平明顯高於周邊其他人口較少的群體, 在政治和文化方面具有很強的自信心和凝聚力, 而周邊各族也積極向中原王朝學習, 存在很強的向心力, 這就形成了以中原文化為核心的一個"天下體系",[4 ] 被費孝通教授總結為"中華民族的多元一體格局"。[5 ] 中原王朝對於邊陲的"蠻夷"有著"教化"的責任, 在大多數情況下, 群體之間的差別被視做"文化發展水平的差異", 發展出"文化主義"的族群觀。[6 ]

  在中國幾千年歷史中, 理解和處理少數族群與漢人關係的基本思路是"夷夏之辨", 是文明發展程度較高的"華夏" (以漢人為核心) 和不夠文明的"夷狄"之間的差異, 他們之間的互動主要是"華夏"對"夷狄"的"教化", 基本態度是孔子所說的"有教無類"。當然另一方面"華夏"也向"夷狄"學習(如趙武靈王提倡"胡服騎射") 。文明之間可以互相學習, "教化"的結果是"以夏變夷", 使周邊的少數民族因接受中原文化而逐步被吸收進漢人的隊伍, 最終形成了兩千年延續不斷的中華皇統和今天一個12億人的"漢族"。在中國歷史上由少數民族建立的政權也都接受了儒家學說關於民族關係的基本理念和態度, 繼承了這一"文化主義族群觀"的傳統。在世界各古代文明當中, 中華文明是惟一得以延續至今的罕見個案。中國兩千多年由不斷更迭的各朝代以相近體例連續編纂而成的二十四史加《清史稿》, 在同一個文化傳承脈絡中實現著各王朝的相互接替, 這是其他國家所不可想像的。

  我們可以概括地說, 中國文化傳統在看待和處理民族關係時, 把各族看作是具有不同文化傳統(語言、歷史記憶、宗教等等) 的群體, 從"文化(文明) 差異"的角度來看待族群差異。(注8)只有在這樣的基本理念指導下, 才會出現一個延續了兩千多年的多民族政治實體的基本格局, 改朝換代只是皇族血統或族屬的更替。這是中國族群關係第一個歷史時期的主線。

  3. 新興移民國家的種族- 族群"文化化"

  當西歐國家在世界各地侵佔殖民地時, 本國在建立"民族國家"時民族主義運動中的"民族"認同意識開始逐漸演變, 殖民地及其土著居民開始以某種方式進入了本國的認同範圍。

  而在美國這樣的新興移民國家中, 絕大多數人口是來自世界各國並具有不同文化傳統的零星移民及他們的後裔。美國的"民族主義"(nationalism) 也必然會具有與西歐17 - 18 世紀的民族主義不同的內涵與形式。"憲法"和"公民"成為最本質的認同基礎和愛國主義、民族主義的源泉。雖然在一段時間內, 種族差異和種族隔離曾經成為美國社會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但是在白人種族內部, 體現在血緣、語言、宗教、傳統居住地等方面的群體差異僅僅被視為"文化差異", 各群體被視為具有不同傳統的"亞文化集團", 在如何看待族群差異方面存在一種"文化化"的基本導向。在20 世紀中葉的"民權運動"後, 這一思路和關係框架被拓展並應用於白人種族之外的印地安人、黑人、黃種人等群體,最終在美國社會中形成了"文化化"的種族- 族群結構, "文化多元主義"成為美國引導種族-族群關係的基本國策。"ethnic groups"(族群) 和"ethnicity" (族群性) 就是美國人借用了古希臘辭彙"ethnos"來表示這些"亞文化集團"所創造的專用術語。

  在美國、澳大利亞等移民國家, 移民來源複雜多樣, 新老移民並存, 構成"民族國家"的核心身份認同只能是《憲法》和公民制度, 為了維護國家的統一, 只能在各族民眾中強調公民權和對國家的政治效忠, 而把各種族/族群之間在語言、宗教、習俗等方面的差異僅僅視為文化差異, 不把它提升到政治層面。所以美國儘管存在著零星的種族衝突事件, 但是這些衝突被極力限制在局部地區和具體個案的層面, 而不容易發展成為威脅國家統一的民族分裂主義運動。這是根據移民國家的實際國情把種族/族群問題"文化化"的另一個例子。

  4. 馬列主義從政治革命的角度把族群"政治化"

  馬列主義自創立之時起就帶有很強的政治色彩,《共產黨宣言》等經典文獻都傾向於從階級鬥爭的角度來理解和處理一切社會關係。歐洲在民族主義運動時期出現並強化的把民族/族群"政治化"的思路, 也影響到馬克思主義創始人,他們強調各民族的平等政治權利和"民族自治",民族問題作為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的組成部分也被高度政治化了。但馬列主義經典作家把民族問題政治化的角度, 與歐洲資產階級把民族問題政治化的角度有所不同, 後者把民族之間的原有邊界上升為政治實體即"國家"的邊界, 而馬列主義創始人把民族解放運動納入世界共產主義革命的大框架中來, 在資本主義國家號召工人克服"民族主義"去反對本國資本家政府, 在殖民地(如印度) 和半殖民地國家(如中國) 號召民族獨立解放運動以打擊歐洲殖民政府, 在社會主義革命獲得成功的國家實行民族平等, 為殖民地國家的民族革命做典範, 最終在全世界範圍推行共產主義, 並實現民族- 國家的消亡。

  前蘇聯是把民族問題"政治化"的另一類典型, 其表現為: (1) 把各族群看作是具有政治意義的整體, 通過"民族識別"運動把民族群體確定下來; (2) 民族成員身份成為法定身份, 更改需經官方程序; (3) 為各民族劃定一定的"領土" (加盟共和國、自治共和國、自治州、邊疆區等) , 這樣就使各民族成為國家政治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 在體制上擁有區域中相對獨立的政治地位, 擁有處理區內各項事務的行政權力; (注9)(4) 為幫助各少數民族加快發展, 制定了以少數民族成員為對象的各種政策優惠。這個世界上的第一個由共產黨建立的國家創建了把各族的相互關係聯邦化、人口邊界固定化、民族自治疆域化、民族整體優惠制度化的一系列制度和政策。

  因為個人的"民族成分"與各種優惠政策直接掛鉤, 公民權在民眾日常生活中的意義反而沒有"民族成分"那麼重要。所以, 在這種"政治化"的體制下, 各民族的民族意識非但沒有減弱, 反而在不斷增強。俄羅斯對其他民族的幫助, 促進了這些民族的社會經濟發展, 加強了民族團結與合作, 但是並沒有促進民族意識的淡化和民族之間的融合。一旦內部外部條件發展到一定程度, 聯盟就有可能解體。

  5.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的民族"政治化"措施

  前蘇聯在處理民族問題上的這些思路、制度和政策對1949 年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很大影響, 新中國在政治制度、行政體系、經濟制度、教育制度、軍隊建制等方面都學習前蘇聯的模式, 在民族理論、民族政策上完全仿效了前蘇聯的經驗。中國在20 世紀50 年代組織了"民族識別", 確定每個公民的"民族成分"並把它制度化, 建立民族自治地方, 以民族整體為單位實行優惠政策, 這些做法使55 個少數民族成為具有一定政治地位和政治色彩的"民族", 改變了中國延續幾千年的民族融合方式, 這是中國族群關係在第三個歷史時期的主線。

  這一套"民族政治化"的做法在中國已經推行了半個多世紀。看到前蘇聯、前南斯拉夫解體的教訓, 看到美國在處理種族- 族群關係方面的相對比較成功的經驗, 看到印度等前殖民地國家獨立後在"民族構建"方面做出的成績, 中國學者應該對自20 世紀50 年代以來在國內學術界佔主導地位的斯大林民族理論和前蘇聯的民族政策進行反思。

  6. 兩種政策導向的不同後果

  把具有不同文化傳統、歷史記憶、種族血緣關係的群體視為不同的文化群體, 逐漸減弱其群體原有的政治色彩, 這是族群"文化化"的政策導向。這種觀點認為各群體應該在現代公民國家的政治框架下成為多元文化社會的組成部分, 國家政治認同高於種族/族群認同, 群體之間的文明可以相互學習, 先進的群體可以逐步影響甚至吸收相對落後群體的成員, 並在雙向文化互動中發展出共同文化, 這樣才能夠真正促進群體融合, 並在融合的基礎上謀求平等和共同發展。

  中國的歷史證明族群"文化化"是一條有效地推動文明傳播發展而不危及政治統一的道路。當然, 在這一過程中, 會存在個體甚至群體之間的文化歧視, 但在"有教無類"主導思想的背後是"四海之內皆兄弟"的世界大同思想, 可以把這些矛盾保持在個體文化差異的層面上, 不致危及社會整體的政治結構。與之相反, 把群體"政治化"和把族群與政治主權相聯繫的思路, 不論採取哪一種形態, 都不利於群體之間的交往與融合, 都會導致排他性的民族主義, 危及國家的政治統一。

  著名人類學家馬林諾斯基在1942 年曾經寫道: "必須授予所有民族(nationalities) 、種族和其他少數群體最充分的文化自治權( cultural autonomy) , 但是政治主權(political sovereignty)必須永遠不與族屬(nationhood) 相聯繫, 因為這種聯繫將導致危險的民族主義的爆發。"[7 ]

  歐洲以資本主義為基礎的"民族主義"運動已近尾聲, 巴斯克地區的"埃塔獨立運動"已經不是西班牙國家發展的主流。美國等移民國家已經"無師自通"地把種族/族群問題"文化化"了, 印度等新獨立國家在"國家構建"的過程中也在努力把本國種姓、宗教、族群問題"去政治化"。與此同時, 蘇聯在政治改革進程中已經解體, 這說明在蘇聯推行了70 年的斯大林民族理論和政策實踐沒有從根本上解決民族問題, 前蘇聯各群體的"民族意識"不但沒有減弱, 反而得到加強, 並在一定條件下成為解體的政治基礎。

  中國有些族群(如滿族、土家族、回族、畲族) 已經淡化的"民族意識", 在1949 年以後的新制度下得到了加強而非減弱。從中外歷史和現代的發展實踐來思考中國民族關係問題, 我提出了"少數族群問題的『去政治化""作為理解民族關係的一個新思路,[8 ] 作為一家之言供大家討論。(注10)

  (二) 群體組織的"公民國家"和"部族國家"

  1. 兩種類型的國家

  另一個重要的研究視角, 就是在理論上建立一個以相互對應的兩個"理想型"(注11)國家( "公民國家"和"部族國家") 作為模式的分析框架,然後從兩類國家之間的比較和過渡階段特點的分析來理解各國民族關係的基本狀態。美國學者菲利克斯·格羅斯在1998 年出版了一本書《The Civic and Tribal State --The State , Ethnicity , and the Multiethnic State》, 國內已經翻譯成中文(《公民與國家--民族、部族和族屬身份》, 新華出版社2003 年版) , 這本書是提出這一研究視角的主要文獻。

  格羅斯在該書中首先提出了兩種類型的國家: "公民國家"和"部族國家"。"公民國家是自由公民的聯合體, 所以, 在同一地域里居住的所有具備資格的居民, 不論其出身、宗教、族群(ethnicity) 或文化背景如何, 都是國家的成員。部族國家則往往把宗教、族群(ethnicity) 和政治制度混同為一個單一的原則和屬性, 因此, 它是一種與平等權利不相容、甚至不能容忍少數群體(minorities) 存在的高度排他性的制度"。[7 ]

  "公民國家建立在政治紐帶之上, 並且訴諸於政治紐帶, 其核心制度是公民權。部族國家把政治認同與種族起源和種族身份聯繫在一起。在一個現代多元國家, 政治聯繫與認同與種族紐帶之間被明確分開"。[9 ] (P. 26) "公民權......提供了一種將種族上的親族認同(文化民族) 與和國家相聯繫的政治認同(國家民族) 相分離的方法, 一種把政治認同從親族認同轉向政治地域關係的途徑"。[9 ] (P. 32) "民族主義部族國家是一個與現代社會基本人權和政治權利持久衝突的政治信念和制度"。[9 ] (P. 37)

