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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那麼對朱安,算不算是渣男?

(一)

說起魯迅和朱安那段故事,有些人總不忘加一句:魯迅真是個薄情和虛偽的人,不喜歡朱安還娶她?害人家守了一輩子的寡。

還有人因此說魯迅是個拋棄結髮妻、專搞婚外情的渣男。說魯迅不愛原配就要和她說明白,放她走,為什麼又不離婚?不愛又要浪費她的青春。

作為一名迅迷,每次聽到這種言論,我都想拍桌子:這是讀書少還是故意的?

「站著說話不腰疼」,說的估計就是這類人了。

朱安是挺可憐,是犧牲品沒錯,但魯迅是加害人嗎?在那個年代,以朱安的性情、能力、思想覺悟,魯迅如果不娶她或者娶了她之後又休了她,她只有死路一條。

娶了她,可魯迅實在對她萌生不了哪怕一點點的愛意。將心比心,面對一個你一看就沒胃口的異性,你要如何說服自己跟TA有肌膚之親?

就連對自己討厭的食物,我們都沒法勉強自己下嘴,更何況是一個活生生的人?

魯迅娶了她,給了她名分,至少給了她穩定的衣食來源和生活。之後的那麼多年,朱安伺候著魯迅的母親,而魯迅也從來沒有斷過對她的衣食供給。我覺得魯迅已經做得仁至義盡。

魯迅從來沒有譴責過朱安的愚昧無知,也沒有看不起她。他不愛她,但對她是有深切的同情的,因為他深刻地知道,朱安和許許多多像朱安一樣的婦女,他們的愚昧無知是那個吃人的制度造成的。

如果他這也能叫「渣」,那請您告訴我啥才叫不渣?

至於魯迅後來和許廣平同居生子,那也是情有可原。換位思考下:家裡不顧你的意願給你娶了個你根本不愛的人,後來你遇到能跟你舉案齊眉的知己,你會怎麼做?難道你要出家,才能對得起那個你根本無法強迫自己愛上的原配?

如果把造成朱安悲劇的賬記在魯迅的頭上,那魯迅的悲劇又該記到誰的頭上?

從朱安的角度看來,魯迅可能確實有點「渣」,但站現代人的角度,誰有資格這麼說他呢?這種事兒要擱某些人身上,他們處理的方式估計一個賽一個殘忍。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正是有魯迅這代反對包辦婚姻的前輩的「渣」,我們今天才能有愛情自由、婚姻自主的日子。

沒有他們的抗爭,現在你爸媽讓大學畢業的你和當年跟你定了「娃娃親」的村口鐵匠鋪打鐵的有口臭的文盲啞巴結婚,你也得嫁。

想讓自己的觀點顯得標新立異一點,也得找對「點」。

(二)

魯迅當時之所以娶朱安,完全是趕鴨子上架。

朱安是紹興人,祖上做過知縣一類的官,以前是紹興相當富有的大戶,但從朱安的父親這一代家業開始衰敗。

朱安識字不多甚至可以說不識字,但性情和順、吃苦耐勞,可以說封建傳統婦女該具備的美德她幾乎都具備。

魯迅自從祖父下獄、父親久病去世,家境愈加貧困,全靠母親支撐著這個家。朱安比魯迅大三歲,俗話說「女大三,金銀堆成山」,魯迅的媽媽魯瑞看上了朱安,就在魯迅不知情的情況下給他定下了這門親事。

