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制度研究述略

八旗制度研究述略

八旗制度是滿族的社會組織形式,清朝的重要制度。對八旗制度的研究,有助於對滿族社會和清王朝的認識。

明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清王朝的奠基人,滿族傑出的政治家和軍事家努爾哈齊,在統一女真各部的基礎上,對牛錄組織進行適應當時形勢的重大改造,創立了歷史上有名的八旗制度。八旗制度的產生、發展和消亡,與有清一代歷史相始終。1911年,孫中山領導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封建王朝,八旗制度隨之而消亡,但是它在邊疆少數民族中,仍有一定的影響。

努爾哈齊建立八旗後的百餘年間,沒有記載八旗的志書,雍正五年(1727年)四月初八日,皇五子和親王弘晝與大學士馬齊、鄂爾泰、張廷玉等奉敕撰修,乾隆四年(1739年)成《八旗通志》初集二百五十三卷,八旗開始有志。嘉慶元年(1796年),大學士福康安等奉敕續修,成《八旗通志》續集三百五十六卷,增輯乾隆年間史實,以補初集之不足。此外,官修史書和私家著述,都為八旗制度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資料。

由於史籍記載的含混和矛盾,人們對八旗制度的認識必然有一個歷史過程,這正如盂森所說:「淺之乎視八旗者,以為是清之一種兵制,如《清史稿》以八旗入《兵制》是也。夫八旗與兵事之相關,乃滿洲之有軍國艮制度,不得舍其國而獨認其為軍也。至《食貨志》亦有丁口附戶口之內,稍知八旗與戶籍相關矣;然言之不詳,仍是膜外之見,於八旗之本體,究為何物,茫然不辨。」這樣學者專家開始了對八旗制度的研究,然而在舊中國的條件下,多屬一般性的論述,而孟森先生獨闢蹊徑1936年發表了《八旗制度考實》(《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六本,第三分),為八旗制度的研究打下了基礎。解放後在黨的「百花齊放、百家爭嗚」的方針指導下,八旗制度的研究有了進一步的發展,截止六十年代初期,陸續發表了鄭天挺、傅樂煥、莫東寅、王鍾翰、李旭等先生的論著。特別值得注意的是,近幾年來隨著滿族史和清史研究的發展,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八旗制度的研究也有了長足的發展,更為可喜的是一代中青年在開創新局面中茁壯成長。現就八旗制度研究的成果,分四個方面加以敘述。由於水平所限,不免有錯漏的地方,歡迎同志們批評指正。

 

(一)八旗制度的確立

 

清太祖努爾哈齊創建八旗制度的時間,據《滿洲實錄》卷四記載,乙卯年(1615年,明萬曆四十三年)「太祖削平各處,於是每三百人立一牛錄額真,五牛錄立一甲喇額真,五甲喇立一固山額真,固山額真左右立梅勒額真。原旗有黃、白、藍、紅四色,將此四色鑲之為八色成八固山。」這記載與《清太祖武皇帝實錄》卷二的記載是一致的。而後來官修的《八旗通志》、《清朝文獻通考》和魏源的《聖武記》等;均記載為甲寅年(1614年,明萬曆四十二年)。由於《實錄》記載在前,「其質量的程度」又與「滿文老檔相去不遠」(徐中舒《再述內閣大庫檔案之由來及其整理》,載《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三本,第三分),因此目前史學界普遍認為八旗制度建立於1615年。今溯查(台灣)廣祿、李學智譯註的《清太祖朝老滿文原檔》(1971年出版的《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專刊之五十八》)萬曆四十三年有如下的記載:「淑勒昆都侖汗將收集眾多的國人,皆使其平均劃一,以每三百男丁編一牛錄。每一牛錄設額真一人。牛錄額真下面,設置兩個代子,四個章京,四個村撥什庫。將三百男丁分與四個章京管理,編為塔坦(部)。」從這裡可以看出,該年對牛錄的大規模整編,是不容置疑的。而同年十一月條的記載中,又有「八固山之兵」的字樣,滿文是jakn gsai cona。由此可見,努爾哈齊創建八旗組織於乙卯年(1615年)大致是不會錯的。為了搞清早期八旗組織的情況,分以下幾個方面敘述。

