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小夫妻新婚為何多爭吵

婚姻需要更深的合一 文/藍小修

許多新婚夫婦遇到這樣的問題:妻子雖與丈夫生活在一起,心卻好像還在娘家;丈夫雖已成立自己的小家庭,但事事還聽從母親的教誨,並因此與新婚妻子鬧些嫌隙,造成婆媳不合,影響夫妻感情。而許多岳母岳丈和公公婆婆也喜歡摻和新婚小家庭,雖然初衷是好的,多為關心自己的孩子,但上輩人的參與卻往往造成負面效果。

年輕夫妻各自從不同家庭走來,各自帶著不同的秉性和習慣,發生磨擦和誤會本是常有常見之事,也是極為必要的溝通過程。可往往因為顧及老人顏面,或聽從了老人不了解情況的「攛掇」和所謂「建議」,年輕夫妻無法冷靜處之,在沒有深入了解對方真實想法、也不顧及對方感受的情況下,致使粗暴簡單的溝通方式產生,最後遭致夫妻不合。尤其在離婚率高發的新婚前一兩年,許多年輕人還沒有完成從父母懷抱到妻子或丈夫懷抱的轉變。

西方人的獨立意識比較強,雖然離婚率也較高,但婚姻關係的滿意度一般較高,尤其是婚姻前期,比較能夠享受新婚燕爾。很重要的原因便是,他們進入婚姻後,更能夠保持小家庭的獨立性。首先,雙方父母比較注意尊重年輕人的隱私和獨立空間,比較放心讓孩子們「關起門來自己成長」。但反觀中國的年輕夫妻,尤其獨生子女,父母恨不得隨女兒一起嫁,隨兒子一起娶,即使近幾年上一輩長駐小家庭的情況有所緩解,但三天兩頭的騷擾和對小夫妻的指手劃腳已經成為威脅新婚穩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在訂婚和婚禮的過程中,有些父母過多干涉、過多要求或一手包辦等,也令小夫妻苦不堪言,甚至雙方家庭因婚禮問題產生衝突,給小夫妻的日後生活埋下了很多心理隱患和負擔,結婚現場就離婚的悲劇也時有發生。所以,中國小夫妻的新婚往往爭吵多於甜蜜,一開始就隱患重重。

在中國父母心中,孩子即使結婚,也永遠是長不大的孩子,要一直上杆子跟隨他們進入婚姻,陪伴他們共同生活。問題是,他們已經結婚了,你時時監控,真得是為了他們能夠在婚姻里更好地成長嗎?多數時候,上一代人的干涉會成為夫妻矛盾最主要的導火索。與老人共同生活的婚姻,因感情空間的壓縮和對老人心理的照顧,夫妻往往容易壓抑情緒,積累矛盾,長期得不到排解,最終以難以收拾的局面爆發。英國曾有對夫妻,因家庭關係緊張,去諮詢心理醫生,丈夫訴說壓抑了十二年的情感無法釋放,只因礙於岳母情面,許多話他壓在心裡不敢與妻子直說。醫生給出的一條建議便是,不要再與岳母一起生活,而是回歸兩人的獨立空間,慢慢與妻子釋放十二年的壓抑。然而,情感壓力一旦累積,釋放便是個非常緩慢的過程了。但解決感情問題沒有捷徑,只有兩個字:疏導。要麼,只能離婚。