她忙前忙後張羅訂親事宜,卻唯獨沒問過自己的兒子是否願意。

魯迅當時在南京上學,也寫信回家「反對這門親事」。

魯迅母親卻說這門親事是她主動提出的,四鄰親友都已知道,如果提出解約「對朱家的聲譽不好。朱安無緣無故被退婚,日後都沒法做人了。

魯迅考慮到母親的面子,考慮到母親接連遭受到「喪夫亡子」的不幸,為了不使母親傷心,魯迅也就不再反抗了。

當然,魯迅當時也有一點小小的私心:他覺得自己是反抗「吃人社會」的勇士、鬥士,自己哪天說不定就犧牲了,而母親身邊也需要有一個說話陪伴的人,朱安或許比較合適。

與魯迅訂婚時,朱安已經是23歲的老姑娘了。在當時的紹興,如果魯迅退婚,等於逼朱安去死。

後來,魯迅去日本留學了。家中屢次要他回國去結婚,他不願放棄學業不肯回去。

魯迅也曾寫信給母親,提出兩個條件,一是要朱安放足,二是要朱安進學堂讀書。

結果,這兩條都被朱家否定。

朱安家人大概是覺得:都已經訂婚了,接下來你不娶也得娶,既然她早晚要嫁去你家的,那還折騰了幹嘛呢?

關鍵是,那樣的封建大家庭或許打從心眼裡認為:女人裹小腳才叫美,女子無才便是德。

魯迅在日本留學期間,他老媽給魯迅打了個電報,說母病危。魯迅火急火燎趕回家,到家一瞧,房已修理好,傢具全新,一切結婚的布置都已停當,只等他回來做新郎了。

魯迅的密友孫伏園說:「魯迅先生一生對事奮鬥勇猛,待人則非常厚道。他始終不忍對自己最親切的人予以殘酷的待遇,所以他屈服了。」

(青年魯迅的照片,我估計他被逼結婚時,表情也是這樣的)

當魯迅看到母親給了他這樣一個「禮物」時,估計真會無語凝噎。

胡適的原配江冬秀雖然也不是美女,但年輕時候樣貌還算過得去,而朱安長得實在是有點讓人沒胃口,用魯迅的弟弟周作人的話說,「極為矮小,頗有發育不全的樣子」。

(朱安的照片)

江冬秀至少還能看信、寫信,能與胡適溝通,而朱安跟魯迅則像是生活在兩個世界。

魯迅回家完婚時才發現:朱安既沒有放足,也沒有去讀書。她為了討好魯迅,新婚當天居然在鞋子里塞了棉襪,以讓自己看起來像是大腳姑娘,結果因為鞋子太大,當即就露了餡。

我不知道是誰給朱安出的這種餿主意,但從她對這個主意全盤接受看來,她應該是一個很沒主見、很不聰明的女性。不管跟誰相處,最難得的是坦誠相待。在這種事情上玩這種小把戲,是三歲孩子才會做的事。

如果朱安真的沒主見、能讓人改造也就罷了,她又很固執。她只願意按照她的方式去生活,只願意按她的方式去改變,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不願意抬頭看看別人的需求、反應,只是一廂情願地用自己認為對的方式去付出,去討好丈夫。

末了,她認為自己已經為周家付出了這麼多,魯迅就應該接納她,給她孩子,讓她達成一個舊式女人的生活理想。

都說魯迅不愛朱安,但朱安有愛過魯迅么?

不,我不認為那是愛。

朱安愛的,或許是自己的名節,愛的是從一而終的婚姻理想。

我們甚至可以做個假設,如果朱安嫁的是王迅、李迅、趙迅、楊迅,那她也會愛上他們、服侍他們。誰娶了她,她就只以自己的方式「愛」誰。

其實,魯迅後來不是沒給過朱安機會,他讓她以周家義女的身份出嫁,但朱安拒絕了。

要我說,朱安的悲劇,是時代造成的,但她自己也是自己命運的推手。

(三)

我看過一些分析魯迅和朱安婚姻的文章,但大家都毫無例外地漏了一個人:魯迅的母親魯瑞。

魯迅的筆名,因魯瑞而來,足見他是個孝子。

魯瑞沒有正式上過學,幼小時,塾師給她的兄弟上課,她只能站在門外偷聽。不久,連這個權利也被剝奪了。她就自己找些書看,遇到不認識的字,問問別人,終於以自修獲得看書的能力。