  世界歷史上出現的宗教可以大致被劃分為原始宗教、中世紀宗教和現代宗教三大類, (注12)參照這種歷史發展三階段的劃分方法, 人類社會中的群體(民族) 意識也可以大致分為原始部落、中世紀部族國家(tribe state) 和現代民族(modern nation) 三大類。

  在美國這樣的公民國家, 由於遷移、通婚、同化, 各族群之間的邊界逐漸模糊, 各群體的內部認同意識逐漸淡化(如各白人群體、黑人群體、華人移民群體) , 國民認同逐漸成為最核心的認同單元。作為一個現代移民社會的特點, 美國社會是一個典型的"現代民族"社會, 體現的是一個在現代技術、現代生產力和現代形式的遷移過程中, (注13)個體在地域流動中重新組合成新的社會。在這種環境下, 人們對周圍其他人的宗教信仰、語言、生活習俗只能採取比較寬容、相互平等對待的態度。為了共同組成一個有效運作的社會, 族群意識必須淡化, 建立在共同憲法和平等公民權基礎之上的國民意識必須成為最核心的群體認同。在這種社會形態中的"族群意識",只是國家政治框架中的亞文化群體的意識, 而現代"民族意識"強調的是作為人們"共同體"的"民族" (Nation) , 是政治實體中的公民身份和公民權利。

  2. 兩類國家的特點體現於一國內部發展程度不同的地區和群體

  但是在社會傳統保存得比較多的非移民國家, 包括一些老牌資本主義國家(如英國) , 國內有些群體(如蘇格蘭人) 自近代以來就很少遷移, 原來的中世紀"部族"群體意識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留, 重視血緣、重視種族和語言文化差異的心理依然存在, 強調族群邊界政治含義(在多族群國家政治權力結構中, 各部落具有清晰的社會地位和群體獨立性) 的意識依然存在, 把(部族) 群體領袖看作是政治領袖的意識依然存在, 把本族傳統居住地看作自己的"世襲領地"並要求一定程度"自治"的觀念依然存在, 要求本族"代表人物"在國家權力機構中有一席之地並為本族謀福利的企望依然存在。這樣, 在現代"民族國家" (nation-state) 的結構中還會保留一些傳統"部族集合體"的遺迹, 可能體現在組織形式上, 也可能體現在多數和少數族群領袖人物的意識中。

  在美國和加拿大這樣的現代移民國家裡, 由於土著印地安人部落歷史上在與入侵的白人政府的交涉中一度保持了印地安"民族" (nation) 或"部落" (tribe) 的身份, 在設置"保留地"時也以部落為單位, 所以這些保留地的土著"部落"內部及其與美國、加拿大主流社會的交往方面仍然保留下來若干"部族國家"的特點。

  在伊斯蘭教國家(如巴基斯坦、阿富汗、沙烏地阿拉伯、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等) , 由於傳統宗教與部族體系依然在社會中發揮重大作用, 傳統"部族集合體"的痕迹更重一些。在殖民地時代,傳統部族在非洲許多國家的統治結構中被保留下來, 在獨立建國後, 這些部族組織依然在國家的政治結構中扮演重要角色。(注14)[10 ]

  在"部族國家"和"公民國家"這兩類社會制度下, 民眾會表現出十分不同的效忠模式。在多族群的帝國當中, 各族民眾首先是對本族首領效忠, 而各族的首領則根據自身和本族利害關係的選擇來決定是否對帝國皇帝效忠, 所以首領的"倒戈"會引起整個部落的"反叛"。這是一種傳統的"多元一體模式", 其中的每個單元都是一個具有政治意義(其程度可能有所不同) 的單元, 有些帝國就是以部落為基礎的政治統一體。

  從世界各國的發展歷史和現代化進程來看,從"部族國家"向"公民國家"的過渡是所有國家或早或遲都要發生的, 這是歷史發展的大趨勢。在這一過程完成之前, 各國社會中已經具備的現代"民族國家" (nation-state) 基本性質的整體政治框架與仍然保持傳統"部族集合體"遺迹的某些群體之間, 肯定會出現矛盾。在這些遺迹完全消失之前, 各國也會根據具體國情設計出必要的制度安排來對這些可能的矛盾進行協調。

  3. 族群精英人物的角色與功能

  我們可以在"公民國家"和"部族國家"的對比框架下來討論族群精英的角色與社會功能問題。

  公民國家的族群精英, 如美國的黑人政治家、華人政治家在競選時, 強調的是本選區"全體選民"的利益, 從來不敢公開宣傳要如何加強本族群的利益和權利。有時黑人政治家也呼籲要關注本地黑人貧困和失業問題, 但強調的是要保障這些人員的公民權利, 強調如果黑人的貧困和失業問題不能很好解決, 將威脅美國整個社會的穩定與種族和諧。他這樣講時, 代表的不是一個族群, 而是整個社會。否則, 他就不可能被主體的政治文化(公民國家) 和公眾所容納。

  美國政府的公務員由上級官員任命, 也許上級官員會適當考慮下級公務員隊伍的種族比例,但這是不能公開講的, 因為公務員的選擇標準只能是每個個人的工作資歷、經驗和能力, 而不是族群代表性。黑人公務員在從政時, 從宏觀或公務員的整體責任而言, 他的工作需要遵循憲法;從每項具體工作而言, 他必須服從上級的工作安排, 同時只需要對上級官員負責, 完全不應考慮自己是"黑人的代表", 應為黑人群體的利益奮鬥。如果一個高級官員在任命、提拔下級時明顯地偏向某個種族, 就會招致激烈的批評, 公眾就會指責他的做法違反了社會公正和公務員的選擇標準, 質疑公務員的基本素質和合法性。

  與之相比, 出身於少數族群的國會議員或高級官員們在政治舞台和政府工作中積極代表和維護本族利益, 這樣的行為在"部族國家"正是社會和本族民眾所期待的。如果不這樣做, 他們反而會失去作為"民族代表"、"民族領袖"的資格和合法性。

  由此我們可以思考這樣的問題: 在我國一些少數民族當中, 特別是邊疆少數民族的傳統聚居地區, 我國少數民族幹部在深層意識里, 對自己的角色和功能究竟是一個怎樣的定位? 出身於少數民族的幹部是否把自己看作是本族群體的"代言人"? 我們的少數民族民眾對少數民族幹部的期待是什麼? 是希望他們為本民族說話, 還是希望他們站在國家和整體社會(包括其他民族成員) 的立場上來思考和行動? 在現代國家的政治框架與邊疆地區某些族群中依然保留的傳統思維模式之間是否也會出現某種程度的差距和矛盾?我們目前又應當採取哪些方式來進行協調?

  特別需要說明的是, 我國現在的制度, 如政協、人大中所吸收的少數民族委員和代表, 在最初的制度設計上就是要求和期望他們在這些機構中代表少數民族說話, 反映少數民族民眾的意見。在政府部門中任命的少數民族幹部, 在選拔時就考慮到了他們的族群身份, 自治地方行政部門的首腦官員還規定必須由當地少數民族人士出任, 在主要幹部中各民族還有一定的比例。這就是說, 我國的現行制度在體制設計上就保留了歷史上某些"部族集合體"的特點。所以, 我們今天絕對不能責怪少數民族幹部和民眾有這樣的意識和期待, 因為這正是當時制度設計的特點。

  4. 世界歷史發展的大潮流

  儘管在歷史上, 世界各地的國家體制是多種多樣的, 但是在工業化- 現代化的發展進程中,以公民權為基礎的、實行現代法制的公民國家或早或遲是世界各國的發展趨勢。由於"民族主義部族國家是一個與現代社會基本人權和政治權利持久衝突的政治信念和制度",[9 ] (P. 37) 一些仍然保留有民族主義部族國家特徵的社會, 一定會逐步向現代公民國家轉化, 因為在當代經濟全球化和國際傳媒在文化傳播方面的巨大影響, 各國的大多數民眾將會接受以公民權為基礎的、實行現代法制的公民國家體制。如果有些人希望在多族群國家中最終以某個少數族群為單元建立一個"民族主義部族國家", 應該說是違背歷史潮流的。我們提出這個問題, 就是要努力理解在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長河中, 由於歷史的延續性, 由於社會各群體在發展過程中出現的不同步, 在現代國家曾經設置及目前仍在實施的制度中, 可能部分體制、部分人的觀念還停留在前一個歷史發展階段。所以, 在制度政策和思想認識的發展進程中, 需要有"過渡階段", 使這些滯後的部分能夠逐漸發展起來, 最終能夠與其他部分協調一致。

  我們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從憲法和基本政治體制來看, 是一個現代的"公民國家", 但是在一些具體、局部的體制設置上, 在一些人的頭腦意識中, 也許依然保留著"部族國家"時代的一些觀念。這並不奇怪, 也不一定需要馬上動手來改變它, 人們思想觀念的轉變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 我們必須很有耐心。但是, 我們需要通過各國發展歷程的比較來分析和認識世界發展的大潮流, 通過標準的"公民國家"和標準的"部族國家"之間的比較分析來認識和理解這兩類國家之間的主要差別, 應用這兩個對應的"理想型"模式來分析中國社會的現狀, 從而發現目前我國社會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只有這樣, 我們才能超越現有制度和流行觀點, 看到未來的發展方向, 看到需要思考的問題之所在。

  目前在一些國家實施的聯邦制、區域自治,與歷史上多族群帝國曾經實施的"部族國家"的組織形式有關聯, 也是在一定歷史時期邊疆少數族群最容易接受的國家構建形式。但是這一制度應該看作是邁向完全的"公民國家"形式的過渡階段中的過渡形式。各國的領導人以及少數族群的社會精英應當看到這一點。在這一過渡時期中, 我們對這些群體應當有充分的耐心。任何公民的效忠對象最終都應當是自己的"民族國家",而不是一個族群。從長遠發展趨勢來看, 少數族群精英分子應當努力使自己作為國家精英的一分子, 而不是本族代言人在社會活動中發揮作用,只有這樣, 他們才能成為帶領本族民眾走向現代化廣闊大道的真正的民族領袖。

  ( 三) "群體優惠" ( 團體的多元主義) 與"個體扶助"( 自由主義的多元主義) 政策

  1. 指導族群關係的兩類"多元主義"

  按照美國社會學家戈登(Milton Gordon) 的思路, 在族群關係的發展取向上大致存在著4 種社會類型: (1) 種族主義社會; (2) 平等基礎上的同化主義社會; (3) 強調機會平等的自由主義的多元社會; (4) 強調結果平等的團體多元主義。

  自由主義的多元主義: 戈登認為"自由主義的多元主義" (liberal pluralism) 的重要特徵, 就是政府與社會對每個個體的族群身份"不進行甚至禁止進行任何法律上的或官方的認定, 以便將不同種族、宗教、語言或不同族群起源的群體看作在法律或政府程序中佔有一席之地的統一實體, 同時它也禁止應用任何形式的族群標準, 不管應用這種標準是為了任何類型的族群歧視的目的還是為了對少數族群特殊照顧的目的。當然,按照這種結構, 這些少數族群群體中的許多成員, 也都會受惠於以解決有關問題為目標的立法, 如反貧困法案、住房、教育和福利計劃等。這裡, 處於劣勢地位的族群群體成員, 是因為他們個人在社會法案中合適的資格而受益, 而不是因為他們的族群背景的作用作為群體而受益。......這樣一個社會裡, 平等主義的規範強調的是機會的平等, 對個人的評價也是基於評價其表現的普遍標準"。[10 ] (P. 131) 這種政策以《憲法》和公民權利為依據, 對於國內任何需要幫助的弱勢個體公民給予扶助, 而不考慮其種族或族群背景。

