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民間宗教管理變局|民間信仰|馬西沙

大陸民間宗教管理變局

2014年04月11日 09:26 來源:鳳凰周刊 作者:孔德繼 吳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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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困境:舊瓶難裝新酒  由於民間宗教信仰的回歸,以及外來新興宗教的出現,舊有的宗教管理模式所存在的問題,逐漸被各方所認識。  在劉澎看來,現有的宗教管理模式,沿襲了改革開放以前的計劃經濟思維,試圖用行政手段管理一切。改革開放以後,在經濟領域,中國已經實現了從計划到市場的轉型,社會基礎及社會結構均發生了巨大變化。然而,在宗教領域內,50年代確立的控制型管理模式,卻一以貫之,未曾改變。  「50年代的宗教局,到了2013年依然存在,它是計劃經濟時期對社會控制管理的一種模式,已經不適應現在了,它管起來就很吃力,根本不可能適應今天轉型以後的社會需要。」劉澎強調。  這其中的弊病,除了非官方宗教團體的活動面臨限制外,官方認可的「愛國宗教組織」也存在諸多問題。  「因有政府的支持,即使『愛國宗教組織』內部混亂、虛弱,都不會垮台。然而,國家長期扶持『愛國宗教組織』的諷刺性後果不是加強了『愛國宗教組織』的活力,而是加速了其政治化、機關化、科層化、世俗化、日趨僵化的傾向。『愛國宗教組織』作為政府宗教管理部門控制下的附屬物,嚴重脫離群眾,喪失了宗教號召力、凝聚力。」  劉澎反覆以國營企業比喻今天的「愛國宗教組織」——「如同過去計劃經濟時期政府對國營企業的管理模式一樣,國家給國企『輸血』越多,國企對政府的依賴性越強,企業自我創新與生存的能力越弱。出於政治需要,國家不能不支持『愛國宗教組織』,但正是國家的支持,使『愛國宗教組織』發生了異化,其自身的活力與作用正好與政府的扶持成反比,國家給『愛國宗教組織』的錢越多,『愛國宗教組織』越不起作用。以至於現在『辦好教會』,『培養愛國宗教力量隊伍』竟奇怪地成為了政府宗教管理部門自己的工作,躺在政府身上的『愛國宗教組織』成了在信教群眾中難以發揮作用,而國家又無法扔掉的包袱。」  對於現行制度在管理上的困境,管理部門也不得不承認。「維持舊的宗教管理體系,教界、政界都難受。甚至學界也難受。宗教問題極複雜,公安部門的知識儲備難以勝任;未合法化的宗教常夾雜政治問題,宗教部門介入,有將其合法化的風險。」一位宗教部門的官員如是說。  而對於學界的研究和呼聲,這位官員表達了自己的憂慮:「學界研究其他『不合法』的宗教,有給政府添麻煩、對宗教管理指手畫腳,甚至為非法宗教張目的嫌疑。」  《中國民間宗教史》在出版的過程中就曾遭遇「政治正確」的壓力。當時在社科院宗教所任職的作者馬西沙回憶道:「《中國民間宗教史》第18章寫的是一貫道,當時我在德國當客座教授,這本書正要出版,所里就給我傳話,說《中國民間宗教史》要出呢,第18章要拿走。」當時,對一貫道的研究屬於學術禁區,「學術界無一人置一辭」。  馬西沙並不希望對一貫道的研究就此藏於箱底,也不願意十幾年辛苦所著的《中國民間宗教史》因這一章而無緣出版。最終只能採取折中的辦法,在這一章之前加了如下一句話:「一貫道在現代史上臭名昭著,遭到唾棄。在大陸上幾乎成為歷史陳跡。」  為此,馬西沙多年後猶感遺憾,「(這句話)對一貫道不是特別客觀。」  有限的「轉正」  為了脫離「非法」的處境,也為了能更好地開展組織和活動,中國的民間宗教信仰從未放棄過「轉正」的嘗試。  紮根本土文化的民間信仰通過棲身於佛教或道教的名下,通過了審批。其中典型者如羅祖教。  「一大批明代建立的羅祖教的後裔分支,比如榮華派、金童派、先天道,他們在很多省份加入了佛教協會,還有一部分加入道教協會。」馬西沙告訴記者。  自從2003年10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通過了《保護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以來,「非遺」成為中國民間信仰合法化的新路徑。  