鴉片戰爭里的「戰國出土文物」(上)
作為欽差大臣伊裡布的私人長隨,張喜僅是個小人物。但是鴉片戰爭讓清政府開始面對「數千年來未有之變局」,也讓張喜這樣的小人物走向了歷史的前台。
伊裡布(1772-1843),字莘農,愛新覺羅氏,鑲黃旗紅戴子,滿進士出身。鴉片戰爭爆發時任兩江總督。定海失陷後,道光命他為欽差大臣前往浙江查辦,具體任務就是收復定海。伊裡布知道憑天朝的水師力量,定海是收不回來的。但是他從英國特別重視英俘方面抓住了一個砝碼:釋放俘虜好說,但是英方得先歸還定海。為此中英雙方展開了六次交涉,中方談判代表就是他的家丁張喜。後來的南京談判之前期接觸,中方主要談判代表依然是張喜。鴉片戰爭期間,中英之間有四次重要談判:琦善主持的天津談判;伊裡布主持的定海談判;琦善主持的粵東談判;伊裡布、耆英、牛鑒等三人主持的南京談判。之所以說張喜走到了歷史的前台,原因就在於,四次談判中有兩次談判——定海談判的全程及南京談判的前期接觸,基本上是靠張喜在中英之間來回穿梭、負責交涉的。
清政府的夷務之所以能落到張喜這樣的小人物身上,原因很多:
第一,從傳統思想來講,《禮記》云:「為人臣者,無外交,不敢貳君也」。張喜僅是伊裡布的家丁,談不上什麼人臣,出面與夷人交涉,不違古制。
第二,從清政府的統治者來講,不管是道光還是咸豐,對夷務大臣的指示一直是:不要親自接觸夷人。1841年1月,在粵東負責夷務的琦善向道光彙報交涉情況,說該夷約自己赴澳門面談,自己沒有同意。道光為此誇他「頗有識見,國體不失」。1842年8月13日,南京談判負責人之一耆英上奏說:為了不使夷人輕視,暫給張喜賞了軍功頂戴,派他前往夷船議事。道光批曰「尚可」。耆英接著說:「如果將來議有成說,奴才自應會同,面見該夷酋,以定大局」。道光批曰:「既有成說,總以不會面為好」。除了硃批,道光又專門下發密諭:「逆夷狡猾異常,該大臣等不值以身試驗,朕意總以不見面不是。儻議有成言,大局全定,自當昭示大信,消其疑慮。但必俟該夷兵船全數退出,酌定適中地方,約定夷目前來,該大臣等方與面見,切勿輕上夷船,致有意外之變」。咸豐時期,英法聯軍進北京,遠在避暑山莊躲避夷禍的咸豐聽說弟弟恭親王親自和夷人見面了,痛心地硃批曰:「此次夷務處處不得手,致令夷酋面見朕弟,已屬不成事體,若復仍其肆行無忌,我大清尚有人耶?」統治者既然都把天朝大吏與皇家宗室親見夷人當作「有傷國體」、「不成事體」之事,夷務之事就只能落到一些末節小吏甚至張喜這樣的家丁身上了。
第三,人小物辦夷務有人小物的好處。天朝官吏,對內威風凜凜,民眾不得冒犯;對外雖然談不上什麼威風,但是政府與社會所要求的那種虛驕之氣還是得具備的。直隸總督琦善在天津辦理夷務時使用的是一個名叫白含章的千總。對於白含章的夷務才能,他向道光彙報說:「其與應接之間,或剛或柔,頗能隨機應變,甚至故與該夷通事跟役之流,佯為戲謔,以便任意誘詢,到處搜翻,俾得察其隱蹤」。一句「佯為戲謔」點明了天朝初期辦理夷務者的尷尬狀態:屢戰屢敗之下,再也不能跟夷人擺什麼天朝上國的傲慢了。可是跟夷人平等,甚至言語間有所嬉笑的話。上,有傷國格;下,有失人格。有傷國格且不提,因為英夷打到家門口了,不辦夷務不行了;而有失人格方面,則應盡量把它的傷害降到最低,讓位卑職低的小吏甚至無任何職位的張喜臨時戴個頂戴前往交涉,反正他們都是小人,再丟人也丟不到哪兒去。
第四,張喜能走到歷史的前台,跟張喜本人的特質也有關。伊裡布做雲貴總督時,張喜名不見經傳,並不為伊裡布所器重。伊裡布經辦夷務時才唯張喜是用,可見張喜自有其獨特之處,具體可以總結為以下幾點:
其一,以死報效主人的養士心態
當時的情形下,天朝上下對英夷的隔膜與恐懼是可想而知的。定海交涉中,伊裡布根本不敢派官員前往:「惟恐夷人扣留,別生枝節」。 當時西方流行的近代國際法與中國的遊戲規則反差很大。西方近代國際法內涵豐富,首先它包含有霍布斯的自然法則——所訂信約必需履行。其次包含有格老秀斯的國際法則——即使戰爭,也得合乎法律,以誠意為限。比如不得不宣而戰,必得堅持人道主義原則,必得保護非戰鬥人員及雙方外交代表安全等等。再其次,它還包含有羅馬的國際法——雙方締結合約終止戰爭。若以敵人投降終止戰爭,敵人生命財產可以保全,若以征服敵人終止戰爭,敵人生命財產可由戰勝一方自由處理;最後它還包含有法國的外交法則——外交的目的不是去欺騙對方,而是創造信任,用欺騙的方法獲得外交上的勝利,會使失敗的一方懷著憤怒的情緒、報復的希望和種下可成為新危機的憎恨云云。