  另外兩位美國學者格萊澤和莫尼漢也指出:(美國) "1964 年的《民權法案》是對『自由主義期望"的具體化。『種族、膚色、宗教、性別、族群血統"等所有這些先賦的範疇都被宣布為非法(outlawed) 。這些早期的侵犯性詞語不再用於對人進行分類, 政府尤其要戒除膚色分別。"[10 ] (P. 10)

  關於社會結構的這個設計思路完全刻意忽視族群區別, 在資源分配與機會競爭中完全不考慮個體的族群背景, 強調的是公民的平等權利, 包括獲得競爭機會的平等權利和有困難時從政府獲得幫助的平等權利, 同時也承認個人在學識能力和勤奮程度上的差別, 認為這才真正體現出人類社會的"平等"理念和"公平"原則。由於教育水平、語言能力等因素(通常涉及少數族群成員) 導致在勞動力市場上出現的弱勢個體或小群體, 他們都會得到政府或社會團體的扶植或救助, 但他們之所以獲得這些幫助是因為自己在競爭中處於劣勢, 而不是自己的"族群身份"。

  團體的多元主義: 戈登指出"團體的多元主義" (corporate pluralism) 具有以下特徵: "種族和族群通常都被看作具有法律地位的實體, 在社會中具有官方的身份。經濟和政治的酬賞, 無論是公共領域還是私人領域, 都按照數量定額分配, 定額的標準是人口的相對數量或由政治程序規定的其他方式所決定。這類平等主義強調更多的是結果的平等, 而不是機會的平等。"[10 ] (P. 131)

  這一思路與我國長期實行的對待少數族群的優惠政策有相似之處, 即都以族群整體作為政策實施對象。戈登所說的"結果的平等"意即對各族群來說, 社會分配結果(如各種資源與利益)應當大致是均布的, 例如採取資源或機會按人口大致比例進行分配的方法, 不考慮個體能力的差異。這類政策的核心精神仍然是強調平等與公平, 不過是群體之間的平等與公平, 而不是個體之間的平等與公平。比如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按照這個思路就會設定一個目標, 設計一個考試錄取政策(如使用不同試卷, 採用不同的錄取標準, 或者為某個族群集體加分或制定其錄取比例等) , 努力使各族群受高等教育者在學齡人口中所佔的比例相近或相同。考慮到因歷史原因導致一些族群的教育水平偏低和該族考生成績的實際情況, 這樣的政策可以為這些族群提供更多的入學機會, 加快這些族群的教育發展, 有利於各族團結和社會整體性發展, 有其積極的意義。但是這樣的政策可能會使部分利益受損的族群成員對競爭規則的公平性提出質疑。

  2. 以個人為單元的平等和與族群為單元的平等

  西方國家的平等觀念關注了兩個層面: 一是對於整體社會的意識形態教育來說, 《憲法》和政府宣傳強調的是"個人之間的競爭機會平等"(法律上的平等) , 使少數族群因優惠政策而產生的依賴心理的副作用儘可能降低; 二是在具體地區以族群或個人為對象來制定和執行各項具體政策時, 仍然會考慮和照顧到族群差異的協調, 對弱勢族群和個人給予適當照顧。當然, 在西方國家具體貫徹執行這些政策時還存在著許許多多的實際問題, 種族和族群不平等問題並沒有真正解決。

  我國的族群優惠政策在理論和宣傳方面有時強調以族群而不是以個人為單位的"事實上的平等", 同時也沒有指出現時的優惠政策只是過渡時期的暫時性政策, 沒有指出只有改變族群社會分層的結構性差距才有可能達到列寧提出的族群"事實上的平等", (注15)這就使得目前的宣傳對各族廣大幹部和群眾思考問題的角度具有某種誤導作用, 使他們在與其他族群攀比時只看結果而不去分析原因, 也不考慮個人之間的客觀差異。這種政策實施的後果是漢族和少數族群對政府實施的相應優惠政策都有看法: 漢族成員從個人角度考慮, 認為自己受到不應有的不公平待遇(沒有在法律或制度上得到平等的競爭機會) , 從而降低了學習、工作熱情和幫助少數族群的積極性; 而得到優待的少數族群同樣不滿意, 他們從族群層面考慮, 認為與其他族群相比, 本族群在整體上尚未達到"真正事實上的平等" (高級官員少、科學家與教授少、大企業家少, 等等) 。當少數族群成員的實際競爭能力較弱而又希望得到晉陞機會時, "事實上平等"的訴求和相關的優惠政策是他們在競爭中享有某些"特殊權利"的理論和政策依據。這種各自從不同層面(少數族群的參照系是族群, 漢族的參照系是個體) 、不同角度(少數族群考慮的是競爭的結果, 漢族考慮的是競爭中的機會平等) 考慮"平等"和進行比較的思路, 會加強族群之間的隔閡和不滿。我們需要認真總結這方面的經驗。

  總的來說, 隨著社會發展和族群融合的歷史進程, 各個族群之間由歷史造成的發展距離會逐漸縮小, 我們需要考慮如何從"爭取族群之間利益分配的平等" (即不考慮社會分層因素而強調的"事實上的平等") 觀念逐步向"爭取個人之間競爭機會的平等" (即把"法律上的平等"從政治、司法領域擴展到教育、經濟領域) 觀念過渡。惟有這樣, 才可能通過少數族群成員在社會、教育、經濟等方面的真正而非"照顧"的發展, 通過基本消除"族群分層"的結構性差異,最終達到在個人競爭實力基礎上的族群間事實上的平等。

  分析和判斷社會平等(包括個人層次和族群層次) 的客觀情勢和發展趨勢, 需要系統收集與分析國內有關"族群分層"的統計資料和調查數據。"族群分層"狀況的調查研究是美國社會學家們在族群研究中最為重視的一個專題領域, 他們從社會分層、社會流動的視角來分析族群在社會結構中的相對區位和互動關係, (注16)在此基礎上討論和研究如何以群體政治/法律平等為起點,逐步通過對弱勢群體的整體性扶助政策過渡到對需要幫助的個體公民的政策- 社會扶助。

  ( 四) 從"文化互動- 融合- 演變"的視角來分析族群關係

  無論是作為獨立政治實體的國家, 還是作為多族群國家中的各個族群, 在它們的相互交流過程中必然包含有不同文化互動的內容。關於文化的定義有許多種, 一般的定義是: "各種支配社會行為的風俗、傳統、態度、觀念和符徵, 便是文化。"[11] (P. 38) 但是, 從族群研究的角度來看, 文化的內容必然包括了宗教、語言、習俗這些要素及與之緊密相聯繫的社會基本倫理和價值體系。(注17)

  美國學者亨廷頓從"文明衝突"的角度來看待當今世界上的族群關係, 認為世界各民族、族群分屬幾個不同的文明體系: 中華文明、日本文明、印度文明、伊斯蘭文明、西方文明、拉丁美洲文明, 它們之間的角逐與衝突是當今世界上的主要矛盾。[12 ] (P. 29 - 30)

  1. 各文明體系在人類文化發展進程中的產生與傳播

  我們不否認世界上存在這樣幾個不同的文明, 但是首先我們必須認識到這幾個文明並不是"自從盤古開天地"或類人猿進化為人類時就已經出現在地球上的, 而是在人類社會發展過程中在不同的地域逐步發源並形成體系的。

  其次, 每個文明的形成過程也離不開與其他文明之間的交流, 在發展中也必然會吸收其他文明的某些成分,"你中有我, 我中有你"。如日本文明曾受到中華文明的深刻影響, 歷史上起源於印度的佛教對中華文明產生過深刻影響。(注18)因此我們不能把現存的各個文明體系看作是與世俱來、彼此隔絕、僵死和靜態不變的東西, 而是自誕生之日起就時時刻刻在變化, 在相互交流中不斷豐富和發展自己、在潮起潮落中不斷演變的活生生的文明體系。有些文明體系之間在歷史上就存在某種相互競爭、彼此依賴的共生關係。

  第三, 各文明體系的傳播地域時而擴展時而收縮, 隨著歷史的進程(遷移、戰爭、傳教活動等) , 信仰各宗教人口群體的範圍與邊界也在不斷變化。同一個部落或族群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可能先後信仰不同的宗教。例如從公元8 世紀至19 世紀中葉, 印度北部佔主導地位的宗教是伊斯蘭教, 這一地位後來被印度教所取代; 中亞和我國新疆地區在公元10 世紀之前曾一度信仰佛教, 阿富汗塔利班政權炸毀的巴米揚大佛就是一個當年的歷史證據; 哈薩克族至今還存留有薩滿教的遺迹, 如果我們認為西北的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自古以來就是信仰伊斯蘭教的, 這無疑不符合歷史事實。

  第四, 即使是在今天, 處於各宗教、各文明之間交叉地帶的人口, 仍然會受到來自各個方面的影響, 並在一定程度上顯示出不同文化相互交融或宗教信仰相對模糊的狀態。我們可以在現實社會中找到很多這樣的事例。

  2. 語言、宗教等文化要素可跨越族群邊界而為多族共享

  如果我們從語言的角度來分析各族的文化,那麼許多族群確實發展出了自己獨立的語言, 但也有一些族群在與他族交往過程中接受了他族的語言(如中國的回族、滿族; 俄羅斯的猶太人) ;再從宗教的角度來分析各族的文化, 我們可以看到在族群相互交往過程中, 由一個族群創建的宗教可能會逐步傳播到其他族群, 最後導致許多族群共同信仰同一個宗教(如中國有10 個族群信仰伊斯蘭教, 境外許多國家和族群信仰伊斯蘭教) , 語言的差異並不構成信仰同一宗教的障礙。

  我們可以嘗試著把國家(民族- 國家, 即nation-state) 、族群、語言、宗教這幾個變數之間可能出現的組合關係用下圖來進行說明。在圖中, 當中邊界顏色較深的圓圈表示作為政治實體"國家"及其行政邊界。假設在這個國家中有3個族群(族群1、族群2、族群3) ; 其中族群1和族群2 使用同一種語言(語言1 , 如中國的漢族和回族共同使用漢語) , 族群2 使用另一種語言(語言2 , 如中國藏族使用藏語) ; 3 種宗教在這個國家的民眾中都有信徒, 其中族群2 的成員主要信仰宗教A (如中國的回族主要信仰伊斯蘭教) , 族群3 主要信仰宗教C (如中國的藏族主要信仰佛教) , 族群1 的成員則分別信仰宗教C和宗教B (好比中國的漢族, 有的信仰佛教, 有的信仰基督教) 。在這3 個族群的成員們當中,都有一小部分人實際上並沒有清晰明確的宗教信仰(各圓圈之間的空間) 。在現實生活中, 我們也可以觀察到人們對宗教信仰的虔誠程度是存在很大差異的, 各族中都有些人確實"沒有明確宗教信仰"。所以有時我們聽到某某民族"全民信教"的提法, 其實是不客觀也並不科學的。

  

  當然, 在現實社會中一個國家可能擁有多個族群、多種語言和多種宗教信仰, 這裡只是希望通過這個示意圖來表示國家- 族群- 語言- 宗教四者之間可能出現的相互組合關係。

  各族在日常生活中形成的習俗(飲食、服裝、住房等) 除了部分與宗教戒律相關之外, 也與當地的自然環境條件(沙漠、熱帶雨林、高原、山地、海島等) 和生產活動類型(如畜牧業、農業、狩獵業、漁業等) 密切相關。所以居住在相似地理條件、從事相同經濟活動的人群,儘管可能講不同語言、信仰不同宗教, 但可能持有相似的生活習俗。如蒙古族的蒙古包, 與同為游牧民族的哈薩克族的帳房在結構上就十分相似, 馬鞍和騎具等也基本相同, 但兩者有不同的語言並信仰不同的宗教。

