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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乃崇:佛教的財富觀

各位先生、各位女士: 今天我很榮幸能夠到「中央標準局同濟會」這裡來作演講。我要講的題目是:「佛教的財富觀」。我想先把這個題目的來龍去脈說明一下。我們佛教對於財富的看法大概可以分成兩種:一種是屬於小乘對財富的看法;另外一種則是大乘對財富的看法,這兩種觀點是不太一樣的。 我們先談第一種看法。第一種佛教的看法是在面對財富的時候,要我們不貪,主張不要有貪心。為什麼不要有貪心呢?因為財富像糞土一樣,都是虛假的,不必去貪著。像這種態度,人不會有錢,不會變成富翁。 以這種態度來面對財富的,大概都是一些相當安貧樂道的人,他們實踐這種主張,以致生活形態看起來像是苦行僧。他們身上既沒有錢,也不去存錢,不會考慮這類問題。 在唐朝的時候有一位龐居士,家裡相當富有。他成道的時候,不但自己成道,全家人也都一起成道。他成道之後,就做了一件事,是什麼事呢?他把財寶全收了起來,考慮是不是要送給人家,因為他已經不重視這些東西了。但究竟要不要送人呢?結果他想不能送,因為送了人以後,別人得到他的好處想要回報,就會結下來生輪迴的因緣,所以他決定不送人。 那他要怎麼辦呢?考慮之後,他做了一件事,就是把所有的財寶裝在船上,然後把船開到江心(河的中間),鑿了一個洞後,把船沈掉——財寶自己既不用,也不送給人家,這種態度是標準的小乘佛教對財富的看法。但這種看法是沒有辦法處理財富的問題,尤其在現在這個時代更是不可能去面對複雜的財富問題。 再來談談大乘佛教對財富的看法。我們可以從大乘經典裡面所說的一些事情了解大乘和小乘的態度迥然不同。 比如說西方極樂世界,黃金鋪地,各種寶樹莊嚴,是非常華麗、非常富有的景觀。而從大、小乘畫像的不同也可以窺見一些端倪:大乘的佛菩薩都是寶像莊嚴的,渾身戴了很多的瓔珞珠寶;而小乘羅漢,都是一些苦行像,身上沒有什麼裝飾。在大乘佛法的經典裡面這種非常富裕、豐富的圖像都出來了;同時大乘的佛法也非常講究要救度眾生,但救度不能光是嘴巴講講,也不能只是用想像的,或者入定觀想觀想,只觀想也幫不了實質,所以在大乘佛法裡面就要實際去救度。 救度就要佈施一些財物,也就是你要拿出一些眾生所需要的東西和財寶,這就是所謂「財施」——把財物拿來佈施。在這種情況下,大乘佛法是要考慮財富的。 可是一直到現在,在實踐上大乘佛法並沒有告訴我們怎麼去生財。既然我們的廟宇需要信徒的供養,把它莊嚴得金璧輝煌;救濟貧苦眾生的時候,也需要財物去佈施,所以財富對大乘行者來說就有其重要的意義。但是佛教並沒有教我們怎麼去生財,如何讓我們的財富增加;對可以做的事情,也沒有做很清楚的交代。 在密宗裡面,則多了一樣東西,就是財神法。所謂「財神法」,就是讓大家修一種法,照著法本修持。 一般人相信學了財神法,做生意時就比較能發財,生活也會比較富裕,不致貧乏。但這個層次還是沒有教我們怎麼去做生意,只是給一個法本,上面有些咒語,有些觀想,有些手印,還有一些偈子。 偈子的意思大概是說:要供養諸佛,要救度眾生,要去幫助別人——所提出的是這種觀點,可是並沒有告訴人怎麼去生財。所以嚴格來講,佛經裡面有關財富的事情講得並不多,無法在精神和行為上給人一個清楚的指導原則;只是告訴我們不能貪心,會有因果報應,所以在獲取財富的時候,不該拿的就不要拿,也不要去偷,不要去搶,不要去騙,也不要去賭——會告訴你這些原則。 也就是若想生財,最好不貪,要在不貪的狀況下去發財,大概只有這些簡單的規則。 這些規則在幾百年前,或一、兩千年前可能還不致於不夠用。可是到了我們這個工商發達的時代,情況非常複雜,以致生財的過程和以前的時代極端不同。面對這麼複雜的社會狀況,我們現在的佛教徒,想要憑藉佛教過去傳統的簡單原則,就很難適應,所以常常會有一些問題。 尤其在佛教裡面又有大乘的想法,又有小乘的想法,而目前佛教裡面小乘的想法其實是滿盛行的。弄到後來,就變成我們到底可不可以賺錢?很多佛教徒都會產生這種困擾,認為最好不要碰錢,才能修行;一旦碰到錢,就不能修行了。可是佛又教人要供養,但我們不去賺錢,又怎麼有錢去供養廟裡的師父?又如何去贊助救濟貧苦的慈善事業?所以各位想要加入「慈濟功德會」,還是得去賺錢,這是很矛盾的。 在這裡我想再說明一下現代工商文明的複雜性。我舉一個例子,大家就更能夠了解了。 我前一陣子看了黃仁宇先生寫的一本書:《萬曆十五年》,裡面就介紹了明朝商人的情況。那個時候離現在還不太遠,大概是四、五百年以前,商人是怎麼做生意的呢?當時商人出門身上要帶錢,帶什麼錢呢?就是帶一些碎銀子。這些銀子都是很重的,要帶的話,一個人也帶不了太多,大都是包在一個布兜裡面,然後捆在腰上。一次帶五、六斤就已經很重了,就這樣辛辛苦苦地去旅行。一路上還要財不露白,所以衣服要寬大一點,人家才不知道他腰間捆有銀子。 