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主義和個人主義的本來面目
作者:佚名 「中國一向就少有失敗的英雄,少有韌性的反抗,少有敢單身鏖戰的武人,少有敢撫哭叛徒的弔客。」 —— 魯迅 中國式的「集體主義」並不在於重視集體,而在於無視個人。宣揚「集體主義」的真正目的並非弘揚和肯定集體,而在於蔑視和否定每一個個人。 —— 作者 一個在中國反覆被強調但同時又模糊不清的命題:中國文化崇尚「集體主義」,而西方文化崇尚「個人主義」。但是,什麼是中國標榜的「集體主義」,什麼是中國鞭笞的「個人主義」?在美譽「集體主義」和抹黑「個人主義」的漫長歲月中,國人其實很少質問它們到底是什麼。 慢慢地,華夏民眾自覺不自覺地產生了一個似是而非的概念,亦即,集體主義把集體的利益置於個人之上,而個人主義把個人的利益置於集體之上。整個社會褒揚前者為「天下為公」,貶低後者為「自私自利」。集體主義和個人主義就這樣稀里糊塗地被定義下來,對立起來。
但在西方,個人主義的定義完全不同。大不列顛百科全書對這一詞條作如是解:個人主義相信,所有的價值以人為中心,個人具有最高的重要性,所有的個人在道義上都是平等的。個人主義推崇自我獨立、個人隱私和互相尊重的價值。個人主義反對權威以及對於個人的控制,特別是由國家進行的對於個人的控制。個人主義認為,允許每個人有最大限度的自由和責任去選擇其目的和方式是最符合每個人的利益的。個人主義認為,政府應該把自己的干預限制在最小的範圍內,即僅僅在立法和維持秩序,以及防止個人干擾別的個人。個人主義同時相信按照個人所希望的方式獲得財產、持有財產和出賣財產。 由此可見,西方的「個人主義」並非為了一己私利而罔顧公益、甚至傷害他人的「自私自利」,而是強調所有的個人都具有相同和平等的權利和責任。其不允許任何個人以任何理由踐踏任何其他個人的權利或犧牲他人的利益以成就自己的私利。這樣的「個人主義」實際上是和整體利益一致的,如同維護好每一條支流的暢通潔凈,必然成就了幹流的滔滔清流。 至於「集體主義」,這是一個比較容易混淆的概念。比較合理地可以把其認作凡事側重於整體的利益,並不更微觀地考慮組成集體的個人。因此,合理的「個人主義」和「集體主義」是對一群個體的利益從不同角度的表達和考慮:前者從這個群體的每一個個人出發,而後者從這個群體的全體出發。 於是,「個人主義」和「集體主義」實際上是可以相輔相承而不必敵對的。在西方文明的發源地古希臘,個人和集體之間的關係正是如此。古希臘人作為個人的權利和作為公民的責任完整地體現了個人和集體的關係,也是個人主義和集體主義互相承認和相輔相承的典範。 古希臘給予了公民最大的權利和自由,每個公民自己決定如何生活和工作,蘇格拉底所提倡的道德個人主義和古希臘社會提倡個人行為自由的風氣,使得古希臘公民的個人自由得到了充分的尊重和維護。每一個公民都是一個獨立的政治單位,具有獨立的思維和見解。因此,古希臘公民在經濟上和政治上都是自由和獨立的。 但古希臘同時又是一個非常重視集體利益的社會。古希臘公民享有的民主權利即使現代社會的公民也難以企及,但他們對於責任和義務的理解境界也令許多現代人自愧弗如。對古希臘公民來說,做一個有責任心的參政者,既是社會立法的要求,也是自己道德的準則。