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小偷「就地正法」的雷人標語讓誰誠惶誠恐?
成都國際花園裡有「雷人」,「就地正法」小偷的橫幅很雷人,但它卻與當代的文明社會格格不入。然而,為啥社區書記明知「雷人」卻沒有表現出一個共產黨員應有的勇氣,理直氣壯地將此表語撤掉,反倒讓這樣的標語在國際花園裡「招搖過市」,污染人們的心靈?
121.jpg (123.76 KB)2012-7-11 15:04 據四川在線7月9日報道,)「警告一切入室盜竊犯,一但抓住就地正法!」這樣一則橫幅標語,出現在武侯區國際花園小區內。9日,記者了解到,這則連社區書記都直呼「雷人」的標語是上周五出現的,而掛標語的卻是不知名業主,起因就是小區年年出現入室盜竊事件,引發業主不滿。因國際花園小區內治安狀況不佳,經常發生入室盜竊,致使業主們頗有微詞。然而問題是,業主的訴求卻未能引起物業管理者和社區黨組織的高度重視,並因此導致了這條「警告一切入室盜竊犯,一但被抓住就地正法!」雷人橫幅的問世。平心而論,小居業主們應當享有安全居住的權力,而且有權採取防範措施。然而,所有前提必須遵紀守法,不能超越法律和法規的底線。 「看我小區好牛B」,網友「谷哥_Iris」這條新浪微博,只有一句話、一張圖,圖的內容是一則橫幅,上書「警告一切入室盜竊犯,一但抓住就地正法!」這引得@四川身邊事直呼「橫幅很霸道!」他也在猜想,「計每次小偷路過這兒腿腿兒都要嚇得打閃閃。」一條違背法律法規的雷人橫幅,卻無意間引來了眾多網友的熱議,而且用網路語言熱議也略顯不文明。由此看來不管是我們的社區管理,還是網路傳播用語,都存在著目無法紀、不講文明的現象。小偷入室盜竊財物固然可恨,但是我們任何人都無權超越法律法規,不要說我們不是法官,就是由法官在場,抓住小偷也得經過立案調查和審理,也無權實施「就地正法」。
2(2).jpg (125.43 KB)2012-7-11 15:04[localimg=450,335]2[/localimg] 7月9日日下午,記者來到位於永豐路的國際花園小區,從正門往裡走不過百餘米就看到這則橫幅,只不過白色的「正」字被黃漆刷成了「懲」字。路過的小區居民看過後大都一笑而過,也有居民會指點一二。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男性小區住戶說,「就地正法」顯然就不可能,也沒有「一但」這樣的片語,「也不知誰掛出來的。」其實,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不乏吹牛雷人之語,那完全是自己給自己壯壯膽子「大話」而已,並不能起到什麼實質性效果。即便通過人們努力,能夠實現目的,也沒人有那個膽量去付諸實施,因為明知是違法行為。因此,不管我敏感什麼事情,都應首先考慮到不能做違法違規的事。否則,我們就會成為違法者,並因此而受到法律的責任追究。 記者隨後來到小區物業管理處,成都合力物業項目經理趙銳一聽說「橫幅」,立即會意並感嘆「的確很雷人」,不過這並不是物管掛的。趙銳回憶,橫幅是上周五掛的,他覺得措辭不嚴謹,正想著要跟業委會主任曾方明商量一下,看把「就地正法」改為「嚴懲不怠」如果我們仔細審視一下,即便把標語中的「就地正法」改為「嚴懲不怠」也與社區和物業管理者的身份不相適應。我們不是公安執法者,我們只能在遵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以具有人性化的語言規勸那些入室偷盜者在法律面前懸崖勒馬,不能在錯誤的道路上繼續堅持錯誤。這就要求我們自己首先要不折不扣地遵守法律法規,決不能以違法者的身份而去要求他人遵紀守法。也就是說,不管是社會管理工作者還是公民,都必須遵紀守法,我們沒有理由和法律依據可以超越法律法規,我們沒有理由要求他人執行馬克思主義唯物辯證法,而使自己成為放任自由的人。我們更不能用違法的雷人雷語恐嚇他人,污染社會文明空氣,違反社會公德,最終卻害人又害己。作為黨的組織和共產黨員,更應當旗幟鮮明地與我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並依法保護人民群眾的利益不受侵犯。這才是我們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社會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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