他們常常離家到另外一個地方去買貨,光是買貨就不簡單,得一家一家地收購;不像現在,到一個批發市場去,一下子全買好了。他們沒有這麼簡單,每一家有多少就收購起來;把錢付了以後,就裝起來,然後自己押著貨,運到目的地去賣。而且一下子也賣不掉,要慢慢賣,當然賣價是很貴的。 譬如說原來一塊錢的東西,大概會以二、三十塊錢賣出去。他們那麼辛苦,當然需要如此。但是雖然單價差異很大,賺得好像很多,實際上能夠做的量卻很少,所以賺的還是少得很,這和現在的貿易商簡直是不能比。 現在的貿易商身上哪裡有錢呢?錢都看不見。現在的錢都已經變成電腦裡面的資訊,銀行把你要用錢的數目,在電腦裡面打幾個符號,錢就電匯出去了。現在的貿易商,哪裡一定要人跑去買貨?他只要用電話或是傳真機聯絡,輕輕鬆鬆就把生意完成了。像我認識的一個貿易商朋友,他根本沒有看過貨是什麼,但是貨就已經從美國或台灣運來運去,而他只在辦公室裡坐著。他賺的差價很少,但是數量很大,結果還是很好賺。 由此可以看出,現在經商的複雜性和過去不一樣,完全不是那麼一回事。在這個時代,我們對財富到底要怎麼想?怎麼看?都是問題。 前一陣子有所謂投資公司的問題。像這類公司的做法到底對不對?到底可不可以?而現有的這個社會裡,其他人都這麼做,而且法律上也不認為有問題,那麼如果投資公司同樣也做了,我們就看不出他有什麼不對。當然後來很多投資公司都出了毛病,因為政府不能接受。可是若從他們的作法,與其他商人的行徑來比較,實在沒有辦法認定他們一定是錯的。 可是這些投資公司後來都變成不對了,那為什麼他們是不對的?這到底是什麼原因呢?同時我們也曉得其中有一家最大的投資公司,最後還是一樣出了毛病,而它的主持人是一個虔誠的密宗行者,難道佛教沒給他什麼指導嗎?至少看起來好像沒有辦法給他指導。 我想原因是現在的工商業文化,其經營的方式已經複雜到一個程度,傳統佛教的一些行為準則已經沒有辦法施上力了。在這種情形下,想找明確的條文,來解決問題,就很困難。 經典或是法師,都沒有辦法給我們一個確切的指導。當然我們也不能責怪佛法沒有為我們現在這個科學、工業、商業這麼發達的世界,預先準備好一套教導的原則,我們不能夠這樣要求。因為他們以前發展出來的方法、原則,是針對他們當時社會狀況的需要,然後依照本有的佛性來做判斷和抉擇而訂下的。他們沒有遇到我們現在這種複雜的環境,所以不會去訂這些規則。 我們現在既然遇到了這些問題,前人又沒有留下現成好用的法則可以依循,就必須自己去面對,自己想辦法解決。為了這個問題,我要求自己深入去檢討,第一步就是如實觀察,如實地觀察財富的本質,認真反省所謂的「財富」到底是什麼。我運用佛法裡面的禪定和般若智慧來解決這個問題,最後得到了三個原則,我現在覺得這是財富很重要的三個原則,我現在逐一說明: 第一、財富並非只是物質,凡是能夠改善生活品質的,就是財富。 第二、個人的財富包含在社會整體的財富中。 第三、未做貢獻,不收報酬;做了貢獻,才收報酬。 第一個原則:「財富並非只是物質」。我們一般都會有一個觀念,認為財富是物質。我在這裡就要說明財富不是物質。 我先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大家大概都知道,所謂的IC就是「積體電路」。這種半導體主要的物質是什麼呢?就是矽(silicon)。IC就是silicon這種物質做出來的。而 silicon 又是什麼?就是大家看見的地上的砂。我們看見砂的時候,不會覺得它是財富;可是看見IC的時候,就會覺得這是財富。 這中間的差別在哪裡?差別不在物質,物質都是一樣的;差別在IC。科學家把砂(氧化矽)中的氧去掉,從中提鍊出矽來;但這樣還不夠,還要把這個矽做成 singlecrystal ,做成大家所知的矽晶片,一個一個圓的矽晶片;然後在這個矽晶片上面做一些微小的結構,就成了IC。 就物質的角度來看,砂跟「積體電路」並沒有什麼差別;可是就財富的角度來看,卻是不一樣的——一個有財富,一個沒有財富。原因在哪裡?原因在這個「積體電路」加上了人的智慧,也就是把人的心力與才智放進去了,才變成財富。如果這些物質,人沒有把心智放進去,就不會變成「積體電路」,也就沒有辦法變成財富。 我們再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這個「積體電路」當中的線路如果有一個地方斷裂了,就沒有用了,其所帶來財富也就不見了,可是它的物質部份並沒有減少。那為什麼一個有財富,一個沒財富?這就要看它的功能是否能發揮。 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我們可以確定一件事情——財富並不是物質。如果財富是物質,非洲那些落後國家和美國應該是一樣富足,因為他們所具有的元素及土地上的物質和美國是一樣多。 可是美國是富有的,而非洲很多國家則是很貧窮的,由此可知財富並不是物質,這個觀點很重要。因為我們經常都誤以為追求財富,就是在追求物質。