他們可以置自己的私事於不顧,卻絕不可以不參加城邦的議政活動。 古希臘索倫(Solon)的立法實踐典型地解釋了古希臘的「個人主義」和「集體主義」。首先,他把自己想像為一個和他人無關的獨立的個人,以他自身的能力創建和接受法律條文。然後,採取強烈對立的方式:使得把此假定的個人獨立重新置於他所在的團體之中,從而讓自己和所有其他公民一樣,置於自己制定的法律之下。[1] 歐洲語言中的「Idiot」(白痴)一詞源於古希臘,在古希臘時專指那些只忙於個人私事而不關心公眾事務的人。這樣的人在古希臘被認為是忽視了真正重要事情的「白痴」。可見古希臘人在對於個人價值重視的同時,是多麼重視作為整體的社會價值。 令人感慨的是,在中國,「Idiot」(傻瓜、白痴)卻被用來形容那些熱心公眾事務的人,特別是那些把公眾利益置於自己利益之上的人。中國的父母會告誡孩子不要為了社會的利益拋頭露面,免得麻煩纏身。「做人要聰明一點,不要傻乎乎的。」意思誰都知道,就是不要關心公眾和他人的事情。 於是,用古希臘的標準來衡量,國人該都是「白痴」了;而按照國人的標準,古希臘人才是「Idiot」。亦即,古希臘人用中國人的標準衡量則都是「傻瓜」,而中國人按照古希臘的標準則都是「白痴」。民族性格和社會理念差距之巨大莫過於此了。
真正的集體主義和個人主義絕不應該對立。集體是個人的集合,而個人則是構成集體的元素。一個不弘揚個人價值的社會沒有集體可言,而在一個失去了集體的社會中,個人也成了覆巢之卵。人類的社會之所以可以進步,就在於讓每個個人的價值得以體現。 但國人似乎不是這樣理解的。華夏有一句非常誤導的成語 —— 「大河無水小河干」。這句話應該徹底倒過來才對,「小河無水大河干」。世界上任何一條大河都是由小河彙集成的,當作為支流的小河乾枯時,作為幹流的大河就沒有了澎湃。中國的河流也不例外,當長江浩浩蕩蕩入海之時,她已經彙集了無數的涓涓細流;而在黃河中途斷流之刻,正是由於支流沒有足夠的水量匯入。 很難理解為什麼這樣一句錯得如此徹底和顯而易見的成語會流傳得如此廣泛和久遠,並且被用來教誨人們。這一事實本身就體現了國人在集體和個人理念上的誤區。華夏文化中對於個人價值的蔑視和壓抑源遠流長,於是在華夏,既無培養古希臘式的個人主義的土壤,亦無形成古希臘式的集體主義的環境。於是,「公民」,這個產生於古希臘的同時表達了權利和責任、獨立和人格的概念,在中國歷史上卻從未存在過。於是國人才會把關心公眾事務的人看作是傻瓜。 這種態度常令西方人不解。明恩溥(Arthur Henderson Smith)在《中國人的德行》一書中提到,滿清時有個西方傳教士古伯察(Evariste-Regis Hue)一行在中國遊歷,適逢1851年道光皇帝死後,繼位者未定,政局變幻莫測。一天他們到一個小酒館喝茶,看到有幾個中國人在座,於是這些西方人就此提出一些政局猜測,以期那幾個中國人參與討論。但是這幾個「大清子民」經過一段時間的無動於衷後,終於發話了,不無諷刺地教訓這些外國人:「聽著,朋友!這不是我們的事情,幹嘛要我們為此費神?朝廷里的領俸祿的官是幹什麼的?他們拿著俸祿,這是他們的事情。讓咱們琢磨,那才是傻瓜呢!」周圍的國人此時也大聲附和道:「就是這個道理!」 這就是華夏數千年來號稱崇尚集體主義的文化所導致的結局。一群不關心國是的人,怎麼可能具有集體主義精神?