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共讀 | 「潛規則」的盛行
文 |風不邪·主播| 阿成
各位書友早上好,今天我們繼續共讀《帝國的惆悵》的第八章非典型腐敗,即本書的第169頁至第210頁的內容。
在閱讀之前,大家不妨來思考以下幾個問題:
1、非典型腐敗是怎麼產生的?
2、為什麼非典型腐敗屢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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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聚集的地方就有「人情」。中國歷經兩千多年的專制帝國發展,儒家思想大放異彩,更是把「人情」兩字發揮的淋漓盡致。
「世事洞明皆學問,人情練達即文章」。如果你不懂人情世故,就會被說成薄情寡義,與這個社會顯得格格不入。
於是「攀人情」,拉關係,不但不會被禁止,反而成了一個人能力大小的指標。人脈廣,與「大人物」人情關係密切的則沾沾自喜。
沒有背景,沒有關係的則想盡辦法,削尖腦袋的去拉關係,走人情,擴充自己的人脈。
目的其實也很簡單,為了獲取利益。中國人向來注重「結果」,「過程」如何則無人在意,打打擦邊球,走走灰色地帶,只要目的達到了,就是最好的選擇。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這來來往往之間,就產生了很多約定俗成的規則。
有些可以擺上檯面,就成為法律,合同等等,稱為明規則,有些則擺不上檯面,只能暗中運行,如潛龍在淵,則稱之為「潛規則」。
「潛規則」存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如娛樂圈、學術界、官場都有各自的潛規則。小則讓人詬病道德敗壞,大則造成政府腐敗,國破家亡。
本書的第八章,就暴露了清朝官場上的一些潛規則,既非典型腐敗。
公元1839年,山西官場一位林姓的縣長,向省政府遞交了一份報告,告發一系列官員貪污腐敗,幾乎涉及了本省所有的官員,還包括一個大學士和一個尚書。
下面我們就一起閱讀本書的第八章,看看到底發生了什麼?
林縣長舉報,每當欽差大臣駕到時,總要由太原府出面,以辦公費的名義向山西省政府借兩萬兩銀子做招待費,然後再向下屬層層攤派,每次攤派,都在三五萬上下,這是明顯的違法亂紀啊。
消息傳到了巡撫楊國楨耳朵里,他的第一反應是「山西的吏風怎麼如此荒謬」,他沒有說山西的腐敗怎麼如此嚴重,而是覺得揭發這件事如此荒謬。
可見這種腐敗早就成了一種「潛規則」。
明清兩朝是官員俸祿最低的時期,朝廷不僅給官員們極低的俸祿,有時甚至還要拖欠剋扣。
為什麼?因為「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只有讀書才做官,所以,官員們理論上應該是道德楷模,既然是道德楷模,那就要勤儉節約,廉潔奉公啊!
可是,讀書人頭懸樑錐刺股,囊螢映雪,發奮讀書,不就為了有朝一日能「一舉成名天下知」,然後改善生活嗎?人不可能都靠道德活著,畢竟不是人人都是海瑞。
可是潛規則終究是上不了檯面的,而且人的慾望會越來越大。當一個國家腐敗成風,貪官盛行,自然會造成國家機制運行不暢,國力衰敗。所以必須眼裡打擊。
怎麼打擊呢?前文說過,清明兩朝的俸祿太低才造成「潛規則」盛行,那麼高薪養廉是不是就可以了?
乾隆時期的大學士和珅,家財高達八億兩,相當於當時政府十年的財政收入,法王路易十四私產的十四倍;也相當於雍正五年國庫儲銀的十六倍;康熙末年的國庫儲銀的一百倍。
高薪相比貪污腐敗的數字,只是九牛一毛,自然不會被放在貪官眼裡。
高薪養廉只能使有操守的官員堅持下去,但是卻不能遏制腐敗。
那麼如果加強監督、完善制度是不是就可以了呢?
但是加強監督,也不能解決根本的問題。況且,行使監督權利的人又靠誰來監督呢?
完善制度更是一種理想狀態,制度最終還是要人來執行。而人是最不可靠的因素,「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無論多嚴謹的法律,總還是有空子可鑽。
那麼,非典型腐敗是不是不治之症了呢?
本文的作者易中天提出了他自己的解決方法:一是杜絕權利的贖買,二是將權利社會改造為非權利社會。
效果如何呢?我想只有經過實踐檢驗,才能得到正確的答案!
希望今天這章的閱讀,能讓大家有所思考。今天的導讀就到這裡結束了,希望大家不要忘記打卡簽到!明天我們將繼續最後兩章的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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