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欺凌再次觸動公眾敏感神經:成長的噩夢如何避免
12月上旬的最後兩天,關於北京中關村二小一位10歲學生被欺凌事件的報道,在自媒體、公共媒體間迅速傳播,隨之引起廣泛討論。
安徽啟動校園反「欺凌」教育活動,邀請轄區民警為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輿論的關注始於一篇名為《每對母子都是生死之交,我要陪他向校園霸凌說NO!》的文章。這位母親講述了自己就讀於中關村二小的兒子被兩名男同學堵在廁所,用沾染尿漬的廁所紙簍扣在頭上的經過。她的兒子因此產生了應激性心理創傷。
短短几天,圍繞事件的不同聲音持續發酵。中關村二小首先在其官方微博、微信上作出回應,稱「學校還將做持續努力」,並呼籲「讓教育問題回歸校園進行處理」。11日上午,北京市教委鄭重表示,將「認真貫徹落實相關文件,妥善處理中關村二小學生受傷害一事」。
儘管事實有待進一步還原,但「校園欺凌」再次觸動了公眾敏感的神經,這一次似乎離得尤其近。我們也該追問:當欺凌發生,我們該怎麼辦?
光明圖片/視覺中國
玩笑和欺凌如何區分
近年來,校園欺凌事件屢屢發生,甚至會升級演變為「校園暴力」。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2015年公布的一份針對10省市5864名中小學生的調查報告顯示,32.5%的中小學生表示「偶爾會被欺負」,而6.1%的中小學生表示「經常被高年級同學欺負」。浙江大學一份針對「青少年攻擊性行為的社會心理研究」顯示,49%的青少年承認對其他同學有過不同程度的暴力行為,而87%的青少年曾遭受過其他同學不同程度的暴力行為。
這樣大概率的數字讓「校園欺凌」這四個字顯得十分沉重。但在青少年的世界裡,玩笑與欺凌,打鬧與傷害,並不是涇渭分明的,很多青少年對校園欺凌乃至暴力的惡劣性質依然沒有明確的概念。甚至在很多成人看來,孩子之間的事情不會嚴重到哪裡去。
在中學擔任心理教師的王芳向記者描述了「玩笑」與「欺凌」之間的差異:「『欺凌』是指以大欺小,以強凌弱,帶有明顯的主觀故意,時常伴有威脅、恐嚇、打罵等暴力手段。而玩笑則是以搞笑取樂為目的,可能伴有嘲諷等語言攻擊,但往往適可而止。孩子有時會開一些過火的玩笑,有時不太容易區分。這就需要老師從平時對孩子的觀察了解事件的前因後果入手做判斷。」
長期在小學擔任心理教師的溫鴻洋說出了她的判斷:「孩子在成為受害者之前,其實已經有很多表現證明其會成為受害者,這是老師和父母在事件發生前應該關注到的。」
有哪些異常的信號值得關注?溫鴻洋說:「比如孩子的性格是否懦弱、平時與家長和教師的溝通怎麼樣?孩子在班級的人際交往情況又如何?以及他們的學業狀況等等。」
而孩子因為什麼原因會變成「受害者」?溫鴻洋分析:「一是性格懦弱,二是有一些不討人喜歡的特徵,三是缺少親密同伴聯盟,四是沒有有效的及時支撐系統,這個系統主要來自老師和家長。」溫鴻洋表示,「不太討人喜歡的特徵」包括「不良的衛生習慣、不當的情緒表達以及不適當的言語」,這些也許聽起來有些刺耳,但它卻可能引發一場實實在在的校園「欺凌」。
面對欺凌,是逃避還是「打回去」
中關村二小學生受欺凌的事件發生後,絕大多數人站在了支持這位母親維權的一方,但也有一些人認為她的做法「值得商榷」。
專欄作家彭曉芸認為:「我不喜歡這位控訴的母親的性格和教育方式,從她的文章感受到的氣息有點令人窒息,母子生死之交的筆法是在強化自己的悲情和憤恨。」
那麼,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後,怎樣的處理方式才是正確的?
王芳說:「作為家長,無論是哪一方,都應先多聽聽孩子怎麼說,不要急著下結論。要先『確認事實』,不能『感情用事』,在依法依規的基礎上,多溝通。作為班主任,應認真仔細了解問題始末,然後及時通知家長。如果孩子有應激反應,校方應及時找專業人士對孩子進行心理輔導。」
溫鴻洋認為,施暴者和受害者應該區分對待,「關注施暴者,我們要關心學校怎麼處理,家庭怎麼補償,怎樣妥帖地懲罰。而關注受害者,我們要關注心理疏導。父母要告訴孩子,被欺負不是他們的錯,不要讓孩子感到自卑,不要讓孩子毀了自信,要給孩子足夠的安全感」。
一些父母認為,被欺凌後最好的方式是「打回去」,溫鴻洋認為這並不可取。「不能教孩子用同樣的方式去解決問題,這樣他就成為下一個欺凌者,要分清欺凌的程度,懂得談判和尋求幫助。」
同時,專家表示,要認清這些是成長中不可避免的插曲,不能選擇逃避。「最理想的解決辦法是在三方的努力下,施暴方真摯地道歉,孩子們『握手言和』。當然,三方的『擔當、理性、寬容、仁慈』是這個結果的基礎。」王芳說。
成長的問題更重要
在這個事件的討論中,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是一個重要的方面。溫鴻洋認為,最迫切的是「老師應該思考如何避免欺凌的發生,父母應該思考自己的孩子在欺凌事件發生時會屬於哪個群體,應該如何教育」。
如何避免校園欺凌事件?「班主任老師、德育老師、教務老師和心理老師應協同工作。」溫鴻洋說。
王芳也表示:「德育課、心理課、班會課以及班主任的日常教育都應體現。」
而在宏觀層面,此前國家對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作出了新的規定。11月初,教育部聯合中央綜治辦等九部門印發了《關於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提出「對屢教不改、多次實施欺凌和暴力的學生,應登記在案並將其表現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必要時轉入專門學校就讀」。
對於構成違法犯罪的學生,《意見》也有相關對策,比如「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區別不同情況,責令家長或者監護人嚴加管教,必要時可由政府收容教養,或者給予相應的行政、刑事處罰」。
但總體來說,法律法規制度的完善以及落實,仍然還有很長的路要走。而在這些制度規定真正發揮功效之前,依然有不少家長擔心自己的孩子成為學校里的「邊緣人」。王芳說:「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事件不能頭疼醫頭、腳疼醫腳,而是一個需要方方面面關心和努力的問題,是一個需要付出巨大愛心和精力的問題,不要讓孩子感到有『愛的缺失』,也不要過度關注成績,孩子成長的問題更重要。」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