他們關心的僅僅是他們鼻子下的一點點利益,沒有心情也沒有勇氣關心社會或者集體。 這也許不是國人的過錯,而是來自政治和社會的壓力實在無可抗拒。但是,把本來強加於自己的現狀最終變成自己自覺的約束和行為準則,卻是國人作為整體和個人的無可推卸的責任。國人是在代代相傳的強權下被迫養成了莫問國是、苟延殘喘和膽小怕事的求生習慣和道德準則,也正是國人自覺的約束導致了更加殘暴的強權。 久而久之,國人不再具有獨立的個性,也失去了追求真理的勇氣,因為在追求真理的過程中,必然會與當時的普遍常識和習俗產生對抗。如果沒有一個鼓勵個人叛逆勇氣的社會氛圍和道德勇氣,對真理的探索將不可能進行。 中國的歷代統治者可能沒有意識到他們的高壓統治是如何敗壞了一個民族的內心世界和道德準則。中國的老百姓也沒有意識到,他們的人格缺陷是如何使得任何改革都變得無比艱難。 有一個在華夏家喻戶曉的成語故事,在不久的過去以致今天仍然被作為民族精神受到讚頌,這就是出自戰國時期(公元前476 - 221 年)《列子?湯問》中的《愚公移山》: 有一個叫愚公的人,全家住在當時的太行山和王屋山南面。嫌出行不便,他和家人商量把山搬走。群情激動下,開始了搬山運動,他們用簸箕和扁擔,肩挑到渤海灣,一年走兩個來回。鄰居智叟建議他們不要這樣干,太不現實了。但是愚公不聽,理由是「我死了有兒子,兒子又會有孫子,子子孫孫,無窮無盡。但是山並不增高,因此總有一天會挖平的。」弄得智叟無言以對。於是,愚公一夥每天挖山不已。此事終於感動了天帝,派手下的神仙替愚公把山搬走了,於是愚公家門口就此一馬平川。
至於那兩座大山,就被搬到了現在的地方,太行山在河北和山西交界處,王屋山在河南的西北部。 列子的故事很有趣,也許是一個民間的傳說,也許表達了作者的一個觀點。在諸子百家時代,各種觀點都不足為奇。重要的是,這一傳說所代表的價值取向和千百年來華夏民族對此價值取向的評價。光陰荏苒,陰錯陽差,《愚公移山》從傳說演變成了風靡一時的口號,「愚公移山,改造中國」,上升到了中華民族之精神的高度,可是細究這個神話,總讓人覺得困惑;琢磨這句後來的口號,不免覺得有些荒唐。 其一,愚公的行為毫無利他精神可言。愚公和家人方便了,但是別人呢?至少我和所有歷史上曾經居住在太行山上的人都是愚公的受害者了,連食用的水都要到遠離村子的山溝里去挑。愚公為了一己私利,禍及他人以及後代,而受益的僅僅是他一家。如果這就是集體主義,我們不得不質疑所謂的「集體」究竟是什麼?這個故事中愚公的集體利益顯然不是大眾利益,更不是全人類的利益,而僅僅是愚公一家人小團體的利益。 其二,愚公的辦法絕無可能搬走大山,他最後是靠天神恩賜才得逞。於是,愚公的成功在於受惠於一個強大的權勢,起決定作用的是天神的旨意,這體現了華夏世界觀的又一個要素,即依附權貴。 目標狂妄虛渺、過程勞民傷財、手段愚不可及、結果卻美好圓滿。天神善心一發,舉手之勞,便讓愚蠢成就輝煌、貪婪變成美德,對這故事的讚頌,體現了中華民族的世界觀。 於是,我們被愚公的思想和行為所鼓舞,要立志做現代的愚公了。只是,這次的愚蠢和貪婪是集體的和全社會的了。也許這就是「集體主義」?於是,我們要用愚公的辦法損害在世人的利益和未來人的福祉了,把山挪到別處去,讓別人去不方便吧,讓後代去不方便吧!就如同愚公讓我們現在不方便一樣。 