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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是不是愛情

婚外情是不是愛情

2013-04-13 01: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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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有婚外情的人,常常很困惑、很糾結、很苦悶:婚外情是愛情嗎?

有很多人向我諮詢愛情婚姻方面的問題,「婚外情是愛情嗎」是我常常遇到的問題。

由於歷史傳統的原因,我們每個人都有意、無意承繼了很多傳統價值觀,但其中有很多觀念是違背人性的,是應當被拋棄的。在傳統的愛情婚姻觀中,有很多觀念是被嚴重扭曲的,貽害無窮。

什麼是愛情?很多人至死都沒搞懂這個問題。

(一)秦香蓮只有跟陳世美生活才有幸福嗎

首先說說歷史傳統經典故事《秦香蓮》,這個故事讓很多女人感動地淚流成河。我承認這是個悲劇,但這個悲劇是秦香蓮自己造成的,當然主要是違背人性的社會倫理造成的。非常遺憾的是,現在陳世美還是被譴責的對象,而秦香蓮仍是很多人同情的對象。

每個人都有愛與不愛的權利,這當是普世價值,每個人都會同意的。抽象地講道理,誰都沒有異議,但遇到具體問題時,矛盾就出來了。

陳世美有愛與不愛的權利嗎?當然有。為什麼秦香蓮愛了他後,他就不能改變了呢?

你如果去飯館吃飯,感覺味道不好,難以下咽,你不想吃了,你想走,但店家不讓你走——他不僅收了你的錢,還要求你必須吃得乾乾淨淨才能走。無論飯菜的質量如何,也無論是否腐敗變質,你即使吃完後會吐掉、會得病,但你也必須全部吃進肚子里才能離開,你一定覺得很霸道吧。那麼,要求陳世美必須跟秦香蓮生活一輩子,這不霸道嗎?

陳世美做了高官,前途無量,他拋棄秦香蓮證明他對她已無愛情。沒有愛情的婚姻是沒有幸福的,這個道理人人都懂,但為什麼人們要求他倆必須生活一輩子呢?

秦香蓮一個人撫育二子,還要奉養公婆,含辛茹苦,為家庭付出了很多。但這不是陳世美必須愛她的理由,也不是陳世美必須跟她生活一輩子的理由。

愛一個人,不能證明他高尚;不愛一個人,也不能證明他卑鄙。愛跟高尚與卑鄙沒有關係。王子愛上灰姑娘,不能證明王子多麼高尚,他只是遇到了一個讓他心動的人而已。灰姑娘很多,但並不是人人都會令他心動;陳世美不愛秦香蓮,不能證明陳世美卑鄙,只能證明他對秦香蓮沒有愛而已。秦香蓮愛陳世美,並不是陳世美必須愛秦香蓮的依據。

秦香蓮非要逼著陳世美跟自己過,其自私與陳世美並無本質區別,雙方的選擇與改變都是為了自己的幸福生活。但既然陳世美不愛她了,即使陳世美跟她過一輩子,也絕不會有幸福。夫妻之間,沒有隻有一個人的幸福,幸福是兩個人共有的感覺。人們為什麼非要追求形式上的結合呢?

秦香蓮本應另找一個愛他的人開始新的生活,這個人可以不是高官,也不是富商或書生,只要愛自己就行。像秦香蓮這樣的賢妻良母何愁找不到愛自己的男人。這樣的話,陳世美和秦香蓮就可以各過各的平安日子,誰也不影響誰。如果有一天秦香蓮遇到什麼難事,陳世美也可能因為心中有愧而幫助她。但是,秦香蓮不依不饒,不管對方是否愛自己,非要讓對方跟自己過一輩子,硬是把陳世美逼得生了殺人的惡念,因此而被包公以伸張正義的名義砍了陳世美的腦袋。最後,秦香蓮得到了什麼呢?得到了她愛的男人了嗎?沒有,最後還是什麼也沒得到。難道陳世美之死就是秦香蓮想要的結果嗎?

如果你愛一個人,無論他(她)是否愛你,你都應該希望他(她)過得幸福,並為他(她)的幸福而欣慰,這才是真愛;如果你愛他(她),而他(她)不愛你,你就恨不得他身敗名裂、最好立刻死去,這是真愛嗎?

我們尊重愛,就是尊重愛的權利。沒有愛或不愛的權利,也不可能有真正的愛情。我們寧可為陳世美惋惜,也不該為秦香蓮流淚。因為,我們不能倡導這種極端自私的「愛」,否則秦香蓮的悲劇還會不斷重演。

有愛就有幸福,沒有愛就沒有幸福。白頭到老、從一而終並不是愛情婚姻幸福美滿的標準,只有愛才是唯一的標準。

在生活中,有很多人想離婚——但因為對方不願離婚而無法離婚。有很多人因為離婚而遭受道德譴責。無論離婚的原因是什麼,都是不應該受到指責的。還是那句話:每個人都有愛或不愛的權利。既然如此,每個人都有離婚的權利。那種離婚必須雙方同意的規定是違背人性的,這不是在維護社會和諧,而是在製造痛苦和悲劇。沒有愛就沒有幸福,既然我不愛了,為什麼還要強迫我跟不愛的人一起生活呢?