因此很多人要買房地產,就是從物質的角度來看的。我這裡要特別聲明,我們要用佛法所教的定慧觀點來如實地觀察:財富究竟是什麼?是不是物質?各位只要聽了我剛才的分析,就可以了解:財富並非只是物質。 既然財富不是物質,那它又是什麼?我認為凡是能改善生活品質的即是財富,也是貢獻。關於貢獻這一點,我們等一下再說。像剛才舉的IC,當它中間的線路斷了一條,功能不能發揮出來,就沒有財富了,也就不能改善我們的生活——我們要這些所謂財富的東西,其實都是在滿足生活上的需要。 最早的時候,人最迫切的是生存問題,所以想盡辦法要活下來。現在活下來已經不覺得困難了,反而「要生活得更好」才是我們追求的目標。所以財富也就是「能改善我們生活品質的任何東西」,它不一定要是物品,只要符合這個定義,那麼就是財富。  所以第一個原則的全文是:「財富並非只是物質!凡是能夠改善我們生活品質的,就是財富。」如果我們能夠提供財富,就是做了貢獻。我們能夠幫助別人解決一些問題,滿足別人的一些需要,這就是我們的貢獻,而這個貢獻也就是財富,是和財富相同的東西。由此衍生下來,我們就可以曉得:財富並不是金錢的多少。 一般人一講到財富,就說自己有多少台幣,有多少美金,就只講金錢的數量。現在我們可以從這裡了解,財富不是指金錢的數量。那麼金錢又是什麼東西呢?金錢只是換取財富的單據。 換句話說,也就是換取別人對自己做一些服務,換取別人供給一些需要的憑據,這就是金錢。如果把金錢解釋成我剛才講的話,那財富是金錢還是說得通的。 可是我知道我們現在有很多人一看到金錢,心裡想的只是那個數目,然而數目就不一定是財富,因為它不一定能夠改善生活。我們知道很多有錢人,他們的財產很多,但卻生活得很不好,非常煩惱、痛苦,也非常忙碌,而且還把身體健康弄得很差。像這種情形金錢並不能改善他的生活,那麼也就不是財富。 再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有很多人很會賺錢,但並沒有對人提供服務,沒有幫助別人,也沒有貢獻。譬如說我們這個社會就有很多人,在把股價炒得很高的時候賣出去,一賣以後股價就跌了下來,跌到很低時又再把它買回來,這種差價使他們賺到很多錢;可是整個社會的財富並沒有因此增加,只是錢從一些人的口袋變到另一些人的口袋中,如此而已。 在這些人的心目中,認為這就是財富;然而由新的觀點來看,用這種手段賺來的錢都不是財富,所以我認為他們是窮人。以上第一個原則是我在探討財富的本質時所發現的。 第二:「個人的財富包含在社會整體的財富中。」一旦個人的財富脫離了整體財富時,比如說脫離了市場系統,立刻不成為財富,這也是現有的財富所具備的特質。 我們個人有個人的財富;而整個國家、社會,或整個地球的人類,也有其整體的財富。個人的財富一定要包含在整體財富之中,無法脫離整體財富而單獨存在。因為個人一定是整體的一部份。 這話怎麼講呢?比如說,我們認為收音機是財富,但是如果你的收音機和社會脫離了關係,對你就沒有用。因一脫離關係,電台播放的,你就收不到。譬如在沒有電力供應的窮鄉僻壤,電池一旦用完了,沒有新的可以補充,收音機馬上就變成廢物。 汽車也是,如果脫離了社會,汽車對你就沒有用。沒有路,沒有汽油,汽車只是廢鐵一堆。若在荒山野地,四周沒有人煙,身上即使有再多的鈔票也沒有用。它對你的生活沒有一點幫助,反而可能是個累贅,所以財富無法脫離群體。 還有,如果有一個人在荒野中撿到一塊鑽石,這塊鑽石對他來講,只不過是一個比較亮的石頭而已,並不是財富;可是他如果把這塊鑽石拿到我們這個世界裡,比如說蘇世比拍賣會場或是珠寶店,就立刻變成財富了。 所以我們想要得到財富,是沒有辦法脫離社會的。換句話說,這個社會整體如果不健康,個人的財富也就不健康;整個社會貧困,個人也就變得貧困。如果了解了這一點,我們就不能做一件事情。是什麼事情呢?——只讓自己個人的財富增加,卻使整體的財富越來越少。 我們應該努力做的是:使社會整體的財富增加,也使個人的財富增加,也就是個人財富的增加與整個社會財富的增加是一致的,這種做法才是正確的。而前面舉的炒股票的例子,雖可以讓個人財富增加,但整個社會的財富並未相對增加。這種活動等於在自殺,但他們自己卻不知道。 所以我們一旦有這種體認,在追求財富時,就不能只顧自己而不顧別人,一定要考慮整體的利益,因為個人的財富是負載在整體財富之上的。這是第二點。 第三:「未做貢獻,不收報酬;做了貢獻,才收報酬。」這是第三個原則。當然,這個貢獻包含對整個社會的貢獻,也包含對社會中某些個人的貢獻。如果只對社會中某些人做貢獻,而對整體沒有貢獻,這也是有問題的。 以上三個原則相互間都有關聯。這第三個原則,我是從唐朝百丈禪師的事蹟得來的靈感。唐朝百丈禪師建立叢林制度,同時定下了叢林制度的規矩,我們現在稱之為「百丈清規」。 叢林制度是個什麼樣的制度呢?它是從中國佛教裡發展出來的。因為當時中國是農業社會,所以出家人就開闢一些田地,自己耕種,自食其力,然後集體在那裡修行這個方式是不同於印度的。