《愚公移山》中愚公的思維和世界觀是一種文化的典型,如果我們不怕讓一些人暴跳如雷的話,就應該直言不諱地說,愚公是愚蠢和貪婪的典型。他為了消滅一點點自己的不便,無所畏懼、不計後果、前赴後繼,不惜用一代又一代人的代價,罔顧給別人造成更大的損失,以達到自己的目的。 用愚蠢和貪婪武裝起來的人是無所畏懼的,也是不計後果的。問題是,這個傳說中的結局是如此的美妙,最後居然讓天神被這樣的愚蠢和貪婪所感動並慷慨相助。 從此,華夏給予了這樣的貪婪目的和愚蠢手段以道德認可。也許正因如此,華夏在此後會把耗費上下數代人和當今所有人的福祉為某個冠以「集體」名稱的利益所做的犧牲美譽為一種值得讚頌的實踐,也因此在兩千年後會有人執意按照愚公的辦法來建設一個新時代。於是一個荒唐的時代就變本加厲了。「愚公精神」在華夏的長盛不衰絕非偶然,這是久遠的畸形積澱伴隨著對科學的無知和人格的蔑視之必然結果。 由於這個神話,以及在中國普遍深入人心的對於這個神話所體現的社會價值和人生態度的認可和崇尚,使得我非常懷疑一個說法,亦即,中國的文化是崇尚集體主義精神的。
和中國的愚公移山神話相對立的是一則古希臘的神話,普羅米修斯為了把火從天上帶給人間不惜對抗天神,付出自己被永久鎖在懸崖上受懲罰的代價。也許這可以解釋為個人主義?或者是個人英雄主義?為了一個集體的個人主義?為了人類整體的利益他和天神對抗,寧願犧牲自己,體現了自己的價值。比較普羅米修斯和愚公的故事,就會發現古希臘和華夏所讚頌的截然相反。正是對於這樣截然不同理念的讚許和肯定,古希臘和華夏形成了對人的價值的完全不同的態度,進而完全不同的民族性格,從而導致後來西方和華夏的完全不同的社會價值和社會形式。 正是根據古希臘神話創作了悲劇《被縛的普羅米修斯》,傾情謳歌了普羅米修斯的個人英雄主義的古希臘偉大悲劇作家,被尊為「悲劇之父」的埃斯庫羅斯,在他自擬的墓志銘上僅僅希望以「雅典人」和希波戰爭「馬拉松戰役中的重裝備步兵」的身份被世人記住,而隻字未提他作為偉大的極受希臘世界喜愛的劇作家的身份。也許他這樣做是為了在戰役中陣亡的兄弟,也許是由於他更加熱愛他曾經用生命捍衛的民主和自由的雅典,也許他更加為自己是一個馬拉松戰役的重裝備步兵而自豪,但是不管是哪種情況,埃斯庫羅斯的墓志銘體現了一個古希臘公民的崇高意識。 馬拉松戰役中另一位普通戰士斐迪庇第斯,以他生命的代價從戰場跑到雅典,傳遞了重要戰況。這四十多公里在兩千多年後成為了現代奧運會的壓軸項目——「馬拉松長跑」,以表彰一種偉大的精神。這是「英雄主義」、「個人主義」,還是「集體主義」?我無法分辨,也沒有必要區別,因為那本來就是相輔相成的古希臘精神。 否認個人價值和否定集體利益實際上是共生的。在否認了個人價值的時代中最後培育出的只能是極端的利己主義。中國的歷史正是一本活生生的教材。中國社會曾幾何時把個人利益變成不可言傳的禁區。「先公後私」還不夠,必須是「大公無私」,而結果卻適得其反。那些貪得無厭的達官貴人和損人利己的卑鄙小人盛產於那個時代,並且會在現在和將來繼續湧現、層出不窮。畢竟,一種文化積澱極不容易被剷除,「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一個人尚且如此,何況是一個民族的性格? 在中國,存在著一種畸形膨脹的集體(社會)對於個人的踐踏,也同時存在著一種畸形膨脹的個人對於集體(社會)的損害。