她會經常叫兒子搜集小說來給她看,而且,她也是個容易接受新事物的人。

清末天足運動興起,她就放了腳。本家中有人揚言:「某人放了大腳,要去嫁給外國鬼子了。」她聽到這話,不屑置辯:「可不是么,那倒真是很難說的呀。」

1902年,魯迅在日本給母親寫信,要她放足、剪髮,她回信說:「老大,我年紀已大,頭髮以後剪,足已放了。」

後來魯瑞又剪了頭髮。紹興光復後,她還勸有的男人把辮子剪掉。

在她七十多歲時,看到青年人織毛衣,她也要學,做得不好就拆掉重織,一次又一次,日日夜夜,坐下就拿著織針,終於,連複雜的花紋都給織出來了,衣服也編成功了。

(魯瑞照片)

魯迅的父親死得早,是魯瑞將三個孩子撫養長大,並讓他們去上學甚至去留學。在她的培養和影響下,周家出了中國現代史上赫赫有名的「周氏三傑」。

這樣一個了不起的女人,會選擇朱安做大媳婦,很令人費解。

這幾年,當我也經歷過婚姻,再看過別人婚姻中那些或糟糕或和諧的婆媳關係後,我忽然覺得:給長子魯迅找這樣一個兒媳,正是她的聰(雞)明(賊)之處。

魯瑞在智商上絕對是要碾壓朱安的,她比朱安聰明不知道多少倍。換江冬秀那樣性情彪悍的小腳姑娘能入她的法眼么?當然不能。

容我心理陰暗地想一想:她之所以看中朱安,是因為這姑娘她HOLD住。那她為什麼不把朱安許配給老二、老三而是長子呢?

原因很簡單:在封建時代,長子長媳的權利、義務最大。只有把朱安招為長媳,她才能安心、踏實地伺候自己一輩子。

與其說朱安是嫁給了魯迅,不如說她是嫁給了婆婆。之後,她果真伺候了魯瑞一輩子,安分守己,盡職盡責。

對於這段婚姻,魯迅曾自嘲地說:「是母親娶媳婦,沒有我的事。」

婚後第二天晚上,他在母親房裡磨蹭,不想回去睡覺,後來乾脆躺在書房裡。婚後第五天,他就借口「不能荒廢學業」,帶著二弟周作人去日本了。

一個能捏準兒子「命門」,僅憑一紙病危電報就能把並不愚鈍的兒子忽悠回來成親的老太太,會不明白將朱安指配給長子會是這樣的後果?

朱安成婚後,在感情上是十分孤獨的。有一次,她向周老太太說她做了一個夢,夢見大先生領著一個孩子來了,她說夢時有些生氣。可你知道周老太太什麼反應嗎?

她對朱安的生氣不以為然。

因為她對自己的大兒子和許廣平的事還是很高興的,並且早就盼望有一個小孩在跟前「走來走去」。

看起來,魯瑞事事回護朱安,認可她的長媳地位,和她相處的形同母女,但其實現在看來,對朱安最殘忍的也是她。

今天的我們,當然不能脫離那個年代的時代背景說魯瑞是故意的,是心懷叵測的。魯瑞或許真的認為魯迅和朱安特別合適,認為兩個人只要相處時間久了就能成為一家人,但我覺得她訂下這門親事時,首先想到的一定不是魯迅和周安,而是她自己以及她心目中的「周家利益」。

她曾埋怨朱安,說怎麼這麼長時間也沒給周家填個一兒半女的。朱安不無悲涼地說:「大先生一天連句話都不和她說,她又怎麼會有自己的孩子呢?」

她和朱安的共生關係,說到底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是彼此成全、各取所需。

(四)

朱安與魯迅的交集,估計兩隻巴掌都數得清:

1906年,朱安與魯迅完婚。

1919年12月,她隨周氏家族遷入北京八道灣十一號。八道灣是較大的宅子,夫妻倆分住前中兩院,不需要朝夕相對。

五年後,周氏兄弟失和,朱安又隨魯迅遷居磚塔衚衕六十一號,住處逼仄。

這段時間,魯迅與朱安的關係是這樣:魯迅每天跟朱安說話很少,只有朱安向他要家用錢,才會多講兩句,比如「要多少?」或者再順便問一下「什麼東西添買不添買?」但這種,已經算是較長的話了,一月之中,不過一兩次。

