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胯下之辱」為哪般:跨越兩千年的人性扭曲
「胯下之辱」為哪般:跨越兩千年的人性扭曲
半世春秋
【載於本刊2010年第八期】
公元前196正月,大漢開國元勛淮陰侯韓信被殺於長樂宮鍾室,年僅33歲。從此,歷代為韓信鳴冤惋惜之聲不絕於耳。大部分人認為韓信作為一代名將,功高震主,死得可惜。
兩千多年後的今天,當我們再一次回首那段歷史,是否能夠更客觀合理地去審視它呢?就讓我們從韓信那一幕驚人之舉開始說起。
「胯下之辱」作為一個經典的成語,已經深深地融入了中華文化。韓信當初甘願受胯下之辱,最後建立不世功勛,一直為人傳誦,於是他便成了忍辱負重的典型。然而在我看來,這實在值得商榷。
我們讀歷史,不能用現代人的眼光去衡量古代人的價值觀念。在「胯下之辱」被傳誦了近兩千年後的今天,我們對韓信這一行為自然是很敬佩的,並很少有人會去質疑其間的社會理念。然而,只要我們換個角度思考,站在那個年代的人的立場思考,我們就不難發現,這是一件很難讓人接受的事情。因為在當時,韓信的舉動可謂是前無古人,沒有先例。
魯迅先生曾稱讚:「第一次吃螃蟹的人是很可佩服的,不是勇士誰敢去吃它呢?」韓信算是第一個吃螃蟹的人。但是,話雖如此,勇士要被大眾傳誦卻不僅僅是因為他第一個吃了螃蟹,還需要吃了螃蟹,而人卻沒事。換言之,就是敢吃螃蟹還不夠,還需要不被螃蟹所傷。如果吃了螃蟹,人被毒死了,那大眾就又是另一個說法了:這人真傻,吃螃蟹吃死了。同樣,韓信如果受了胯下之辱,最後沒有建立功勛,人們就會把他說成是膽怯的懦夫。
誠然,韓信成功了。但是,吃螃蟹的勇士基本都是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被逼出來的。而逼出來的勇士,值得稱道的是他的勇敢,卻未必是他所做的事。韓信應該就屬於這種情況。
首先,韓信忍辱負重,敢為天下人之不敢為,著實勇敢。鑽人家的褲襠,即使在有韓信這樣光輝先例的今天,也不是那麼容易讓人接受的,更何況是在那個榮辱觀念極強的時代?
其次,雖然這是很讓人不齒的行為,韓信還是鑽了,其承受的壓力之大可想而知。據《史記?淮陰侯列傳》記載:「於是信孰視之,俯出胯下,蒲伏。」「孰視」一詞,可見當時韓信心情之複雜。我們似乎能看到那個眼含憤怒的青年,在凝視對方的同時,經過痛苦的心理鬥爭,最終決定從那個地痞流氓的胯下鑽過去。
那麼,是什麼驅使韓信最終做出這樣的決定呢?如果僅憑勇敢,韓信就該拔劍死拼,殺了對方或者被殺。然而韓信卻以驚人的忍耐力,最終做出了讓人意想不到的壯舉。原因就在於,韓信不想死,也不想因為殺人而獲罪,這一切的根源在於,他還什麼都沒有、什麼都不是,他渴望得到、渴望成就!而活下去是這一切的基礎,哪怕是屈辱地活著。
這種渴望,我們可以解釋成是對自身利益的追求。韓信就是這樣一個渴望建功立業、光耀門楣的有志青年,而這份志向,究其根本,就是對利益的渴望。
韓信「亡楚歸漢」,幾經輾轉,最後被劉邦拜為大將,說到底,他太想有一番作為,以此證明自己的能力,也實現自己的利益。在韓信日後的歲月里,趨利之心一直伴隨著他,直到生命的最後一刻。
說韓信趨利並不過分。「靖難之役」勝利後,明成祖朱棣論功行賞,功績第一的姚廣孝卻什麼都不要。《明史》記載:「賜第及兩宮人,皆不受。」又說:「以所賜金帛散宗族鄉人。」姚廣孝其人,前半生碌碌無為,臨老鼓動朱棣造反,功成之後卻毫無所求,對此我們只能理解為他的奮鬥只是為了實現自己的抱負、證明自己的價值。而反觀韓信,對於他事漢後的種種行為,絕不僅僅是為了證明自己,而更在於自己對利益的渴求。
