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許明博士:中國收藏家的吶喊!
06-03
一、當前我國珍貴文物的流失已危及國家文化安全近年來,由於一些大規模上建工程的進行和非法盜墓的活動,大量埋藏在地下和流散在民間的文物珍品被挖掘出上,流向市場。儘管國內一些愛國收藏家,購買了其中的一部分並加以保護,但還是有大量文物珍品遭到流失。一位知情收藏家說:「古代文物每天都以十幾隻集裝箱的速度在流失。流失文物中,有珍貴的古代瓷器、青銅器、王器,也有各種雜件,包括木器、服裝、手爐、腳爐、腳盆和馬桶。」這些古代器物大多流到香港、澳門、台灣、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亞等地區和國家的文物市場,有的進入了當地的文博機構。有收藏家說,近二十年流失海外的古代器物是過去幾個世紀的總和!一位收藏家舉例說:「在香港考察時去了古玩市場摩洛街,了解到香港的不少文物交易品,都是近幾年大陸的出土器,有的是國寶級的,如唐代的金銀器、商周的青銅器等。」流失的中國古代文物,有的是國家博物館的空白點,有的是文物書籍中沒有記載或雖有記載但數量稀少的品種。如海外網站上展示了幾百件大陸出土的汝窯瓷器,而我們原有的定論是全世界汝窯瓷器只有80件;海外有人收藏了10000件中國大陸出土的薄胎青瓷器,這些瓷器疑是極為珍貴的五代柴窯;有人出版了元代瓷器個人收藏圖錄,向世人展示了500件在海外收藏的精美的元代象耳瓶、人物大罐、梅瓶和執壺等。又如,法國一位收藏家最近出書,展示了他近年收藏的幾百件中國遼代宮廷金器;加拿大維多利亞藝術館最近展出了500件中國古代精美器物,由於來路不明,加拿大部分媒體稱這次展覽應取名為「盜墓者」。而日本的一個網站公開展出並售賣1萬多件中國的出土瓷器。……這些在海外被公開亮相的中國古代文物珍品,僅僅是近幾年流失文物中的冰山一角。可以看出,這些流失的文物大多數是未經過文博部門的鑒定,被當作「仿品」走出國門的。而這些文物的大量流失,事實上已經嚴重危害了國家的文化安全。中國書法家協會會員劉明說:「在西氣東輸的江蘇地段,曾發現280多座漢墓。由於史書中記載,長江流域沒有青銅器,所以漢墓中青銅器出現後,被一些專家輕易否定。這些稀世珍寶90%被外商買走,流到國外市場。」在澳大利亞留學工作多年的企業家李新華說:「看到大量中國文物流入國外市場,作為一個中國人感受到的不僅是國家財富的損失,而且是中華文明和傳統文化被碎片化的。」 二、管理混亂、觀念和政策滯後是文物流失的主要原因,從目前情況看,造成近十餘年來中國古代文物大量流失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不合理的政策使大量出土文物被「就地處理」了。改革開放後,尤其是最近十餘年來,大規模的高速公路建設和土地開發在全國範圍內進行,卻很少聽說某地某段施工中發現了古代墓葬或窯藏。江西省宜春市博物館原館長謝志傑通過調查發現了其中存在的問題。他說:「按照現有的規定,施工方在開山挖路等基建過程中遇到墓葬或窖藏,必須停工,停工損失由自己承擔。不僅如此,施上方還要承擔考古保護的費用。這一不合理的規定,嚴重影響了施工方保護古代文物的積極性。所以,每遇到這樣的情況,他們便就地開挖,分贓了事;或讓民工以極低的價格賣到就近的大中城市。」據可靠消息,福建武夷山地區、江西中東部、安徽南部等地建高速公路時,都出現了窖藏百餘件元代瓷器的現象。這些瓷器,一部分被國內的收藏家購買,一部分流失到海外。文博專家史樹青先生曾在元代瓷器國際研討會(上海.2006年)上說:「在歐美國際市場上屢創天價的元青花,多數就是近幾年國內出現的元瓷精品。」(二)相關管理部門對民間新發現的問題不重視。例如,2000年以來,一些民間收藏家用各種辦法呼籲,近幾年大規模基建中出上了各式元代瓷器,有的與伊朗國家博物館館藏元代青花瓷器是一樣的,應加以重視。不少收藏家還向國家文博單位寫信、寄照片,希望有關部門設置課題、加以研究,甚至願意捐獻器物、提供線索。但是,一些相關管理部門偏聽部分專家「全世界只有300件元代瓷器;元代生產的都是外銷瓷,國內沒有」的錯誤意見,對此不調查、不研究、不反映、不動手。這種機械教條,只認本本、不看實際情況的思維方式,使中華文明的瑰寶像棄兒一樣流落街頭,散失海外,造成了中國文化遺產難以彌補的損失!(三)個別「專家」插手經營活動,有意否定文物珍品。文博界的一些「專家」與商人勾結,形成了一股巨大的勢力。他們有的直接擔任國內外拍賣公司的顧問;有的已經退休,但在商業活動中仍然使用「某某博物館研究員」等官方名義,許多群眾誤以為這些「專家」是代表國家在做事。出於各種的原因,這些「專家」認定說:全世界有款的元代瓷器只有1件,有人物圖案的只有9件;民間收藏的宋代瓷器都是假的;官窯都在博物館,民間不會有;現在什麼都造得出,什麼都能仿……這些言論,一經媒體和不法商人的渲染,很大程度上混淆了群眾對中國古代器物的認知,也讓海外文物商人有了可乘之機。