有意思的是,對照著看魯迅的創作史,我們不難發現:魯迅大約一半的創作完成於這段時間,甚至可以說是「創作頂峰期」也不為過。

都說「悲憤出詩人」,人們不能只看到朱安的痛苦,卻看不到魯迅的苦(雖然這種苦,可能只有十分之一是這段婚姻關係引起的)。

再之後,魯迅南下,與許廣平戀愛。魯迅起初處理這段關係時,顯得特別擰巴:自己住二樓,許廣平住三樓,更好玩的是,魯迅二樓的住處,放的還是單人床。他對外宣稱,說許廣平是幫魯迅校對文稿的助手。

說到底,縱然叛逆如魯迅,在處理自己的事情時還是不免成為了「鍵盤俠」。他沒法說服自己光明正大地去自由戀愛,總有一種覺得自己是在「納妾」的心虛之感,甚至最後弄出孩子來,也是因為避孕失敗的結果。

當然,如果魯迅完全不在乎別人的看法,那他就不是我喜歡的魯迅了。事實上,魯迅是一個活得特別矛盾和糾結的人,而我正是因為了解到這種糾結,更覺得這個人物活得真實而逗逼。

(魯迅的照片中,我最喜歡這張。他最孤勇剛毅,也最擰巴糾結。胡適的萌,是暖萌;魯迅的萌,是冷萌。這身時尚混搭,簡直萌出天際。)

魯迅和許平同居到後來,弄出孩子來了,朱安才徹底絕瞭望,然後發出這樣的感嘆:「我好比是一隻蝸牛,從牆底一點一點往上爬,爬得雖慢,總有一天會爬到牆頂的。可是現在我沒有辦法了,我沒有力氣爬了。」

你看,她連意識到這一點都用了這麼多年。

再之後,她抱著「生是周家的人,死是周家的鬼」的信念,死心塌地地守著婆婆過了。周海嬰出世後,她對孩子表露出了很大的善意,只不過她的思想覺悟僅僅停留在「接受這個孩子,那以後就有人給我養老了」這種層面。

1936年,魯迅去世,遺囑中對朱安隻字未提。周老太太與朱安的生活費由許廣平開始負擔,周作人也每月隨著物價上漲給著生活費。

周老太太去世前,讓朱安千萬收下原周作人每月給她的十五塊錢,算是這麼多年服侍她老人家的一個交代(話說果真是周老太太最了解她),但朱安拒絕了周作人給的生活費。

她一直是那個非常守「婦道」的封建女性,之所以拒絕周作人給的生活費,大概也是覺得「不應該」吧。

晚年的朱安生活十分清苦,一日三餐主要吃著面窩頭、小米和自製的腌菜,有時候這些也吃不上。

雖然有許廣平的接濟,在心底里,朱安依舊有著一種拿人家的手軟的客氣和怯怯,盡量把生活需要降到最低,不給別人造成太大麻煩。

許廣平在上海被捕入獄,匯款也中斷了。體弱多病又步入老年的朱安面對經濟困境,到1944年已欠債數千元。為了「維持」生計,她聽從周作人的建議,登報說要賣掉魯迅的藏書。

許廣平得知了這個消息,立馬託人來和朱安談談,勸她好好保存魯迅的遺物,自己會盡最大的力量照護她。

上海文化界的人聽聞也很心焦,當來訪者來到朱安家中時,她正在吃午飯:幾塊腌蘿蔔就著半碗稀粥。她推開碗筷,站起來接待,客人卻開口就責備她賣掉魯迅遺產。這是朱安惟一一次毫不掩飾自己的感情,她說:「你們總說魯迅遺物,要保存,要保存!我也是魯迅遺物,你們也得保存保存我呀!」

