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道德的缺失與建設

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初期,中國曾展開了一場關於彼時的社會是處於「道德『滑坡』」還是「道德『爬坡』」的討論。「滑坡」論者認為剛剛起步的改革開放的確把經濟搞活了,但是很多人誤認為市場經濟是「人人下海經商」,是「賺錢經濟」,甚至是「騙錢經濟」,以致有「十億人民九億商,還有一億待開張」的錯誤提法。加上當時過於重視經濟建設而忽略了精神文明建設,出現了社會風氣不正的現象:個人主義、拜金主義、享樂主義盛行,違法亂紀屢見報端,封建迷信等腐敗現象和醜惡現象叢生。鑒於現實生活中這種情景,於是報刊上出現了不少呼喊道德的文章,如《救救道德》、《道德在「哭泣」》、《當代中國道德觀念大錯位》、《警惕「道德綜合冷漠症」》,等等。

如果仔細閱讀當年這些「滑坡」論者撰寫的文章,我們可以發現其中絕大多數人都將此現象歸咎於兩個方面:一是市場經濟,二是體制問題。他們認為,道德是教化之學,本身是一種整體主義的要求,而市場經濟本身內涵著對於個人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因此,道德與市場積極在本質上就是格格不入甚至是南轅北轍的。同時,他們還認為對於道德「滑坡」現象的產生,體制的不健全應負很大責任。只有從根本上完善道德監督體制,才能有效遏制道德繼續滑坡。

時至今日,我們必須承認道德「滑坡」論者的理論有可取之處,但也必須指出他們對於道德「滑坡」的診斷基本上是不準確的:一方面,此時的市場經濟比彼時更為發達,但是我們的道德並沒有繼續滑坡或者觸底。西方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的市場經濟比我們搞得要早,但是它們的道德環境並沒有惡化,這也從反面論證了市場經濟與道德建設並不是水火不容的;另一方面,我們的體制改革也在不斷深入,但是道德狀況也沒有想像中的「煥然一新」,這也說明體制並不是提升社會道德的關鍵所在。事實證明,再健全的體制也不大可能徹底將道德之惡關在門外,因為政策要有人去信奉和嚴守才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就表明了制度不是萬能的。

那麼,究竟是什麼原因導致了現實中我們的社會道德缺失呢?究其根本原因,在於我們往往混淆了兩種不同的道德——公德與私德,同時又往往用私德來衡量與要求公德,於是變成生道德錯位與失位的現象。現在各界人士對於何謂公德、何謂私德尚未達成完全一致,但是在分歧中亦有共識:一般而言,「公德」亦稱「社會公德」或「國民公德」,它是人們在履行社會義務或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活動中應當遵循的道德行為準則,它是與集體、社會、民族或國家有關的道德,包括簡單的、起碼的公共生活規則。「私德」指個人品德作風、習慣以及個人私生活中處理友情、愛情、婚姻、家庭問題的道德。

大約一個世紀前,梁啟超提出了一個著名的、一直到今天仍然困擾著人們的判斷:「中國,……偏於私德,而公德殆闕如。」是什麼原因導致了這種現象呢?答案還得從中國傳統文化中去尋找。中國傳統文化對於德行問題的重視程度可謂無以復加。從孔夫子開始,兩千年的儒學一直在討論三個基本問題:德行的依據、德行的表現形式以及修德方法。從「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到「內聖外王」,我們可以發現佔據中國傳統文化最主流的儒家文化總是希望或者試圖從論證人的道德不但是個人之私事,它還是而且應該也是人推動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

很明顯,這是一種「私德公化」倫理思維方式運作的結果——如果用嚴格的邏輯學來考量上述兩個基本命題,我們就會發現中間有著致命的弱點:「齊家」與「治國」之間的順承合理之處在哪裡,難道「家齊」一定能推出「國治」嗎?還有,「內聖」說的是一個人內心道德達到頂峰,但是這如何能成為他「外王」的依據?一個道德極端高尚但是不懂政治的人,我們難道能夠放心讓他領導一個政治體嗎?將德性之善與政治之治作如同數學上的映射性思考,將帶來極為嚴重的政治後果——一方面,它給其它國家依據所謂「國際道德」來批評本國政策留下了機會;另一方面,它不可避免地把可以商榷的政治義務與責任,苛刻地提升為不可商榷的最高道德義務與責任,這就既損害了政治的健全發展,又損害了道德的崇高聖潔,使道德由政治庇護顯其屏弱,政治由「道德」支撐顯其惡劣。

這裡並不是說傳統道德「不好」,而是立足於一個基本的事實即道德標準及道德行為方式應當隨著時代的改變而有所變動,僵化的道德觀不是真的維護傳統道德,而是將傳統道德最有活力的部分扼殺,那才是對傳統道德乃至傳統文化最大的犯罪。現代社會是基於工業化生產而建立起來的市場社會,與農業社會相比,它有自身的特徵如強調合作、強調互相尊重、強調紀律性等等,這些特徵在某種程度上是私人道德無法滿足的,只有公共道德才能保證現代社會的和諧運轉。

然而,我們必須要強調的是,所謂公德並不是僅僅指不隨地吐痰、不闖紅綠燈、上車要排隊買票等等。上面列舉的幾項道德都是消極的具有底線意義的公德,它固然屬於公德的一種。但是從公德的本意上來講,它實際上是一種公共關懷與一種公共精神,是超出個人的界限,關懷超出個人利益以外的公共領域的事情。這是公德最初的意義。這個意義集中的體現是政治。如果把公德僅僅作為一種五講四美之類的個人修養,實際是貶低了公德的意義。公德關係到一個國家、一個民族是否能健康地保持它現代文明的體制。比如說對於腐敗,對於社會的進步,包括對於國家一些重大事件的處理,你是否有足夠的關懷,這種關懷不是被迫的、不是別人給你灌輸的,而是自己自由地做出決定的。有這種公共精神,才是真正有公德的表現。

公德如此重要,所以建設公德的工作就顯得格外迫切,尤其是在我們這個公德尚不是很發達的時代更是如此。加強公德建設,要注意以下幾個原則:

第一,集體主義原則。公德本身作為現代化所凸顯出的道德類屬,自然天然打上了現代社會講究合作的集體主義傾向。在維護、發展集體利益的基礎上,實行個人利益、集體利益、國家利益相結合。當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或國家利益發生矛盾時,應把集體利益或國家利益置於優先地位,即個人利益自覺地服從集體或國家的利益。為了集體或國家利益而放棄或犧牲個人利益,則是高尚的道德行為。

第二,公德、私德建設並舉原則。有的人在強調公德的路上走到了極端,認為完全可以用公德取代私德,這是錯誤的。在強調公德建設的同時,也要重視私德的建設。西方人由於過於強調公德,因此多以公德的規則理念來處理私生活的人際關係,結果會出現很多讓中國人無法接受的現象———父親輕輕地打兒子一巴掌很可能會成為被告,這種冰冷的公德目前在中國尚不可能被接受。

正所謂「私是私,公是公」,公德與私德各有管轄的領域,我們既不要公德私化,也不要私德公化,這才是解決當前我們社會道德問題的根本原則與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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