這種互不承認和彼此勢不兩立的矛盾,造成了集體和個人的最嚴重和本質的對立。但是這兩個看來勢不兩立的行為,卻建立在同一個基礎上 —— 對於他人的蔑視和對於人的價值的踐踏。在集體利益的名義下,少數人的利益可以犧牲,美其名曰,「集體重於個人」、「少數服從多數」,但其實這是對於人的價值的不尊重。任何一種以多數的名義犧牲少數的利益的行為,都將最終損害到全體。理由很簡單,在每個個別矛盾的對立中,少數對於多數可能微不足道,但是疊加這些事件,最終多數將不復存在,而只有多次的少數,而最終的多數和全體正是由這些少數構成的。 如果我們把民主僅僅理解成「少數服從多數」,那就徹底錯了。這僅僅是民主的形式,而不是本質。民主的本質,是人本主義精神,其使得少數人在服從多數之後,仍然得到了利益上的保護和人格上的尊重。這就是古希臘的人本主義精神偉大而深遠的意義。如果沒有了人本主義作為民主的基石和精髓,民主的形式仍然可以在某個階段存在,甚至可以如火如荼,但是隨後就會轉變為暴民的統治,最終必將無可救藥地走向獨裁。 正是由於華夏的「集體主義」,在少數人的利益受到損害時,大多數人卻可以認為和自己無關而不予關心,如果他們還有正義感,那麼也用「集體主義」掩飾了其怯懦;如果他們的正義感已經蕩然無存,那麼他們的「惻隱之心」也隨之而去了。在少數遭受不幸時,他們努力擠在多數之中,對受害者的不幸無動於衷,還美其名曰「集體主義」和「為大多數人服務」。儼然羊群遭到惡狼襲擊,他聰明地躲進了多數,任憑個別被惡狼叼走,卻慶幸自己是多數的一員。但是這樣的「多數」能持續多久? 中國的「集體主義」蔑視個人價值,迫使個人把自己的權利和責任僅僅理解為對於權威的屈服和忍讓,這其實是「群羊主義」;一旦這樣的屈服和忍讓成為不必要,就會導致急劇膨脹的極端利己主義。也正是由於對於個人價值的蔑視,在他們握有權力的時候,就蔑視和踐踏所有他人的權利,自然就導致「惡狼主義」。 現代奧運會在希臘奧林匹亞的赫拉神廟遺址前點燃的奧運聖火,必定隱喻了普羅米修斯為人類從天上盜取火種的勇敢和功績!以信仰和道德的力量使得個人在強大的逆境中正義凜然,正是古希臘對於人的價值的頌揚。普羅米修斯成功地給人類帶來了聖火,為他人帶來了利益,而他自己由於對抗權勢而付出了高昂的代價。愚公也成功了,但是他的成功給他人帶來了損害,並且他的成功不是真正戰勝了逆境,而是感動了一個權勢,在這個權勢的恩賜下,他得逞了。因此說,普羅米修斯和愚公的人格雲泥之別,對於他們的讚頌和認同派生出了兩種截然不同的民族性格。 在中國,符合權威的利益,成了一種自覺遵守的規則和文化積澱。這正是中國的「集體主義」的精髓,也是其致命缺陷。普羅米修斯式的「個人英雄主義」註定不能在中國生存,因為其會被冠以「集體」的權威和利益所吞噬。在華夏的歷史神話中,從來沒有普羅米修斯式的人物,更加沒有對此的讚揚。華夏也有「女媧補天」和「后羿射日」的傳說,但都或是天神下凡,或是秉承天神旨意,君臨天下拯救百姓。無論哪種情況,都缺少挺拔的人的形象和意志,缺少偉大的悲劇式的感染力。