  文化的這些要素或組成部分(語言、宗教、習俗等) 在各族群當中的實際配置情況, 需要從多個視角來理解和分析。首先是歷史的視角, 每種文化都是在歷史發展過程中逐步形成的; 其次是動態的視角, 每個文化從古至今一直在不斷演變之中; 第三是彼此滲透- 融合的視角, 每種文化都是在與其他文化的長期交流過程中形成的,相互學習與借鑒是不可避免的; 第四, 要把族群放到文化創建- 發展- 互動的框架中去觀察, 族群自身也是在歷史發展過程中形成的, 在與其他族群的交往中, 一個族群可以放棄原有的語言而接受另一族的語言, 也可以放棄原有的宗教而接受另一族的宗教。所以, 我們在調查、研究當代中國的族群關係和族群問題時, 需要從"文化互動- 融合- 演變- 共生"的視角來考察, 需要從各族群在語言、宗教、習俗等方面的互動和相互學習這樣一個歷史演變的角度來加以理解和分析。

  3. 在文化交流過程中, 外來文化的"本土化"

  "江南有橘, 移之江北, 則化而為枳"。一種文化(語言、宗教、習俗等) 從一個國家(族群) 傳播到另一個國家(族群) 中時, 這種文化必然會經歷與當地本土文化的交流和某種程度的相互滲透, 其原有形式可能會出現一些變化, 其內容有些部分被接受, 另外一些部分沒有被接受。這樣的例子很多。印度佛教傳入青藏高原後, 與當地的苯教滲透結合而成為現在的藏傳佛教; 印度佛教傳入中國後, 吸收了中國的儒學而出現了禪宗; 伊斯蘭教傳入中國後, 清真寺的建築風格逐漸吸收和採取了漢式的殿堂風格, 以便與漢族的文化氛圍相適應; 墨西哥由於其氣候和建築材料的因素, 當地天主教堂的建築風格與羅馬十分不同, 這屬於文化形式的"本土化"。伊斯蘭教在中國傳播過程中, 《古蘭經》被譯成中文, 講經也開始採用漢語; 基督教發源於中東,最早的《聖經》是用希伯來文書寫的, 但是現在美國人讀的聖經是英文譯本, 中國人讀的聖經是漢文譯本, 這並不妨礙信徒們對經典內容的理解和他們的信仰, 這屬於文化傳播語言方面的"本土化"。又如哈薩克族在接受了伊斯蘭教的信仰之後, 並沒有完全執行伊斯蘭教教義法, 而是制定了符合本地民情的法律, (注19)這是另一種形式的外來宗教"本土化", 部分接受, 部分不接受,二者同時並存。

  另外, 一個群體(A) 可能同時會與另外兩個信奉不同宗教的群體(B、C) 為鄰或有密切交往, 這時這個群體的成員們可能會在不同的外部影響下出現多種傾向, 一部分受到B 群體的影響轉為信仰B 群體的宗教, 另一部分受到C群體的影響轉而信仰C 群體的宗教。人口眾多、分布很廣的漢族人口當中, 由於受到外部各種宗教勢力的影響, 信仰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蘭教的成員同時存在。居住在青海省的土族民眾中, 與藏族毗鄰的部分人口信仰藏傳佛教, 與漢族毗鄰的部分人口則受到漢族民間信仰(二郎神等道教神祗) 的影響。[13 ] (P. 172) 所以, 文化與族群之間的關係是多樣化和不斷更變的, 絕不能以一個單一的模式去簡單套用, 必須經過對歷史文獻的梳理和對現實情況的深入調查才能了解到各族在文化傳承和實踐中的真正情況。正是在這些調查研究的基礎之上, 我們才能夠"實事求是"地認識族群之間的歷史淵源與現實社會生活中的相互關係。

  文化之間的傳播- 滲透- 融合- 共生是我們分析當代族群關係的一個重要視角, 我們需要重視政府在族群關係上的政策導向, 我們需要重視"族群分層"的社會經濟基礎和優惠政策對其的影響, 我們需要重視不同歷史發展時期的個人-國家的關係模式, 同時我們也不應忽視文化傳播與互動對族群關係的影響, 而文化傳播與互動必然影響到人們的群體認同體系和自我定位。卡爾·馬克思的經濟學說深刻地分析了資本主義制度的運行規律與階級矛盾, 對當時社會科學的發展起到了極大的推動作用, 但是同時我們也不應忽視在資本主義發展過程中宗教和文化因素所發揮的作用, 所以馬克斯·韋伯的《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也有助於開拓我們的眼界, 從另一個角度來理解資本主義的發展。

  我們在研究工作中, 可以根據選題的實際情況, 參考以上的幾個研究視角來對計劃研究的專題提出自己的理論框架、核心命題和基本思路。

  四、六個研究參照系

  古今中外人類歷史上出現的種族、民族、族群、宗教等問題, 在學術界需要研究的各類問題當中, 可以說是頭緒最多、相互交織、千變萬化、最為複雜的問題之一。為了腳踏實地地做好有關中國民族問題的研究, 應當關注四個可以在理論和實踐上向我們提供系統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信息的來源。

  一是中國民族關係史: 中國在幾千年民族交往歷史中形成了頗具特色的"民族(不同群體)觀"和看待群體關係的傳統思想與實踐, 有關的歷史文獻至今仍然是我們研究中國民族關係史的寶藏。

  二是歐洲傳統的"民族觀"及其演變。這可以從多民族帝國時代(羅馬帝國、拜占庭帝國、奧匈帝國、沙皇俄國等) 開始追溯直至17 世紀開始的"民族主義運動" (建立民族國家) 的理論與實踐; 在美國等歐洲移民建立的國家中出現的族群觀念和處理族群關係的實踐是歐洲傳統的一個分支。

  三是馬列主義民族理論及其在社會主義國家(前蘇聯、東歐國家、中國等) 的實踐。所涉及的內容包括"民族"定義、關於民族的政治平等、對少數民族的各項扶助與優惠政策, 以民族為單位的聯邦制或區域自治制度, 等等。

  四是亞、非、拉其他發展中國家民族- 族群的歷史演變。如印度、印度尼西亞、墨西哥、阿拉伯國家等有殖民地經歷的國家, 獨立後如何在原殖民地的行政區劃內進行各自的"民族- 構建" (Nation-building) 的理論討論與實踐。

  除了以上4 個比較主要的可以提供有關民族- 族群的知識和信息體系之外, 其他非西方殖民國家(如日本等國) 的經歷也值得關注。在上面這4 個知識體系和實踐經驗的來源當中, 中國的民族交往史是我們理解中國當前族群關係的基礎, 我們不能割斷歷史, 當今的中國族群關係就是在中華民族各族群幾千年相互交往- 融合過程中逐步形成的。而另外3 個知識和信息體系, 正是我們在比較研究中理解和分析中國族群關係演變的主要參考系。

  比較研究是社會科學認識客觀事物、分析類型和變化規律的主要方法之一。所以在具有不同文明傳統、不同政治經歷(殖民或被殖民) 、不同意識形態環境的各個國家之間進行比較, 實事求是, 解放思想, 是我們今天開展民族研究工作的一個基本方法和路徑。

  從以上的思路出發, 在今天我國的民族研究中, 我建議可以提出6 個可供比較研究的參考系, 這6 個參考系, 是把前面談到的除中國民族交往史之外的另3 個知識和信息體系進一步細化而得到的。

  1. 蘇聯70 年民族理論、制度、政策的實踐

  馬列主義的民族理論建設及其在社會主義國家中的實踐最集中地體現在前蘇聯, 近70 年的理論建設和制度實踐使蘇聯成為我國學者思考馬列主義民族理論的最重要的參考系。

  需要注意的是, 在蘇聯解體以前的蘇聯官方文獻和學者研究論文中都有很強的意識形態色彩, 很少能夠反映出基層社會族群交往的實際情況和普通民眾關於族群意識、民族政策的真實想法, 偏重於政治宣傳色彩而不是客觀的學術研究。我國對這些文獻的翻譯和詮釋也受到很大影響。這種狀況很容易束縛我們研究蘇聯民族問題的眼界和思路。

  近些年來, 一些前蘇聯學者來到西方國家,他們對當年蘇聯政府的民族理論、民族政策陸續發表了一些反思性的文章。在俄羅斯等前蘇聯國家實行對外開放政策後, 有些西方學者或其他國家(如印度) 學者開始進入前蘇聯國家進行實地調查和訪談, 他們對前蘇聯民族理論、民族制度、政策、聯盟制、民族建構的評價與分析有助於豐富我們對於前蘇聯的知識, 值得我們關注。例如美國學者康納(Walker Connor) 撰寫的《馬列主義理論和戰略中的民族問題》,[14 ] 對馬列主義民族理論和各共產黨國家在民族問題上的實踐做了系統的分析; 美國學者康奎斯特主編的論文集《最後的帝國: 民族問題與蘇聯的前途》,[15 ]提供了一些關於前蘇聯族群分層的數據和理解民族關係的思路; 另一位旅居蘇聯多年的印度學者Behera Subhakanta 在討論和對比印度和前蘇聯在"民族構建"中的不同做法時, 也提出了很有見地的觀點。[16 ]

  由於中國的民族理論、民族制度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是從前蘇聯學來的, 對前蘇聯在民族理論和民族政策方面經驗教訓的總結與反思, 對思考我國的民族問題具有特殊的借鑒意義。

  2. 西歐工業化國家的族群政策和"民族區域自治"的實踐

  由於長期以來特別是二戰之後的大量外來移民, 現在西歐大多數國家已經成為多族群、多宗教的國家, (注20)各國政府不得不在本國《憲法》框架下制定和調整相關的制度和政策來處理本國族群關係和宗教問題。二戰後那些主要來自前殖民地的移民為西歐國家提供了急需的勞動力, 同時他們即使遇到歧視, 由於參考系是貧窮的母國,心理上仍能平衡; 但取得平等公民權的移民第二代, 則會不滿與主流族群在權益上的差異, 這是前幾年英國、法國種族騷動的原因之一。各國學者們在有關專題的實地調查基礎上發表的論文(這些研究成果大多刊載於幾種主要的學術期刊上(注21)) 和學術專著, 有助於我們了解近年來歐洲國家在處理族群問題上的新思路和新政策, 可為我們分析中國的族群關係提供重要參考。

  歐洲許多國家都是在近代的民族主義運動過程中建立的, 在此建國過程中, 行政區劃內具有不同文化傳統和宗教信仰的各地區、各群體是如何逐步建立起共同的身份認同的, 在政治、經濟、文化、認同等方面的整合進程是如何完成的, 期間經歷了哪些問題和坎坷, 在理論上進行了總結, 都需要我們了解和思考。歐洲是研究"民族主義"的學術重鎮, 歐洲學者不僅研究本國歷史上的民族主義和族群整合, 也對亞非拉前殖民地的民族主義運動和"民族構建"過程進行了深入的研究, 這是我們理解當代"民族主義"的知識寶庫。

  此外, 一些歐洲國家(如西班牙、挪威等)目前仍以一些族群為對象實行"區域自治"制度。這是分析我國"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一個重要參考系。我們需要分析這些國家的《憲法》與區域自治制度之間的關係, 了解各"自治區域"創建的歷史條件、具體內容、實施中的社會後果與現存問題, 了解目前各國主流社會和實行自治的少數族群對這一制度的評價和未來發展前景的預測, 分析這些國家所實行的"民族區域自治"對我國的借鑒意義。

  3. 美國等移民國家"種族- 族群"政策的實踐

  美國是當今世界上唯一的"超級大國", 從政治穩定、經濟規模、科技實力以及全世界人才仍在源源不斷流入美國的發展態勢上看, 它在今後相當長的一個時期內將能夠保持這樣一個優勢地位。但是我們都知道, 美國的種族- 族群關係的歷史基礎是很差的。在美國的發展過程中, 土著印第安人幾乎被滅絕, 幾百萬黑人是作為奴隸被販運到美國的,《排華法案》直至1943 年才被廢止, 2000 年美國的非白人族群佔總人口的31 % , 如果種族- 族群問題處理不好, 美國目前的社會穩定與經濟發展是不可想像的。