在國務院公布的三批國家級非遺名錄中,涉及不少的民間信仰習俗,而各級政府開展的非遺調查名錄及保護名錄,更是納入了相當比重的民間信仰形態。  除了通過權宜之計的變通跨入合法之門,也有通過多年不斷與宗教管理部門溝通,而成功得到批准的民間宗教團體。  活躍在福建莆田的三一教,就是這樣一個「轉正」成功的幸運者。中共建政後,三一教雖未被打成「會道門」,但也無法繼續進行宗教活動。改革開放之後,三一教在福建莆田、仙游、惠安等多地「復興」。從事福建民間宗教信仰研究的林國平教授在其論文中估計,現三一教的入教信徒已達10萬之眾,而未入教卻常到三一教祠堂參加宗教活動的信眾則更多。  三一教要求信眾遵紀守法,服從政府,甚至為此制定教規。據林國平文中所述,福建莆田三一教東山祖祠於1989年6月26日發布了《夏教規章戒律》,第一條就是「夏教門人必須服從黨和政府領導,遵守國家的政策法令,開展正常的宗教活動。」  1998年成立的莆田市涵江區三一教協會,要求105座會員祠堂和信徒「必須服從黨的領導,必須為無產階級政治服務,為無產階級經濟服務」。  林國平詳細地介紹了三一教的「轉正」之路:三一教上層人士通過召開學術研討會、通過政協提案、通過書面報告、通過不同渠道不斷地向上級有關部門和領導反映,反覆強調三一教不同於其他民間信仰,更不是封建迷信,而是地地道道的民間宗教,具備宗教的一切要素,強烈要求與五大宗教一樣得到法律保護,承認其合法地位。經過20多年不懈的努力,2006年12月8日,經過莆田市民政局的批准和莆田市宗教局同意,莆田市三一教協會正式成立,標誌著莆田市三一教「納入政府依法管理的軌道」。  對全國眾多的民間宗教信仰而言,三一教的成功難以複製。  在宗教界努力「轉正」的同時,學界也以自己的方式,推動著宗教管理體系的變革。  馬西沙認為,應該允許民間教派轉入正統宗教。「我在二三十年前就跟統戰部的相關領導提過,宗教有它的生態平衡。對一部分宗教進行過多的限制,這些信眾就會到另外一些宗教去。信仰無真空,人們需要信仰,很可能從信仰無生老母變成信仰聖母瑪利亞,從信仰彌勒佛改成信仰耶穌基督。」  對現行的管理體制,劉澎一直頗有微辭,「管了幾十年,出現這麼多體制外的宗教組織,本身就說明這個體制不靈,如果靈的話就不會動用宗教局以外的任何力量去管理宗教,就不會用公安局。」  近年來,學術界一直在努力促成政府部門和民間宗教組織的接觸和交流。  2009年8月,「近現代中國民間結社學術論壇」在台灣高雄舉行。包括馬西沙在內的大陸學者及官方代表一行17人,出席了此次論壇。「台灣一貫道的總壇,我們在那裡開會。一貫道是非常歡迎的。我們參觀了他們七個大的分支,在過去這是絕對不可能的。」馬西沙回憶道。  大陸的代表們還參加了一貫道組織的懇親會,時任國民黨主席的吳伯雄也以一貫道顧問的身份上台致辭。「吳伯雄上台講話說,我是60年代的老一貫道徒,一切的職務我都可以不要,但是一貫道顧問的身份我要做到老。」  一貫道在台灣也曾歷經了30多年遭到當局取締的生涯,直到1987年方才得到解禁。目前一貫道在台灣發展良好,高度融入社會,信徒眾多。同時,一貫道一直在爭取「老水還潮」,希望能回到大陸進行傳教。  除了赴台與一貫道交流外,學術界還積極在國內組織宗教問題研討會。例如2010年,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宗教研究所主辦的「新興宗教發展趨勢學術研討會」,首次邀請了有新興宗教背景的活動家和學者談他們自己所在的宗教,對巴哈伊教、一貫道、摩門教、天帝教和創價學會均有較深入的探討。  據中國網報道,此次會議也得到了國家宗教事務局、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以及國家反邪教部門等單位的支持,首次出現了學界、政界和教界共同探討新興宗教問題的場面。  金澤認為,「促成學術的交流是學者的責任,政、學、教各方都表示互相有了解的必要,但學術交流不等於政治承認。不意味著有一必然有二,會議如果開到第十次即會把某個宗教合法化,恐怕不是這樣,」但他也補充道,「增進了解也許會有促進作用。」  未來方向:開放宗教管制?  