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姑娘只剩在城市......

姑娘只剩在城市......(2016-02-11 11:54:07)標籤:雜談今天偶然聊起來城裡和農村婆媳關係的差別,結果很是耐人尋味。城市的婆媳關係一般是這樣:公婆封建且男權意識濃厚,媳婦獨立意識強,舊觀念和新觀念衝突劇烈,雙方勢均力敵。如果夾在中間的男人認為夫妻關係重於親子關係,那麼這段婚姻一般都能被維持下去,並且很大幾率上過得還算美滿;如果中間的男人認為「老婆可以再娶,而老媽只有一個」,那麼,婆媳大戰是必然趨勢,這個家庭很大程度上會破裂。這裡說的城市,包括從農村出來突圍到城市、城鎮中生活的人,也包括富裕起來的社會主義新農村。我們在網路上吐槽得最多的婆媳問題,幾乎都是這樣的:新女性在舊家庭里過得苦不堪言。而廣大貧困的農村地區(請將上述三種情況排除出此列),婆媳關係的現狀是怎樣的呢?我從不諱言自己出身農村,如今我有很多親戚還生活在偏貧窮的農村地區,應該可以就自己的見聞,對這個問題發表點看法。以我三姨為例。二十幾年前,她嫁過去的那個山村經濟狀況還好。三姨嫁過去之後,連生了兩個兒子,一時過得揚眉吐氣,在家裡走路都是橫著走的。二十幾年過去,那個村莊越來越閉塞,變成了名符其實的貧困村。三姨的兩個兒子,小時候不好好學習,輟學後出去打工又掙不到什麼錢,回到老家後,娶媳婦兒成了最大的難題,因為山裡年輕的姑娘們紛紛走去城市裡打工,最後要麼嫁去富庶一點的外地,要麼就留在了城裡,反正沒多少人願意回家。三姨的大兒子品性比較好,被村裡一戶人家的女兒相中,做了倒插門的女婿。為了給這個小兒子找媳婦,三姨和三姨父幾乎傾盡了所有財力。你想娶個兒媳婦,得起套新房子吧,得有點像樣的彩禮吧?不然誰願意嫁進來啊?這麼一折騰,讓這個原本不富裕的家庭變得幾乎赤貧。兒媳婦倒是娶進門了,性情卻有些陰晴不定,暴戾起來的時候甚至曾給過三姨幾耳光。但大家都是這麼這麼勸她的:你忍著點吧,睜隻眼閉隻眼這輩子也就過去了。你這媳婦要跑了,再娶就更貴了。就我所觀察的現象而言,窮困農村的婆婆們天天洗碗洗衣掃地餵豬帶娃種莊稼做牛做馬,而媳婦好吃懶做天天描眉畫眼翹著二郎腿玩手機也沒人敢說,因為怕一不小心得罪媳婦以後,兒子就打光棍了。很多已婚婦女哪怕是公然搞破鞋,婆家都敢怒不敢言,依然好吃好喝伺候著。那裡女少男多,四十歲離異帶孩女也能嫁個二十齣頭的男人,還能要到一大筆彩禮。婆婆對媳婦幾乎是零要求,你給我生個孩子就行,甚至,沒有生育能力也沒關係,你是個女的就行,能滿足我兒子的性慾就OK。我小的時候,農村男難找媳婦兒的現象還不是很嚴重,而現在他們娶個媳婦成本甚至比城市高。農村地區天價結婚費用成為普遍現象,令人擔憂的是,因婚致貧就像被推倒的多米諾骨牌一樣,扶起來的難度遠超推倒下的難度。家庭條件差一點的公婆幫兒子娶了媳婦兒以後,立馬變成窮光蛋,根本不敢給媳婦兒臉色看,幾乎都把媳婦兒給供著,你好吃懶做甚至不生孩子都行,只要別跑了就行。遇到媳婦兒品性不好而自己兒子又很孬的,公婆受媳婦的虐待是常有的事。等媳婦兒生了娃,公婆又成為了孩奴,一輩子為兒子操勞,臨終還落不著個好。就我所見所聞,三十年前生了倆女兒的夫妻,在農村地區最受打擊和嘲笑,三十年過去這撥人反而過得最滋潤;其次是生了一個女兒一個兒子的,往往因為有個女兒照應著娘家而過得稍微好一點;最苦逼的是生了倆兒子的,那日子過得那叫一個凄慘。