印度是托缽乞食,拿碗去要飯,這樣過日子的。可是在中國這個辦法行不通,所以就發展出叢林制度。 在叢林中,出家人自己耕作,自食其力,空餘時間就修行,這是一個很好的制度。當百丈禪師年紀很大時,他還是照樣下田耕作,他的徒弟不忍心見他那麼辛苦,就勸他說:「師父,您年紀這麼大了,應該好好休息,讓我們來耕種吧!」但他不肯,還是執意要親自下田耕種。徒弟拿他沒辦法,就把他的鋤頭藏起來,心想:「這下師父就沒辦法工作了。」雖然老禪師沒有了鋤頭,無法去耕田,但他也有自己的辦法,就整天打坐,不肯吃飯。這一不吃飯,徒弟就沒辦法了,只好把鋤頭拿出來還給他,這樣他又可以下田了。 這件事情給後人立下了一個典範,就是「一日不做,一日不食」:一天不做事,就一天不吃飯。這句話如果用在以前的時代,是非常好的經濟生活的指導;可是要用在我們現在這個社會,就必須變一變,也就是要變成:「未做貢獻,不收報酬;做了貢獻,才收報酬。」這句話是我從「一日不做,一日不食」這個事蹟衍生出來的。 這第三個原則在我們處理財富問題時是非常重要的。我們都以為不勞而獲的事情是不好的。但我現在不想用「不勞而獲」這句話,因為會讓人誤解,認為只要做得很辛苦,就應該有收穫。所以我改成「要有貢獻,才收報酬」。 因為像炒股票的人,也炒得很辛苦,如果說他不勞而獲,他會說:「我也很辛勞啊!」所以要改從有沒有貢獻來談。沒有貢獻,就不能夠收穫,也就是不收報酬;做了貢獻,才可收取報酬。如果我們是以這種態度來面對所想獲取的財富,比如說我們想要拿薪水,或者商人想要賺取利益,或者開工廠的想要賺錢,也就是想得到報酬,只要是做了貢獻才得到報酬,那都是心安理得、很有尊嚴的,不會覺得對不起別人,因為這是應得的。 這個原則還有一個好處——不會產生不平。因為許多社會現象常使人覺得不公平,都是源自看到別人沒有什麼貢獻,但卻得到很多報酬——也許是因為他的運氣好,也許是因為他知道偷雞摸狗,也許是他投胎投對了地方,種種因素使他的金錢變得很多。當社會有這種現象的時候,其他沒有這種機會的人,心理就會不平。 我記得有次參加一個會議,有個人對主席說:「你把我們請來開會,應給我們出席費,不然我們不要來。像國大代表都有出席費,我們為什麼沒有?」因為他看到別人沒有貢獻,在那裡胡鬧,就有錢拿,心中就會不平。 如果我們的報酬都是因為做了貢獻而得到的,那麼這個社會就不會有人不平,認為你不該得。因為別人貢獻了那麼多,當然該得;而你做得那麼少,當然不該得。所以用這第三個天律做為「分配」的原則,是比較不會產生問題的,大家很自然會認同這個原則。 我們還可以看出這個原則的重要性:當報酬或金錢都是因為貢獻而來的,而且金錢的數量和貢獻的多少成正比,是一致的關係時,那麼金錢愈多,就表示貢獻愈多。此時一個有錢人,會是一個很有尊嚴的人,能讓人家尊敬。因為他的貢獻多,所以他的金錢才多。 如果金錢的數量與貢獻的多寡並不一致,就會讓人產生不平,社會上就容易發生打架、搶劫、勒索的事。很多這類案件都是歹徒看到人家賺得太離譜,心裡癢癢的,才加入劫財的行列。如果人家的錢財根本是因為有所貢獻才得到的,那就沒有什麼好搶的,多去貢獻嘛,自然就會得到。這是一種狀況。 另外還有一種情形,前一陣子有一個朋友告訴我:他那個機關核發薪水,不是用貢獻或功勞來做衡量的基準,而以什麼呢?以學歷來衡量。所以在他的機關裡,博士的薪水就是比碩士高,而洋博士的薪水又要比土博士的薪水高,不管你做多大的貢獻,就是這樣子,這是一個規則。 所以他們機關裡面有很多碩士,雖然做得非常好,很有貢獻,比洋博士貢獻多很多,可是加薪時只加一點,比沒有貢獻的洋博士加得還少,這是我們這個社會大家都看得到的現象。開始的時候那些年輕的碩士還會努力工作,但過了一陣子以後也就不做了,大家一起混。 這道理太簡單了嘛!「貢獻」本身就是「財富」,但是這個機關卻不給他們應得的報酬,而只看學歷——有什麼學歷,給什麼報酬。那大家一看,情況不對,原來遊戲規則是這樣訂的,所以就磨尖了頭,想辦法去拿一個學位。拿學位很努力,可是做貢獻就沒有人了——演變成這種局面,這個機構還能做什麼呢?一定做不出什麼像樣的事,大家心中想的就是怎樣多分一點報酬,沒有人想要多貢獻。 民營的機關應該不致如此,情形會比較好一點,但還是有問題。因為現在所謂公司的規則都是資本主義所訂下來的。 大家會想,資本主義國家都是民主國家,他們重視人權。那麼我們來看看一般公司是不是重視人權。我可以告訴大家,一般公司其實並不重視人權,他們重視的是股權,重視的是資本。只有股權才有發言權,才可以做決定,才有權力,人權在那裡面沒有什麼力量。 然而員工對公司通常都有很多的貢獻,沒有他們,東西可能做不成,做不好;可是,成品一旦做出來以後,最大的利益還是老闆得去了,而不是那些我所謂的真正有貢獻的人得到。 如此一來,就使得很多公司員工不肯真正盡心盡力去做事,原因是即使他們的貢獻再多,公司卻沒有相對增加報酬。如果他們做了貢獻,能給予適當的報酬,就不會產生這種結果,所以我覺得以上三點是財富真正的原則。這些規則並不是我訂的,而是財富的本質就是如此。