「中國政府不可能特別允許某一個宗教在中國合法,中國政府如果放開登記,就不是放開一個兩個,而是都放開」,「民間信仰就像當年台資企業,外來宗教就像外資企業。改革開放先開放台資,因為是同胞兄弟;但開放外資,只能一起放開,不可能先開放美國或先開放歐洲。」金澤認為,即便民間信仰在全國範圍內放開登記,其模式也很難再被其他宗教複製。  但金澤不認為這是宗教管理的問題,而是「大法管小法的問題,結社不放開,宗教不可能放開。這個問題不是跟你宗教過不去,就像新聞行業,即便你有錢,你也不是想辦份報紙就能辦的。」  對於民間信仰的有限開放,劉澎不以為意,他認為民間信仰的合法化門檻之所以降低,主要是由於其缺乏組織性。「黨現在在意識形態上已經淡化了,不再強調自己的意識形態色彩。而民間信仰又缺乏組織性,也就是說,它對於執政黨的威脅是最小的。」  對於今後的改革方向,劉澎堅持「最好的辦法是開放宗教市場」,反對政府對宗教的任何扶植或限制。  「多個宗教團體的相互競爭、力量的消長,就會有新的宗教團體產生,舊的消亡,來適應這個地區的人在精神方面的需求。如果政府介入,勢必產生政府對某些宗教的扶持,對另一些宗教的壓制。因為政府有自己的好惡,就用人為的手干擾了宗教市場上的力量組合的變化,干擾了以後,宗教市場就不能自己健康地發展。」劉澎說。  「開放了以後,你能活得下去你就活,活不下去說明群眾不需要你這個宗教,國家也沒有必要為你出錢。你活得好,國家也不羨慕。你的機構你自己養活,你沒有理由從納稅人那裡拿錢。現在國家連國有企業都不包了,為什麼還要把宗教的包袱背到底?」  劉澎認為宗教管理體系同樣患有「國企病」:「因為它成本高效率低,它不可能用行政的手段管出一個自由的宗教市場來」。因此,劉澎主張宗教社團按一般社會團體辦法同意申請。  顯而易見的是,劉澎的主張恐怕難以由宗教管理部門來完成,因為一旦宗教按社團註冊和管理,宗教管理部門的職責就顯得多餘。對此,劉澎毫不諱言:「宗教管理部門的難處在於,它的歷史使命已經完成了,但還要繼續維持它的存在,所以它的工作無論怎麼做,可能都是別人不欣賞的。」  儘管劉澎對於開放的宗教市場多有推崇,但就當下而言,無論政府或民間,人們對於一個完全自由的宗教環境仍存在重重顧慮。時至今日,在國內外打著宗教旗號進行斂財、詐騙以及暴力犯罪的組織亦不在少數。但劉澎認為,這並不意味著政府就必須對宗教實行控制。  「宗教團體也像社會中的其他所有團體一樣,是由各種各樣的人組成的,其中包括各種極端想法的人。但是他們不能成為宗教的主流,他們也從來不是宗教的主流,不能因為宗教中存在這種負面消極的現象而恢復政府對宗教的控制。」劉澎說。  在強調政府不應干涉宗教事務的同時,劉澎並不反對依法懲處與宗教有關的違法活動。在他看來,完全可以學習多數西方國家,不專門設置針對某一類宗教的法律,而根據現有的刑法或其他法律的條文,對宗教中具體實施犯罪的個人進行懲處。  「政府應保護各宗教團體在宗教市場中的有序競爭,依法嚴厲打擊各種違法活動。打擊的對象與重點應針對進行具體活動的人員而不是該團體或組織,更不應以該團體所屬的宗教、教派為對象一概論之。」劉澎強調。  不同於劉澎對於宗教管理體系的否定,馬西沙認為,目前管理部門已經很好地聽取了學界的一些意見,「他們中部分人的觀點有了很大的改變」。雖然如此,馬西沙先生認為最好取消對民間宗教信仰的限制,「與其讓它秘密流傳,不如讓它浮出水面,讓它可以自由地進行傳教,並遵守相關的法律。」  「我們寫了民間宗教史,我們並不信仰民間宗教。但我們理解它及它的信仰者,我們不止一次地面對各種信仰者平和的目光。我們理解他們的生活方式,絕不敢高高在上,告訴他們應該怎樣生活。」2003年,馬西沙先生在《中國民間宗教史》再版前言中這樣寫道。  1992年此書第一次出版後,用作者自己的話說:「《中國民間宗教史》問世以來,圍繞著『民間宗教』四字有不休的質疑。作為學者,我們只願在學術的範圍內,哪怕是孤獨地自言自語。我們相信學術的力量。」  (特約撰稿員/孔德繼 記者/吳如加)  (本文轉載自:《鳳凰周刊》2014年第7期,總第500期(201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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