生了一子一女的家庭,女孩子對父母的財產普遍無繼承權(法律上是一回事,事實上是另外一回事),這種不安全感驅使得她普遍比自己的哥哥或弟弟更勤奮、更努力也更有出息,成年後也更有能力孝順父母。而這個家庭中的男孩子特別是年少時不努力的,卻越過越屌絲,娶個媳婦兒再生個孩子以後,小家庭全部成為了老一輩人的吸血鬼。以我另外一個阿姨為例。她兒子娶了老婆生了孩子以後,小家庭一家三口都賴在家裡啃老,小兩口連孩子學費都等著她去交。倒是她的女兒嫁人之後,總覺得自己母親太可憐,常常在經濟上幫襯和接濟娘家,然後,一個奇怪的生物鏈就誕生了:女兒辛苦勞動賺來錢拿去孝順媽媽,媽媽一轉手拿去給好吃懶做的兒子兒媳花。更無恥的是,女兒嫁人時婆家給的彩禮,也花到了兒子身上,活脫脫一個「賣女兒,養兒子」的榜樣。這個年齡段的農村女性,大概是最為苦逼的一個群體。她們大多出生於五六十年代,年少時代被當成能頂半邊天的勞動力,由於物質貧乏,沒條件去上學,即便上學了也因為遭遇文革,學不到啥東西。嫁人以後,她們成了婆家的勞動力、生育工具,受盡封建社會走過來的婆婆的氣。那會兒社會經濟還沒有飛速發展起來,去城市裡的路很窄,留給農村女性的出路更是不很多,因為沒有對自己父母的財產繼承權,她們即便遭遇了家暴男、賭博男、嫖娼男、軟飯男也不敢輕易離婚,婚姻再糟糕也只能呆在裡面,因為出了圍城只有死路一條,所以不得不賴在婆家仰人鼻息地生活。好不容易多年的媳婦熬成婆,卻要為兒子娶媳婦的問題頭疼,待媳婦娶回家了,又一輪苦日子正式開啟。之前我說貧困農村的媳婦兒地位高,說的不是女權狀況好,指的只是找媳婦難的狀況倒逼得男方和婆家不得不哈著媳婦過日子,導致女性地位有所提高。這裡說的女性,更多可能只是作為一種生育工具甚至是性慾工具而存在。但是,幾十年重男輕女造成的惡果,逼得人們不得不迫於實惠而覺得生女兒更好。從這幾年開始,老家重男輕女的風氣有所改變,大家不再以生女兒為恥了。他們不一定會想到「男人和女人應該是平等互惠的」這類太過高深的問題,相反,只是簡單地算了一筆賬:生了兒子,長大了我得給他建房子、娶老婆,得花出去那麼一大筆錢,娶了兒媳婦後我說不定還得受媳婦的氣,他們有了孫子我還得養孫子。生了女兒,我好生養著,二十多年後她若能嫁個好人家,我還能拿到20來萬彩禮。而且,女兒比兒子孝順,女婿一般也不會給我找麻煩。這麼一算,很容易得出結論:養女兒實在是比生兒子划算多了。坦白說,我老家的農村男人娶老婆還不算最難的,因為只要你有點路費錢去到外地,去到更窮的地方,還是能把那裡的姑娘帶回家當老婆。「管中窺豹,可見一斑」,不難想像整個中國就是這樣:女性被當成資源,男性一層層往下挖牆角,然後,最底層最窮的男人便無老婆可娶。這幾年,城裡的姑娘還剩著,嫁人了的姑娘還在為反抗男權做出了這樣那樣的對抗、不妥協,可在偏貧困的農村,女性已成為了男方家不得不善待的稀缺資源。這,算不算是一種無奈的、略顯畸形的進步?之所以說進步,是因為在這些地區,女性被婆家刁難的幾率變小了,生女兒的不再被釘在恥辱架上了,已婚女若遇到丈夫對自己不好可以拔腿就走另嫁他人。之所以說是無奈和略顯急性,是因為:女性依然只是被視為市場上限量供應的商品,可以根據供求關係待價而沽。