相形之下,中國的遊戲精神是孫子的「兵者詭也」和孔儒的「要約不信」。孫子認為戰爭就是陰謀詭計,可以偷襲,可以不擇手段,可以不講規則;孔子認為誠信是有條件的,這個條件就是「道」,無道之信是沒有價值也不必遵守的,比如被逼簽訂的條約就可以不信守。咸豐後來跟夷人玩失信,理論根據也是來自於孔儒,他說:「自古要盟不信,本屬權宜。」 所以中國方面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在夷務之初擔心己方官員被英夷扣留,擔心得是有理的。
中國的儒家理論如此,政治實踐更是如此。漢朝與匈奴的外交交涉,就一直伴隨著互扣使者的不規則外交舉動。第二次鴉片戰爭中咸豐指使怡親王扣押通州談判的英方代表巴夏禮一行,其實就是漢家故事的一次再版。而張喜呢,作為伊裡布的門客,為報效主人,已打算置生死於度外了:「私心自忖,數載以來,受恩深重,無可報效。值此海疆不靖,何敢稍存推諉之心,即於大海波濤之中,死於夷人刀劍之下,亦分所當然」。張喜這種擔當,頗有些荊軻刺秦般「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復還」的悲壯,來自於戰國時期盛行的養士心理!
其二,膽大從容的心理素質
當然,光有報效主人的心理準備還是不夠的,還需要具備膽大從容的心理素質。事實上,張喜第一次出海交涉時,隨行的千總謝輔陛就被風暴濁浪嚇著了,張喜教育這職業軍官說:「為官當忠報國,死何足惜」。待上了夷船,英國駐華商務總監督、對華交涉全權副使義律握手相迎入艙坐定後執一杯紫黑色洋酒相敬。按中國的外交常識,只會讓人聯想到毒酒之類,但是張喜沒有猶豫與怯懦,接過酒杯一飲而盡,英夷對此鼓掌大笑。
後來英夷執行琦善的粵東談判條款,準備撤出定海,張喜帶人前往交涉,當時雙方的約定是:一方交俘,一方交城。張喜讓定海總兵葛雲飛押送英俘安突德等人,自己前頭先上英船交涉,正交涉間發現英俘已回到了英船上,原來英夷在海上遇見了葛雲飛一行,把這些俘虜搶過來了。這讓張喜很被動,更被動的是,英方此時又提出了一個額外條件,要求中方釋放他們從廣東帶來的漢奸布定邦。布定邦在英軍佔領定海後專門負責英軍的買辦事務,清政府眼裡,這就是漢奸了。張喜當然不願意釋放漢奸,此罪比擅自釋放英俘要嚴重得多。因為從道光到咸豐,政府對漢奸的痛恨甚至超過對英夷的痛恨。但是英方又不願意輕易放棄救他的可能性。因為安突德被押送出獄前,布定邦跪他面前求他救命而他答應了對方。爭吵間,張喜說英方不講理,英方說為了救布定邦也顧不上講理了,張喜竟拔出了隨身佩刀拉住英方翻譯羅伯聃,說:「我以禮相待,汝反不講理,休怪我鹵莽之間,不知誰生誰死」。
英夷方面,當然不興玩這個。所以羅伯聃不但不著急,反而勸張喜不必性急。張喜拿不講信用激對方,對方遂放棄了布定邦,而且對張喜本人不但沒有惡感,反而越發喜歡了。這次交涉,已是張喜同夷人的第六次接觸,也是定海談判中的最後一次交涉。其實隨著張喜與夷人接觸的增多,他已發現,英夷並不是傳說中的妖魔鬼怪,不但不可怕,自己在英夷面前甚至比在自己主人面前還要從容。第一次面見夷酋,他就被當作尊貴的客人了,餐桌上不但居中而坐,左右有英國侵華遠征軍總司令兼全權公使懿律與英國駐華商務總監督兼全權副使義律兩夷酋相陪;晚上睡卧夷船,居然還能與懿律對榻而眠。而他在自己的主人伊裡布和其他大吏面前,那是連坐的資格也沒有的。只是南京正式談判前由於把三千萬的賠款談到了二千一百萬元,才暫時的有了坐下說話的待遇。
但是這種待遇就跟道光召見林則徐賞其跪墊似的,只是一種恩賜,沒有你從容的餘地。而對英夷來說,好不容易發現天朝有這等人物,當然對他非常賞識。這種賞識會越發助長張喜在夷人面前的膽大與從容,所以這第六次交涉就有了張喜拔刀相向的一幕。
南京前期交涉間,英方翻譯羅伯聃寫個「逆夷、夷匪、跳樑小丑」等字樣的字帖遞給張喜,問:這些字樣都是你們這邊說的,我們何逆何匪何丑?張喜將其字帖撕得粉碎,劈面擲去,連唾數口,大罵曰:「爾等生得不類人形,行得不類人事,何謂不醜?到處殺人擄物,行同無賴,深為可恥,何謂不匪?以外夷犯我中華,以小邦侵我天朝,何謂不逆?」談判桌上張喜猛不防給他們來這麼一手,黑白夷們全都愣了。璞鼎查勸張喜有話好好說,這事才算過去。
