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理格局八格匯要(二)
五,七殺格
一、殺用食制。殺旺、食強、身旺。極為貴格。符合這三點則無人不貴。
1、條件是不能露財、透印。(因為財能轉食生殺,印能夠去食護殺)
2、天干如果明見財,則財一定要在食神之前,就是要「財先食後」。要是反了,那就麻煩了,後果是因財致禍,終無結果,後來失敗。
3、如果天干透印,則必須食神在地支多根。(2個以上)
運:殺重食輕,運要助食。食重殺輕,運要助殺。殺食平均,日主弱要助身。忌官運混,印運奪食。
二、七殺用印。殺印相生得重點不在日主強弱,殺印相生必須是殺印同在月令的一個地支透出,就是同根月令,否則無效。殺重身輕而用印,印即使不同月令,也為有情,(殺用印化)但貴氣不大。
運:傷官為美,印綬身旺俱為福地。忌財運。
(印綬用殺,身要一強一弱,身旺透殺孤貧,身弱為佳,忌財運,喜食傷運。)
三、七殺用財(救應)條件是七殺逢食制天干透印了。(印是去食護殺的)則財來破印,食制殺。
運:殺格用財,喜傷、食、財、殺運。忌劫財、印運。
特殊用法:身重殺輕,七殺格又化為印格,這樣就用神不清,用財清格。
運:殺弱用財,財旺喜歡食神、比劫、印運不忌。如財弱喜財、殺運。
四、七殺帶正官。必須官殺去清,去官留殺或者去殺留官,要注意的是地支可以用衝去官或者去殺的。
運:不論去官留殺還是去殺留官,大運跟身旺弱有關,身輕助身,食輕助食。不可克去取清之物和制殺之神。
五、殺用陽刃。殺無刃不顯,逢殺看刃是也。
運:殺用刃,殺重用食傷制,刃重則助殺,最忌官運。
六、棄命從殺。以外格祥之。
六,傷官格
夏木見火,冬金見水,秀之尤秀也。
一、傷官生財。
1、只要身強而財有根,便為貴格。要不見官。
2、化傷為財,大為秀氣(冬金不貴,凍水不能生木)合局化財。
3、財傷有情。傷官與財同根月令叫財傷有情。
傷官生財不忌比劫,當作幫身看,財不分正偏。
運:傷官用財,財旺身輕,喜比劫,印運。身強財輕,喜財、傷運。重點在日主強弱。
二、傷官配印,印能制傷為貴。條件要傷官旺,身稍弱,始為秀氣,印透也要有根。(夏木逢潤,其秀百倍)不可以天干正偏印重疊出現,印多,貧窮之格。傷官配印的基本條件是印旺身弱。要是身強印旺則層次就低了。
運:喜官、殺、印、傷、食。大忌財運。
三、傷官兼用財印,本不並用,只要幹頭兩清而相礙。又必生財者,財太旺而帶印,配印者印太重而帶財,調停中和,遂為貴格。一種情況是,財太重而帶印,兩不相礙,另一種情況是,印太重而帶財。命局重不平衡在大運中求平衡。如果命中平衡則是普通人。
運:財多帶印,運喜助印,印多帶財,運喜助財。不在日主強弱,在於求財印的平衡。
四、傷官用殺印。條件是傷多身弱,靠殺生印以幫身制傷,但不能見財,貴。
運:喜印、傷、食。忌財、官運。
五、傷官帶殺,貴。關鍵是傷官與七殺來衡量。和日主的旺弱無關。
運:傷官帶殺,喜印,忌財。如果傷重殺輕,印、財為吉。
如果七殺根重,則喜傷、食、印綬、比劫身旺。忌財。
六、傷官用官。別的都不能用,只有金水傷官可以。條件是金水傷官見官,要財印相隨,不可以傷官與官並透。如果孤官無輔,或官傷並透,則發福不大。
特殊的冬金用官而又化傷為財,則為極秀極貴。(不是金水傷官的要化傷為財,傷非其傷,做財旺生官看。)