  美國的國情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在殖民地時期形成了一個以盎格魯- 薩克遜新教徒為核心的主流族群, 在美國成為富裕的民主國家後, 開始吸收各國的個體自願移民, 這些屬於不同種族和不同文化的移民自願被主流社會"同化"以站穩腳跟和爭取發展機會。我們需要系統深入地分析美國是如何根據自身國情的變化不斷修訂調整種族- 族群政策的, 在200 多年種族關係演變期間, 主流社會是如何認識種族主義、同化理論和文化多元主義的, 在理論上有哪些總結和討論,對未來的政策導向是如何設計的。美國社會學家戈登(Milton M. Gordon) 1964 年出版的《美國人生活中的同化》( Assimilation in American Life) 對美國歷史上的族群關係發展過程進行了系統的理論總結, 其中提出的一些觀點、研究視角和分析方法值得我們借鑒。美國政府在處理種族- 族群關係的實踐方面也有一定的經驗和教訓值得我們思考。

  4. 印度、印尼等前亞洲殖民地獨立後的"民族構建"的實踐

  在西方殖民主義軍隊進入之前, 亞洲各國都有自己的國家體系和文化傳統, 由於地理毗鄰,亞洲各國也保持了相互間長期的文化與人員交流, 如儒學在越南、朝鮮與日本的傳播, 佛教在東亞和東南亞各國的傳播等, 這使亞洲各國之間形成了深厚的文化淵源。但是在殖民主義時期,英、法、荷蘭、美國等國佔領了印度次大陸、馬來亞半島、印度支那、印度尼西亞、菲律賓等地, 使當地的政治、經濟、文化生態系統和人口結構發生了重大變化。

  二戰之後這些地區紛紛獨立, 基本上是在原殖民地的行政區劃內建立獨立國家並開始本國的"民族構建"。在這一行政區劃內的許多族源不同、語言不同、宗教不同的群體是由西方殖民者把它們聯繫在一起的, 所以在獨立後各國的"民族構建"過程非常複雜和多變, 有的比較成功(如印度) , 有的不那麼成功(如巴基斯坦的東部分裂出去, 成立了孟加拉國) , 有的依然面臨分裂的問題(如印度尼西亞的亞齊) 。各國在"民族構建"方面的實踐和理論總結, 對於中國學者認識我國的族群問題, 也有一定的借鑒意義。有些西方學者開展的研究, 如安德森1983 年出版的《想像的共同體》一書中對印度尼西亞的個案研究;[17 ] 或者本國學者對自己國家的研究, 如Behera1995 年出版的《民族- 國家》對印度"民族建構"歷程的分析,[16 ] 都值得我們關注。這些亞洲國家在歷史上都與我國有一定的往來, 在文化上有過長期的交流, 它們在三個歷史時期(殖民主義之前時期、殖民主義統治時期、獨立建國時期) 所呈現出來的社會形態、思想歷程與政治- 文化實踐, 都是我們研究中國民族- 族群問題的重要參考系。

  5. 非洲的"部族社會"與建立現代國家的實踐

  在1914 年第一次大戰之前, 除衣索比亞、賴比瑞亞之外的全部非洲都在歐洲殖民主義統治之下, 非洲各地原有部落和部落聯盟在被各國殖民政府用武力征服後, 根據列強之間的條約和協議被分割為不同的殖民地。這些殖民地中的大多數在二戰後的30 年中陸續成立了獨立國家, 這些新獨立的國家基本上是在原殖民地的行政區劃內建立的。

  在殖民地時期, 殖民政府為了統治的便利,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原有的部族體系, 利用原來部族的酋長們來實施有效的統治。如果我們仔細分析當前索馬利亞、蘇丹、烏干達、剛果等國的社會組織與政治生態, 就會發現部族、部落仍然是當地的基礎社會組織, 部族首領是當地的政治領袖和部眾效忠對象, 部族關係在各國的權力競爭和資源競爭中依然是當地社會最核心的問題。在傳統的"部族社會"和參考西方"民族國家"形式組建的現代國家機構之間, 必然存在許多的不協調和相互矛盾之處, 這些國家在面臨這些問題與衝突時是如何思考和應對的? 在實踐過程中都有哪些經驗與教訓? 外部勢力又是如何干預這一進程的? 這些國家在政治整合、經濟整合、文化整合、身份認同整合等方面分別發展到了哪一個階段?(注22)對於這些問題的討論與分析, 相信對於認識我國邊疆地區的族群關係也會有重要的啟示。

  如果我們借用格羅斯"部族國家-公民國家"的分析框架, 非洲國家可能是我們理解"部族社會"、"部族國家"最適當的參考對象。可惜的是我國學者對這一方面的了解十分有限, 需要從最基礎的歷史資料和信息方面積累知識, 才能使非洲國家的經驗和教訓成為我們研究中國族群問題的有效參考系。

  6. 拉丁美洲殖民地社會的形成與國家的建立

  同為歐洲人的殖民地, 北美的美、加兩國和拉丁美洲各國的發展態勢形成巨大的反差。這裡面的原因是什麼? 征服並建立南美殖民地的西班牙人和最早建立北美殖民地的英國人之間最重要的差別究竟在哪裡? 是宗教(天主教與新教) 的差別、政治理念(公民共和與君主制) 的差別,還是什麼其他的差別? 與北美比較顯著的種族邊界相比, 拉丁美洲的種族混血現象十分普遍, 甚至形成了許多名稱不同的混血族群, 這對當地民眾的族群理念和認同意識肯定會帶來影響, 也會給當地的族群關係打上特殊的烙印。

  在這樣的基礎上, 拉丁美洲各國的獨立運動與"民族- 國家"的構建過程也會體現出不同於北美和亞非殖民地的特點, 這方面的信息和知識在我國非常缺乏。毫無疑問, 對於拉丁美洲各國族群形成歷史、政府的有關政策和族群關係現狀的了解, 有助於我們在比較中更深刻地認識北美、歐洲、非洲、亞洲和中國的族群關係。

  以上就是在"民族構建"和族群關係方面可以給中國學者提供理論借鑒與實踐經驗教訓的6個參考體系, 其中的每一個都值得我們去深入系統地加以總結和研究。但是目前國內研究民族問題和族群關係的學者們尚沒有對之進行系統的梳理和研究, 在對世界各地的民族- 族群問題開展調查研究方面, 我們與西方學者的差距還是很大的。我相信從事世界歷史、民族史研究的同行們可以從與這6 個參考系相關的文獻研究中發掘出具有重大學術價值和現實應用意義的研究選題。這些研究的成果也將成為學科建設的重要基石。

  當我們對以上這6 個參考系具備了比較系統的知識之後, 我們既可以把它們與中國幾千年的民族交往與融合史進行比較, 也可以在它們相互之間進行比較分析, 探討其核心概念的產生與基本理論的發展脈絡, 分析其民族關係政策的出台與實踐後果, 那必然會對我國的族群研究帶來許多有益的啟示。

  五、目前中國民族- 族群問題可考慮的研究選題

  當我們真正解放了思想、確定了實事求是的科學實證精神, 就可以通過吸收不同的知識來源來拓展眼界, 系統認識若干個可供比較研究的參考系。那麼, 有了這樣的準備後, 我們就可以討論本文標題中提出的問題: 目前中國民族問題研究中可考慮的選題有哪些?

  關於中國民族問題和族群交往的研究選題,可以根據歷史分期大致劃分為兩大部分, 一部分偏重於歷史上的有關問題, 另一部分偏重於當前社會現實中的問題。

  ( 一) 中國歷史上與近現代的民族關係研究

  1. 第一個歷史時期中國民族交往史中反映出來的"群體認同"的內涵與實踐

  在東亞大陸這塊土地上, 自古就繁衍生息著許多不同的群體, 他們之間如何相互區別? 如何相互稱呼? 他們又是如何看待族群之間差異的本質? 這些都是最根本但是從來沒有人根據歷史文獻詳細加以論述和分析過的問題。費孝通教授在1989 年發表了《中華民族的多元一體格局》論文,[5 ]從地理環境、考古發現、遷移歷史、政治整合等方面對中國民族史做了一個宏觀的描述。但是這只是一個粗線條的理論框架, 我們還需要基於歷史文獻記載的對每個歷史時期、針對不同群體、各個重要歷史事件的具體分析, 這樣的研究目前仍是十分缺乏的。例如我們總說入主中原的蒙古族和滿族被漢族所同化, 但是具有不同文化傳統的蒙古族和滿族究竟是在什麼樣的條件下、由於哪些原因、又是具體如何接受漢族文化傳統的, 同時又把哪些自己的文化傳統注入進了漢人社會。這方面的學術研究並不多見。

  近百年的時間裡, 我國出版了多種版本的《中國民族史》, 結構和體裁各不相同, 思路和視角也有很大區別。如1934 年王桐齡發表的《中國民族史》, 在整體思路、研究方法上就很有特色, 並且比美國學者戈登早30 年就根據中國國情提出了衡量族群融合的變數體系。[18 ] 台灣學者王明柯1997 年出版的《華夏邊緣》和2003 年出版的《羌在漢藏之間》, 對於歷史上的族群交往與認同意識的演變, 也通過一些個案做了很精到的分析。我們需要從宏觀敘事思路和微觀事件分析這兩個方面入手, 努力理解在中華文化傳統中, 具有不同族源、不同語言、不同宗教和文化傳統的群體之間他們是如何相互看待的? 採用什麼規則來對之命名? 各群體認同的內涵是什麼?怎樣看待群體之間的互動過程及其前景? 歷史上持續發生在各群體之間的在政治、經濟、文化、血緣等各方面的互動融合以及各群體在居住地域、歷史敘事中的相互組合、連接、鑲嵌等, 也都需要我們通過大量具體細緻的研究來加以分析。

  我們可以從群體稱呼的演變入手, 如探討在中國文字中"族"字的使用、"夷夏之辨"的實質含義、"民族"一詞何時出現並如何使用。我曾經寫了一篇文章"中國傳統『族群觀"與先秦文獻『族"字使用淺析",[19 ] 把《左傳》、《國語》等先秦時期的文獻中"族"字的使用做了一下梳理。這個核心概念的文獻梳理工作可以接著再從秦代一直延續到清朝。

  對於中原群體(後來被普遍稱為"漢人")與邊疆各群體之間的關係, 中國歷代王朝都有一個政治設計, 也都有一個引導群體關係發展的政治、文化導向。在這方面歷朝歷代都留下大量文獻,《二十四史》中各朝正史對於鄰國和邊疆少數族群都有專篇, (注23)對當時的族群關係和交往情況都有一定介紹, 可以幫助我們認識中國族群關係的歷史發展脈絡。一些民間流傳的野史和文學作品也可以從不同的側面反映當時族群之間的文化交流、人員往來和認同意識狀況。(注24)李炳海1997 年出版的《民族融合與中國古代文學》是這類研究的一個例子。

  2. 清末民初"民族國家"概念的引入與中國知識界的思考

  中國族群關係的第二個歷史時期始自1840年的"鴉片戰爭"。此後中國面臨"幾千年未有之大變局", 西方列強這樣的"蠻夷"已經成為中華文化生存的嚴重威脅, 西方的哲學、政治、經濟、文化思想也迅速進入中國, 在"亡國滅種"的民族危機中, 原來的"文化主義族群觀"受到極大衝擊, 中國人不得不逐漸接受西方關於"民族國家"、"民主共和"、"憲政"等觀念, 並從初期的"驅除韃虜, 恢復中華"轉變到"五族共和"。這個時期關於"民族主義"、"國族"、"種族"的大討論反映出當時中國思想界在許多基本觀念上的大調整和大轉換。根據當時的文獻來梳理"民族主義"等西方觀念進入中國思想界的路徑, 分析中國政治家和學者對這些觀念的理解、運用中的發展脈絡, 是我們理解現代中國民族問題的一個關鍵。(注25)

