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易數》占卜十八論:天時
? 經前人歸納總結,《梅花易數》共有十八項主要占卜分類:天時占、人事占 、家宅占 、屋舍占 、婚姻占 、生產占、飲食占、求謀占 、求名占 、求財占 、交易占 、出行占 、行人占 、接見占 、失物占 、疾病占 、官訟占 、墳墓占 以上占斷中,除占天時以外,其餘基本都是看體用之間的生克關係。總體原則是相生為吉,相剋為凶。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占斷時一定要看卦氣旺衰,卦氣旺了為吉,卦氣弱了不利。特別是相剋的情況,如果卦氣旺,則相剋也不為凶。
另外,還要注意八卦的具體含義,比如測出行,如果得艮卦,艮為止,則艮越旺反而越 動不了。所以,占斷時一定要靈活把握,不能拘泥於某一死板的程式。《梅花易數》斷語修正:了解了體用生克所主,依照本部分的定義,對照求測者的所問事項,即可斷卦 。
凡占天時,不分體用,全觀諸卦,詳推五行。離多主晴,坎多 主雨;
坤乃陰晦,乾多晴明。震多則春夏雷轟,巽多則四時風烈。艮多則久雨必晴,兌多則 不雨亦陰。夏占離多而無坎,則亢旱炎炎;冬占坎多而無離,則雨雪飄飄。
全觀 諸卦者,謂互變卦。五行謂離屬火,主晴;坎為水,主雨。坤為地氣,主陰;乾為天,主晴 明。震為雷,巽為風。秋冬震多無制,亦有非常之雷;
有巽佐之,則為風撼震動之應。艮為 山雲之氣,若雨久,得艮則當止,艮者止也,亦土克水之義。兌為澤,不雨亦陰。
夫以造化之辨固難測,理數之妙亦可憑。是以乾象乎天,四時晴明;坤體乎地,一氣慘然 。乾坤兩同,晴雨時變;
坤艮兩並,陰晦不常。卜數有陽有陰,卦象有奇有偶。陰雨陽晴, 奇偶暗重。坤為老陰之極,而久晴必雨;
陰氣匯散,而久雨必晴。若逢重坎重離,亦曰時晴 時雨。坎為水必雨,離為火必晴。乾兌之金,秋高明清,冬雪凜冽。坤艮之土,春雨澤,夏 炎蒸。
《易》曰:「雲從龍,風從虎」。
又曰:「艮為雲,巽為風」 。艮巽重逢,風雲際會,飛沙走石,蔽日藏山,不以四時,不必二用。坎在艮上,布霧興雲 ;
若在兌上,凝霜作雪。乾兌為霜雪霰雹,離火為日電虹霓。離為電,震為雷,重會而雷電 俱作;坎為雨,巽為風,相逢則風雨驟興。震卦重逢,雷驚百里;
坎爻迭見,潤澤九垓。故 卦體之兩逢,亦爻象之總斷。
地天泰,水天需,昏蒙之象;天地否,水地比,黑 暗之形。八純離,夏必旱,四季皆晴;
八純坎,冬必寒,四時多雨。久雨不晴,逢艮則止; 久晴不雨,得此亦然。又若水火既濟,火水未濟,四時不測風雲;
風澤中孚,澤風大過,三 冬必然雨雪。水山蹇,山水蒙,百步必須執蓋;地風升,風地觀,四時不可行船。離在艮上 ,暮雨朝晴;
離互艮宮,暮晴朝雨。巽坎互離,虹霞乃見;巽離互坎,造化亦同。
又須推測四時,不可執迷一理。震離為電為雷,應在夏天;
乾兌為霜為雪,驗於冬月。天 地之理大矣哉,理數之妙至矣哉。得斯文者,當敬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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