華夏百姓們在漫長的歲月里所祈禱和祈求的是一個可以解救他們的「救星」和「青天大人」。中國的道德歷史,就是一部哭哭啼啼鬧鬧騰騰的尋求「青天大人」的演義。國人需要一個「救星」,由他來掌握百姓的命運,而百姓只需俯首聽命、歌功頌德。「濟世自有飛天劍,爾且安心做奴才」。數千年來在「皇恩浩蕩」之中,不少國人已經沒有了對人的價值理念。他們在被損害時的逆來順受和他們有朝一日得勢後的飛揚跋扈,源自同一個心理和價值觀:個人價值是不值得尊重的。他們在底層時的逆來順受是將這一理念用於自己的體現,他們在得勢後的飛揚跋扈則是將這一理念用於他人的結果。 他們永遠不可能成為「個人主義」者,而最終都必然成為極端利己主義者,即「惡狼主義」者。只要有機會,他們可以用任何別人的福祉換取他們的私利,他們可以對於別人的痛苦置若罔聞,對於別人的悲慘處境熟視無睹,他們可以把別人看作僅僅是他們向上爬的台階和墊腳石,他們可以在談論別人的生命時根本不覺得這是和他們有同樣權利的同類,而是一些可以利用的籌碼和數字。這就是中國式的「集體主義」的惡果。 於是,「中國一向就少有失敗的英雄,少有韌性的反抗,少有敢單身鏖戰的武人,少有敢撫哭叛徒的弔客。」(魯迅)於是,華夏少有真正的英雄。那些被中國後人奉為「英雄」的,實際上是這樣一些人:他們只是積聚了過去和現存的污泥濁湯並以此興風作浪讓其蕩滌社會的人,他們不僅沒有帶來人格的進步和社會的公正,卻致力於利用人性本來的醜惡和消滅社會僅存的良知。 西方對於個人價值的重視並不僅僅體現在那些史詩般的偉大歷史事件中,同樣,對於西方來說,這也是一種深刻的文化積澱。一些看來不大的事情,卻體現了一個社會和民族的價值觀。一場大災難中的小事情令人回味。 我遠道去上海見一個瑞典的客戶,適逢地震襲來。西方人似乎尤其珍惜生命,為了躲避從遠隔千山萬水傳來餘震,瑞典經理讓所有員工在街心公園休息,進而把大家都放假回家,但是不好意思讓遠道而來的我們打道回府,居然她自己和我們回到她認為有危險的大樓去洽談。我看得出,她從來沒有經歷過地震,對地震很恐懼。會談後,我感謝她冒著危險和我們面談。我知道,她是冒著她確信的危險來和我們一起工作的,否則她不會打發所有的員工早早回家。 那次地震震中的慘烈我到了當天晚上才知道。瑞典辦事處經理對此事的處理,我至今記憶猶新。我們公司沒有和其做成生意,但是此事卻讓我欽佩這位經理的行為。她顯然是把僱員的安全放在了經濟利益之上,而且她還把自己的安全放在了僱員之下。我不得不說,在西方普遍弘揚的「個人主義」中,包含著對於其他個人和所有個人價值的尊重。以致在不經意間,那些普普通通的西方人就流露出他們的理念,並且付諸於行動。 和這個事情形成鮮明對照的是一個作協委員的一首無恥詩詞。其是中國式「集體主義」的最殘酷和本質的寫照,這樣的無恥在任何崇尚人的價值的地方都不可能看到。這首詞並不出於壓力和逼迫,而是作者內心積澱在這不尋常關頭的真實流露,他是真正地感到了召喚,從而傾瀉出了此等肉麻和無恥。如此自覺地對於他人生命和價值的蔑視和踐踏,需要長期的心理折磨和道德降解。 在他看來,這麼多死亡的個人,是無法和一個抽象的「集體」和權勢相比的。人的價值不過是可以任意犧牲的數字或者符號。但是這樣的人,對於自己的利益絕不這樣看。他唱的高調都是讓別人去相信和實踐的,他自己絕對不願意就這樣「親歷死也足」,更不願意在墳墓里看奧運。他是要這些死去的人不要給活著的人帶來憤怒,不要給他帶來內心的責難,他要讓那些死者的親屬認為「做鬼也幸福」,既然死者很幸福,那麼倖存的也就更滿意了。於是讓他可以安安心心舒舒服服過日子。 