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定學:檢驗真理的標準與方法

  

   近日,著名經濟學家茅於軾、陳平等先生正在討論檢驗真理的標準問題,這是一次很有意義的討論,希望能持續、深入地開展下去。茅、陳二先生是從經濟學的角度討論真理標準的,這個問題也是哲學的一個重要課題,作者不揣淺陋,嘗試從哲學的角度對該問題發表一點淺薄之見,以就教於諸位先生。

   一、檢驗真理的根本標準是實際

   要想找到檢驗真理的真正標準,首先必須搞清一個基本問題——究竟什麼是真理?假如我們對這個問題認識模糊,那就很難對檢驗真理的標準有一個準確、清晰的認識。那麼,究竟什麼是真理呢?哲學家們對這個問題做出了三種不同的解釋,分別是符合論、融貫論和實用論。[1]符合論認為,一條陳述為真,當且僅當它與事實相符,也就是說,真理就是與事實或實際相符合的陳述、觀點或理論。融貫論認為,真的就意味著最能與我們的經驗和信念的整體網路相一致,並能形成一幅融貫的圖象。而實用論則認為,真的信念(或句子)是那些「管用」者,「管用」的就是真理。不少哲學家都認為,符合論對真理的定義更為準確、嚴謹,所以本文採納這個定義。

   根據真理的定義,真理就是與事實或實際相符合的陳述、觀點或理論,真理的精髓就是「與實際符合」,判斷一個陳述、觀點或理論是不是真理,關鍵就在於它是否「與實際符合」。假若它與實際符合、一致,那它就是「真」的,就是真理;假若與實際不符合、不一致,那它就是「假」的,就是虛假、錯誤或謬誤。通過真理的定義我們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出,鑒別一個陳述、觀點或理論「真」與「假」的關鍵就是事實或實際,所以檢驗真理的標準也必然是事實,是實際。根據真理的定義,我們在邏輯上必然會得出這樣的結論。

   作為一個生命的個體,人存在於世界和萬事萬物之中,為了生存,人必須與外部世界以及各種各樣的事物進行物質、能量和信息的交換,必須進行各種各樣的相互作用。這就要求人必須能夠正確地認識世界,正確地認識各種各樣的事物,然而,由於世界和事物的複雜性,加上人主觀的原因,所以人的認識並不能保證百分之百的正確和真實,不能保證全部都是真理;相反在人的認識過程中,常常會出現不正確、不真實的認識,甚至還會出現虛假、錯誤與謬誤。那麼,如何鑒別認識的「真」與「假」?如何鑒別哪些認識是真理,哪些認識是虛假、錯誤或謬誤呢?這就需要對認識進行檢驗,從而分清「真」與「假」、真理與謬誤。如何檢驗認識的「真」與「假」?如何分清真理與謬誤呢?由於人認識的對象就是事物,由於真理都是與事物的實際符合、一致的,所以最根本、最可靠的辦法就是把人的認識與事物的實際進行比較和對照,如果二者符合、一致,那認識就是「真」的,就是真理;如果二者不符合、不一致,那認識就是「假」的,就是虛假、錯誤或謬誤。所以從認識論的角度看,檢驗真理的標準也應該是事物的實際。

   作者在《檢驗真理的標準是實際》[2]一文中對這個問題進行過專門探討,由於真理就是與事實或實際相符合的陳述、觀點或理論,由於實際具有客觀確定性,由於實際與人的認識具有同一性、可比性、匹配性,又由於實際檢驗具有可行性,所以檢驗真理的標準是實際。