 

(二)關於八旗滿洲的問題

 

努爾哈齊所創建的八旗制度,王鍾翰認為:「原來滿族統治者只用以統轄本族人民的社會組織形式,到後來也同樣用它來強加在凡加入到他們這個集團的蒙、漢和其他各族人民的頭上了。因而在清初的文獻里,不論蒙、漢,連滿族自己在內,凡被編在八旗之下的,都被稱為『八族滿洲』、『八旗蒙古』或『八旗漢軍』,就是這個道理。至於稱之為『滿洲八旗』、『蒙古八旗』或『漢軍八旗』,是比較晚的事情,應該說是不正確的。」(《清史雜考》第一一八頁。)可見早期編在八旗下的,以後稱之為「八旗滿洲」,其主要成員也就是滿族人了。

1.八旗制度的淵源。八旗制度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其淵源流長,是滿族社會歷史發展的必然結果。追溯八旗的淵源,孟森據《清太祖武皇帝實錄》卷二的記載,「是年(辛丑年即1601年)太祖將所聚之眾每三百人立一牛祿厄真管屬。前此,凡遇行師出獵,不論人之多寡,照依族寨而行。滿洲人出獵開圍之際,各出箭一枝,十人中立一總領,屬九人而行,各照方向,不許錯亂,此總領呼為牛祿(華言大箭)厄真(厄真華言主也),於是以牛祿厄真為官名。」認為「八旗之始,起於牛祿額真;牛錄額真之始,起於十人之總領。」這裡雖然指出了它的淵源,但遺憾的是未進行詳細的論證。莫東寅的《八旗制度—清初的社會結構》。(1958年莫東寅著《滿族史論叢》第95頁)就後金政權的社會生產力和生產關係進行了論述,對認識清初的經濟狀況和階級結構是有裨益的,而真正涉及八旗制度時卻未追本溯源。

值得我們注意的是李旭的《論八旗制度》(1964年《中華文史淪集》第五輯)。他從八旗制度的起源及其變化;八旗制度與遼、金、元兵制的關係;八旗制度的土地佔有關係等三個方面進行論述,揭示出八旗制度的繼承性和特殊性。文章指出:「八旗初建,既反映奴隸社會時期部族的聯合組織形式,這與遼、金、元時代『分鎮邊圉』的少數部族軍隊或鄉兵有著因襲沿革的關係。」進而論及行於北方民族的十進位的軍隊編製,並徵引日人箭內亘的看法,認為「遼之乣軍、乣戶;金之猛安、謀克;元之正軍戶、貼軍戶;清之旗兵、旗民;都起源於『兵民為一』的部族組織。蒙古滅全,置斡朵憐軍民萬戶府,女真至仍保存和軍舊制,而建州女真中的斡朵里族,正是努爾哈赤的祖先」。因此,「八旗制度之淵源於遼、金、元的邊疆部族軍,決不是偶然的」。周遠廉在《關於八旗制度的幾個問題》(1982年《清史論叢》第三輯)中,談到八旗制度建立的歷史條件時認為,明代女真人,「原來散處遼寧、吉林、黑龍江各地,習俗不一,制度懸殊。有的部落依山沿江居住,捕魚捉貂,漁獵為生,過著原始社會的生活;有的女真人室居耕田,役使阿哈,『飲食服用,皆如華人』,奴隸制生產關係已經出現。如果沒有統一的、正確的管理制度,取代舊日分散的、各自為政的方式,就很難真正地統一起來。這個各有特色、複雜鬆散的混合體便將是曇花一現,不能長期延續下去。」努爾哈赤正是在這樣錯綜複雜、危機四伏的嚴峻形勢之下,創立了八旗制度,鞏固了對各部女真的統一、壯大了實力,順利地渡過了難關,國勢迅速發展。周遠廉還就八旗制度的建立及其基本內容,八旗制度的影響和作用進行了淪述。