個人服從集體,而集體則由某些少數的利益集團所代表,從而所有的個人服從某些個人,這樣的形式就是所謂的中國式的集體主義。無論以什麼樣的慷慨激昂和群眾運動做幌子,都無法掩飾其真正的本質。 我們稍稍回首,便依稀可見那個還未遠去的荒唐時代。對人格的集體侮辱莫過於那時的「忠字舞」。那是一個非常整齊劃一的集體行為,舞蹈大致如此:用手在胸前一筆劃,算作是一顆紅心,然後把手伸向空中,意思大概是把心獻了出來。通篇都是這樣的舞蹈語彙,整個民族作為一個集體,每天整齊劃一地跳舞,表達一個集體對於某個個人的忠心。這全民參與的集體舞,跳遍了大江南北、長城內外,終極詮釋了中國式的「集體主義」。
忠字舞的荒唐似乎離我們遠去了,但是忠字舞的基礎卻根深蒂固,主子陰魂不散,奴才忠心仍在,捲土重來並非聳人聽聞或杞人憂天。 在集體的名義下,所有的人都被要求為某一個「代表集體」的極少數犧牲自我。一些人的權利急劇膨脹,更多人的權利隨之消失。這就是中國歷史上的一個奇怪的現象,一個褒揚集體主義的民族,卻源遠流長的是專制主義和個人崇拜。難道集體主義和專制主義以及個人崇拜是如此相輔相承嗎?結論是肯定的。中國式「集體主義」的本質,在於消滅普適的個人價值,個人尊嚴、個人內心的道義準則和獨立的人格。隨之而來的就是絕大多數人的極端卑躬屈膝自私自利和個別人的飛揚跋扈專制獨裁。 曾經在華夏盛行的「集體主義」,僅僅是為了消滅普適的個人價值而已,於是絕大多數人的個人價值喪失殆盡,卻導致了極少數人的個人價值無限放大。所以,在中國式「集體主義」最盛行的時候,也是對於集體和他人的利益最蔑視的時候。 我相信,任何民族的個體都在本質上存在著樸素的對於自身價值和他人價值的尊重。「人之初,性本善」,想必是有道理的。因此,這種價值的被弘揚或者被扼殺是由於環境,而不是遺傳。如果一個社會環境懲罰善良和獨立的人格,而獎勵醜惡和奴性的人格,那麼久而久之,只有醜惡和奴性的人格才會以適者生存的法則勝出,成為這個社會的普遍人格特點。而這種人格特點又反過來進一步惡化社會環境。這是一個正反饋系統,亦即社會環境導致了人格的惡化,人格的惡化進一步導致社會環境的惡化,再進一步導致人格的惡化。正反饋系統的結局只有兩種:在沒有強有力約束的情況下以系統崩潰而告終,在有強有力約束的情況下形成不收斂的振蕩。在華夏發生的顯然是後者,千百年來不乏朝代更迭,不乏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卻不見人格的進步。 國人現在的自私,至少一部分來自於千百年來的對於「個人」的壓抑和對於「集體」的弘揚,所謂「集體」並非社會大眾,而是讓個人犧牲自己的價值和出賣自己的良心以便和權勢保持一致。這樣的世世代代對於自私的培育,自然結出了豐碩的成果。除了在中國,少有人會把公用電線剪斷、馬路的窨井偷走當廢品賣錢的。這很難說和虛偽的所謂「大公無私」和「集體主義」長久說教沒有關係。可以肯定地說,這些極端自私自利的行為和社會風氣就是這些虛偽的說教和相反的現實所共同培育的。 和中國的冠冕堂皇的「大公無私」不同,在西方,人們對於自己的照顧是理直氣壯的。因此,西方人在競選政府官員時,都強調自己注重家人和家庭,在競選場合經常帶配偶和子女出席,以體現競選者對於自己家庭的重視。