   實際標準真的能夠檢驗出認識的「真」與「假」?真的能夠檢驗出真理與謬誤嗎?作者在《從瑪雅預言看真理》一文中曾分析過這樣一個例子,古瑪雅人曾經預言:「2012年12月22日是世界末日」。那麼,如何檢驗這個預言的真與假呢?如何檢驗它是真理,還是謬誤呢?按照檢驗真理的實際標準,我們就可以將瑪雅預言與2012年12月22日的實際情況進行比較和對照,假如那天世界真的毀滅了,那證明瑪雅預言就是「真」的,就是真理;假如那天世界並沒有毀滅,那就證明瑪雅預言是「假」的,是毫無根據的無稽之談。通過實際標準,我們準確地檢驗出瑪雅預言是虛假的,是毫無根據的無稽之談,這充分說明實際標準是正確的,也是可靠的。

   不僅對瑪雅預言,對絕大多數陳述、判斷、觀點、理論以及學說都可以用實際標準進行檢驗。例如茅、陳二先生所討論的經濟學理論,同樣也可以用實際標準進行檢驗,一個經濟理論,不管它設計得多麼高妙,不管它說得多麼天花亂墜,只要它不符合實際,就一定是虛假的,一定不是真理,所以檢驗經濟理論的標準也是實際。

   二、實踐在真理檢驗中的作用

   長期以來,我國大多數人都篤信這樣一個觀點:「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作者認為這其實是一個誤解,實踐並非是檢驗真理的標準,更不是唯一的標準。

   為什麼說實踐並非是檢驗真理的標準呢?其一,哲學家們對實踐的定義是:「人類有目的地改造世界的活動。」[3]「實踐是人能動的改造客觀世界的物質活動,是人所特有的對象性的感性活動。」[4]通過定義可以看出,實踐是改造客觀世界的一種「物質活動」,而認識則是發生於大腦內部的一種「精神活動」,二者雖然存在著密切的關係,但它們畢竟是兩種不同的活動。認識的「真」與「假」,認識所形成的真理與謬誤,都決定於認識這種「精神活動」,並不決定於實踐這種「物質活動」。檢驗真理是認識活動的一個延續,它仍屬於認識的範疇,並不屬於實踐的範疇,所以實踐很難充當檢驗真理的標準。其二,從真理的定義看,真理就是與事實或實際相符合的陳述、觀點或理論,並不是與實踐相符合的陳述、觀點或理論,所以實踐無法充當真理的標準。其三,認識是對事物的認識,事物是認識的對象,鑒別認識「真」與「假」的關鍵在認識的對象,然而在大多數時候,實踐並非是認識的對象,所以實踐並不是鑒別認識「真」與「假」的關鍵,也很難充當檢驗真理的標準。當然事情也不是絕對的,當某種實踐活動成為認識的對象的時候,這時實踐也隨之成為檢驗真理的標準。

   作者在《實踐並非是檢驗真理的標準》[5]一文中,對實踐標準進行了認真的審視與反思,結果發現它理論上存在著六個方面的問題,所以作者認為實踐並非是檢驗真理的標準。由於篇幅所限,無法詳述,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參閱原文。

   我們說實踐並非是檢驗真理的標準,那是不是說實踐在檢驗真理的過程中就毫無用處呢?事實並非如此,在檢驗真理的過程中,人的認識是被檢驗對象,認識的對象是檢驗的標準,而實踐可以充當二者的橋樑與紐帶,人通過這個橋樑與紐帶對二者進行比較和對照,從而檢驗出認識的「真」與「假」、真理與謬誤。雖然實踐並不是檢驗真理的標準,但不可否認的是,實踐是檢驗真理的一種很有效的方法或手段,在檢驗真理的過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三、邏輯在真理檢驗中的作用

   茅先生認為,實踐是真理之源,而邏輯才是檢驗真理的標準,因為人類所有的知識都是邏輯推導出來的。在人的思維過程中,邏輯確實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假如一個陳述、判斷、觀點、理論以及學說在邏輯上不能自洽,那它就很難成立,也很難成為真理。美國著名科學哲學家查爾默斯曾經說過:「科學是由那些經受住檢驗的有關事實的斷言組成的。」[6] 一個陳述、判斷、觀點、理論或學說同樣也是由一些「斷言」組成的,這樣我們就可以先從邏輯的角度對這些「斷言」進行檢驗,假如發現它們在邏輯上不能自洽,那就說明它們存在著較大的缺陷,甚至是無法成立的。在檢驗真理的過程中,邏輯也是一種十分有用的方法。假如從這個角度看,茅先生的論斷是有一定道理的。