2.滿洲牛錄的發展及特徵。八旗的基本單位是牛錄,關於早期滿洲牛錄的發展情況,我們在《八旗建立前滿洲牛錄和人口初探》(《中央民族學院學報》1981年第一期)的拙文中,根據北京第一歷史檔案館所藏的檔案材料,參照有關史籍,認為滿洲牛錄的發展大體經歷了三個階段:(1)、1583年(明萬曆十一年)至1588年(明萬曆十六年)統一建州女真本部,初編牛錄為第一階段。對十七個牛錄進行了詳細的考證。(2)、1599年(明萬曆十七年)至1601年(明萬曆二十九年)完成建州女真的統一,建立四旗為第二階段。當時至少有40個牛錄,對孟森所說的「四牛錄」提出質疑。(3)、1601年(明萬曆二十九年)至1615年(明萬曆四十三年)統一海西三部,創建八旗為第三階段。據《八旗通志》等史籍記載。合共有四百牛錄。李新達在《入關前的八旗兵數問題》(1982年《清史論叢》第三輯)中認為:「努爾哈赤正式建成。八旗時,約有五六萬人,努爾哈赤晚年,約有九萬人,皇太極損年,約有十五萬人。如再考慮到孔有德等人兵力、蒙古兵力、隨征的子弟和奴僕等、以及朝鮮兵,則入關前清政權所能動員的總兵力可達二十萬人之多。在一般情況下,徵調的兵額佔八旗壯丁的三分之一左右,特殊情況下,則徵調八旗壯丁三分之二以上。」

關於滿洲牛錄的特徵,首先要介紹的是台灣學者陳文石的《滿洲八旗牛錄的構成》(《大陸雜誌史學叢書》第三輯第四冊)他根據《八旗通志·旗分志》所記載的,屬於國初編立的二六五個滿洲佐領(不包括包衣佐領),大體分作六類,即「A、牛錄組成分子與牛錄最初管理人在地緣、血緣關係上一致的,即國初各族群酋長牽其家屬族人部眾來歸,或被征服招降,仍令自為一個團體,而編為牛錄,令其本人或本家族人管理,他們原住一地同一姓族者,共九十七個。B、牛錄下組成分子與管領牛錄人同屬一地,但彼此在血緣姓族關係上不明而待考者,計三十六個。不過這些牛錄就旗分志所言雍正、乾隆年間審定牛錄管理情形觀之,同屬一個姓族有血緣關係,當是不成問題的。C、牛錄組成分子之地緣關係已知,即由某一個單獨地區人戶編成牛錄,但牛錄管理人與本牛錄分子地緣上並不一致,或管理人之所屬地區、姓族不詳者,三十七個。D、牛錄管理人所屬地區、姓族已知,而牛錄組成分子地區來源不詳,因而不能確知其與管理人之地緣、血緣關係者,八十一個。(其中包括宗室及覺羅牛錄在內。旗分志言國初編立十個覺羅牛錄,在牛錄編設來源上止雲國初編設,地域不詳,而由覺羅某人管理者,此十個牛錄之地緣、血緣關係當屬一致的,應屬A項內。)E、牛錄組成分子與牛錄管理人之地緣、血緣關係確知其不一致者十一個。F、牛錄分子,所屬地區已知,合兩個以上姓族人丁組成。而由其中較大姓族人管理者四個。」由此認為:「最初牛錄編成之原則,無論其為自動率屬來歸,或由於征服招降,大都就其原有部族,依血緣地緣關係編為牛錄,而不使分散。」在我們的拙文《清初滿洲牛錄的特徵》(《社會科學輯刊》1982年第五期)中,引征檔案材料的記錄、認為清初編設的滿洲牛錄,保留了濃厚的氏族制末期的特點,血緣和地緣關係都十分明顯。以血緣關係編設的牛錄,是一種較為普遍的現象;以地緣關係編設的牛錄,其出現也很早,隨著統治地區的不斷擴大,就顯得更為突出,它實際上也是一種氏族制殘餘色彩的反映。此外還有單身人、「白身人」和其他民族成員編入牛錄的情況。