如果傷官而官殺並透,(合或制)只要幹頭取清,金水得之也清,不然就沒用了。
運:喜財、印。忌食、傷。若局中官露而財印兩旺,則比劫,傷官也可行。
七,陽刃格
只有五陽干有,五陰乾無。如果刃不在月令上,在年月日時支者,只做幫身用,不算格局。
一、陽刃用官、殺。條件是財印相隨,尤為貴顯,不可孤官無輔。用官可以透刃,用殺不可透刃(刃能夠合殺)。官殺只宜單獨使用,如混,要取清。(庚生友月,不怕官殺混,這是特殊格局。)
官殺制刃格局也有高低
1),官、殺露而根深,其貴也大。
2),官、殺藏而不露,或露而根淺,其貴也小。
有官殺制刃帶傷食而貴者,因為有印護,或是殺太重而裁損之,官殺混而取清之。(而且陽刃格,利於留殺。)
運:
1、陽刃用官,運喜助官,如果官根深,則印綬比劫也好運,忌傷、食、合官運。
2、陽刃用殺,殺不太旺,運喜助殺,殺要是太重,則喜比劫印綬,傷、食也好。殺不重,傷食就不好了。
3、如果官殺一位浮在天干,則反喜財殺之運了。
4、陽刃官殺並出,不論去官去殺,運喜制服,身旺運好。財運、官運為忌。
特殊格局:
1、丙生午月,內藏己土,可以克水,尤宜帶財配印。
2、戊生午月,干透丙火,支會火局,則化刃為印,或官或殺,透則去刃存印,其格越清。如果財殺並露,則范去印存殺之忌,不作生殺制殺例,富貴兩空了。
二、陽刃用財。條件是財根深而用傷食,以轉刃生財,雖不比建祿月劫,不可以取貴,但可以取富。不然刃與財相搏,不成局矣。
八,建祿月劫
一、祿劫用官。條件是官透出為奇,又要財印相隨,不可孤官無輔。(用官而孤官無輔,格局便小,難於取貴,若透傷、食便為破格,合去傷官也為貴。)
1、透官而財印不相併,以官隔之,格局大。所謂身強值三奇。
2、用官印護,用官財助。
運:
1、印護官喜財,不怕傷官、食神和比劫。忌合官運,七殺混。
2、用官用財生。喜印、官、財運。忌傷、食、殺運。
用官而透財與透印相同處都忌七殺,不同處帶財忌食傷,帶印不忌。
二、祿劫用財。條件是要帶食、傷。必以傷食化之,始可轉劫生財,不然就二財相剋了。(用財而不透傷食,便難於發端,如果幹頭透一位而不雜,地支根多,也可以就富但是不貴。)化劫為財與化劫生財,大為秀氣。
運:祿劫用財帶傷食。財食重喜印綬,不怕比劫。財食輕喜助財,不喜印綬比劫。殺為平運,忌官運。
三、祿劫用殺。(食制)必須制服
運:祿劫用殺食制,食重殺輕,運來助殺。食輕殺重,運助食。
四、祿劫用殺而又帶財。(用殺本為不美,如果能去殺存財,就又成貴格。
運:合殺存財。喜傷、食、財、官比劫運。如果合財存殺,用食制,殺輕助殺,食輕助食。
五、祿劫用傷食。瀉其太過,也為秀氣。唯春木秋金,用之則貴,因木逢火則明,金生水則靈。金水相涵,木火通明也。這是特殊的。
運:喜財、殺。忌印、透官運。如果傷食太重,喜財、印。忌官。
五、祿劫而官殺竟出,必須取清為貴格。如果兩官竟出,必須制服,所謂爭正官不可無傷也(有傷官制一個)。官殺有而無制服,運行制服,也可以發財,但不可以官殺太重致令身危也。(性命不保)。喜傷、食、比劫。忌印綬、財、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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