   但是,邏輯畢竟只是思維的規則與工具,它檢驗的也僅限於那些構成理論或學說的判斷與斷言,這種檢驗僅僅是思維層面的,很難涉及到事物的實際。一般情況下邏輯並不是認識的對象,也不是事物的實際,通過它不一定能夠檢驗出認識的「真」與「假」,也不一定能夠檢驗出真理與謬誤。一個陳述或判斷,雖然在邏輯上是自洽的,但它卻有可能是虛假的,所以僅憑邏輯並不能最終判定認識的「真」與「假」、 真理與謬誤。例如在1958年的大躍進運動中,《人民日報》報道了這樣一個消息:河南省西平縣某生產隊「小麥畝產7320斤」,報道有時間,有地點,有種植人,有過磅人,有監督人,還配發有照片,假若僅從邏輯的角度看,這個消息不存在明顯的邏輯問題,然而事實卻證明,這個消息完全是虛假的。它之所以是虛假的,就是因為它與事實或實際情況不相符合。通過這個例子就可以看出,邏輯檢驗是有局限性的,實際才是最根本、最可靠的標準。

   四、實驗在真理檢驗中的作用

   陳平先生認為,芝加哥大學教授法瑪(Fama)提出的「有效市場理論」被2008年美國金融危機的實驗否定,證明經濟學不是科學,只是前科學。陳先生的意思是說,檢驗科學或真理的標準應該是實驗。科學實驗人為地控制、模擬客觀對象及客觀過程,並通過這些過程對一些理論與假說做出檢驗或驗證,許多重要的理論與假說都是通過實驗得到了確證,也有不少理論與假說被實驗所否證,所以在檢驗真理的過程中實驗發揮著相當重要的作用。但是,實驗只是檢驗真理的一種方法或手段,它並不是真理的標準,真理的標準依然是理論與假說所表徵的那些事實或實際。正如美國微生物學家、病理學家雷內·杜博斯所說的那樣,實驗的目的是「判斷為某一理論提出的假說是否符合大量可觀察到的事實。」 [7]

   例如陳平先生所說的「有效市場理論」,它之所以會被否定,原因就是因為它與美國金融危機時的實際情況不符合,所以檢驗「有效市場理論」是否科學或真理的標準仍然是實際,金融危機這個實驗或者說事件只是檢驗的一種方式或手段。

   五、結論

   檢驗真理的真正標準是實際,而實踐、實驗以及邏輯等只是檢驗真理的方法或手段。

   茅、陳平二位先生都是名譽中外的大家,作者的這些淺薄之見無疑是班門弄斧,不當之處,還望二位先生指教。

   2013-11-12

  

   [注釋]

   [1] [美]羅伯特·所羅門:《大問題——簡明哲學導論》,張卜天譯,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第186—190頁。

   [2] 陳定學:《檢驗真理的標準是實際》,見愛思想網—哲學—馬克思主義哲學,也見共識網—筆會。

   [3] 夏征農主編:《辭海》,上海辭書出版社2000年版,第1228頁。

   [4] 肖前、李秀林、汪永祥主編:《辯證唯物主義原理》,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24頁。

   [5] 陳定學:《實踐並非是檢驗真理的標準》,見愛思想網—哲學—馬克思主義哲學,也見共識網—筆會。

   [6] [英]A.F.查爾默斯:《科學究竟是什麼》,魯旭東譯,商務印書館2007年版,第107頁。

   [7] 貝弗里奇:《科學研究的藝術》,科學出版社1984年版,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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