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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立會查曾無必要 扔石頭者作惡多

(聯合早報網訊)香港大公報報道,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反對派議員提出要動用「權力及特權法」調查特首曾蔭權接受富豪款待的事件,但在大多數議員反對下,動議被否決。

  有關動議的被否決,實屬理所當然。人們要問的是,反對派提出這一動議的目的到底是什麼?是要主持社會公義、是要為市民求取更多福祉嗎?答案是完全相反,他們提出動議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乘勢搞事,鼓吹反政府,把事件政治化,進一步在特首選舉的關鍵時刻蠱惑人心、搞亂香港。

  反對派議員此種「趁火打劫」的行徑是十分卑劣的,也與客觀事實和香港社會的核心價值不符。毫無疑問,曾蔭權在事件中的判斷是有偏失的,但要真正評價一個人的是非功過,不能只看一時一事、更不能只「攻其一點、不及其餘」,把事件無限上綱。

  必須指出的是,曾蔭權作為一個從二級行政主任開始公職生涯的公務員,四十多年來是努力工作、服務市民的;而最為難得的是,他在九七回歸這一歷史轉折關頭站到了國家民族利益這一邊,他滿腔熱情地出任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政務司司長的新職,落實以基本法有效施政,在當時十八萬公務員團隊中是起到正面作用的。

  更難得的是在首任特首董建華先生因健康理由任中請辭時,他得到中央祝福,當選續任、後再連任,在特首位子上工作了七年多,勤勤懇懇、任勞任怨,力求準確完成中央和港人交託的重任。從一個殖民政府中級官員到成為特區之首,曾蔭權這個「香港仔」頂住了不少壓力和流言,始終努力跟上形勢、堅持愛國愛港,這種表現和貢獻,又豈是今日一兩宗乘富商遊艇、坐私人飛機、租住豪宅事件所可以否定得了的?

  而恰恰相反,前日大會和昨日內會上聲色俱厲地要譴責特首、調查特首、彈劾特首的反對派議員,他們又有什麼資格和權利講這些說話、提這些動議?他們是最高道德標準、從不犯錯的聖人和完人么?

  事實是,這些反對派議員,長期以來干盡一切抗中亂港的醜事和壞事,他們對港人社會的傷害和破壞,比什麼飛機遊艇豪宅要嚴重十倍、百倍,他們根本不配去調查、指控任何人。就像港區天主教樞機湯漢昨日引用「聖經」中耶和華的箴句所指出,在向「罪人」扔石頭時,請先問一下自己是否從來沒有犯過錯?而反對派恰恰就是這麼一些專向別人亂扔石頭的「罪人」!

  就在去年,「維基解密」揭出,反對派包括「公民黨」、「民主黨」、「社民連」,還有「政治主教」陳日君、「香港良心」陳方安生等,他們每年收取「蘋果日報」老闆黎智英的一千萬或一百萬元不等,從來沒有向他們的黨員、信眾及公眾公開,而黎某背後的「大水喉」來自花旗「山姆大叔」,已是眾所周知的事實。他們在事件被揭發之後,不敢回應,在立會中裝聾作啞,應該被調查、譴責的正是他們自己。

  反對派長期抗中亂港,在政治、經濟、民生上已經令港人社會付出沉重代價,他們是港人社會團結進步的絆腳石;在第四屆特首即將選出的承前啟後關鍵時刻,市民是擦亮眼睛、分辨忠奸賢愚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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