最關鍵的一點,這種畸形的婚戀市場上,雖然有一部分女性的地位有所提高,但被壓榨得不剩一滴油的,卻是像我二姨、三姨一樣的做了婆婆的女性。供求關係決定地位,這是市場經濟的說法。這同樣可用來解釋城市裡「優剩女」被逼婚或歧視的問題,這也是「優質男少而優質女多」導致的,也是經濟地位決定的。大部分「剩女」甚至應該為這種狀況感到慶幸,因為這說明你沒有生活在社會最底層。姑娘剩在城市,而貧困的農村男人找不到老婆,只證明了一個真理: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不管男女,你有多少財產就有多少議價權甚至定價權,也才會有話語權、選擇權。農村如此,城市也一樣。李銀河說過:「真正改變中國女性命運的有三大因素:一是女性參與社會生產;二是女性普遍受教育;三是通過婚姻自由」,可我覺得她沒有說到點子上。我一直認為,中國女權運動的難點在農村。真正意義上的女權者,不該只關心和自己相關的那部分部分權益,而對迫切需要女權思想來解放的農村地區不聞不問。中國的女權運動,若不解決農村婦女的財產權,就永遠只是少數人的勝利,我們永遠不該把農村女性開除在外。可我們來看看,農村婦女能擁有的財產權現狀是怎樣的呢?農村婦女的婚前財產權,應該包括農村婦女在婚前與父母兄長共同創造的家庭財產中應該享有的份額,而不僅僅指婚前嫁妝。部分結婚時間短的婦女在離婚後,回到娘家被娘家兄嫂嫌棄,甚至不給其居住。農村土地政策「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導致農村婦女在結婚或者離婚後,不能及時取得土地承包權。離婚婦女土地承包權常常依附於公婆家,離婚後該土地承包權常常不能帶走,離婚後生活的地方往往不能及時取得土地承包權,在離婚後到未重新分得土地期間,就喪失了最基本的生存資料之一的土地。農村婦女即使出嫁或者離婚也幾乎不可能有獨立的農村土地承包權,農村多種經濟形式的登記業主絕大多數是男性,實際掌握經濟管理支配權也是男性,當權利出現分歧的時候,農村婦女的維權表現得無能為力。是的,真實狀況就是這樣。但問題是:誰care?法律、政策的制定者多是男性,而且大部分是已經脫離了農村生活的男性,他們關注農村女性生存狀況的比率能有多大?一部分從農村突圍出來的女性,比如我,倒是注意到了這個問題,但終究是螳臂當車,無能為力。於是,廣大貧困地區的農村女性只能像野草一樣,自生自滅。如今,我們生活在城市裡,也講著女權,但終究是離她們越來越遠了,遠到她們好像再也追不上。唯一值得慶幸的是,我們的社會似乎也慢慢意識到「重男輕女「的惡果。農村女性被當成稀缺的性資源待價而沽,正是男女權利不平等激化出的「性別戰爭」,女性藉助不平權的偏見和歧視對男權無意識地反戈一擊,最終尷尬的是男方極其家庭。古語云:「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比起一味怪罪農村家庭「思想封建」導致性別比高居不下,我真的希望我們整個社會、我們的政府、我們的新聞媒體、每一個人,都去探尋和反思是什麼令農村如此凋敝與貧窮,如此沒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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