我不願譴責任何一個離婚者。不愛就是離婚的理由,這就夠了,無須其他理由,也無需任何道德評判。面對有些人哭訴自己被所愛的人拋棄,我只有憐憫,但絕不贊同他們繼續生活在一起。

很多人看似深愛他人,其實他(她)只是愛自己而已。當他(她)覺得跟對方在一起很快樂,或有利可圖時,他(她)就愛對方。對方如果不願意跟他(她)生活在一起,他(她)就譴責對方無情無義,把自己看成是個應該受到保護的受害者;當他(她)覺得跟對方在一起很不快樂,或無利可圖時,他(她)就不愛對方,要離開對方,認為自己有選擇的自由,或聲稱自己是追求美好的愛情。這種以自我為中心的愛情觀並沒有錯,但錯就錯在——做同樣的事情,認為自己做是應該的,別人做是不應該的,這就是蠻不講理了。

(二)沒有結婚證就沒有愛情嗎

有很多人問我:你對婚前同居怎麼看?

我的回答是:完全支持!

首先,雙方願意同居是他們的權利,應該尊重他們的選擇。其次,愛情和婚姻完全是兩個人之間的私事,任何第三方都無權干涉。同居者生活在一起,又沒占你的房子,也沒借你的油鹽醬醋,你甚至連人家住在哪裡都不知道,你有什麼資格對他人的私生活說三道四?!

履行法律手續的結婚是婚姻生活的一種形式,沒有履行法律手續的同居同樣也是婚姻生活的一種形式,二者只有合法與否的區別,沒有道德上的高下不同。

結婚是自由選擇,同居也是自由選擇,只要是自由選擇都是無可厚非的。

有人說:你跟我同居,不跟我領結婚證,證明你不愛我,至少你愛我不夠深。

領了結婚證,也未必能白頭到老。你有要求領取結婚證的權利,但對方也有放棄結婚證的權利。強迫對方獲得的結婚證並不能保障幸福和長久。很多人有離婚證,不就是因為曾經有過結婚證嗎?

結婚證只是結婚證明,不是愛情證明。只有自己的心才能證明是否有愛情。

(三)只有夫妻之間才有愛情嗎

我有個朋友,他有個情人,他很苦惱地問我:我的女朋友經常問我,我們這樣的關係是不是愛情?

我問他:你喜歡跟她在一起嗎?在一起快樂嗎?

他說:喜歡,快樂。

我問:她呢?

他說:一樣。

我說:這就是愛,這就是愛情。

人們對愛情婚姻有很多根深蒂固的誤解,以為只有夫妻之間才有愛情,非夫妻之間就沒有愛情。其實,愛情的表現形式從來都不是單一的,而是豐富多樣的。無論是異性戀,還是同性戀,也無論是夫妻之間,或是非夫妻之間,都存在愛情。

有人問我:一個人會同時愛很多人嗎?

我的回答是:當然。

一個人既愛牡丹,也可能同樣愛玫瑰。一個深愛妻子的男人,也會同時愛上其他女性;一個深愛丈夫的女人,也會同時愛上其他男性。至於一個人到底會愛上幾個人,這完全取決於個人選擇和桃花運如何。

還有個經常引發爭議的問題:異性之間有純潔的友情嗎?

其實,這個問題爭議的焦點是友情和愛情如何定義,以及什麼是純潔、不純潔。

非夫妻的異性之間,既存在友情,也可能存在愛情。把非夫妻之間的愛情一律視為不純潔是愚昧無知。我們不能簡單地把人分成好人和壞人兩類,也不能把感情簡單地分成純潔和不純潔兩類。

感情是非常複雜、非常矛盾的,現實生活有種種令人無奈的因素讓人無法作出最理想的選擇,只能有所取、有所舍。很多人結婚並非完全是因為愛,很多人離婚也並非完全是因為沒有愛。當一個人無法從另一個人身上獲得所有的東西的時候,他或她就必然會試圖從其他人身上尋求一定程度的補償,這是人性的需要,不要輕易說這種需要是不高尚的、不純潔的,好比不能說有食慾是不高尚的或不純潔的一樣。

我不喜歡「妓女」、「二奶」、「小三」這樣的詞,這些詞有強烈的侮辱色彩。在很多人看來,「妓女」、「二奶」、「小三」是不會有愛情的,她們的感情生活都是骯髒的、卑劣的,其實這是很荒謬的觀點。她們同樣也會有真愛,不能依據所謂合法性來判定是否是愛。

在我還是20多歲的時候,曾跟一個19歲的「站街女」交談過。當一對對戀人從她面前走過時,她會忘了跟我說話。她望著遠去情侶的背影非常動情地對我說:「我真羨慕他們!」

那一刻,我很震撼。

愛是很美好的感情,愛就是心動的感覺。世界上每個人都追求愛,但並不是只要想愛就能遇到值得你愛的人。你可能會買到一張中大獎的彩票,但你卻未必會遇到一個讓你一輩子刻骨銘心的人。如果你遇到了一個讓你心動的人,這是上帝對你的恩賜,你要珍惜,不必為情所惑,想愛就愛。當然,令人心動的結果也可能是令人心碎,你要做好不惜一切代價的準備。但如果你以「別人會說這樣不好」的理由放棄追求,我相信上帝會跟我一樣說:你真是個蠢貨!

看到這裡,一定有人很想問:王大豪,你老婆如果有婚外情,你怎麼辦?

我不會阻止任何人追求美好生活,我不會因為任何人享受美好生活而痛苦。只有順其自然才能獲得最大的快樂。我是個追求最大快樂的人,也希望所有人追求最大快樂!

作者:王大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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