我甚至覺得這三條規則非常近似自然律,雖然它們是在解釋人類社會的現象,而不是解釋自然現象,但確實近乎自然律。 我現在就用這三條規則來解釋一些經濟現象。 有些經濟現象乍看好像很複雜,但是用這三個原則一看,就很簡單。是一些什麼現象呢?像資本主義社會都有所謂的「景氣循環」。為什麼資本主義的社會經濟一定會有景氣循環? 我不是學經濟的,只是在報上看見這些問題。當我想到這些原則之後,就用這些原則來看這個問題,發現滿簡單的。因為資本主義社會並沒有辦法免除一些經濟活動,哪一類的經濟活動呢?比如說炒股票啦,炒房地產啦,炒地皮啦,把外匯買來買去啦,這種金融性的操作活動沒辦法免除,也因此在資本主義社會吸引了很多人來做這類事。 我們想想看,這些活動對整體的財富並沒有一點貢獻,許多人卻賺了錢,也就是他們從這個社會吸取了資源,可是他們不提供任何貢獻,像這一類的活動就會讓經濟衰退。這類活動一旦很多,整體的社會財富就一定會下降,反應在經濟上面,就是經濟衰退。 當經濟衰退以後,第一個遭殃的就是從事這些活動的人。這些人一旦損失了弄來的金錢,就會稍加收斂,並且反省原因,然後又開始做一些對實質有貢獻的經濟活動,這個社會整體的實質財富又開始慢慢增加,所以經濟又開始復甦,道理就這麼簡單。 資本主義因為沒有辦法免除這些活動,所以一直在那裡擺來擺去,幾年後就有一個循環,周而復始——這是我用這三個原則一眼就看出來的,並不是很難的事情。 我們再從這件事來看看投資公司的問題。 像國內最大一家投資公司的主持人被法院判刑的時候,他說了一番話,意思是說他到底什麼地方錯了,請告訴他。他自己也講了一番理由,看看他的理由,似乎也找不出錯。可是法律上就是要判他的罪,政府就是要取締他。那是不是政府和法院要跟他過不去,要找他麻煩?也不是。 我不認為政府有這種意圖,他們也是身不由己。那麼他的問題到底是出在哪裡呢? 現在從這裡(指圖表)可以知道,原來他是被這三條自然律所判罪的。表面上看起來好像是被政府或者是法院判了罪,其實是司法單位或者政府不知不覺受了這三條自然律的影響。 投資公司真正的錯誤在哪裡呢?他們給投資人很高的利息,也就是投資公司本身沒有放高利貸,放高利貸的是投資人,所以它的錯誤並不在放高利貸。那麼它的錯誤在哪裡呢?它的錯誤就是因為投資人未做貢獻,但公司給了他們報酬,錯在這裡。那些投資人統統沒有做什麼貢獻,它卻給他報酬。 當公司很小的時候,還不是問題。當它擴大以後,就要拚命去賺錢,再把利息付給投資人,做得十分辛苦。因為要付那麼高的利息,所以沒有辦法用「有貢獻,才得報酬」的作法來賺錢。它最大的辦法就是炒股票。這個社會大家都在炒股票,也不是犯法的事情。它去炒股票,賺到的錢就給投資人。公司自己做得很辛苦,但對社會整體來講,並沒有貢獻什麼。 它把報酬送給那些投資人,就養了一大幫沒有貢獻的人。如果這些人為數不多,這個社會還承受得了,沒有人會去管;但後來人數太多了,社會就承受不了。尤其多到其他很多很多投資公司也群起效尤,整個社會就更承受不住了,就要制止它。政府就是受到壓力,而不得不去制止。 所以嚴格說來,投資公司不是被法律所制裁的,真正制裁它的是這三個原則。所以我想要說明的是這三個原則其實是人類社會經濟活動的自然律。無論是政府也好,法律也好,都沒有辦法逃出它的影響。 我們如果能夠了解、體會財富的這三個律則,並且確實遵守,再去從事生財的事業、生財的活動,就不會發生問題;也不會羨慕別人賭博贏了大錢,或是簽六合彩簽中發了大財,因為你不要這種錢,只接受因有貢獻才得到的報酬。 所以從投資公司的這個例子,大家就要注意,好人是不能亂做的。把錢無緣無故送給別人,是不可以的;要給別人,也得要他有貢獻。如果當時投資公司能夠讓那些投資人做一些事情,一旦有貢獻以後,看他們貢獻了多少,然後再給他們報酬,今天就不會出問題;可是他們沒有這樣做,所以出了問題。 至於前面提到的三個原則和佛法的關係是什麼?我開頭提到這三個原則是從禪定及般若智慧裡面反省得來的。反省的方式是從「財富的本質是什麼」、「它的特性是什麼」這個方式找出來的。 我可以這麼說,這三個原則可以對應到佛法裡面的三種情況:第一,「財富不是物質」對應到佛法中一直講的「三界唯心造」。財富也是三界內的東西,當然也是心所造的。第一個原則中又提到能夠改善生活品質的就是財富,就是貢獻。「改善生活品質」即是佛法裡面所主張的要「普濟眾生」。 第二個原則講到了個人和整體的關係,佛法裡面講到佛性的本質是無分別的,法性的本質也是無分別的;然而一旦入了世間就有分別,也就有了個人,這二者是相關的。個人並不能夠脫離整體,也就是「分別」是從「無分別」而生的,相互間關係非常密切。這一點我在另一個地方曾經有更詳細的說明。而「無分別」就是沒有差別,就是一樣,也就是「同體」,這是大乘佛法菩薩道所強調的「同體大悲心」。 第三個原則是從唐朝百丈禪師的「一日不作,一日不食」演變成「沒有貢獻,不收報酬;有了貢獻,才收報酬」。這種做法可以讓我們在沒有貪心的狀況下得到財富,是一種無貪的生財法則。 