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化傳統與人權

近年以來,關於傳統儒家文化中包含的若干思想資源對現代人權觀念的積極意義和有益影響,海內外學者已經有大量論著問世。對於百餘年來、尤其是五四運動前後以來形成的新文化對人權的意義和影響,則較少有人論及。相反,倒是能夠不斷聽到對新文化運動從整體上予以貶損甚至否定的聲音。 這固然是對長時間無休止的"批孔"、"與傳統決裂"的反撥,卻不能因此而輕視新文化運動對於人權觀念在中國傳播、形成中國的人權理論和實踐的重大意義和影響。百餘年前開始的人權探索,是中國現代化運動的先驅們留下來的一份寶貴思想遺產,是中國人建立自己的人權學說的源頭活水,此後雖經曲折迴環,但綿延流淌而匯成巨流,才有了今天的人權理論和人權實踐。認真清理這一新文化傳統與人權的關係,仔細探討新文化運動批判舊文化舊傳統、引進吸收西方近代人權思想的經驗教訓或得失,仍然是一項有待深入開掘的課題。本文擬就此做一點粗淺的討論。  一  既有的研究已經指出:儘管人類社會早已有人權思想的萌芽,但明確的人權觀念並非古已有之,而是在中世紀末期西歐的具體歷史和社會條件下逐漸形成和發展起來的。前現代西方傳統中有許多對現代人權觀念的興起有所貢獻的元素,也有許多與人權觀念相違背的元素,例如在宗教上的不容忍和對異端的迫害、奴隸制度、農奴制度、貴族特權、君主專制以至君權神授的思想等等。同樣,東方傳統文化中也沒有人權概念。儒家所倡導的"存天理,滅人慾",歷代統治者在社會政治生活中所推行的三綱五常等政治文化、倫理道德,都使得前現代中國難以自發地形成人權觀念,而是使君權、神權、族權、夫權等壓迫性權利橫行。但是,這不等於說中國文化傳統跟人權完全相悖,例如,儒家思想中的貴民思想、民本思想、人性本善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和天下一家的大同精神,等等,都能與人權相契合。   然而,中國傳統文化畢竟不講人權,傳統社會中有的也只是各種專制特權而沒有人權。人權是近代中國從西方舶來的,其間,新文化運動的幾代倡導者起了重要的推手作用。19世紀末,延續兩千年的專制統治已經成為中國社會進化發展擺脫貧困落後融入現代世界的最大障礙,在既有舊政治舊文化框架里無論是謀"自強"還是改制度都不能解決問題,"框架"本身才是最需要解決的問題。專制特權已經走到盡頭,人權才會應運而生。1922年,梁啟超認為"最近兩三年間""要求全人格的覺悟"的新文化運動為五十年中國進化歷史的第三期,實際上,新文化運動的萌發可以追述到辛亥革命以前甚至更早的時期。當時的口號是"采西學",但學西方顯然只是手段,救國救民才是目的。學西方的重要成果包括嚴復的譯著《天演論》(即赫胥黎的《進化論與倫理學》)和《群己權界論》(即約翰?密爾的《論自由》)、梁啟超的《新民說》(1902-06)等。嚴譯《天演論》宣稱:"天演之事,將使能群者存,不群者滅;善群者存,不善群者滅。"這裡的"群"即是社會、大眾。梁啟超提倡民權,主開議會,《說群序》(1897)創"群術"一詞與皇權專制"獨術"相對應,稱"以群術治群,群乃成;以獨術治群,群乃敗。""以獨術與群術相遇,其亡可翹足而待也"。認為"國之強弱悉推原於民主,民主斯固然矣。君主者何,私而己矣;民主者何,公而己矣。"(《與嚴幼陵先生書》1896)這些地方都還沒有"人權"觀念,"民權"意識也相當有局限, 但已經激起頑固派和專制上層的極端仇恨,咒罵"民權"論者"忤逆連篇累牘,乃知志在謀逆",是"亂成憲"、"墮綱常",就連主張"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的張之洞也在《勸學篇?正權》部分宣判"民權之說無一益而有百害,若人皆自主,不盡滅人類不止。"  嚴、梁關注的重心都是民族和國家的興亡,但已經看到了民權、民主、自由的重要性。如梁啟超在《新民說》里的呼籲:"欲使吾國之國權與他國之國權平等,必先使吾國中人人固有之權皆平等,必先使吾國民在我國所享之權利與他國民在彼國所享之權利相平等。"