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被解除拘留 等候21日加拿大法庭遣返中國聆訊
06-03
圖為賴昌星11日下午身穿紅色囚衣出庭接受聆訊。
廈門遠華案主犯賴昌星上周在溫哥華住所遭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再次拘留。到12號,加拿大移民暨難民局決定解除拘留,讓他在外等候21號的遣送出境聆訊。裁判官認為,賴昌星沒有潛逃危險,同時對他的外出條件作了小改動,也沒有按邊境服務局要求頒下更嚴格的條件。而移民部表示,最快可能在7月25號把賴昌星遣返中國。
賴昌星11號在溫哥華市中心聯邦政府大樓出庭接受加拿大移民暨難民局的拘留聆訊。法庭經過4小時的聆訊,聽取了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官員,移民部代表律師和賴昌星律師的陳詞後決定,將在12號再度開庭,決定是否繼續拘押賴昌星,或准許其有條件假釋。
移民部代表律師表示,由於賴昌星的第二份遣返前風險評估已經完成,加拿大聯邦法庭將在7月21號開庭審理賴昌星一案。如果賴昌星滯留加拿大的理由被否決,賴昌星最快將於7月25號被遣返回中國。賴昌星的律師馬塔斯已經證實了有關消息。加拿大邊境服務局表示,此次拘留賴昌星的理由是認為其有逃亡風險。
賴昌星上次被加拿大邊境服務局拘留是在2009年。賴昌星遣返案曾在2006年出現重大轉折,加拿大邊境服務局當時宣布,移民部完成了對賴昌星遣返前的風險評估,認為賴昌星回國後不會有風險,並一度為其安排了遣返行程,但賴昌星隨後提出延緩遣返上訴,要求對遣返前風險評估進行司法複核。2007年,加拿大聯邦法院法官蒙迪戈尼推翻了此前的風險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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