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貓狗之惑】管理流浪貓狗只能捕殺嗎?

大規模捕殺流浪動物的新聞屢見不鮮,引起動物保護組織和一些愛心人士的憤慨。但流浪動物造成的社會及生態問題,又確實需要治理。對政府及相關團體來說,目前還沒有完美的解決方案;但對寵物主人來說,最好的辦法是:不遺棄。

Lost pup image via Shutterstock.大規模捕殺流浪動物事件:2012年初,烏克蘭為順利舉辦歐洲杯賽事,避免發生流浪動物攻擊遊客,傳染狂犬病,在本國,特別是4個舉辦城市,大規模捕殺流浪狗。2009年5月,中國陝西洋縣因頻繁出現流浪狗、野狗攻擊人,導致多人感染狂犬病死亡,採取了捕殺流浪狗、野狗的政策。類似這樣大規模捕殺流浪動物,特別是流浪狗的新聞並不鮮見。尤其是撲殺時採用的不人道的方式,如投毒、淹死、電死甚至直接用棍棒打死,也加劇了很多犬只主人、愛好者及動物保護團隊的憤怒。(題圖來自:Shutterstock。)困惑:流浪狗/貓造成了社會及生態問題(具體內容請看:【流浪貓狗之惑】受難的天使還是隱藏的殺手?),需要正視,但提到對流浪貓狗的管理,大規模撲殺似乎是相關政府部門的首選措施,這是最有效的辦法嗎?撲殺流浪動物不是有效的解決方案雖然有些人認為流浪動物也能夠給人們和社區帶來好處,如有可能會控制社區中的鼠害等,但相對起它們帶來的麻煩和公共衛生方面的風險,使得政府部門對流浪動物採取管理措施是必要的。特別是面對狂犬病的威脅,為緩解和消除公眾對狂犬病的恐慌情緒,政府通常希望能夠採取快速有效的方式來解決問題。狂犬病在未發病時不易檢測出,因此撲殺一定範圍內所有犬只成為政府的第一反應。但大規模的撲殺的方式只是暫解時決問題,短期內流浪動物的數量確實會迅速下降,但是在不久之後,這些動物的數量又會上升,甚至給社區帶來更大的威脅。這是因為,一個地區內流浪的狗和貓的數量與該地區內食物是否充足有關。一旦該地區內流浪動物的數量升高超過臨界水平,食物就會相對不足,那流浪動物的繁殖率與生存數量都會相應下降,從而使種群大小維持穩定。如果大規模撲殺宰殺了75%(假設)的狗或貓,那該地區內流浪動物之間的寄生蟲病和傳染病的發病率會降低,但對倖存下來的動物來說,該地區內提供的食物卻相對增加了,食物的增加會提高繁殖率,並且足以讓幼狗或幼貓活到成年。幾年之內,這個地區流浪動物的數量又會回升到最初水平。更重要的是,大規模的撲殺往往是先把性格相對較好的流浪動物殺死,留下來的和新生的流浪動物與人更加疏遠,從而更有攻擊性。另外,外面的流浪動物也可能遷移進入該地區,由於它們會努力建立自己的新領域,侵略進攻的強度可能會增加。送收容所為什麼還會被安樂死?設立專門機構收容流浪和遭遺棄的貓和狗,最終幫助它們被人領養,確實是更人道的作法。從今年3月初開始持續到現在的救助重慶、貴陽、昆明等地流浪狗行動中,動物保護組織及愛心人士的安置辦法就是把這些流浪狗分別送到有能力的收容機構。收容所雖然能夠解決一些問題並更加人道,但由於治標不治本,且發揮的作用只在流浪動物問題的末端,加之運行成本較高,僅靠這一方法並不能很快解決流浪動物數量增加的問題。收容所既有政府部門設立的,也有很多民間開辦的。這些收容所會對收容的動物進行體檢、相應的醫療救助以及後續安置,很多收容所會努力促進這些動物重新回歸家庭——被領養。但並不等於說,流浪貓狗只要進了收容機構就後顧無虞了。在理想狀態下,健康動物都應該找到適合的領養家庭,只對那些患有嚴重疾病無法保證其生活質量的動物和具有嚴重行為問題的動物實施安樂死。但實際上,對於數量龐大且每年還在增加的流浪動物來說,這在全世界絕大多數地區都是不可能實現的任務。現實中,因為沒有足夠的能夠領養這些動物的家庭,收容所很快就會面臨過度擁擠的壓力。無論是籠舍的容納極限,還是飼養這些動物的人力和經費開支,最後都會讓大多數收容所無法再接納新的動物。因此,雖然有些國家有「不殺政策」(No Kill Policy ,不對可以保證一定生活質量的動物實施安樂死)的收容所,但能夠良好運行並保證動物福利的收容所,都會對在收容所里待過一定期限而未能被領養的動物實施安樂死。