我們大家都曉得,資本主義的經濟發展要有慾望,沒有慾望,經濟就沒有動力了。其實慾望是什麼?慾望就是貪慾。可是我們佛教徒不願意這樣去賺錢。現在如果用了第三個原則,是可以在沒有貪慾的情況下,去獲得財富,這對我們佛教徒是非常重要的。佛教徒一直說要去貪、嗔、癡三毒,去了半天,賺錢的時候還是要貪,這不是背道而馳嗎?所以如果我們能夠生財而不用貪心,這是修行人積極尋找的方法。 說到這裡,我要對資本主義和共產主義做個批判。資本主義的缺點,剛才已經說了一些,就是它沒有辦法免除貪,沒有辦法免除一些既沒有貢獻卻又要賺錢的經濟活動;但是它也有優點,了解財富不是物質。 像「中央標準局」就是專門審查專利的,「專利」就是「智慧財產權」。智慧也者,不是物質。他們了解這一點,所以仍然能夠生財,但是並不能免除貪。共產主義是為消除資本主義的缺點而創造出來的,可惜他們革命革過了頭,把企業家的貢獻也視為剝削,因此很多人靠智慧創造的所謂的財富、所謂的知識、所謂的這些貢獻,在他們那個制度下卻不被承認。所以就沒有人朝這個方向去做,財富自然生不出來,錯誤就在這裡。 如果哪一天,他們能夠省悟這一點,才可能有財富,可是他們看不清楚。事實上他們很想發財,卻又要認為財富就是物質。他們應該真正去檢討自己的心,既然主張唯物,不承認有「心」,以為物質就是財富,那麼他們已經有很多物質了,不比美國少,為什麼又會覺得貧窮呢?顯然心中並不認為物質是財富。若不檢討這點,那又如何富有? 其實窮就是窮在他們沒有用心嘛!沒有用智慧嘛!這個觀點一弄錯,以致共產主義到後來就拼不過資本主義,所以像東歐那些國家就一個接一個倒下,速度之快令人難以置信。雖然他們倒了,可是問題還是沒有找出來。他們只曉得自己不好,要去學資本主義,可是還是沒有找到解答。 而在學資本主義的時候,應該注意一點,不要學到資本主義的壞處,而把他們的貪慾學來。其實我們中國人原本不是那麼貪的,甚至不曉得去貪。這些經濟運作的方法都是從資本主義那裡學來的,只不過是連缺點都學來了,好的地方並沒有學到,卻把缺點放大得很嚴重,所以反而被他們罵成「貪婪之島」,這是很冤枉的事情。 在這種情況下,我深深覺得雖然經典沒有明確地給我們指導,但還是可以從它所教給我們的原則,自己去解決現在的問題。而且我相信如果以這三個原則去發展經濟,會做得比資本主義更好。 現在我就佛教的立場來想。原始佛教的時候,出家人是靠托缽化緣來維持生活的;到了唐朝農業時代,靠的是叢林——我稱之為「農業叢林」——自耕自食,自力更生的方式來生活;現在進入了工商文明的時代,我想我們有必要建立「企業叢林」。 在這個企業裡面,我們佛教徒可以修行成道,又可以生財來解決生活問題,同時多餘的財力還可以救濟社會。我希望在這個企業裡面發展出合乎我們人類本具佛性的工商文化,而不是援用資本主義發揮貪嗔癡三毒而產生的工商文化,這需要我們自己去發展。 我剛才提出來的三個財富的原則,還只是原則,真正要想發展出一套文化,還需要建立一個非常細密的制度。這也不能憑空想像,一定要運用我們的智慧,在企業體中實現。這樣的企業體,如果能夠發展出來,我相信一定會很成功。因為在裡面的員工都是修行人,他們不用貪心,而用佛的智慧在那裡生財。 試想,菩薩要跟凡夫來比,怎麼會輸呢?這個由菩薩所組成的公司當然是很厲害的,是不是?同時人生中所有重要的事,不僅是食、衣、住、行、育、樂,還包含了修行成道,都可以在這裡面完成。如果成功了,相信其他的企業也都會來學習。 我們是大乘佛法,就怕人家不肯學;假如人家肯學,我們不會說:「這是我的專利,不告訴你。」不會如此小氣,我們一定會教人。但是教也不是白教,我教你,就是表示我對你有貢獻,所以你就要對我回報。我們一定要保持這個原則,不要讓人家覺得佔到便宜了,這種佔便宜的心理就是在滿足貪心。我們不能把別人的貪心養得肥肥壯壯的,這對佛教修行人沒有好處。 如果這個企業文化成功了,大家都來學,不就把這個世界化成佛土了嗎?所以我們在這裡可以「上成佛道,下化眾生」,也可以「凝聚諸佛子,共建人間佛土」。這就是我對財富的看法。大家聽了,也許會覺得我這些看法是新的,雖然是新的,但還是從佛法的原則中衍生出來的。謝謝各位。 問:在經典中雖然沒有提到怎樣去賺錢,只叫我們不要貪。但反過來講,什麼叫做貪?什麼叫做慾望?大家好像認為慾望就是貪,我認為慾望可分為有智慧和無智慧的。沒有智慧的慾望就是貪,那有智慧的慾望則是越大越好。佛法雖沒教我們不要賺錢或是要如何去賺錢,但是教我們不要貪,就是表示我們可以賺大錢,但是要有智慧。像我們想成佛是慾望,佛要來度眾生這也是慾望,但是我們要有智慧。 答:剛才這位先生提出一個觀點:有智慧的慾望就沒有貪的缺點。如果有貢獻就是有智慧,我完全同意你的意見。舉些例子我們就可以看出來:當我們要獲取財物的時候,如果完全不去想有沒有貢獻而只一心想要那個東西,這時候就是無智慧的貪。 比如說:有些家庭幾個兄弟爭奪遺產,當初他們的父母在創造或賺取這些財產的時候,他們並沒有什麼貢獻,可是照現在的法律,這些遺產規定要給他們,這時就很容易造成親兄弟為爭奪遺產而六親不認,這種爭奪遺產的心就是貪。 