所以,年輕小夫妻的父母首先要放手,放心,放開姿態,讓小夫妻自己去磨合,自己去琢磨怎麼讓另一半滿意,慢慢學會體貼、照顧另一半,經營終身和諧的婚姻。你得知道,你去兒女家,是客人,凡事不能自作主張,要尊重年輕人的意見。婆婆不能代替女主人改變房間格局和重要裝飾(即使房子是你出錢買的,也不能到處張羅,家,畢竟是你兒子和你兒媳的),遭致媳婦反感,最終還得把怨怒發泄到你兒子身上;岳母不能代替女兒管理家財,那是你女兒和丈夫的財產,如果協助理財,你首先要尊重他們的意見。除非年輕人拜託的事情,否則千萬不要大包大攬,你以為是好心幫忙,可是,年輕人會覺得是負擔,多數時候會很反感,往往以夫妻之間「你媽你媽如何、你爸你爸怎樣」的爭吵結束,你這不是給自己孩子添堵嗎?除非他們拜託你的事情,你再與他們協商進行,幫助他們。這是一種基本的為老姿態,並不代年輕人不喜歡你,反感你。相反,他們該盡孝時要盡足,你需要他們對你的關心和幫助,也可以直說,這是年輕人的義務,不得推脫;但是,你對年輕人的指手劃腳卻並不是你的義務,年輕人也有維護自己家庭獨立和自主的義務。這個道理搞明白,老人年輕人都省心,也都開心。

當然,擺脫了父母的緊追不捨,夫妻關係要想更深入的合一,那就要學會自己在婚姻中快速成長。如果對待婚姻不用心,婚姻會給你加倍的反作用破壞力。走進婚姻,就要經營婚姻,這是每個年輕人的責任。遇到事情時與伴侶商量,而不是父母。兩代人很難有同樣的價值觀,何況,多數父母的意見總會偏頗於自己的孩子,不想自己的孩子受委屈,所以,多數年輕人參照父母的意見,只會讓自己行事更自私,更無法了解伴侶的真正需求,惡化夫妻關係。

麥偉恩在《更深的合一:婚姻關係》中,論述基督徒的感情關係時,說,《聖經》中談到婚姻時,說,「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兩人成為一體」。在神所規定的婚姻藍圖裡,丈夫和妻子都要離開父母。離開父母的意思是指,你跟他們的關係要有徹底的改變:

1.你已經成家立室,應該過自立的生活。   2.你對配偶的計劃、意見和習慣比對父母的更為關注。   3.你不能再依賴父母的溫情、讚許、扶助和意見。   4.你一定要除掉任何對父母的不良看法,否則無論你搬到多遠的地方,你在感情上仍會跟父母有所牽連。   5.你再不能因為父母不喜歡你的丈夫(或妻子)某些表現而試著要改變你的配偶。   6.在人際關係之中,你要以自己和丈夫(或妻子)的關係為首。   a.你要儘力做一個好兒子/女兒或母親/父親,但你更要儘力做一個好丈夫/妻子。孩子不需要長久彼此漠視而溺愛子女的父母。他們需要能教導他們面對和解決困難的父母、能教導他們如何做好太太或好丈夫,以及如何與別人相處的父母。   b.倘若你是父母,你的目標應該是預備孩子離開自己,而不是要他們長留在自己身邊。你不應該一生一世都護蔭他們,否則,他們會喪失在情感上獨立的能力。   c.你們要培養共同的興趣、學習一起做事以及增加彼此間的友誼,為將來子女離開的時候做好準備。   d.子女結婚後,你不可再干預他們的生活。你要讓年輕的丈夫做一家之主,讓他來做出決定,有問題則與妻子商量,而不是來依靠你,他的妻子是他主要的照顧對象和幫手;你要鼓勵女兒依靠丈夫,從丈夫那得到指引、幫助、陪伴和愛,而不是依賴父母。

總之,進入婚姻,應該斷奶:空間獨立,思考自主,溝通具有建設性。成年後,還天天撲到媽媽懷裡的兒子和天天坐在爸爸膝頭的女兒都不會在婚姻中很順利。你必須意識到,你與父母生活的時代,已經結束;當你跨入婚姻的門坎,你就應該意識到,跟你朝夕相處的妻子或丈夫,才是你嶄新的人生:丈夫是妻子的二次投胎,給予了妻子二次生命;男人娶一個什麼樣的妻子,也決定了他後半生擁有什麼樣的生活品質。此時,父母的生活,對你的影響已基本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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