  羅志田1998 年出版的《民族主義與近代中國思想》是這一選題研究的範例。這本書從古代的"夷夏之辨"論述到"西潮與近代中國思想演變再思", 最後討論了胡適的民族主義情懷。前文提到的孫隆基的論文《清季民族主義與黃帝崇拜之發明》談到"炎黃子孫"、"黃帝崇拜"甚至岳飛等人的"民族英雄"稱號僅僅是20 世紀初才被梁啟超等具有民族主義思想的學者"發明"出來的。倫敦大學的Frank Dikotter 在1992 年出版的《近代中國之種族觀念》( The Discourse of Race in Modern China) 中的觀點雖有不少牽強之處, 但他對中國古代和近現代文獻中關於"種族"觀念的梳理是國內尚沒有人做過的工作。印裔美籍學者杜贊奇在《從民族國家拯救歷史: 民族主義話語與中國現代史研究》[20 ] ( Prasenjit Duara , 1995 , Rescuing History f rom the Nation : Questioning Narratives of Modern China) 中提出的中國民族觀演進的"複線理論", (注26)引經據典, 言之成理。這些成果對我國學者開展這一選題的研究都可以提供很好的借鑒。

  3. 1911 - 1949 年期間中國共產黨和中國國民黨的"民族觀"與相關政策

  "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 建立了"中華民國"。民國時期的思想家、政治領袖們對國家的政治框架和族群關係曾有不少討論和設計。孫中山先生在《三民主義》等著作中對"民族"、"民族主義"的有關論述, 中國國民黨歷次代表會議的文件、民國政府處理外蒙古、新疆、西藏事務的政府文件、報告以及蔣介石等人對中國民族問題的論述, 是我們了解當時民國官方政策和社會流行的民族觀念的重要文獻。

  中國共產黨於1921 年正式成立。在共產國際的指導下, 中國共產黨提出了關於中國民族問題的基本綱領, 歷次黨代會的文件都有涉及民族問題的內容, 在不同歷史時期提出未來建國的結構設想和在少數民族地區開展工作的具體意見;紅軍長徵到達延安後, 根據形勢的需要成立了民族學院, 培養民族幹部, 研究民族問題。為了理解中國共產黨在新中國建立前後的民族政策, 對1949 年以前我黨在少數民族問題上的理論思考、政治立場、具體政策的演變需要進行系統的文獻梳理與分析。

  4. 50 年代的"民族識別"工作的回顧與反思

  1949 年新中國成立後, 中國族群關係進入第三個歷史時期。這個時期族群關係格局變化中最重要的事件, 就是"民族識別"工作。今天我國由56 個民族(族群) 組成的民族格局, 是20世紀50 年代政府組織"民族識別"工作的結果。以官方的"民族"識別和每個公民的"民族成分"為基礎, 中國幾乎全盤接受了前蘇聯的民族理論、制度與政策。

  但是具有幾千年群體融合傳統的中國畢竟不是沙皇俄國- 蘇聯, 在遵循斯大林民族理論、"民族"定義對中國各地不同群體進行"識別"時, 難免出現了一些牽強與矛盾之處, 也造成了"識別"中的遺留問題。在21 世紀的今天, 對當年的"民族識別"工作進行反思和再認識, 理應成為當前中國族群問題的一個重要研究選題。由於許多當年親身參與這項工作的人正在陸續離開這個世界, 對他們的訪談工作需加緊進行。歷史上的任何事件之所以發生, 必有其原因。對於一些重要的問題, 如當時政府為什麼決定進行這項工作, 各地"識別"工作採取的具體形式、發展軌跡和後果演變, 當時學者、官員和群體領袖之間如何互動, 如何對"識別"結果達成一致意見, "識別"之後對當地民眾的認同意識和族群關係產生了哪些影響, 以及今天人們如何看待當年的"民族識別", 等等, 我們必須通過對文件檔案、當事人的訪談等, 對這些問題及時開展研究。中國現在有法定的55 個少數民族, 還有一些未被認定族屬的"人"(如 人) , 在這些選題上得到的研究成果和知識, 無疑有助於我們認識中國族群關係的未來發展趨勢。

  目前, 已經出版了一些對"民族識別"工作進行總結和討論的文獻,[21 ] 但是利用史料文獻和口述史資料對"民族識別"開展研究的國內學者尚不多見, 值得一提的是菅志翔發表的關於保安族的"識別"及身份認同現狀的研究成果。[22 ] 近年來有些國外學者也對中國的"民族識別- 民族構建"表現出濃厚的興趣, 如郝瑞( Stevan Harrell) 對彝族認同意識的研究, 杜磊(Dru Gladney) 對西北回族的研究[22 ] 和Kate Palmer Kaup 對廣西壯族的研究,[23 ] 都展示了新的理論視角和分析框架。在這個研究領域裡, 我國學者如果落在西方學者的後面, 要通過閱讀他們的著作來了解中國的"民族識別"工作, 那是無論如何也說不過去的。

  5. 粉碎"四人幫"後在"撥亂反正"過程中對中國民族問題的新提法

  "文化大革命"對於全中國人民來說, 都是一場浩劫。在粉碎"四人幫"之後的一段時間內, 政府對包括民族和宗教問題在內的許多問題進行了"撥亂反正", 一些中央負責同志在少數民族地區或針對民族工作發表了一些重要講話,有了一些新的提法和一些新的做法, 其中包括對"民族問題說到底, 是個階級鬥爭問題"這一觀點的討論與批判。

  對在這一重要歷史時期我國中央政府和理論界對我國民族問題基本思路、民族理論、民族政策、宗教政策的闡述與實踐, 目前仍然缺乏系統的梳理與討論。這一時期的有關文獻比較零散,工作難度較大, 對於在"糾偏"的過程中是否出現了"矯枉過正"的現象, 站在今天改革開放的立場上, 如何理解和分析這個歷史時期在民族理論、民族政策方面出現的變化, 探討發生這些變化的原因, 這些方面的研究對我們認識今天中國的族群關係非常重要。

  ( 二) 當前中國民族關係的專題研究

  1. 新世紀中華民族多元一體格局的演變與發展

  費孝通先生在1989 年提出的"中華民族的多元一體格局", 是他根據我國幾千年民族交往的歷史實踐總結出來的, 現在已經被國內大多數學者所接受。但費先生的論文只是提出了一個綱要性的分析框架, 關於各個歷史朝代的具體實踐, 特別是在新世紀、新形勢下這個"多元一體格局"將要如何演變與發展, 還需要我國學者根據當今中國各地的具體情況加以深化、細化以及進一步提出創新性的思路。

  根據美國等移民國家的模式, "中華民族多元一體格局"可以劃分出"政治一體"與"文化多元"兩個層面。但是根據前蘇聯和印度在"民族構建"中的經驗, 在國家層面上努力構建一個在歷史和文化上也能夠加強全體公民認同的"民族文化", 可能也是十分必要的。哈貝馬斯在《後民族結構》一書中十分強調"民族國家層面上的文化的一體化"的重要性, 認為只有這樣,才能在"公民國家"的歷史條件下"建立起一種新型的集體認同"。

  美國是一個多種族- 族群的移民國家, 出生在其他國家的人口佔美國公民的10 % , 在家裡不講英語的人口也佔總人口的10 %以上, 在這樣一個文化多元的社會要建立一個共同的集體認同, 難度是比較大的。但是美國的主流社會仍在積極構建一個"美國人的共同文化", 培養美國人的"愛國心", 美國的影視節目處處顯示出美國是一個多種族社會。(注27)印度也是一個多種姓、多宗教、多族源的國家, 印度的電影也在努力推廣"印度人文化"這樣一個全民的文化認同。相比之下, 在中國的影視節目中,"少數民族電影"似乎成為影視中的特殊一類, 在大量影視節目中幾乎完全見不到少數族群的形象, 這裡是否也反映出一些"認同"上的疏忽甚至是誤差。在細化和發展中華民族多元一體格局方面, 我們還有無數工作需要去做。在這些專題上, 可以理出許多既有學術價值又有應用意義的研究選題。

  2. 語言的使用與雙語教育體系

  語言文字具有雙重功能, 它既是族群傳統文化的象徵與承載物, 也是學習知識和與其他族群交流的工具。我國《憲法》明確規定各民族有使用和發展本族語言文字的權利, 但是在社會發展的過程中, 語言的工具性功能越來越強, 特別是勞動力就業市場化以後, 掌握中國的族際共同語(漢語) 和國際共同語(英語) 逐漸成為就業和發展的條件, 這對各少數族群地區現有的教育體系帶來很大的衝擊。對現有雙語教育體系、民族院校體制進行調查研究, 探討如何進行必要的調整, 既堅持《憲法》賦予每個少數族群成員的公民權利, 又能使他們順利地實現就業和個人發展, 已成為當前民族工作和民族研究的一個重要專題。

  在新中國建立初期, 來到少數族群地區工作的漢族幹部大都積極學習當地民族語言, 而現在漢族學習少數族群語言的熱情下減。出現這一變化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應當怎樣分析中國今後各族群之間的語言學習模式, 是語言調查的一個重要專題。

  語言的學習渠道、使用狀況、政府的語言政策及其實踐後果, 始終是國外族群社會學研究的一個重要領域,[24 ] 國內學者近來也開展了一些實地調查, 如滕星對彝族雙語教育的調查、周煒對西藏自治區的語言使用的系統研究,[25 ] 都是在這一領域中的積極嘗試。

  3. 人口遷移、人口流動與民族關係

  從歷史直至今日, 族群之間的交往總與人口遷移有著密切的關係。歷史上的幾次民族大遷徙, 歐洲向新大陸的移民, 二戰之後的跨國勞動力流動, 是我們理解當今世界民族格局和族群關係的重要關鍵。近年來隨著改革開放和"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實施, 我國各族人口的遷移與流動呈現出一個新的態勢。如果各方面關係協調得順利, 這會積極促進各族之間的交往與融合, 但是如果在有些方面頭腦不清、處置不當, 也完全可能導致新的矛盾。在中外歷史上, 不同類型的民族遷移既有一些成功的經驗, 也有不少失敗的教訓。

  從2000 年人口普查資料看, 同時存在著漢族勞動力向西部少數族群地區的流動和西部少數族群人口向東部沿海大城市的流動, 但是對於這些人口流動的細節, 我們並不清楚。是哪部分少數族群人口離開家鄉流向東部城鎮? 他們主要從事哪些經濟活動? 他們的認同意識是否在發生變化? 他們又把哪些信息傳遞給家鄉的族人? 與此同時, 那些來到西部的漢族人口是什麼情況? 他們對當地的族群關係帶來哪些影響? 北京大學社會學人類學所2005 年在西部幾個主要城市組織了流動人口調查,[26 ] 類似的人口遷移調查目前還是非常需要的。

  有一些族群因為環境生態的改變而不得不放棄傳統的經濟活動(如鄂倫春族不再能夠以狩獵為主) , 或者由於生態保護的目的而不得不遷出傳統居住的熱帶叢林, 這樣的遷移活動導致他們改變原有的生產與生活方式。對這些遷移活動及其各方面後果(社會組織、生活方式、收入消費模式、族際交往等) 的調查研究是理解這些族群的重要研究選題。

  4. 居住格局與族際交往

  在農村的自然村落和城市的街區, 各族居民的居住模式(是混雜居住還是彼此隔離) 是了解當地族群關係的一個重要研究專題。經濟結構、歷史因素、政策因素、族群分層等都會在不同程度上影響族群的居住格局。根據歷史文獻和實地調查結果總結出來的居住格局, 可以在不同城市之間進行橫向比較, 也可以對同一個城市的不同歷史時期進行縱向比較, 從中分析導致不同模式和造成格局變化的原因。

  美國種族- 族群研究把居住格局作為重要選題, 發展出像"分離指數"這樣用來計算族群居住隔離程度的指標, 國內近些年來也有一些在族群居住格局方面的專題研究,[10 ] [27 ] 但是這方面的研究還亟待加強。由於最近我國城市化進程加快, 流動人口數量急劇增加, 我國城市中的族群關係出現了一些新的現象, 如舊城改造對原來族群居住格局的影響, 流動人口形成的族群新聚居社區, 城市為發展旅遊、突出特色而建的"民族街"、"民族園"等等, 這些現象及其對當地族群交往的影響應當及時得到研究。