3.牛錄組織的職能。牛錄是「兵民合一」的組織形式,它的職能首先具有軍事性質是不容置疑的。就它的行政職能而言,已故鄭天挺先生在其遺著《牛錄·城守官·姓長──清初東北的地方行政機構》(《社會科學戰線》1982年第三期)中指出:「我國東北三省在歷史上和內地一樣,都設立了地方行政機構,直到1377年(明洪武十年)改置衛所,『府縣俱罷」。滿族興起,1618年(天命三年)努爾哈赤率領滿族軍隊進佔撫順,1621年(天命六年)進佔瀋陽、遼陽以後,除了明朝管轄區域,就不再見到衛所名稱。1944年清政權遷進北京,建立全國政權,1653年設立遼陽府遼陽、海城二縣,才又逐漸恢復縣制。但在十八世紀一十年代還依然『自奉天(瀋陽)過開原,出威遠堡關而郡縣盡』,就是說開原還未設州縣。」文章列舉了八項牛錄的組織性質和職能,明確的指出:「從行政系統看,牛錄相當於縣一級,甲喇相當於專區,固山相當於省級。其涉及兩旗之間的問題和相關事務則由中央機關處理,在努爾哈赤時代為五大臣札爾固齊,在皇太極時代為六部。」牛錄組織的生產職能,散見於有關八旗制度研究的論述,這裡僅介紹木川的《滿洲『牛錄』考釋》(《社會科學輯刊》1981年第四期)。這篇短文認為:「『牛錄』成為一種社會組織,是滿族祖先在狩獵生產勞動中產生的。滿族祖先的主要部分女真人,除單獨狩獵生產外,得益於集體狩獵生產為多,從而有一個從臨時性的『牛錄』組織過渡到經常性組織的過程,進而以『牛錄』組織進行狩獵生產為女真族人主要經濟活動的一種制度。這種『牛錄』制度,在女真族人的經濟生活中地位是非常重要的。」

4.幾點考釋

(1)、關於一六○一年建旗的問題。李鴻彬、郭成康在《努爾哈赤一六○一年建旗考辯》(《故宮博物院院院刊》1981年第四期)一文中提出質疑。作者通過對清代官書的考證,認為「清太宗天聰、崇德之際修纂的《滿洲實錄》和《清太祖武皇帝實錄》。還保留著建旗歷史的較原始的記載,特別是滿文體《滿洲實錄》,記載尤為明確。但是,由於漢語中『固山』一詞逐漸被『旗』所取代,因此後人閱讀《滿洲實錄》、《清太祖武皇帝實錄》的漢文體時,就難免產生誤解,這種誤解到康熙重修本、雍乾改訂本漢文體《清太祖實錄》的修纂時,終於導致了乙卯年(一六一五年)之前已建四旗的錯誤。不過,這種錯誤可能僅僅由於語言上的差異才產生的,所以,滿文體雍乾本太祖實錄關於建旗的記載,經過文字上的潤色,較之《滿洲實錄》的細緻、明確,則更進了一步。正由於這一點,同一部雍乾本的《清太祖實錄》,滿、漢不同文體的建旗歷史的抵牾就顯露出來。到乾隆中期修纂《欽定大清會典則例》時,乾隆帝出於某種目的,利用以前敕修的漢文體清太祖實錄中已形成了的錯誤,將錯就錯,臆造辛丑年(一六○一年)始建四旗的新說,並無視前此滿文體清太祖實錄的本意,竟依據錯譯的漢文,重新撰寫滿文建旗歷史。這一謬誤,後人陳陳相因,至今已有二百餘年。」

