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灃:中國存在封建社會嗎?--解讀為何資本主義不在中國產生
06-03
在中學接受洗腦式歷史教育時,我一直存在一個巨大的疑惑:按馬克思主義五種生產方式進化論的歷史觀,人類社會從原始社會發展到共產主義社會,當一個社會階段發展到高度發達時,其生產關係已經不適應生產力的發展,則會向更高級的社會進化。而中學歷史告訴我,中國自公元前475年比歐洲提前一千年進入封建社會,無論唐宋時期還是明清時期,可以說封建化的程度遠高於歐洲,其生產力也比歐洲資產階級革命前遠遠發達。按馬克思主義理論,為什麼資本主義不是從中國產生而是在封建程度遠落後於中國的歐洲產生?為什麼中國沒有經過資本主義就可以直接從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跳躍到社會主義社會?難道馬克思的普遍真理如此頻繁地在中國發生例外?我的中學老師沒有給我答案。多年後學習了西方法制史,自己終於找到了答案。馬克思筆下的封建社會僅是指西歐中世紀的社會,而並不認為封建社會是全世界人類必須經歷的歷史階段,而中國在馬克思筆下是東方式的集權專制國家,並不是封建社會。當我真正地了解什麼是封建社會,才知道資本主義就不可能在集權專制性的國家產生而只能在封建社會中產生,就象沙漠里長不出森林是一個道理。讓我們來了解一下什麼是西歐中世紀的封建社會?一是沒有強大的中央權力。西羅馬帝國因日爾曼人的入侵而滅亡時,羅馬帝國強大的中央權力被打破,但因日爾曼人的文明遠遠落後於羅馬帝國,其沒有能力建立起一個新的中央權力,從而導致公共權力地方化、私人化,使歐洲進入了封建社會。所以封建社會的產生是伴隨著公共權力的崩潰和國家對公民保護能力的衰弱,當一個國家的公共權力已經無法保護其公民時,則產生了弱者向強者的投靠和依附,為了換取強者的保護,弱者也向強者履行相應的義務。正所謂「民往往知有主而不必知有王」。我們常將封建與專制並提,豈不知,封建恰恰與專制對立!二是權力的契約化。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核心是契約自由,一個沒有契約文化的社會很難產生資本主義,而西歐的封建社會在特權化等級化的同時充滿了契約精神,即使連公共權力也具有契約性質。領主與封臣之間的依附關係更多的不是權力的結果,而是契約。領主將土地封給封臣而換取封臣向其服軍役,但封臣為其服軍役的時間、隨從人員、騎士和馬匹的數量,甚至是招待領主的伙食標準都有明確的約定,超出約定的,封臣有權拒絕。另外,領主對封臣也有一定的義務,如果領主無法對封臣進行保護或者與封臣的妻子通?,封臣有權根據法律解除依附關係。領主與封臣這種依附關係與中國「封建王朝」中帝王與臣子之間「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主奴關係不可同日而語。許多包括我在內的中國人一直奇怪,為什麼美國發生多起持槍傷人的惡性事件,還一直沒有限制甚至是禁止持槍,後來我才知道,持槍權是從封建社會中賦予民眾的「反抗權」發展而來,基於原始的社會契約理論,當公共權力不能保護民眾甚至是暴政殘害民眾時,民眾享有反抗權,可以自行推翻暴政。正像美國將公民的持槍權視為與言論自由等基本人權一樣,限槍其實是要剝奪民眾反抗政府的基本人權,才會導致限槍在國內產生重大爭議且困難重重。三是獨特的采邑制度。西歐的國王不是高高在上的專制君主,他與諸侯是以互惠的忠誠紐帶聯結在一起。國王的經濟來源實際上全部來自他作為領主的個人莊園,他也只生活在他的莊園里,正所謂「國王靠自己生活」。真正的秩序不在國家,而在莊園內,領主在自己的領地中享有獨立的行政、司法與經濟特權,王室官吏不得干預領地,甚至國王本人未經允許都不得隨意進入。正是這種采邑制度導致民眾有強烈的私權保護意識,所以才有「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這種法律諺語的產生。四是法律至上的意識。正是由於西歐的國王沒有絕對的專制權,世俗領域中貴族階層和精神領域中教會對王權有強大的制約,與中國古代帝王「口含天憲」、「朕即是法」不同,國王與貴族、民眾之間的互相制約要靠法律。「王在法下」是歐洲中世紀的封建社會的重要特徵。所以只有在封建社會才會發生德皇威廉二世強拆民眾磨坊,而被法院判決敗訴這樣在當代中國都難以想像的案例。正是西歐封建社會的中央權力衰落、原始的契約因素、私權保護意識和法律至上等一些適於產生資本主義的土壤上才能開出平等、自由、法治和民主的現代憲政之花。而中國古代,自秦以來就進入了中央集權的專制國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整個王朝即某姓的私產,加之自秦以降則沒有獨立的知識分子階層,文化淪為權力的附庸,不可能產生平等、自由的市場經濟和民主憲政制度。只有春秋戰國時期與西歐的封建社會形似而神不似,春秋戰國時期雖然中央權力衰落,但在諸候國的內部仍然有完整的「中央」權力,不同於西歐的封建社會中「附庸的附庸則不再是附庸」,在諸候國內部也沒有可以制約國王的法律。但如果沒有秦的統一,春秋戰國也許真的可以發展出資本主義。實際上,在馬克思筆下,封建社會幾乎未見用於西歐之外。馬克思在《馬·柯瓦列夫斯基<公社土地佔有制>一書摘要》中,批評了俄國學者柯瓦列夫斯基將西歐意義上的封建主義套用於印度,他指出,印度存在君主集權制,阻礙了印度社會演化為西歐式的封建制。但為什麼後來的中國的歷史書又將封建社會這種僅存於西歐的,在中國古代從沒有過的獨特形態硬生生地牽強到中國古代呢?我想可能就是官方學者為了證明馬克思的「五種生產方式」論是適用於全人類的普遍真理吧!還好,學習法律讓我的腦子沒有被洗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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