嚴復認為,中國歷代聖賢都畏懼自由,因而從來不講自由。儒家思想中的"恕"(可釋義為寬容、仁愛)和"絜矩"(修己安人治國平天下的道德規範)與自由"謂之相似則可,謂之真同則大不可"(《論世變之亟》)。他甚至提出要"以自由為體,以民主為用";"身貴自由,國貴自主。"《原強》 梁啟超更是一針見血地指出:"天生人而賦之以權利,且賦之以擴充此權利之智識,保護此權利之能力。故聽民之自由焉、自治焉,則群治必蒸蒸日上;有桎梏之戕賊之者,始焉窒其生機,繼焉失其本性,而人道乃幾乎息矣。"(《新民說》) 有研究者指出,嚴、梁這些言論開天賦人權說和自由主義在中國之先河。 這樣的評價是中肯的。這裡講的自由、自治或天賦人權,所表達的其實是同一涵義。   辛亥以後,革命成果被竊取,軍閥專制統治下國家政治更加黑暗,從袁世凱復辟到宣統復辟,一再掀起尊孔復古的浪潮。袁世凱誣衊民主共和造成"綱常淪棄,人慾橫流,幾成為土匪禽獸之國",命令全國"尊崇孔聖"。在這種情況下,先進知識分子痛感"所希望的件件落空",於是"鼓起勇氣做全部解放的運動"。被梁啟超稱為中國進化歷史新時期的新文化運動正式拉開帷幕,並且高揚起從近代西方思想庫拿來的"人權"大旗,用以對抗儒家的綱常倫理。對此,陳獨秀說得最清楚。他在《青年雜誌》第一卷第一號《敬告青年》一文中明確地提出:"自人權平等之說興,奴隸之名,非血氣所忍受。世稱近世歐洲歷史為"解放歷史"--破壞君權,求政治之解放也;否認教權,求宗教之解放也;均產說興,求經濟之解放也;女子參政運動,求男權之解放也。"科學與人權"若舟車之有兩輪焉。……國人慾脫蒙昧時代,羞為淺化之民也,則急起直追,當以科學與人權並重。"《法蘭西人與近世文明》一文更把人權置於近世文明的首位:"近世文明之特徵,最足以變古之道,而使人心社會劃然一新者,厥有三事:一曰人權說,一曰生物進化論,一曰社會主義是也" 。在一卷四號《東西民族根本思想之差異》中說:"舉一切倫理道德政治法律,社會之所嚮往,國家之祈求,擁護個人之自由權利與幸福而已。思想言論之自由,謀個性之發展也。法律之前,個人平等也。個人之自由權利,載諸憲章,國法不得而剝奪之,所謂人權是也。人權者,成人以往,自非奴隸,悉享此權,無有差別。此純粹個人主義之大精神也。"李大釗在《新青年》發表文章,反對北洋政府所倡導的尊孔復古運動,認為孔子是被歷代帝王神化了的聖人偶像,是束縛人們思想的"專制政治之靈魂"。他寄希望於青年,滿懷激情地謳歌青春,"俾以青年純潔之軀,飫嘗青春之甘美,浹浴青春之恩澤,永續青春之生涯……"(《青春》)他筆下的"堂堂七尺之軀",是昂頭闊步面向未來充滿青春活力敢於為發展燃燒自己的生命主體。吳虞著力評判儒家禮教,揭露所謂孝悌為仁之本、天地君親師為禮之本,不過是"教人不要犯上作亂,把中國弄成一個"製造順民的大工廠""。魯迅則寫了《狂人日記》、《我之節烈觀》等系列小說、雜文,以之為武器,無情地揭露了寫滿"仁義道德""忠、孝、節"的舊禮教"吃人"的本質。對個人自由和個人解放包括婚戀自由、婦女解放,胡適、錢玄同、劉半農、周作人等也先後發表了大量的論述。  胡適後來(1933年在芝加哥大學演講)曾總結式地指出:新文化運動是"有意識地將男女個人從傳統勢力的束縛中解放出來的運動,它是理性對抗傳統、自由對抗權威,以及頌揚生命和人類價值以對抗其壓抑的一種運動。"要求實現普遍的即屬於一切人的自由、平等、獨立,是人權的基本內涵。正如恩格斯所說,"一旦社會的經濟進步,把擺脫封建桎梏和通過消除封建不平等來確立權利平等的要求提到日程上來,這種要求就必定迅速地獲得更大的規模。……這種要求就很自然地獲得了普遍的、超出個別國家範圍的性質,而自由和平等也很自然地被宣布為人權。" 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規定的人權定義也確認:人權是"使每個人在個性、精神、道德和其他方面的獨立獲得最充分、最自由的發展。"