「禮物變遺物」,或許便是朱安這半輩子的寫照。她一生以為自己是個人,卻一直像一個「物」一樣生活,並且,甘於這種生活。

站在我們的角度來看,朱安選擇賣掉魯迅的藏書並且讓文化界人士「保存她」顯得非常沒格局,但站在她的角度來看,或許我們該感到欣慰:她終於開始學會不逆來順受,敢表達自己的訴求了。

大家經過商議後,答應每個月從上海匯一筆數目不大的生活費給朱安,加上她把幾個房間出租,算是勉強可以度日。

朱安和許廣平其實是有見過面的。抗戰勝利後,許廣平回北京收拾魯迅藏書及其他物品,兩人同住在魯迅舊居一個月。

朱安非常珍惜這段相處的時間,但由於她一向不善表達感情,所以只是在許廣平回到上海之後,才寫信告訴她自己的感受。

隨後,朱安的健康每況愈下,在1947年簽署了有關魯迅遺產及著作權的文件,把權益全部轉移給周海嬰。

1947年6月29日,朱安在北京病逝。她的遺願是葬在上海魯迅墓旁,這當然未能如願;她的葬禮按許廣平的意思舉行,下葬在北京她婆婆魯瑞的墓旁,墳上沒有任何標記。

(魯迅一家三口)

很多人讀到此節,會覺得許廣平很小心眼,連朱安這個心愿都不肯成全,可我覺得許廣平做得並沒有錯。

如果許廣平真的小心眼,那她不會在自己也挺艱難的情況下,還贍養朱安那麼幾年。能被魯迅看上的女人,不會只有這樣一點氣量。

她只是更懂魯迅,也更懂得尊重魯迅。

不信咱們可以腦補下:如果魯迅在天有靈,看到許廣平把朱安埋在自己身邊,他估計會忍不住掀開棺材板,跳到書桌前拿起筆寫字罵人的吧?

(五)

朱安可以說是個時代典型。

如果不是因為魯迅,可能人們永遠都不記得她。她只能和所有有相同命運的女性一樣,被淹沒在歷史的煙塵中,連個痕迹都不會留下。

她被魯瑞看上到底是福是禍,我們無從評判。

如果她嫁的不是魯迅,而是別人呢?

也許,她會遇到一個良心好的封建老太爺,然後一直穩坐大房位置,一輩子衣食無憂,只不過也談不上幸福。

也許,她會遇到一個封建渣男中的戰鬥機,以她那種性格可能不出一年就被打死,屍骨無存。

即便她走大運,嫁給了胡適那樣的男人,恐怕結局也不會樂觀。

總體而言,朱安這樣的女性過得幸福的概率很低,因為她一直沒有自我,一直固執地遵守自小形成的價值觀去做人處世,拒絕做出哪怕一絲一毫的改變。

朱安對自己和魯迅以及許廣平的關係,有這樣一段總結:「周先生對我並不算壞,彼此間並沒有爭吵,各有各的人生,我應該原諒他……許先生待我極好,她懂得我的想法,她肯維持我……她的確是個好人。」

她自覺接受舊社會的洗腦,一生自我矮化,只有在談到「堅貞」時才能找到點自信,所以,對魯迅她用了「原諒」這個詞。她意識不到,在這場包辦婚姻里,魯迅也是可憐人,甚至被這場包辦婚姻所影響的許廣平也是可憐人。

對善良、隱忍的朱安,我沒有任何貶損的意思,最多只是有點「哀其不幸,怒氣不爭」。

她讓我想起另外一個人:林彪的原配汪氏。

1926年,林彪之父把林彪從外地騙回家為其娶妻,可接受了新思想的林彪誓死不從,逃了。

這個原配姓汪,至死未見過林彪,但仍為其守貞而終身不嫁。1963年,汪氏病逝。林家修家譜時,同情汪氏,在林彪的名字下寫下她的名字,並注了一個「聘」字,指的是沒有過門的意思。

在北京的林彪知道此事後,驚嘆道:「世上竟有這種女子……」

同樣的,對朱安,我們估計也只有一句:「世上竟有這種女子……」

可是,明明世界上不該有這種女子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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