《史記?淮陰侯列傳》記載:「信引兵東,未渡平原,聞漢王使酈食其已說下齊,韓信欲止。范陽辯士蒯通說信曰:『將軍受詔擊齊,而漢獨發間使下齊,寧有詔止將軍乎?何以得毋行也!且酈生一士,伏軾掉三寸之舌,下齊七十餘城,將軍將數萬眾,歲餘乃下趙五十餘,為將數歲,反不如一豎儒之功乎?』於是信然之,從其計,遂渡河。」酈食其說降了齊王,但韓信卻為了爭功,不惜耗費士兵的性命而自主攻齊,最後還導致酈食其被烹殺,其為人之無義實在令人毛骨悚然,功利之心在此已有所顯現。而之後,他又在劉邦危難之時借口「齊偽詐多變,反覆之國也」,要挾劉邦封自己為「假齊王」,其利欲熏心,已昭然若揭。
至此,韓信已然不再是當年那個簡簡單單的有志青年了。他的志向,一再地驅動著他的貪慾,同時也一步步將自己推向死亡。
在韓信最後的那段歲月里,無論事情如何發展,他始終保持著自己那顆趨利的心,至死也放不下自身的利益。
平心而論,劉邦對於韓信已經是仁至義盡了。作為統兵大將,前有擁兵挾主之過,後有圖謀叛逆之嫌,放到哪朝哪代都逃不過一死,而劉邦卻只是把韓信降為淮陰侯,可謂皇恩浩蕩。
然而韓信卻一直對自己所受的待遇不滿,天天發感嘆抱怨,「信由此日夜怨望,居常鞅鞅,羞與絳、灌等列」。及至最後臨被殺時,還放言:「吾悔不用蒯通之計,乃為兒女子所詐,豈非天哉!」
這是一句耐人尋味的話。韓信在生命的最後一刻,終於道明了自己的心跡,他後悔自己當年沒有聽蒯通的話自立為王。由此我們可以想見,如果給他再來一次的機會,韓信就會採納蒯通的進言,自立為王,背叛劉邦。
當年不肯背叛是以為劉邦會滿足他對利益的慾望,也不想背上叛主的惡名。作為既得利益者(受封齊王),誰願意拿榮華富貴下賭注去叛變?而一旦知道劉邦不會滿足他的利益,韓信就會毫不猶豫地選擇背叛,因為在他眼裡,自己的利益才是最重要的,所謂忠誠無非只是個價碼。
一個貪圖私利、不忠不義的人,就其品性,實在不值得追捧和學習。反觀後來的岳飛,雖然被冤殺,但自始至終卻毫無反意,更無一絲後悔,只寫下了「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八個字來表達自己的忠貞!
岳飛固然是愚忠,但不管怎樣,作為那個時代的一員大將,岳飛不謀私利、一心為公的品性值得肯定,更值得學習。
「胯下之辱」值得我們傳誦和學習的關鍵之處,在於那份受辱的勇氣,以及後來為了讓自己不再受辱而不斷進取的精神,而不在於對韓信其人的膜拜。其間體現的是「忍辱負重」的真諦,而不該是嚮往某位歷史人物的聲名。
然而兩千多年的畸形膜拜,導致了後世一系列醜惡現象的發生。明末清初之際,洪承疇之流,假惺惺地拒降,無非是沽名釣譽,最後僅僅因為皇太極一番微不足道的作秀,就感念恩德,投降叛國。史載:「上自臨視,解所御貂裘衣之,曰:『先生得無寒乎?』承疇瞠視久,嘆曰:『真命世之主也!』乃叩頭請降。」難道明朝的高官厚祿不算是皇恩,崇禎為其舉辦隆重葬禮(明朝以為洪承疇戰死)不算是洪恩浩蕩?
如此這般折騰,無非是先賺取忠君報國的名聲,接著擺出感念皇太極恩德的姿態,搞得自己忍辱屈服,深受感召投降了敵國。
一切只為自己的私利!豈不見「揚州十日」、「嘉定三屠」之時,無數生靈塗炭,卻沒有哪位負重之人出面救萬民於水火之中。他們要的只是名利雙收,怎會因天下大義捨生為民?
無恥至極!我只能這樣去看、這樣來說。
而時光流轉到現今,我們現代人對於「胯下之辱」的認識,以及對「忍辱負重」的概念,需要分清其具體情況和真實含義。我們所要學習的是那種隱忍的勇氣和不屈、奮進的精神,而絕不是對某一個人的盲目崇拜,從而扭曲了人性的美好。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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