從《青年雜誌》、《新青年》和其他新文化運動刊物發表的大量文字,可以確切無疑地看到:無論是李大釗對青春的歌頌,魯迅對舊禮教的聲討,還是胡適等人對個人自由的籲求,都透露出對人權的呼喚。儘管他們當時所持有的觀念,基本上是來自西方的,以抽象的人的本性為基礎的自然權利,而不是具體的反映不同文化、不同社會和階級利益差別的人權。  二  新文化運動極力傳播西學,是"先進的中國人,經過千辛萬苦,向西方國家尋找真理"(毛澤東語)的一個過程。今天,回過頭來看,新文化運動中確有對西方的個人主義、自由主義、人權思想囫圇吞棗的"拿來"甚至"全盤西化"、對中國傳統文化則不加分析否定過多的傾向。梁啟超在世紀初還強調個人自由必須服從團體自由,認為"野蠻時代個人之自由勝而團體之自由亡;文明時代團體之自由強,而個人之自由減",反對"斤斤然主張一己之自由"(《新民說》)。胡適則號召"爭你們個人的自由,便是為國家爭自由!爭你們自己的人格,便是為國家爭人格!" 陳獨秀觀察到東西方文化對戰爭與和平的不同取向,指出東洋民族以安息為本位,而西洋民族以戰爭為本位:"儒者不尚力爭,何況於戰?老氏之教,不尚賢,使民不爭,以任兵為不祥之器;故中土自西漢以來,黷武窮兵,國之大戒……若西洋諸民族,好戰健斗,根諸天性,成為風俗。自古宗教之戰,政治之戰,商業之戰,歐羅巴之全部文明史,無一字非鮮血所書。"但他一味激賞西人的好戰健斗、"寧斗死", 讚揚其"徹頭徹尾的個人主義",批評"愛平和尚安息雍容文雅"之東洋民族為劣等,為"具如斯卑劣無恥之根性"(《東西民族根本思想之差異》),雖基於中華民族積貧積弱、落後挨打之現實,揆之歷史,則失之偏激。對儒家傳統孝道,陳獨秀甚至發出過"父母有好色之心無得子之意"因而"萬惡孝為首"等憤激之言。即使是魯迅,當初也不隱瞞自己認為西方文化勝過中國文化的觀點,主張不要讀中國的古書,"我輩即使才力不及,不能創作,也該當學習;即使所崇拜的仍然是新偶像,也總比中國陳舊的好。與其崇拜孔丘關羽,還不如崇拜達爾文易卜生;與其犧牲於瘟將軍五道神,還不如犧牲於Apollo。" 由於新文化運動反傳統、學西方的"過度"、"激進",以及歐戰以後許多人對現代西方迷信的破滅,於是有五四以後對新文化運動的"反動"或稱"東方文化的重新抬頭"。 然而,經過五四新文化運動的洗禮,即使在東方文化派的學者中,"獨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陳寅恪:《王觀堂先生紀念碑銘》)等反對專制、主張個人解放的理念也已經深入人心了。圍繞"世界主義、民本主義、社會主義"是否為中國古代思想特色的爭論,也適足反映了與現代人權密切相關的這三大"主義"已經在中國產生了深遠影響。   曾經有人提出,中國近現代知識分子由於不得不在各種危機中掙扎奮鬥,他們的性情言論大都焦躁偏執。新文化運動無論是在學西方還是在對舊禮教的批判中,焦躁偏執確實都有表現,如胡適白話詩《孔丘》:"知其不可而為之,亦不知老之將至,認得這個真孔丘,一部論語都可廢",如當時提出"漢字不滅中國必亡",就顯得矯枉過正、簡單偏激了。然而也不盡如此。新文化運動的健兒們對東西方文化並不都是一概打倒或一概接受。如李大釗《自然的倫理觀與孔子》:"余之抨擊孔子,非抨擊孔子之本身,乃抨擊孔子為歷代君主雕塑之偶像的權威也;非抨擊孔子,乃抨擊專制政治之靈魂也。"《新舊思潮之激戰》:"宇宙的進化,全仗新舊兩種思潮,互相推演,我確信這兩種思潮都應該知道須和他反對的一方並存同進,不可妄想滅盡對方的勢力"。 就連主張"一心一意西化"的胡適,也自稱"吾於家庭之事則從東方人"並終身服膺之,死後還落了個"新文化中舊道德楷模"的名聲。至於陳獨秀,早在寫作《法蘭西人與近世文明》時就已經看到西歐近代文明的諸多問題,看到了社會主義革命的必要性,對資本主義私有制下的"競爭人權之說"和實際人權狀況持明顯的批評態度:"近世文明之發生也,歐羅巴舊社會之制度,破壞無餘。所存者私有財產制耳。此制隨傳之自古,自競爭人權之說興,機械資本之用廣,其害遂演而日深。政治之不平等,一變而為社會之不平等。君主貴族之壓制,一變而為資本家之壓制。此近世文明之缺點,無容諱言者也。