其三,機智靈活的善辯之舌
張喜還有一個優點,他不像一般的天朝官吏那樣木訥古板,雖然在自己的主人面前無從放開,但是見了夷人就打開水龍頭了,口惹懸河滔滔不絕。而對英夷來講,所見天朝官吏,上上下下都是虛驕傲慢假裝或者真的對英夷任何事物都不感興趣,如今面對這麼一個連英女王多大年紀、有無丈夫都要過問的天朝代表,心裡自然有些歡喜。
(圖註:1841年1月7日,英軍尼米西斯號與清水師戰船炮戰;編輯配圖,圖片來自網路)
張喜第一次與夷人接觸,就參觀了對方的蒸汽輪船。參觀的過程中,不由得感嘆其製造之巧。英方翻譯馬禮遜(史稱小馬禮遜,也有譯作「馬儒翰」的,林則徐手下的翻譯班子把人家譯作「秧馬禮遜」,以別於其父、前來中國的第一位新教傳教士、鴉片戰爭發生之前為英國駐華商務總監督律勞卑作翻譯而勞累致死的老馬禮遜)遂問:「貴國之人也能此否?」張喜回曰:「此機雖巧,天朝之人,用心不在於此」。馬禮遜問:「彼之用心何事?」張喜對曰:「我國用心在文章」。又看其船上大炮,當然也甚機巧。這次英夷不待張喜讚歎就說中國大炮不好。張喜回曰:「炮雖好,彼此罷兵不用更好」。此語一出:「義律拍喜之肩,從此言語,似覺投機」。 中西文化反差極大的情況下,戰爭觀念自然不同。比如清方認為戰爭就是殺人,而英方認為,戰爭不是殺人,而是逼迫對手讓步。張喜雖然不知道義律欣賞他的原因何在,但他的「罷兵不用」讓義律把他認作西方意義上的和平主義者了。他眼裡的野蠻中國居然有這等人士,自然對張喜刮目相看。如果說張喜的「彼此罷兵不用」算是辯論得體的話,那麼他有些辯論完全模仿中國的戰國策士就讓英夷摸不著頭腦了。
最典型的例子是1842年8月8日,張喜在南京談判前第一次與夷人見面,當英夷表示不同意他們的條件他們就開打南京時,張喜說:「我之此來,並非專為投送公文而來,我之來意,爾等知之乎?」馬禮遜曰:「不知」。張喜曰:「我之此來,先為貴國賀,後為貴國吊」。彼曰:「為何要賀?」喜曰:「賀者賀爾所向無敵,其鋒不可當,致使爾等深入大江,揚揚得意,以致我國兵民受害,財物被擄。在爾以為得志,在我則正所以為貴國賀。」彼曰:「何以要吊?」喜曰:「吊者是弔喪之吊,即痛哭流涕之意,我之此來是痛哭爾等」。彼曰:「為何要痛哭?」喜曰:「我與爾因有一面之交,不忍坐觀其敗,故來痛哭,並以實言相告」。彼問所告何言。喜曰:「爾等知進不知退,我恐爾等片板不歸,一人不返耳」。彼愕然曰:「何能致此?」張喜說:彼能長驅直入,主要原因乃是我天朝不值與之爭鋒,未加防範而已。而且天朝皇上比較仁慈,不忍荼毒生靈。若英夷太不象話,天朝皇上一震怒,諭令人民展開人民戰爭的汪洋大海,英夷必片板不歸云云。
可以說,張喜這套說辭完全是牛頭不對馬嘴,中英鴉片戰爭,不是戰國爭雄。不是張喜生錯了年代,就是時代耽誤了張喜——有歷史學者就此稱其為「戰國古墓中出土的張老爺」。雖然他說得雲里來霧裡去的,但英夷並沒有跟著他飄雲駕霧而去,最終不但拿大炮對準了南京城,而且在南京談判中得到了戰爭發動前所有的預想目標。
附,參考資料:
1.文慶等輯:《籌辦夷務始末·道光朝·第二冊》,中華書局1964年版;
2.文慶等輯:《籌辦夷務始末·道光朝·第五冊》,中華書局1964年版;
3.文慶等輯:《籌辦夷務始末·道光朝·第一冊》,中華書局1964年版;
4.賈楨等輯:《籌辦夷務始末·咸豐朝》第七冊,中華書局1979年版;
5.張喜:《探夷說帖》,《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鴉片戰爭·第五冊》,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6.張喜:《撫夷日記》,《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鴉片戰爭·第五冊》,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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