還有一種情況,比如說賭博,賭徒在賭的時候就一直想得到錢,想要賭贏。但他一點都沒想到要怎麼去貢獻,沒有自問:對別人、對整體社會,做了什麼貢獻?完全都沒有,他一點都不反省,就只想要贏錢,這種心就是貪。 至於剛才這位先生所說的我們想要修成佛菩薩,這個願望是不是貪呢?當然不是,貪正如這位先生所說的是「有智慧的慾望」。原因是要修成佛菩薩不是能夠貪來的,而是要去努力修行,要做貢獻,才能夠成就的,想貪是貪不到的。 即使我們打坐,想要得到一點特殊的靜坐經驗,都不可能貪來的。譬如:有人在教打坐,你去聽一下。聽一下還是沒有用啊!一定要自己去努力、去實踐、去摸索、去修行,才能夠得到。所以這些成就全都是因為你有所貢獻而獲得的報酬,沒有一樣是能不勞而獲或是不做貢獻所能夠獲得的,因此這裡頭沒有貪。 而想要不貪就只有一條路——努力去貢獻,那麼所達到的慾望就不是貪。假如佛菩薩的果位是可以貪來的話,那像什麼呢?就像是王位或是衣缽,一旦搶到手就以為是成就了,這就是貪。因此去搶王位、搶衣缽、搶名位等等,通通都是貪心在運轉。如果是自己修來的或貢獻來的,人家要搶也搶不走,你想送人也沒辦法送,靠自己努力才得到的,就不是貪。 問:佛教徒有很多人認為有慾望就是貪,就是錯。但我覺得有慾望是好的,不是不好的,但是那要有智慧,否則沒有智慧的慾望就變成貪了。比如我們想要成佛道、想要救度眾生的慾望也是要有智慧來判斷,我這樣子做是不是對的?我該怎麼做才能救濟眾生?該怎麼樣做才能成佛道?慾望並不都是錯的。 答:對的,我想你的慾望已經是願望了。 問:當然,也可以這麼講。過去常說不能有慾望或願望,這是不可以的。 答:人應該要有願望。 問:過去往往有人會說:啊!你這樣子貪了。像有些人講:我想要賺錢。人家就說:啊!你在貪了。這是不對的。 答:剛才這位先生所說的是對的。我們一般人常說人家有點慾望、有點願望,就是貪;那我們肚子餓想吃飯,難道也是貪嗎?這樣說是不適當的。 問:我想請教所謂的貪心,這個「貪」的本質是什麼?它最基本的本質是什麼?為什麼會有「貪」?還有,我們的貪心起來後,要如何觀照? 答:貪心是從哪裡生出來的?貪心是從「無明」生出來的。那無明又從哪裡生出來的呢?無明就是從「佛性」生出來的。所以講到貪心的源頭,它還是從佛性出來的;只不過在生出來的過程中稍微這麼卡了一下,被什麼卡了一下呢?就是被「無明」卡了一下。 這種情況一般人很難省察得到,因為一定要先省察到佛性、省察到「本明」了;再從「本明」那裡走下來,通過「無明」,然後才生出貪心。把這整個過程一觀照,就很清楚它的源頭。 但是如果沒有這個省察能力,那麼根本就省察不到,不知道它是從哪裡生出來的,只覺得這個貪心原來就在這裡了。現在我提出來的財富三原則中的第三個原則,就是想要幫助大家,當禪定的能力沒有那麼深的時候也可以自我檢查:自己所以獲得報酬是否因做了貢獻,如果是,就不是貪——這是一個很簡單、不需要禪定功夫的檢查方法,即使禪定功夫不夠,也可以自我檢查了。 問:抱歉,我打擾一下。剛才您講到:先要有貢獻,然後就可以得到報酬。萬一我們所期望的報酬和所做的貢獻並不平衡,那就不知道自己已經在貪了。 答:一點也不錯!如果我們得到的報酬超過了貢獻,那還是有一些貪。 問:但是我們完全不知道自己希望得到的已經超過了貢獻。 答:可以知道!不過這就更要下功夫了。我現在這些原則當然可以用得更精細而且數量化,但是開始我只想時找出一些原則,只是定性上面這麼說,還沒有辦法定量,要定量還有些困難,以後大概可以用自由經濟市場來定量。 問:我們平常在行善時,會受到心力的干擾,尤其在動中。您所說財富觀的報酬,對這個社會有影響時,別人的心力也會來干擾,會產生互相的影響。那個心念,心的力量,互相會干擾。此時,觀照的力量若還不夠,會被它拖走。在學習財富時,最高的原則已經說出來了,但那不是我們原有的東西,那是知識而不是智慧。所以我們在行善時,要如何慢慢透視這一點? 答:我還不太懂你的問題,是不是能再說一遍? 問:我們平日在行善的時候在定中比較容易觀照,而在動中為了生活,還要兼顧什麼財富的原則,並不容易。因為每個人有他的業力,有時候行事會受到業力的牽連,一般人很不容易達到這三個原則,那要如何改善? 答:我們在日常生活裡面,想要修行,又想要做得很好,不受到干擾,當然是不容易的。在這種情況下,希望有所改善,能做得更好,我想第一個禪定的功夫必須加強。如果禪定的功夫強到某一個程度,在平常的時候也能觀照,就不會受到業力或他人心念的干擾;如果這一步工夫還不夠,那麼我們就要自我反省,看看自己心中是不是沒有其他的企圖,是不是很單純地在行善助人。 如果是,我想你不要太擔憂,並沒有什麼大錯;如果不是,你心裡面還有其他的企圖,比如說表面上你是在行善,但是心裡面卻有個計劃,想要沽名釣譽,那麼這個時候你就要反省了。如果連這種心理也沒有,那你就可以放心,大概不會有問題。 問:貢獻與報酬之間,我認為並不一定完全成正比。