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故事】如何維繫美滿姻緣
「鞋子合適不合適,只有腳知道。」雖然沒有那麼多報刊版面讓幾億雙「腳」都來發表高見,但社會調查的問卷,卻給人們的切身感受提供了表現的機會,統計分析結果也就給思考打開了洞察的窗口。筆者設計了包括66個問題和89個變數的問卷,北京市婚姻家庭研究會組織了對977位城市夫或妻的調查,然後用統計分析方法計算出來。
在丈夫當中,很不滿意的佔2.2%,在妻子中佔4.5%;不滿意的丈夫佔8.9%,妻子佔9.6%;比較滿意的丈夫佔53.6%,妻子佔47.8%;非常滿意的丈夫佔33.9%,妻子佔35.3%。其餘的嘛,沒回答。大概自己也說不清吧。
對於這些數字,人們更關心、更需要了解的是「為什麼」。人們在說自己對婚姻滿意不滿意的時候,實際上是在說自己對配偶(愛人)滿意不滿意。那麼人們根據什麼來說呢?實際上必須根據配偶在婚姻生活的各個方面的表現如何才能覺出自己對他(她)滿意不滿意。因此,首先就需要弄清楚,丈夫和妻子在日常實際生活中,到底最重視對方哪些方面的表現?
如果夫妻覺得婚姻總的來說比較滿意或非常滿意,那麼他們對愛人在哪些方面的表現更普遍地滿意呢?
調查的結果表明這種滿意因素的排列如下:
第一、體貼;第二、自己的性生活方式適合於對方;第三、能夠或者已經生下對方滿意的子女;第四、自己要求性生活的次數,使對方覺得既不過多又不過少;第五、自己的社會地位;第六、做家務事的能力;第七、為人處世方面的表現;第八、經濟收入;第九、日常生活中的習慣和喜好;第十、教育子女的能力。
對北京城裡的眾多夫妻來說,婚姻之所以滿意,就是由於依次在這十大方面感覺良好。越能在靠前的方面相互滿意,婚姻就越可能美滿。靠後的方面,即使一方或雙方出現不滿意,對整個婚姻美滿的影響也並不大。
那些不太滿意或很不滿意自己目前婚姻的夫妻們,又是根據哪些方面的感覺呢?他們對配偶的不滿意,又是首先集中於哪些方面呢?夫妻矛盾更多地從何而來?
第一、對方的性生活方式或性要求頻率不適合自己;第二、對方教育子女的能力太差;第三、不夠體貼自己;第四、對方做家務事的能力太差;第五、對方生活習慣使自己不滿;第六、對方社會地位欠佳;第七、對方為人處世較差;第八、經濟收入不足;第九、對方婚前與別人有性關係;第十、生育方面令人不滿意。
這樣看來,性的因素不可能在婚姻中「淡化」;也並非只有小青年夫妻才關心,因為在被調查者中,近1/3的人超過43歲,幾乎一半的人已結婚9年以上。處理得好,性可以增進婚姻美滿;處理不好,又會成為夫妻矛盾之源。
教育子女這事也怪。能力強了,不見得婚姻就美滿多少;但能力一差,夫妻不滿卻大大膨脹了。看來,就算多子多女、兒大女大,孩子也仍然是夫妻的軸心和太陽。
還有一個常理:被體貼的人,毫無疑問更覺得婚姻如蜜;但缺乏被體貼的人,倒也並不一定就把這看作頭等大事。只勸那些不體貼對方的夫或妻,切不可因此得過且過。更美滿難道不好? 實況如此,做何評價應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事。但也應有幾點補充:
第一,男女有別,夫妻不同,但在造成滿意或不滿意的原因上,雙方卻驚人的一致。除了不滿意的丈夫把妻子的不體貼放在第一位,把她的性生活方式放在第二位之外,其他的基本都一樣。
其二,不論老夫老妻還是少夫少妻,不論文化程度高還是低,上述10個方面的排列順序都相差不大。
其三,收入、住房條件等客觀物質因素,對夫妻相互滿意的作用相當小,排在全部89個因素的靠末尾一帶。
其四,子女是否順心,對夫妻關係的作用相當大,大致排列在第10幾位到第30幾位之間,甚至超過夫妻雙方的婚姻基礎。
最後要說的是,無論我們把婚姻美滿程度解剖成多少個方面來尋因探源,最終都歸結為一個問題:您和您另一半是否真的決心共建一個美好的婚姻?這是需要用生活來回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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