妥協方案:抓捕—絕育—放歸(TNR)1970年代,為更好地管理流浪動物,英國與丹麥制定了「抓捕—檢驗—免疫—絕育—放歸」(Trap, Test, Vaccinate, Alter and Release ,簡稱TTVAR)方案,得到很多動物保護組織的支持。之後,美國等地在開展這項工作時,將這一方案簡化為「抓捕—絕育—放歸(Trap Neuter Release 簡稱TNR)」。無論是TTVAR還是TNR,通過絕育手術使流浪動物無法繁殖,在很多地區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這一方案之所以有效,是因為對流浪動物的捕捉、絕育、接種狂犬病疫苗、辨認及釋放回原處,可以確保不受控制的、較大的流浪動物群體被接種了疫苗的、非繁殖的、較小的流浪動物群體取代。這樣比較能保證這個區域的流浪動物的種群的相對穩定。但在實踐中,TNR的實際效果跟理想效果差距很大。就流浪貓而言,一方面是因為「在完全沒有外來貓的情況下,要對至少71%-94%的貓實施絕育,才能減少流浪貓數量」,在實踐中,不斷有貓遷入的情況下,「雖然理論上高效絕育可降低群體數量,實際上卻會因為新移入貓而失敗。要靠TNR減少(某社區流浪貓)群體數量,只有50%以上的貓被外力移除才能成功」。另一方面,雖然在開展TNR工作較長的城市,對動物絕育的社會認同度會增加,但在有些地區對動物實施絕育比較難立刻得到社會的普遍支持。2004年國際愛護動物基金會(IFAW)進行的一次調查表明,76%的受訪人群認為對貓狗進行絕育是殘酷的行為。另外,很多動物管理和保護團體在區域內實施TNR時,沒有在一定時間內對足夠數量的流浪動物個體進行絕育,而是三三兩兩地分散施行。這一方面是由於流浪動物難以捕捉,當地獸醫技術和能力不足以在短期內幫助這麼多的動物實施絕育。更關鍵的在於,很多開展救助的動物團體本身的認知存在偏差,導致絕育工作開展的並不徹底。TNR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緩解流浪動物的數量增加問題,但也無法徹底解決動物在放歸到原處後,依然會產生的諸如公共衛生、污染、噪音和對野生動物的威脅等問題。流浪動物,該怎麼拯救你?解決流浪動物問題的核心在於以人道的方式,緩解流浪動物與社區的矛盾,降低流浪動物對野生動物的威脅。因此,這個問題雖然是流浪動物帶來的,但問題的根源還在於人,也只有通過社會多方的努力,相互協作才有可能緩解這一系列問題。流浪動物問題的複雜性,使得不會有某一種方法能夠解決這麼多問題,緩解這種狀況還需要更綜合的管理方式。1990年,世界動物保護協會(WSPA)和世界衛生組織(WHO)擬定的流浪狗和貓控制計劃框架是一系列值得參考的建議,其具體內容包括:有必要對流浪狗群或者貓群進行正確評估;制定現實的、實用的和清楚的相關法律條文,確定對流浪動物人道控制負責的政府部門;對寵物進行登記和標記,確保寵物主人以負責的方式行事,減少被拋棄的寵物;一個地區的流浪動物的種群數量和可獲得的食物量緊密相關,控制垃圾不被流浪動物作為食物來源;對流浪動物飼餵點的控制,避開可能帶來問題的飼餵點,減少流浪動物與社區和公共健康的矛盾;通過絕育,降低有主和無主狗和貓的繁殖潛力;引導和管理寵物市場,只允許可以促進寵物主人長期責任的銷售渠道;教育公眾,多方共同負擔,參與到流浪動物的管理的工作中。參考文獻:

1. WSPA, 布里斯托爾大學 《動物福利概念》 伴侶動物1——種群控制計劃2. 馬克?貝科夫. 《動物權與動物福利小百科》. 2002.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桂冠圖書公司3. 葉力森. 《動物收容所管理作業手冊》. 2000.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物植物防疫檢疫局4. 國際伴侶動物管理聯盟犬只管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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