一些海外文物商人說:「現在是到中國大陸收購古代文物的最好時機。」正因為如此,一些國內文物商人能夠「合法」地把中國的出土文物帶到日本出售;一些日本古玩商,周末飛抵廣州、上海,以極低廉的價格購買宋元明清的出土器物,周日再帶回到日本;而廣州等地的一些文物販子,已經將做生意的名片發到廣交會和涉外賓館的門口!」(四)不法商人哄抬物價擠壓國內民間收藏。不法商人為了獲取高額利潤,把藝術品拍賣搞成了「富人玩的遊戲」。如一件普通的清代小碗,被某拍賣公司渲染成「乾隆賞玩之物,全世界只有一對,另一件在大英博物館」,云云,最後以1.5億人民幣的價格假拍賣給自己的家人。國內一些媒體不明真相,還大肆炒作,成為這些不法商人事實上的「托兒」。有一些香港商人上了國內的電視台,當起了「鑒定家」。為了自己的經濟利益,他們故意把一些民間收藏珍品打成「仿品」。還有一些國內文博界的「專家」,與一些拍賣公司共同貶低國內民間收藏。他們鑒定同一類型的藏品,在海外的就是「對的」,在國內的就是「仿的」。而在這些非法活動中,受損失的不僅是藏家,也有一些拍賣公司,常常是「專家」一句不負責任的話,就會使他們損失巨大。(五)行業管理混亂,造假被合法化。目前,全國已有數百家藝術品拍賣公司,但行業管理極其混亂。不少拍賣公司違規操作,虛開發票,為贓物洗錢。種種的行為,已直接造成中國藝術品市場發展的困難,嚴重打擊了民眾保護文化遺產的積極性。另外,「造假仿古」在有些「專家」的參與和支持下,興旺發達,越發加劇了文化產業市場的混亂。 三、建議採取有力措施保護中華民族的文物珍品(一)著力提高全民的國家文化安全意識。要讓各級政府和廣大人民群眾充分認識到,流散在民間的文物,是中華民族的寶貴文化遺產,也是國家物質文化財富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要用一切手段,動員全社會的力量把它們保護起來,使文物意識、文化遺產意識、中華文明意識,通過對器物文化的保護,深入人心。(二)對收藏家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研究。這些問題包括:1.文物珍品在國內不被承認而在海外被承認的現狀及其危害;2.民間文物珍品不被認可給國家文化產業發展帶來的損失評估;3.目前文博系統的體制性弊端和從業人員中存在的問題;4.文博界的科研滯後情況和鑒定體系的混亂等問題;5.對近年出現的民間收藏珍品進行調查、研究和論證(一些大收藏家已表示,願意將國寶級珍品無償捐贈給國家)。(三)加強對文博系統從業人員的管理和隊伍建設。建議:1.採取措施,提高文博系統從業人員的業務能力和科研水平,及早完成專家隊伍的更新換代工作;2.明令禁止國家文博系統的專家參與商業鑒定和擔任拍賣公司顧問等職;3.制止有人借用行政力量直接介入經濟活動,損害政府聲譽;4.禁止已退休的文博研究人員繼續使用原單位名義從事商業活動;5.發揮文博系統專家在海關查檢、案件辦理、國家收藏等方面的作用,辦好國家和省市一級有權威性的鑒定機構,為群眾收藏作中介服務。(四)構築公平合理的藝術品交流平台。國內的藝術品交易渠道不.暢、平台不多,已成為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瓶頸。建議:1.取消成立拍賣公司要有文博系統批准和文博系統專家參加等現行規定;2.政府部門退出藝術品流通領域,把藝術品經營交給市場去調節;3.對藝術品拍賣公司的虛假拍賣、洗錢等違法行為,由工商管理和稅收部門嚴加懲處;4.降低門檻,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和個人成立多種形式的藝術品交易平台,發展國內的藝術品交易產業。(五)原則上停止用巨資回購流失文物。除特殊情況外(如宋元以前的書畫、圓明園十二生肖等絕品),對古代青銅器、陶器、瓷器和玉器等,原則上停止用高價回購。因為民間有非常精美的同類器物,不少已經超過國家館藏的水平。我們完全可以用回購國外藏品幾十分之一的價格從民間徵集到國寶級的珍品。(六)發揮民間力量保護文物珍品。在現有博物館體制不能有效保護大量中華文物時,國家應降低門檻,大力培育民間博物館;同時,鼓勵企業參與文化遺產的保護活動。國有博物館可在收藏家的配合下,搶救性地徵購民間珍品,以豐富館藏。(七)規範媒體輿論導向。現有媒體從業人員對古代文物知識掌握不夠,一些鑒寶欄目被古玩商操作,引起社會強烈反彈。電視等媒體的鑒寶活動應以正面介紹為主,把重點放在文物的科學性、文化性和歷史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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