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相繼十餘家平台被查,涉案金額最高者達數百億
原標題:線下理財連爆地雷:中融民信、雲聯惠、愛福家倒下
進入5月,投資理財市場不平靜,幾乎每一天,都有平台被調查被查封的消息。
5月7日,中融民信北京總部突然被警方查封,旗下有成交近70億的民信貸和成交10億多的Me金融,僅這兩家線上平台待償金額就超5億元。
5月8日,互聯網購物返利平台「雲聯惠」特大網路傳銷犯罪團伙被廣州警方摧毀,黃某等多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犯罪,被廣州警方立案調查,網傳雲聯惠的涉案規模達400億。
5月9日,山西鹽湖警方發布消息,打掉豐達車貸公司、車前程、麥芽數據貸款、微貸網、盈信通貸款、信和財富網路科技等「套路貸」犯罪團伙6個,刑事拘留33人。
5月11日,以吸引老年人投資為主的線下理財愛福家董事長突然跑路,平台暴雷,濟南等地警方立案調查。
5月14日,深圳南山警方通報,深圳普銀區塊鏈集團有限公司通過其官網和收購的「趣錢網」P2P平台發行虛擬貨幣「普銀幣」進行集資詐騙,涉案金額約3.07億元。
5月17日,杭州西湖區分局通告稱,5月16日警方對杭州浙優理財公司法定代表人傅某及浙江和存集團實際控制人張某,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執行逮捕。
這些僅是規模較大的平台,還有一些小型平台也在清查中,這像是一次全國性的拆雷行動。自4月善林金融被調查以來,各類線下理財機構以及擁有線下理財業務的互聯網金融機構的風險隱患引起了各地監管部門的高度警惕,監管層開始主動出擊。
線下理財大清查
「根本停不下來,從各地採取的行動來看,這一次的整肅風暴,不是區域性的,而是全國性的。」一位業內人士表示。
《華夏時報(公眾號:chinatimes)》記者注意到,這些被查被封的公司,有些是打著互聯網金融旗號,有的是打著返利網旗號,有的則是以區塊鏈代幣名義,涉及資金動輒幾十億,人數成千上萬,受害者遍布全國。
5月15日,公安部公布了「打擊涉眾型經濟犯罪十大典型案例」,其中「錢寶」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中晉公司」集資詐騙案、善心匯組織傳銷案等在列。
在這次打擊的案件中,一些案件與公安部公布的典型案例十分相似。其中,尤以互聯網金融的案件居多。近年來,互聯網金融快速發展,各家平台開展的各類業務均被冠以互聯網金融創新,由於監管層面尚存在模糊地帶,給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機。
不過,這次被調查的互聯網金融公司的共同點是,大多有線下門店或者線下理財業務。
以中融民信為例,除了兩個線上平台,其資金來源主要還是線下門店。早在兩年前,中融民信高管曾公開表示,「線上線下累計成交規模102億元,其中線上平台資金規模為30億元,線下財富中心資金流入70億元左右」。他還表示,民信旗下資金端財富管理門店共計39家,未來將以財富管理業務為主,主要集中在一二線城市。
事實上,早在2016年8月24日,銀監會等四部委發布《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指出,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在互聯網、固定電話、行動電話等電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場所只能進行信用信息採集、核實、貸後跟蹤、抵質押管理等風險管理及網路借貸有關監管規定明確的部分必要經營環節。也就是說,P2P平台不能在線下門店等物理場所募集資金,理財業務回歸線上。
但是,很多公司在做P2P時,又大量做線下業務,有時P2P更像是其偽裝。
以「善林金融」為例,其採用傳統的門店推銷與互聯網營銷相結合的「線上」「線下」交易模式吸收公眾存款,對外大肆銷售非法理財產品,涉案金額600餘億元。2015年2月犯罪嫌疑人原善林金融董事長周伯雲在互聯網上開設「善林財富」「善林寶」等線上理財平台,但事實上,線下依然是其資金來源的主要渠道,其在全國開設的線下門店多達1000餘家。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肖颯表示,按網貸監管規則,P2P公司不能設線下銷售網點,只保留必要風控設施。對本來就從事線下資金服務的線下理財公司而言,對手的規範反而給了他們一定的空間,P2P撤出的社區這些線下理財公司接著宣傳銷售,給小區里的老年人推銷各種類型的理財產品。「脆弱的商業模式還是導致了線下理財公司的問題,一旦還款來源方出現經營問題,承諾的利息或回報將無法兌現,導致投資者集中報案,而經偵的介入又會進一步影響線下理財公司的生存空間,惡性循環,導致暴雷頻繁,案件頻出。」
為何很多線下理財做到幾十億幾百億的規模才被查?有金融辦人士表示,清理線下理財公司工作由工商、金融辦、公安等部門負責,缺乏有效協調機制,工商只能核查業務經營範圍,金融辦沒有執法權,一般在機構負責人自首、投資者舉報或發生兌付風險的情況下,公安機關才會介入。
幕後玩家
主演:徐崢 / 王麗坤 / 王硯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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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提醒
近年來,非法集資、傳銷等涉眾型經濟犯罪案件高發,公安機關在嚴厲打擊此類經濟犯罪的同時,提醒廣大市民:
1、在經濟生活中要提高警惕,擦亮雙眼,在做出投資決定之前要深入了解金融產品知識,到正規營業場所交易,不要輕易相信街頭巷尾小廣告、傳單、口頭宣傳,提高自我防範意識。
2、要防止犯罪分子打著「資本運作」、「電子商務」、「網路銷售」、「網路加盟」、「私募基金」、「股權投資」、「網路直銷」、「點擊廣告即可獲利」、「P2P」等名義,以獲得高額利息或高倍巨額收益為誘餌,通過互聯網組織非法集資詐騙、傳銷活動。
3、廣大市民要時刻在內心警醒自己,堅決摒棄「一夜暴富」、「天上掉餡餅」等貪利想法,不相信、不參與非正規渠道的推介會、賞鑒會、體驗會等各類明目宣傳活動,更遠離那些不著邊際的項目投資,防止上當受騙。
4、一旦發現上當受騙,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通過合法途徑維護自身權益,不要採取私了甚至非法途徑解決。
5、日常生活中發現涉及非法集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傳銷等涉眾經濟犯罪案件線索,應及時向處非辦等有關部門反映或報警。
來源半島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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