(2)、關於八旗旗纛的問題。王革生在《清代八旗的旗幟》(《社會科學輯刊》1980年第六期)一文中,認為「清代八旗旗幟的正、鑲八色是產生在清太宗皇太極時代,清太祖努爾哈赤時的八旗旗色是:黃、白、紅、青(藍)四色,有,無畫龍的八色旗。後來到了康熙年間,定為定製:八旗軍的旗上,又都加上了『龍』的文飾。」並認為「旗」最初只是標誌著滿族遊獵隊伍──牛祿的不同部分的旗幟,並沒有什麼深刻的含義。但是由努爾哈赤的有、無畫龍的八色旗,到皇太極時改換為正、鑲八旗,這是滿族社會經濟、政治發展的一種反映,寓有滿族社會性質變異的深意。李鴻彬、郭成康的《也談八旗旗纛》(《社會科學輯刊》1982年第一期)。在肯定王革生同志的研究後,就某些問題提出商榷。文章認為1615年以前,努爾哈赤沒有建立過軍政合一的旗制,即固山。當時所謂的旗,是指軍隊的軍旗。1615年努爾哈赤時的八旗型制並非黃、紅、白、藍四正色旗和鑲黃、鑲紅、鑲白、鑲藍四鑲色旗,這是清官書臆造的。實際上在1621年以前,八旗型制是否是四正色旗和四畫龍旗還有待進一步研究。但是最遲從1621年9月到1622年1月之間,後金使用的八旗型制是四正色旗和四畫龍旗。1622年二月以後,後金才把八旗型制改為四正色和四鑲邊旗。

(3)、一六一五年八旗共有多少牛錄。周遠廉在所著《清朝開國史研究》一書中,認為清代重要官書《欽定八旗通志初集》、《皇朝文獻通考》斷言萬曆四十二年定八旗時共有四百牛錄的記載是錯誤的。作者根據《滿文老檔》天命六年(1621年)閨二月所載八旗固山額真姓名及其所轄牛錄的數目,八旗共二百三十一個牛錄的事實,認為六年前有四百牛錄是不可能的。本書結論:「萬曆四十三年時,努爾哈赤轄屬的八旗,只有二百多個牛錄。」(《清朝開國史研究》第一一一至一一三頁。」

(4)、八旗左右翼與五大臣的旗籍問題。白新良在《努爾哈赤時期八旗左右翼小考》(《歷史檔案》1981年第四期)中認為,努爾哈赤時期的左右翼,「自北向南左翼是正黃、正紅、正藍、鑲藍,右翼則是鑲黃、鑲紅、鑲白、正白」。嘉慶《旗通志》卷三十記載的左翼鑲黃、正白、鑲白、正藍,右翼正黃、正紅、鑲紅、鑲藍是「從皇太極繼位後開始的。」與此有關的後金五大臣的旗籍問題,白新良、李憲慶在《後金五大臣旗藉辨正》(《南開學報》1982年第五期)中認為,努爾哈赤時期額亦都隸正黃旗、費英東隸鑲黃旗、扈爾漢隸正黃旗、何和禮隸正白旗(後改隸正紅旗)、安費揚古隸鑲藍旗。並認為何和禮、安費揚古二人旗籍在努爾哈赤時期已固定下來,其他人死後旗籍卻發生了變化,這與皇太極繼位之初,曾進行過一次以努爾哈赤時期兩黃、兩白四旗互易旗色為主要表現形式的改旗等有關。

 

(三)關於八旗蒙古的問題

 

八旗蒙古是清代八旗組織的三個組成部分之一,其地位僅次於八旗滿洲,而高於八旗漢軍。八旗蒙古的問題,史學界討論的還不多,作為專題研究首見於1957年王鍾翰先生所著《清史雜考》的《清初八旗蒙古考》;當草擬此稿時,又見到鄭玉英的《試論清初八旗蒙古問題》(《遼寧大學學報》1983年第一期)。對進一步研究八旗蒙古問題無疑是有參考價值的。