因為每個人有他的業力,修行的境界與福報也各有不同。我想在每個人的經歷中,往往有許多見證:同樣的努力,但是不同的人所得到的回報並不同。所以我們的貢獻與報酬不必強求一定要平衡,而更應以一個平常心去看:我就是這樣子做,能夠得到的就是我該得的。是否可以用這種態度來看這個問題? 答:對的!就是這種態度。我們沒有辦法數量化這個貢獻與報酬,我只是想發展出一個合乎佛性的工商文化,想要在一個企業裡面去發展,希望貢獻與報酬之間能有一個比較數量化的關係,但這還是未來的構想,而且是限制在那個企業裡面。如果從一般的情況來講,這是做不到的。所以,我只是定性地講——「要有貢獻,才取報酬」,沒有必要把它數量化到那種程度,不過將來也許可以用自由市場的機能來給貢獻與報酬一個數量化的關係。 問:請問梁教授:高雄有佛光山,花蓮也有「慈濟功德會」這些企業——我稱它為企業恐怕有點不太妥當吧? 答:是的,這些是慈善事業。 問:他們算不算符合您心裡所想的佛性化的工商文化呢? 答:我覺得他們做得很好,尤其是「慈濟功德會」。他們把社會上很多有心行善的人的力量都集合起來,然後去做很多具體的慈善事業,這是很不容易的事。 證嚴法師還有一個很大的優點,她自己生活所需要的資源,並不從那些捐款中去獲得、去挪用。「靜思精舍」中那些出家人的生活所需,還是用她們做些手工、蠟燭這樣子辛苦賺取的微薄利潤來維持的,這種做法讓人家很信任他們。 至於說到那樣子做,是否就是我所想要做的事情?答案是否定的。我想要做的是另外一個層面的事,是什麼層面呢?是他們所沒有做的層面。他們什麼地方沒有做呢?比如說:他們行善的來源是要靠社會大眾或者是佛教徒的捐獻,而這些錢是怎麼得來的?是貪來的,還是不貪來的?這個問題她沒有去涉獵,也就是沒有管,所以就等於是如果有人去炒地皮、炒股票,賺了一大筆錢,然後分一點錢給「慈濟功德會」,就算聊表寸心了,而且還安慰自己說:我也做了善事!但是他在那裡貪的時候,又是另外一個天地的事情了。 「慈濟」目前做的時候,這個問題是不考慮的。但我不是,我的理想是——在大家開始賺錢的時候,同時就在修行了,就沒有貪心了。 問:剛才梁教授曾說過:如果想要不被干擾,禪定的功夫就要加強。我從來沒有接受過禪定的訓練,不知道應該要怎樣去學習? 答:喔!如果以前完全沒有接觸,第一步就是要持咒,先把心中的雜念安靜下來;以後要打坐,才能達到禪定的境界,這個步驟是要慢慢來的;同時也要多讀一些佛經、多了解一些佛法,才能夠入門。 問:這也就是說假若還沒有禪定工夫,就無法實現您所提的佛性的工商文化? 答:我所提出來的財富的三個原則,已經可以讓沒有禪定經驗的人去做了。我設計這三個原則的時候,已經考慮到這個問題。這三個原則你只要懂,即使沒有禪定,也沒什麼大影響,只須遵照原則去做,就已經接近了。 問:照那三項原則去做,是不是能達到禪定呢? 答:照這三個原則去做並不能達到禪定,禪定是要去練習的。但是照這三個原則去做,就可以不貪,可以不造業,可以使整個社會越來越好,越來越富裕,大家的生活品質也就會愈來愈高;而對修行人也仍然是有幫助,因為修行也要有一個好的環境。 問:那您的意思是說:財富也包含了物質,它不是單純的物質而已? 答:是的!「財富不是物質」的意思是說:單單只是物質的話,就不是財富;但整體的財富當然包含物質。 問:往往一個人的行為是內心的展現。禪定工夫如果不夠,觀照力量就一定不夠;觀照力量一不夠,稍微不小心,就會被無明拉走;一拉走,就會產生很嚴重的後果,因為已經造了業,這個因到最後一定會有果報出來。 答:我們不必擔憂到這個程度。你在做的時候,如果禪定工夫不夠,但是你懂得運用這些原則,也就不會有什麼問題。就好像一個人了解法律,雖然道德並不怎麼好,心也不見得有多好,可是他很了解法律,就可以不犯法。這三個原則我覺得已經接近自然律了,你了解它,就不易做錯。 問:我談的不只是這樣。從這三點裡面,它包含了全部人性的自然法則,所以我問的不是只有財的問題,本身我們行、住、坐、臥的各種問題都出來了,我說觀照也是在問這個問題,不是只有包含財富而已。 答:噢!那是另外的問題,不是今天的題目所能涵蓋的了。 問:這三個原則可以延伸到那裡嗎? 答:可以延伸,不過不那麼簡單。要延伸的話,還要再經過一番努力的,也就是「建 立合乎佛法的工商文化」的工作了。好!謝謝各位。 【編者的話】 本期「圓覺之友」乃本會董事長梁乃崇教授於民國八十年(西元一九九一)七月十三日下午應「經濟部中央標準局同濟會」邀請所作演講之記錄,係梁乃崇教授一系列反省財富問題中最重要的一篇(此次演講曾刊載於《佛教新聞周刊雜誌》第一O六期,以呼應該期所探討的主題:「福爾摩沙,妳的別名真的是『貪婪之島』嗎?」)。歡迎諸君閱讀之後,和我們交換心得。下期將刊登之(財富的天律)乃此篇之補充,敬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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