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的處理(轉載)
當婚姻關係破裂到了不能修補和挽回的地步,人可能會以離婚作為解決問題的方法。只是,離婚以後,問題不單沒有得到解決,反而因著離婚,帶來更多生活上的實際問題。離婚的人可能又會想再婚,作為解決離婚問題的另一個出路。只是,隨意而輕率地再婚,只會叫人更漠視婚姻神聖、忠貞的意義和價值;也讓自己再陷入另一個危機當中。所以,在《再婚的討論》的總結,我們是絕對不鼓勵隨意、輕率的再婚。要是真的要再婚的話,請留意以下所談的一些再婚的困難,和需要留意的地方:
一. 要承受特別的目光 按《再婚的討論》其中一點,我們提過「再婚永不被嘉許」。因為一般人都視初婚、第一次婚姻的核心家庭,為理想的家庭模式。與再婚的家庭相比,再婚家庭是不及核心家庭理想。因此,再婚家庭會被視為「有所欠缺」的家庭模式;再婚的人也會承受別人一些不好的眼光。
二. 要重建和重整對婚姻的價值與經歷 離了婚的人,需要用時間沉澱過去和總結婚姻失敗的原因;也需要用一段時間重建自尊和價值觀。這樣,才能幫助避免再次出現同樣的問題。離過婚的人,因著之前不愉快的婚姻經歷,容易對婚姻抱悲觀的態度。因此,前段婚姻帶來的創傷經歷,必須完全處理好,才可進入再婚的考慮。
三.繼父母與孩子的關係建立 再婚後,繼父母不要急於取代子女親生父母的角色;而親生父母也不要急著讓孩子接受自己新的伴侶。因為過急只會帶來相處的問題。繼父母與孩子相處,是再婚一個很重要的處理課題。人們會對作繼父母的,存著期望;希望繼父母能夠代替孩子的親生父母的角色,照顧和教養孩子。不過,在現實生活里,繼父母與孩子的關係往往出現張力。 按一些研究顯示,特別繼母在再婚家庭的適應方面,困難較大;繼母往往不容易被孩子接受。作為繼母,也很容易承受從社會而來的歧視目光。因為一般世人眼中繼母的角色,都存著偏私、邪惡的意念;特別當繼母有自己的孩子的時候,這些意念更覺明顯。作繼母的,在未被認同、缺乏支持的情況,要負起家庭的擔子,實在不容易。故此,再婚的初期,子女的管教先由親生父母執行,繼父母則以朋友、導師的角色介入,先建立互信關係、行為準則及賞罰標準後,方可實行共同管教。在孩子方面,他們忠於自己的親生父母,卻要被迫接受一個外來人做自己的新父母,是一件困擾的事情。有時候,孩子也要面對與繼母爭寵的情況;都會讓孩子情緒出現極大的波動。要是當親生父母或繼父母有互相批評的時候,孩子更會顯得無所適從。這些都需要留意和避免。
四. 要面對複雜的親屬關係 有孩子的再婚家庭要面對歷史留下來的親屬關係,這包括:前配偶與其上一代父母(與自己有婆媳/翁婿)。這些歷史留下來的關係,會因著孩子而繼續存在。他們如何跟新任的丈夫或妻子,並他們的家庭結構和關係有好的協調,都是一個不可忽略的問題。 複雜的婚姻和姻親關係,帶來角色上的混淆,權責不分明,特別在照顧孩子方面,容易引起分歧和問題。要是成年人之間彼此沒有溝通和信任,又要拉著孩子站在自己的一邊,情況就會變得更複雜和惡劣,使孩子無所適從。 再婚家庭特別要留意的,就是不要以為阻止孩子與親生父母聯絡,就是一個好的新開始。這樣對孩子來說,是極度殘忍的事情。因為孩子對親生父母的感情,不會因為再婚家庭的形成而減退。因此,與親生父母之間保持有界線而良好的溝通關係,才可以讓孩子有更好的適應。
五. 要學習適應過短的新婚生活 初婚家庭,夫妻可自由地享受蜜月期,待彼此適應以後,才預備和等待孩子的來臨;夫妻和父母角色是分開階段來面對。但已有孩子而再婚的家庭,婚後除了適應夫妻相處,也要立刻適應孩子介入夫妻的關係的生活;夫妻和父母的兩重角色和任務,是同時出現。要面對起來,真是非常的吃力。 總結來說,再婚真的永不被嘉許;但要是真的需要再婚的話,人只要能夠重新校正對婚姻的價值觀念,並且,總結往昔痛苦的經驗,從中汲取教訓,學習倍加珍惜婚姻,再婚生活仍是夫妻在婚姻方面一個再學習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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