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規元旦起施行:超速50% 一次性扣滿12分

新交規元旦起施行:超速50% 一次性扣滿12分

2012年12月24日 06:20來源:華西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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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內交通違法按舊規處理。江龍攝

原標題:超速50% 一次性扣滿12分

新增

校車超員20%以上記12分等14個涉及校車管理的記分項。

提高

未懸掛或者不按規定安裝號牌等由記6分提高到12分。

記分項由38項增加至52項,闖紅燈記6分,駕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記12分……日前,公安部發布123號、124號部令,明年1月1日起對違法記分、駕駛員考試、校車通行等系列內容進行調整,被網友稱為「史上最嚴交規」。

昨日,本報邀交警部門對目前新規中扣分項等系列市民關注的問題進行了解讀。

扣分更多

不按規定避讓校車闖交通信號燈均記6分

昨日,內江市交警支隊法宣科科長劉江靜對目前新規中市民關心的問題作出解讀,他說,他們對新交規中一些規定進行了查看,並比較了與以前的一些不同,交通違法記分上面有很大變化,123號令對校車、大中型客貨車、危險品運輸車等重點車型駕駛人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提高了記分分值,記分項由38項增加至52項。

新增的有:使用偽造和變造校車標牌、校車超員20%以上記12分、不按規定避讓校車記6分等14個涉及校車管理的記分項;中型以上客貨車、危險品運輸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駛超速20%以上,或者在其他道路行駛超速50%以上,駕駛營運客車、校車超員20%以上、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等行為記12分,以及疲勞駕駛載客汽車、危險品運輸車記12分等記分項。

提高的有:將未懸掛或者不按規定安裝號牌、故意遮擋污損號牌以及駕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等違法記分由6分提高到12分,將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等違法記分由3分提高到6分。

同時,考慮到《道路交通安全法》已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取消了原醉酒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記分。

處罰更嚴

一年內兩次記滿12分或累計記30分以上重考

新交規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一年)內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應當扣留機動車駕駛證,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教育(即科目一考試),經考試合格後,發還其機動車駕駛證。

同時,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一次記12分兩次以上或者累積記分達到30分以上的,應當重新接受駕駛技能培訓,考試合格後,發還其機動車駕駛證。

「扣分嚴厲一些,可以有效減少交通違法行為的發生。」交警部門表示,如果司機在一個周期內記滿12分,那麼處理起來不是僅僅交罰款那麼容易,需要進行交通知識考試。如果在一個周期內記滿兩個12分或者累計記分到達30分以上,那麼還得去考路考等,就等於重考一次駕照,這也是提醒司機們要珍惜分數,注意安全。

校車管理

校車標牌有效期半年

校車安全一度成為「社會之痛」,為了加強校車管理,新規明確了校車安全的監管責任各方以及登記檢驗等制度,對校車問題進行了詳細規定。

新規除了增加14個涉及校車管理的記分項外,對校車檢驗標準和車上設施設備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交警部門要查驗校車標誌燈、停車指示標誌、GPS定位裝置以及逃生錘、乾粉滅火器、搶救箱等安全設備,審核申請材料和行駛線路、時間和停靠站點。

校車必須每半年參加一次安全技術檢驗,而且不能委託異地檢驗,校車的標牌有效期也是半年,達到報廢標準的校車必須在車輛管理所監督下解體。

華西城市讀本記者江龍

14項新增規定

這些行為一次記12分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含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原來記6分)。

●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等。

●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的,駕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

●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

●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

這些行為一次記6分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原來記3分)。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

●駕駛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明顯標誌的。

●機動車駕駛人不按照規定避讓校車的。焦點關注

年內交通違法按舊規處理

華西城市讀本訊(記者廖金城)近日,網上有人發帖稱:如果你有交通違法未處理的,請在12月31日前辦理,如果拖到明年1月1日後辦理,會按新的扣分方法處理的。為表示這條傳言的真實性,該信息還寫明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已播出,希望得知此事的人將消息轉發網路聊天群或告知他人。針對這樣的說法,日前,華西城市讀本記者向瀘州市交警支隊交管科進行了求證。

據瀘州交管科王光華科長介紹,在新《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中,的確對部分交通違法行為的記分值進行了上調,目前,根據新規來看,如果在今年12月31日前還未處理的違章扣分記錄,將會累計到下一個記分周期,也就是明年,但其分值卻不會變化。

比如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等違法行為,今年是給予記3分的處罰,而明年則提高至6分,如果今年內這條違章未能及時處理,那麼,明年1月1日起,被扣的這3分將累計到下個周期,但分值還是3分。

也就是說,今年內發生的交通違法行為,還是會按照原有政策進行處理。只有從2013年1月1日零點開始發生的交通違法行為,才會按新交規處罰。

租車行業

期待交規處罰「人車分離」

華西城市讀本訊(記者逯望一)交通新規施行在即,日前瀘州市多家汽車租賃公司紛紛細化了自身的租賃章程。

據一位業內人士介紹,由於租賃汽車使用權和所有權分離的特點,當汽車租賃公司在接到交警部門發出的「交通違章通知書」時,很多汽車租賃合同已終止,租賃公司無權對承租人進行有效制約,不得不為其「埋單」。「以前闖一次紅燈扣3分,租賃公司通過借分或買分還能勉強維持,而新規一次性扣6分,他們確實也吃不消。」

其次,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時,必須由持相應或者更高車型駕駛證3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就目前瀘州多家汽車租賃公司來說,在陪駕方面還無法提供足夠人力和物力,在沒有陪駕的情況下,不能保證實施期內的承租人不駕車上高速。

瀘州鈺源汽車租賃有限公司總經理王仕強表示,希望交警部門的信息能夠更迅速順暢,讓汽車租賃公司在第一時間了解到每輛出租汽車的違章情況,在合同結束之前將所有的違章成本結清,「或者開通特殊的渠道,對租賃公司的汽車進行備案,在承租人駕車違章時,能夠具體處理。」

據了解,目前在貴陽、杭州等地,交規處罰已實行了「人車分離」,租賃車出租期間,有交通違法行為,交通部門的處罰將實行對人不對車,租賃購公司將不再為承租人「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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