但是在中國,特別是在「文革」時代,虛偽的「大公無私」和「集體主義」說教還促使了一些人裝模作樣的表演,他們到處聲稱自己的不重要、家庭的無所謂,甚至在那幾部絕無僅有的戲劇和電影中見不到一個完整的家庭,以此表現這些人的大公無私 —— 既不顧自己,也不顧家人,在他們心中只有人民大眾。但真實的現實卻恰恰相反。他們積慮「誰主沉浮」,要超過「秦皇漢武」,為一己私利不惜塗炭生靈,為平步青雲不惜落井下石,他們永遠不會是「個人主義」者,因為在他們的心目中,沒有別的個人;他們也絕對不會是「集體主義」者,因為對於他們,集體只是一個試驗的對象和攀登權勢高峰的階梯。中國式的「集體主義」並不在於重視集體,而在於無視個人。項莊舞劍,意在沛公,宣揚「集體主義」的真正目的並非弘揚和肯定集體,而在於蔑視和否定每一個個人。那個「集體」是如此地虛無縹緲,它既不是個人的集合,也不為由個人組成的集體服務,它只是一個被權勢者創造出來否定「個人」的冠冕堂皇的抽象概念。他們真正想說的是:他,就是集體的化身。 正因如此,多年的「集體主義」和「大公無私」的說教,造就的卻是極其自私和虛偽的群體。在中國,沒有集體主義也沒有個人主義,有的只是對於他人價值的極端蔑視和極度膨脹的利己主義。如果任其發展,必如愚公把他的愚蠢和貪婪代代相傳,其危害真的是「子子孫孫無窮盡也」。 和中國式「集體主義」截然相反的,是古希臘要謳歌的普羅米修斯式的「個人英雄主義」。古希臘眾多科學家和哲學家不在意自己的清貧生活,把畢生精力貢獻給毫無實際功利可言的理想,才使得後人有可能成就現代文明。我深深敬佩古希臘哲人和學者,那時的學術研究,既沒有什麼高額的工資,也沒有什麼光榮的獎項,又沒有什麼實際的功利,因此,他們持續一生的高尚行為,只能源於對於自我價值的追求、探索真理的個人勇氣和尋求社會公正的利他精神。對於他們來說,任何「個人主義」或者「集體主義」的標籤都是不恰當的。他們是個人主義的典範,也是集體主義的榜樣。 個人價值得到尊重的社會,才會產生這樣的英雄。儘管普羅米修斯是希臘神話中的人物,但是這樣的人物在現實中也比比皆是。那些甘於清貧的哲學家,如蘇格拉底和柏拉圖;那些握有權力但是倡導民主的政治家,如索倫和伯里克利;那些為了全希臘利益而戰死疆場的無名將士,都是在這樣的理念和制度下才產生的。 西方正是通過文藝復興繼承了這樣的傳統,才會在此後湧現出眾多偉大的科學、藝術和政治的英雄。他們是實現個人價值的典範,也是重視整體利益的榜樣。 美國的《獨立宣言》不僅僅是一個國家誕生的理由,而更是對其每個公民價值不容置疑的誓詞,「每個人生來平等,被造物主賦予了某些不可剝奪的權利……」如雷貫耳的詞句,蘊含著正義,激蕩著風雷。正是對於每個個人價值的肯定,遂使個人在追求自己幸福的同時,也為了整個社會和他人做出了貢獻。 蔚藍的澎湃必來自無數清澈的涓涓細流,污泥濁湯也必源於眾多的腐敗骯髒。社會的進步始於每個人的內心,如果我們還懷有對他人的善念,對自我的尊重,那麼,是從自己做起的時候了。
中國不需要「愚公」,而急需「普羅米修斯」。並非每個人都可以成為普羅米修斯,但是任何人都可以讚美他的精神。 美好和正義,是從讚美她們開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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