欲去此不平等與壓制,繼政治革命而謀社會革命者,社會主義是也。"這已經逼近了辯證唯物主義人權觀的高度,即使拿到現實生活中的今天,用於評判國際上某些強權勢力單邊推行的人權標準、以及在國內捍衛普通民眾的基本權利、抵制權貴資本的特權,仍然不失其價值。對於儒家思想中有可能生髮出人權的因素,陳獨秀也有認識,他總結說:五四時提出"打倒孔家店",是因為舊王朝把孔子當做神聖供奉以維護其統治。"但在學術上,孔、孟言論,有值得研究之處,如民貴君輕之說,有教無類之說,都值得探討。"   三  迨至五四愛國運動爆發,民族危機,國難當頭,青年學生和先進知識分子的注意力急劇轉向"外爭國權"。 對內也由爭取"小我"個人的權利、個人自由和個人解放逐漸轉向關注"大我"的基本生存權利和政治權利。可以認為,到1919年年中,以個人解放、個人自由為主要訴求的新文化運動告一段落。儘管如此,10年以後又發生了胡適等人掀起的人權討論,或被稱為"人權運動",批評國民黨政府限制自由,要求制定憲法確立法治,保障人權。"人權運動"以自由派同仁雜誌《新月》和著作《人權論集》被查禁、羅隆基被逮捕、胡適無奈地表白自己只是"希望做點補偏救弊的工作"而告終。 在國民黨蔣介石的專制獨裁統治下,中國人權的火種似乎湮滅了。五四以來的嚴酷現實告訴人們,沒有民族和國家的自主、獨立,不剷除少數人剝削壓迫多數人的社會制度,個人的自由無法保障,普遍的人權無從談起。從那以後直到新中國成立,中國的人權問題轉變為民族獨立問題和被壓迫階級解放問題,對人權的要求轉變為民族解放戰爭和反專制反獨裁、爭取實現新民主主義的國內革命戰爭。五四以後,新文化日益深入人心,並從中萌發出學習和傳播另一種新西學--馬克思主義學說的運動。新一代中國人更高地舉起科學與民主的旗幟,平等、自由等新思想新觀念日益深入人心,催生了即將到來的新民主主義革命,為在民族獨立、人民解放的基礎上實現使人人達到享有充分的人權的目標準備了必要的社會、政治和經濟條件。  總之,新文化運動沒有也不可能使延續幾千年的文化傳統中斷,我們也不能將新文化運動從歷史中切除,把它與幾千年延續下來的歷史傳統一刀切斷。我們今天討論人權問題,實際上是新文化運動中對人權問題探討的繼續,是五四新文化的傳承和開新。我們應該尊重前賢、尊重歷史,尤其應當尊重近百年無數先驅為了人民解放、民族獨立、國家富強而前赴後繼、百折不撓、艱難奮鬥的創業史。從新文化運動中誕生的新文化,是中華民族優秀文化的一部分,而且是重要部分,在歷史上有承前啟後的意義。新文化運動以來的幾代人都受其熏陶,得益於其中。包括白話文在內的新文化是我們今天思考寫作、包括反思批判新文化運動的話語基礎。沒有新文化運動,也就沒有我們今天談論人權的起碼語境。因此,我們不能以當時的某些過激言論而過分批評甚至否定新文化運動,而要充分考慮當時危在旦夕的國際國內背景,看到袁世凱和北洋軍閥反動勢力利用尊孔復古企圖復辟傳統專制統治所造成的極大危害。就以人權觀念來說,我們今天可以比較輕鬆地探討儒家文化中可以跟人權接榫的有益因素,談論中國自古所缺的只是法治精神,而不缺少與人權相通的人道精神和大同精神,指責新文化運動同仁的人權概念如何模糊如何膚淺,對於新儒學思想家的"新外王"或者叫"政治上的現代化"理想、以及把他們對中國前途的希望完全寄託於儒家傳統的復興,也可以表示同情的理解,但不能忘記兩千年間儒家倫理維護以皇權為核心的"四權"專制,禁錮思想、壓抑人性的歷史事實。 今天,我們可以而且應該深入地研討人權概念不同層面的含義及其與其他各種權利(公民權、國家權利、民族自決權等等)之間的關係、人權實踐與建設和諧社會的關係、人權的普遍性與特殊性、抽象的與具體的人權、作為目標的與作為手段的人權等等重要課題,但不能苛求當年篳路藍縷以啟山林的中國人權思想開拓者也都能做到這些。(作者董正華系北京大學歷史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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