  5. 族際通婚與影響因素的研究

  族群融合發展到一定程度後必然出現一定規模的族際通婚, 因此族際通婚是西方種族- 族群研究的一個核心專題。語言、宗教、生活習俗等都是影響族際通婚的重要因素, 族際通婚中的地區差異、族別選擇、性別選擇、社會身份選擇等可以顯示出一個社會的認同體系和價值觀念。西方國家對這些專題有大量的經典研究文獻, 分析不同時期、不同地區、不同族群和不同職業群體的族際通婚特點及發展趨勢。[28 ] 我國學者近年來也開始關注這一領域中的研究選題, 調查分析一些地區城鄉的族際通婚狀況, 並與其他國家的族際通婚進行比較研究,[29 ] 但是總的來看, 我國在這一領域中的調查研究依然十分薄弱。

  6. 群體優惠政策對民族身份認同與族際關係的影響

  我國目前實施以少數族群為對象的集體性優惠政策, 這些政策的內容涉及到教育、就業、計劃生育、幹部任命等許多方面。我們大致知道,在我國的不同地區(如在少數族群自治地區和非自治地區) , 針對不同族群(對待"自治民族"和"非自治少數民族") , 在不同的領域(大學招生、計劃生育等) , 優惠政策的涵蓋面和執行力度有所不同, 但是對於各地如何具體制定和實施這些優惠政策? 各族民眾對這些優惠政策的接受程度與評價是什麼? 接受或持批評態度的理由是什麼? 從長遠前景看, 這些優惠政策產生了哪些積極和消極作用? 在這些方面比較系統、深入的實地調查還是比較缺乏的。

  7. 中國各地區的族群分層現狀與發展趨勢

  "族群分層"即是族群在社會分層方面的結構性差異, 指各族群人口(勞動力) 在受教育程度、行業與職業分布、收入分布結構等方面的整體性差別。我國現有的政府統計都以行政區劃為單位, 而不以族群為統計單位, 所以無法進行族群間的結構差異分析。為了分析中國的"族群分層"現狀及近年來的變化趨勢, 需要研究者開展實地調查來自己收集必要的數據與資料, 分析當前各個地區族群分層的實際情況, 分析造成族群間結構性差異(教育、就業、職業、收入、消費) 的原因, 分析在什麼程度上是歷史的原因,在什麼程度上是政策傾斜的結果, 還是各族勞動力現有實際競爭能力的差距。同時, 通過實地調查和深入訪談, 我們可以探討政府和社會可以採取哪些有效可行的做法來消除現存的族群間的結構性差異。

  在其他國家, 為了縮小族群之間在社會分層中的差距, 加強對少數族群在教育和就業方面的扶助是經常採取的措施, 如加強在少數族群地區的教育投入, 強化雙語教育, 提供技能培訓, 扶助少數族群地區發展旅遊業, 等等。這些方面的經驗和教訓值得我國借鑒。

  8. 中國各族民眾的身份認同體系與公民意識

  研究民族- 族群問題, 最核心的命題就是身份認同。在不同的歷史年代(抗日戰爭、土地革命、文化大革命) 、不同的社會環境(城市、鄉村、邊疆) 、不同的人員(幹部、知識分子、青年學生、農牧民) 所具有的身份認同情況是很不一樣的。例如新中國成立初期分到了耕地牲畜的各族農牧民和解放了的農奴很感激政府的土地革命政策和"民主改革", 他們有"憶苦思甜"的對比為參考系, 把共產主義意識形態作為身份認同的基礎, 對中國共產黨和中央政府有很深的感情; 而"文革"前後出生並在"改革開放"年代成長起來的一代, 其參考係為中外影視節目中的"城市生活", 他們思考問題的角度有了根本性的改變; 而重新濃厚起來的宗教氛圍成為其中一部分人的新的精神支柱; 境外勢力的影響也隨著對外開放而逐步增強, 這些影響有可能會加強部分幹部和青年的族群政治意識而淡化國民意識。

  因此根據新一代青年的成長環境和思想特點, 需要對不同的職業群體進行身份認同狀況的調查分析, 分析影響人們認同變化的因素, 研討加強公民意識的具體措施。

  漢族人口儘管規模很大, 但終究還是中國56 個族群之一, "漢族人並不等同於中國人",但是有多少漢族成員在考慮自己的身份認同時清楚地意識到這一點? 他們對其他55 個族群的發展歷史、人口規模、居住地區、語言宗教、文化傳統、生活習俗究竟了解多少? 他們對國家的民族政策和相關制度究竟了解多少? 如果我們在漢族地區開展這方面的調查, 結果可能是令人十分吃驚的。這與政府在東部城鎮和廣大漢族人口中沒有大力普及民族知識的情況相關。在一定程度上, 現在民族知識在漢族人口中的普及程度還趕不上20 世紀50 年代, 當前各地族際交往中出現的矛盾與衝突, 與相互之間缺乏了解和文化誤解密切相關。

  9. 少數族群中的宗教組織與宗教活動研究

  宗教是人類社會發展中出現的重要文化現象, 簡單地予以否定並稱之為"精神鴉片"是過於簡單了。即使是在科技和經濟十分發達的美國, 宗教在人們的精神生活中仍然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我國《憲法》規定了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只要遵紀守法, 不損害國家利益與社會穩定, 不裡通外國, 公民的宗教信仰是受到國家保護的。

  我國的宗教研究多集中於宗教史、宗教儀式和教義文獻, 而目前特別需要開展的是對宗教組織和宗教活動的社會學研究, 對少數族群中的宗教組織形式、教職人員的產生機制、宗教教育現狀、教眾的宗教活動、宗教機構的經濟活動等專題研究。

  伊斯蘭教自傳入中國後, 為了吸引本地人入教或者不反對伊斯蘭教的傳播, 曾經採取了一些"本土化"的做法, 如在清真寺的建築風格、傳教方式等方面根據中國國情進行了一些調整, 許多地區的清真寺都採取了漢式的殿堂建築形式,信眾的認同已經是"中國穆斯林", 同時伊斯蘭教成為中國眾多宗教中的一種, 信眾有正常的宗教活動, 並保持自己特有的生活習俗。

  自從改革開放和允許朝覲之後, 境外極端宗教勢力和原教旨主義開始滲透進中國的一些地區, 一些地區新建或加建的清真寺的建築風格有了一些變化, 一些不再流行的服飾習俗又重新恢復起來, 這些方面的變化是否標誌著一些信眾在政治和文化認同方面的新傾向? 幾個世紀的伊斯蘭教"本土化"的趨勢是否出現了某種"去中國化"的新動態? 國外的宗教團體在其中扮演了什麼角色? 朝覲回國人員帶回哪些社會影響? 中國的伊斯蘭教與政治和行政系統應該是什麼樣的關係?(注28)這是一些十分敏感但又是不可迴避的問題, 即使迴避這些問題, 並不表示這些問題就不存在了。所以我們還是必須正視這些現存的問題, 採取客觀、科學和謹慎的態度對這些相關問題開展深入細緻的調查研究。

  10. 關於"民族區域自治"實施情況的調查

  "民族區域自治"是我國處理民族關係的一個根本性制度, 新中國建立以來在各地民族工作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必須認識到這項制度的產生與推行是一個歷史過程, 當年對於採用這一制度的決定是如何做出的? 設立5 個自治區和各自治州的具體過程是怎樣的? 當時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當地少數族群領袖人物和普通民眾怎樣思考這一決定? 對於這一制度設立歷史情況的及時訪談、文獻梳理和理論思考是十分必要的。中國各地少數族群與中央政府的關係、與漢族的歷史關係各不相同, 民眾對於是否需要實施或長期實施"區域自治"的客觀要求也各不相同, 當年是否一定需要採取"一刀切"的辦法, 可以通過調查討論來認識這一歷史過程的實際情況。

  在這一制度實行了半個世紀之後, 地方政府、當地少數族群領袖人物和普通民眾又是怎樣看待這一制度的? 在"區域自治"相關法規的實施過程中, 各地少數族群的幹部、知識分子、普通職工、農牧民群眾這些不同的社會群體各自得到了哪些具體的實惠? 這些實惠是否只能通過這些法規來獲得? 當地的漢族幹部與民眾、非自治族群的幹部與民眾又是怎樣看待這些法規和優惠政策的? 這些問題只能通過深入細緻的實地調查才能得到回答。

  我們在研究"民族區域自治"問題時, 有三點值得注意: 一是我們在制定民族政策時通常比較尊重少數族群領袖人物的意見, 但是對占各族群人口絕大多數的普通民眾的想法調查和了解不夠。二是不大關注這些地區漢族民眾的看法。漢族約佔全國人口的91.6 % , 在許多民族自治地方也占當地人口的大多數, 他們怎樣看待這一制度和各項優惠政策實施的效果, 同樣是需要關注的。如果這些漢族民眾在心裡對一些做法有抵觸、不支持, 那麼相關做法的實施效果和社會和諧也必然會受到影響。三是要從歷史的角度來看待"區域自治"這一制度, 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和不同的社會條件下, 同一項制度可能會發揮不同的作用。甚至在同一個年代, 在某些地區採用一個制度可能是客觀需要而且是有積極意義的, 而在另外一些地區可能是不必要的。中國的民族問題異常複雜, 具有多樣性, 需要堅持"實事求是"和具體情況具體調查的科學態度來進行研究。

  總之, 對於"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和民族優惠政策制定和發展的歷史過程和現實狀況, 需要在不同地區開展全面、深入、系統的調查研究,了解和認定各族民眾絕大多數人的意見和希望。各少數族群絕大多數民眾的根本利益和長遠利益與漢族絕大多數人、整個國家的根本利益、長遠利益是完全一致的, 但是在不同歷史時期、面對不同族群, 當地民眾對眼前和局部利益的考慮也必須尊重, 民眾目前的認識水平和利益訴求是一個我們必須接受和尊重的客觀事實, 也是我們制定和調整政策的基礎。

  六、結束語

  在新世紀的發展進程中, 中國正面臨著一系列重大挑戰, 我國發展科技需要思想創新, 發展經濟需要理念與制度創新, 研究民族問題同樣需要理論創新。而為了實現民族研究中的理論創新, 一個必要的前提就是真正解放思想。解放思想, 並不是不要原則。在學術研究中解放思想的目的和基本立場, 就是要在新形勢下努力突破舊有的思想框框, 從全國絕大多數民眾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和長遠利益出發, 探討在激烈國際競爭的複雜形勢下如何加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社會穩定、經濟繁榮、文化創新。凡是有利於達到這個目的的各種思路, 凡是有利於避免在這些方面可能出現重大挫折的各種建議, 我們都應當抱著一個開放的態度來思考, 而不能簡單地"論安言計, 動引聖人", 對其他觀點以"不合經典理論"而加以排斥。

  民族理論創新還需要加強社會調查, 從事民族理論研究的學者如果不開展實地調查, 就容易停留在純理論(甚至主要是馬列主義經典著作)的討論上。世界變化太快了, 變化太大了, 不了解社會中實際發生的事情, 就不能跟上時代的發展。我們的思想解放了, 努力進行實地調查了,還需要拓寬眼界和知識面, 如果不注意吸收國外的學術成果和理論探索, 簡單地以意識形態為藩籬拒絕外部的信息, 那麼我們的研究成果也不容易上升到理論高度, 也很難對中國民族關係的整體思路和大框架提出新問題、新觀點。

  從總的發展形勢看,"實事求是, 解放思想,拓寬眼界"是目前推動中國民族研究向前發展的關鍵。為了推動民族理論創新, 我們要通過解放思想來理清思路, 通過審時度勢使我們的頭腦保持冷靜, 通過實事求是的調查, 了解大多數人的意願, 同時在具體做事時則要力求謹慎穩妥。