王鍾翰先生首先指出八旗建立前蒙古和滿族的密切關係,文章認為早在1615年以前,蒙古各部長如科爾沁的明安貝勒和喀爾洛部的勞薩貝勒、喀爾喀巴約特部的恩格德爾台吉等,與滿族統治者努爾哈齊在經濟上和文化上都已有了一定的往來和交流。之後滿、蒙兩族之間的關係則更向前跨進了一大步,即科爾沁部的明安、孔果爾和莽古思,扎嚕特部的鐘嫩、內齊汗和額爾濟格,巴約特部的恩格德爾,以及敖漢部的瑣諾木杜陵和塞臣卓禮克圖等,都和努爾哈齊及其親屬又有了一定的婚姻關係。

又認為,1621年為編立「蒙古牛錄」之始。文章強調指出:「蒙古特別是察哈爾蒙古被征服的過程,同時就是『八旗蒙古』編成的過程。」(《清史雜考》第一二一頁)在努爾哈齊時代只有「蒙古牛錄」,但進一步擴大而編成「旗」的形式,其確實年代已不可考。可以肯定的是,至遲到1933年已經有「蒙古二旗,其正式名稱為「右營」和「左營」。次年五月稱「右營」為「右翼兵」,固山額真是武納格;稱「左營」為「左翼兵」,固山額真是鄂本兌,這蒙古二旗一直到1635年似乎未曾改過。

王鍾翰引錄《清太宗實錄》的記載,對1635年(天聰九年)單獨編「八旗蒙古」進行了詳細的論述,其看法頗有見地。文章認為:1.引文中的「十一旗」。是指在新編的八旗蒙古之外,尚有古魯思轄布、俄木布楚虎爾耿耽格爾、單把四人所統轄的編在八旗滿洲下的三旗而言。2.這此編審的內外喀喇沁蒙古壯丁共一六、九五三名,是符合歷史事實的。3.八旗蒙古的編立,不等於說在這以前己被編在八旗滿洲下的蒙古人和在這以後將被編在八旗滿洲下的蒙古人,全都不存在了。歷史事實證明,直到清末為止,八旗滿洲中仍有蒙古佐領三十五個又兩個半個佐領。(見《清史雜考》第一二四至一二五頁。)根據《八旗通志初集》編成的《清初八旗蒙古佐領編置表》,亦有參考價值。

鄭玉英的《試論清初八旗蒙古問題,對清初「蒙古牛錄」數進行了有益辨正,並指出:「明初至崇德末年,蒙古佐領117個又半分佐領5個。順治年間凈增11個又半分4個。康熙朝急劇增至76個,雍正時僅增1個,雍正二年定製為204個」。文章認為:「入關後(蒙古佐領)凈增87個。可見順、康二朝八旗蒙古有較大的發展,這和清軍入關,需要擴充兵源,增強軍事實力有關,康熙時間,漠北、青海蒙古先後歸附,編旗數量激增,雍正年間戰事稍息,蒙古歸附日減,佐領僅增編一個。」

清代受八旗制度影響的「旗佐制」與「盟旗制」問題。王鍾翰在文章中指出蒙古地區有隻編牛錄不編旗的事實,認為清代只編佐領而不編旗的編製。簡稱為「佐領制」;既編佐領又編旗的編製,簡稱為「旗佐制」;只有「盟旗制」,乃是清統治者為了便於分而治之的政治目的,不借在旗佐制之上,再套上一些表面上看是蒙古部落的原有民族形式而實際上已受滿族八旗制度約束的一種區別於其他各族的社會組織形式。鄭玉英簡略地介紹了「盟旗制度」的來源、發展,以及與「旗佐制」的性質區別。認為「盟旗制度」,是清朝政府對蒙古族的統治制度,並指出「盟旗制」代替分散割據的鄂托克等舊的領主制,雖然封建領主制的性質沒有變,但是大大加強了清王朝對蒙古地區的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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