  我國的經濟體制改革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政治體制和其他方面的制度改革也勢在必行。我們必須承認任何重大的體制改革都面臨政治風險,像中國這樣一個擁有13 億人口和56 個民族的大國, 就像一艘行駛在汪洋大海中的巨輪, 有時必須調整航向, 有時必須調整前進的速度; 由於船員隊伍規模龐大、成分複雜, 建立堅強和有權威的領導和決策核心是非常重要的。但這還遠遠不夠, 還必須在全體船員當中構建出一個與共同的最高利益相協調的集體認同, 使每個船員都把全船的共同利益在心目中視為自己的最高利益, 這樣才能群策群力, 應對可能出現的各種挑戰。那些敵視中國, 或者把中國看作潛在敵手而千方百計試圖分裂和削弱中國的國外政治勢力, 就像是大海上不斷興起的驚濤駭浪, 而那些泛民族主義、極端宗教勢力所策動的分裂主義活動, 就像是航線上不斷出現的暗礁淺灘, 是否能夠頂住這些驚濤駭浪, 是否能夠避開這些暗礁淺灘,就依賴於舵手的英明決策和全體船員的齊心協力。在我們的前方, 有的航船已經觸礁而沉入了海底(如前南斯拉夫) , 有的航船因舵手在大浪中航線決策的嚴重失誤而導致觸礁損壞, 不得不進入船塢拆卸裝修再重新起航(如前蘇聯- 俄羅斯) 。中國航船的舵手和全體船員們, 應當從這些前船之鑒中最充分地吸取經驗教訓。

  調查研究中國的族群問題, 這不僅與1 億少數族群人口密切相關, 也與整個國家的社會穩定、族群和諧、經濟繁榮和文化創新密切相關,具有重大的社會現實意義; 同時我們分析和理解中國這樣一個擁有幾千年歷史的文明古國的族群演變與發展問題, 也必然在學術領域對人類理解世界上的民族- 族群研究做出貢獻。

  在我於2004 年發表了"去政治化"的文章後,[8 ] 有些學者們提出了不同的意見和看法。這在學術討論中十分正常。我所提出的(包括已發表和在本文中表述的) 都只是自己的個人觀點,是自己在民族研究領域中所做出的一些學術探討, 希望引起討論。凡是基於學術討論的批評意見, 我都非常尊重和歡迎, 因為爭論可以拓展思路, 增加信息交流, 促進學術發展。

  注釋:

  注1:現在"民族學"在學科目錄中成為一個獨立的門類。以研究對象或專題劃界, 以各人文和社會科學學科為基礎知識體系來研究民族問題的, 都冠之以"民族"兩字(如民族經濟學、民族教育學等) 再放置於這個門類之下, 與相關學科(經濟學、教育學) 在體制上形成了某種分割, 這樣的思路可能並不利於民族研究的學者與其他學科之間的交流。

  注2:"我們更要進一步取消19 世紀那種在學術上神聖的三位一體概念--把人類行為分割為政治、經濟、文化三個獨立自主的學術領域, 並認為其中存在著不同的邏輯和進程" (華勒斯坦: 《超越年鑒學派?》, 載《學科·知識·權力》, 三聯書店, 1999 ,P. 224) 。

  注3:積極吸收外國思想成果的例子是"明治維新"時期的日本, 在短期內就把歐洲哲學、經濟學、歷史學、心理學、政治學、社會學等學科的主要著作譯成日文, 大大推進了其"脫亞入歐"的速度, 使日本在短短30 年內就成為一個新興工業強國。在吸收外國思想成果方面比較保守的例子是阿拉伯國家, 它們在翻譯介紹其他文明的歷史文獻與學術成果方面仍然數量較少,這是阿拉伯國家與世界其他國家社會發展多少有些脫節的重要原因, 因此近來開明的阿拉伯學者開始呼籲改變這一狀況(阿多尼斯、沙巴斯塔里:《阿拉伯學者對本土文化的反思》, 載《回族文學》, 2006 年第3 期) 。

  注4:我認為中國各"少數民族"的族源狀況、政治地位、文化意義等與美國的黑人、亞裔、印第安人等少數族群(ethnic groups)大致相似, 為了避免與"中華民族"(Chinese nation) 在中文、英文的使用中造成混淆和誤解, 我傾向於用"族群"來稱呼中國的少數民族(馬戎:《民族與社會發展》, 民族出版社, 2001 , P. 156) 。

  注5:關於近代民族主義研究已譯成中文的主要參考文獻有: (1) 埃里·凱杜里在1960 年出版的《民族主義》(中文版2002 年由中央翻譯出版社出版) ; (2) 厄內斯特·蓋爾納在1983 年出版的《民族與民族主義》(中文版2002 年由中央翻譯出版社出版) ;(3) 埃里克·霍布斯鮑姆在1990 年出版的《民族與民族主義》(中文版2002 年由上海世紀出版集團出版) ; (4) 安東尼·史密斯在1996 年出版的《全球化時代的民族與民族主義》(中文版2002 年由中央翻譯出版社出版) ; (5) 安東尼·史密斯在2001年出版的《民族主義: 理論, 意識形態, 歷史》(中文版2006 年由上海世紀出版集團出版) 。

  注6:例如印度尼西亞殖民政府在其行政管轄領域內構建的"想像的共同體" (安德森: 《想像的共同體--民族主義的起源與散布》,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3) 。

  注7:如在近幾年研究機構對香港民眾認同觀點的調查問卷中, 有這樣的選擇答題: "你認為下面哪一種說法最能代表你自己的身份認同: (1) 首先是香港人, 同時也是中國人; (2) 首先是中國人, 同時也是香港人; (3) 是香港人; (4) 是中國人"。對於這四種答案, 被訪者可以選擇其中任何一項。對問卷調查結果的分析有助於我們了解香港居民的身份認同意識及其變化。

  注8:根據不同群體的實際情況, 中央王朝在具體實踐中也允許一些邊疆群體保持一定的獨立性和自治權力(如採用土司制度) ,但是中央王朝對待少數族群的基本方針是"文化化"的導向。

  注9:在聯盟層面有"民族院", 各加盟共和國和自治共和國都有自己的《憲法》和議會, 設有總理、國務院及下屬機構。

  注10:關於族群問題的"政治化"與"文化化"這一研究視角的主要參考文獻有: (1) Rothschild 在1981 年出版的《Ethnopolitics》;(2) 馬戎在2004 發表的論文《理解民族關係的新思路--少數族群問題的"去政治化"》, 載《北京大學學報》2004 年第6期。

  注11:"理想型"(ideal type) 是社會學對社會形態進行理論分析常用的方法, 即根據有關理論來假設一個具有某種特質和典型性的"抽象"社會形態或社會組織, 把它作為理論上的參考系與現實中的社會形態或社會組織進行比較, 用以分析現實中社會形態或組織所具有的特點或過渡性。

  注12:原始宗教的主要特徵反映在人類對自然界的認識手段比較初始, 所以把許多自然力(降雨、洪水、海嘯、地震等) 和生產過程(生殖、農耕、漁獵等) 的規律看作是"神"的意志和行為, 因而出現相關的崇拜。中世紀宗教的主要特點是"政教合一", 宗教組織行使行政權, 介入司法、教育、稅收、民事糾紛等世俗事物(馬戎: 《西藏的人口與社會》, 同心出版社,1996 , P. 178) 。而現代宗教的典型是實行了宗教改革後的基督教, 放棄了"政教合一"的體制和教會對信徒的人身控制,不干預世俗行政權和司法, 不與現代科學技術和教育制度相衝突, 在社會生活中更多的是扮演勸善和維護傳統倫理道德的角色。

  注13:人類歷史上的主要遷移形式是"部落遷移", 而在現代社會主要是"個體- 小家庭遷移"。

  注14:國內有些學者出於傳統意識形態的考慮, 主張在非洲研究中不再使用"部族"一詞而改用"地方民族主義"(李安山:《非洲民族主義研究》, 中國國際廣播出版社, 2004 , P. 196) 。

  注15:"族群在社會分層方面的結構性差異"是指各族群人口(勞動力) 在受教育程度、行業與職業分布、收入分布結構等方面的整體性差別, 顯示在一個社會的階級結構中是否存在"富族群"和"窮族群"的現象(馬戎:《民族社會學》, 北京大學出版社, 2004 , P. 232) 。

  注16:這方面有代表性的英文文獻為Simpson 和Yinger 在1985 年出版的《Racial and Cultural Minorities》。

  注17:"族群是一種文化的集合體, ......(族群) 並憑藉文化方面的一個或幾個差別(如宗教、習俗、語言或組織) 來相互區別"。(Smith National Idertity Reno : University of Nerada Press , 1991 , P. 20)

  注18:如果我們仔細分析基督教、猶太教、伊斯蘭教的創世說、經典教義的文本和宗教組織形式, 我們可以發現同為發源於中東地區的這三個宗教在許多方面是十分相似的, 而這三個宗教與發源於印度的佛教、發源於中國的儒學之間則存在著深刻的差異。

  注19:15 - 19 世紀期間建立的哈薩克汗國曾先後頒布實行《哈斯木汗法典》、《額什木汗習慣法》和《七項法典》, 見《哈薩克族簡史》, 新疆人民出版社, 1987 , P. 190。

  注20:據說阿拉伯穆斯林人口已佔法國總人口的10 %~15 %。

  注21:如《Ethnic and Racial Studies》。

  注22:根據各國實際國情, 一個國家在這幾個領域推動整合的進度可能是不同步的: 形式上的政治整合和經濟整合可能最容易, 文化(語言、宗教等) 整合就會有很大難度, 而身份認同方面的整合可能是最難達到的。

  注23:例如《宋史》列傳第243 - 251 為"外國", 列傳第252 - 255 為"蠻夷"; 《元史》列傳第95 - 97 為"外夷"; 《明史》列傳第199 - 207 為各地"土司", 列傳第208 - 216 為"外國", 列傳第217 - 220 為"西域"。

  注24:如明代凌 初編撰的《二刻拍案驚奇》中有一篇"小道人一著饒天下, 女棋童兩局定終身", 其中描寫北宋時遼國的風土人情: "官員職名大半與中國相參, 衣冠文物, 百工技藝, 竟與中華無二" (凌 初, 1993 : 24) 。這些話本大多取材於流傳多年的民間傳說, 反映出歷史上族群融合的痕迹, 至少反映了明朝中葉人們對宋代邊疆社會的看法。清朝末年出版了一批十分流行的章回小說(如《官場現形記》等) , 其中有些描述涉及到"旗人"形象和族群交往案例, 可以用來分析當時的滿漢關係和認同意識。這樣的專題研究也可以寫成視角新穎、可讀性強的學位論文。

  注25:有些其他國家關於本國"民族主義"演變歷程的研究, 如日本學者吉野耕作的《文化民族主義的社會學--現代日本自我認同意識的走向》(中文版2004 年) , 也可以作為我們研究中國的參考系。

  注26:其實孫中山先生在《三民主義》中就提出在不同的大局態勢下, 中國人會採用"世界主義"和"民族主義"兩種不同的立場來處理民族關係(孫中山:《三民主義》, 嶽麓書社, 2000 , P. 35) 。

  注27:這從電影主角的種族搭配即可以觀察到: 如果主角是兩個英雄警察, 那麼總是有一個是白人, 一個是黑人; 如果主要英雄人物是一個白人警察, 那麼他的上司幾乎一定是一個黑人; 如果劇情中有餐館的場景, 那麼還很可能出現一個華人餐館老闆。總之, 這些電影在角色搭配之中讓觀眾置身於一個多種族的社會場景里, 讓他們對此習以為常, 潛移默化地接受這一現實。

  注28:伊斯蘭的原教旨主義主張建立"政教合一"的神權國家, 實行伊斯蘭法典, 這是中世紀宗教的典型特徵。阿富汗的塔利班政權就具有這種傾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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