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顥《黃鶴樓》詩出律 鐵證如山及其啟示
崔顥《黃鶴樓》詩出律 鐵證如山及其啟示
孫逐明 2010-11-17 22:22
崔顥《黃鶴樓》詩被歷代詩家視為七律神品,然而此詩有兩句平仄出律,也是歷代詩家公認的事實。
本來,平仄格律屬於形式範疇,而正確的格律觀應當是「有格律,不惟格律;不以律害意」,因內容表達的需要,於個別地方出律應當不是什麼大忌。
紅學
前人有「文以氣為主」之說,此詩前四句看似隨口說出,一氣旋轉,順勢而下,絕無半點滯礙。「黃鶴」二字再三出現,卻因其氣勢奔騰直下,使讀者「手揮五弦,目送飛鴻」,急忙讀下去,無暇覺察到它的重疊出現,而這是律詩格律上之大忌,詩人好像忘記了是在寫「前有浮聲,後須切響」、字字皆有定聲的七律。試看:首聯的五、六字同出「黃鶴」;第三句幾乎全用仄聲;第四句又用「空悠悠」這樣的三平調煞尾;亦不顧什麼對仗,用的全是古體詩的句法。這是因為七律在當時尚未定型嗎?不是的,規範的七律早就有了,崔顥自己也曾寫過。是詩人有意在寫拗律嗎?也未必。他跟後來杜甫的律詩有意自創別調的情況也不同。看來還是知之而不顧,如《紅樓夢》中林黛玉教人做詩時所說的,「若是果有了奇句,連平仄虛實不對都使得的」。在這裡,崔顥是依據詩以立意為要和「不以詞害意」的原則去進行實踐的,所以才寫出這樣七律中罕見的高唱入雲的詩句。沈德潛評此詩,以為「意得象先,神行語外,縱筆寫去,遂擅千古之奇」(《唐詩別裁》卷十三),也就是這個意思。
最近,無患子先生力排眾議,極力為《黃鶴樓》辯護,認為它的第一三句聲律根本不曾「出律」,最炫人眼目的要數無患子先生的平水韻漏收動詞「乘」字平仄兩讀的觀點了〔按:第三句六連仄,
無論是廣韻也好,集韻也好,還是平水韻也好,「乘」字的確有平仄兩讀,但平讀的是動詞,仄讀的是名詞。這是可靠的鐵證之一。
崔顥的《黃鶴樓》寫作於初唐,要推翻韻書的記載,證明唐代詩人的實際創作里動詞稱(按:原文如此,疑「稱」字為「乘」字的筆誤)字已經平仄兩讀了,就必須拿出更加「確鑿無疑」的「鐵證」來。
前段時間,對於如何才能成其為「確鑿無疑」的「鐵證」,大家有過一番爭論。最近我與學堂窩人先生達成了共識。
我認為可以作為鐵證的有三種:
1、古代韻書字典等工具書可以作為鐵證;
2、律詩末字,古體詩的韻腳,可以作為鐵證;這種鐵證並不一定需要「大量作品」,能夠有少量的五七例就夠了;
3、律詩句中重要位置〔包括二四六,以及五言平起平收句的一三字,七言仄起平收句的三五字,即可能犯孤平的字眼〕,也可以作為鐵證,但是前提是必須有「大量作品」;離開「大量作品」這個前提,就不能作為鐵證。
學堂窩人版主完全贊同此說,認為:「觀點不偏頗,用語嚴謹。完全同意。」
我根據這三條原則,用搜索軟體對全唐詩近五萬首里的「乘」字作了全面的遍無遺漏的考證。現將考證結果彙報如下。
全唐詩里,「乘」字一共出現了1401次。
1、先看韻腳,和句腳。
韻腳為「乘」字者〔含近體詩和古風體〕38首,五七律和排律的非韻句腳為「乘」字者20首。這58首詩歌里,所有仄讀乘字全部是名詞,所有平讀乘字都是動詞,無一例外,可參見附件一。
2、再看五律七律和排律里句中重要位置〔包括二四六,以及五言平起平收句的一三字,七言仄起平收句的三五字,即可能犯孤平的字眼〕有乘字的詩作,一共320首〔見附件二〕〔按:絕句體因有古絕摻雜其中,故未曾統計〕。
根據近體詩格律,乘作動詞用而可能仄讀的僅有兩首,第一首就是崔顥《黃鶴樓》里的第一句「昔人已乘白雲〔黃鶴〕去」,自己是不能證明自己的,這一句是無效證據,另一首是杜牧《聞慶州
根據近體詩格律,其餘318首裡面的所有動詞乘字都只可能是平讀,不可能是仄讀,毫無例外;所有名詞乘字只可能是仄讀,不可能是平讀,毫無例外。
事實勝於雄辯,無論是韻書也好,韻腳和句腳也好,句中重要位置也好,確鑿無疑的鐵證已經證明:在唐人的創作中,動詞乘字絕不可能仄讀,只能平讀。
崔顥《黃鶴樓》詩出律已經鐵證如山了,但它留給我們的啟示應當遠不止乘字究竟是否平仄兩讀。我們是不是應該進一步深思:
我們究竟應當如何正確看待形式與內容的辯證關係?
做學問應當採取什麼樣的態度?
正確的方法論對於學術研究有何重要的作用?
這三點更應當值得我們深思吧?
【附件一】
句末為乘字的鐵證共計58首,所有仄讀乘字全部是名詞,所有平讀乘字都是動詞,無一例外。(以下略)
【附件二】
五律七律和排律里句中重要位置〔包括二四六,以及五言平起平收句的一三字,七言仄起平收句的三五字,即可能犯孤平的字眼〕有乘字的詩作,一共320首〔按:絕句體因有古絕摻雜其中,故未曾統計〕。(以下略)
黃粱一夢 2010-11-18 11:59
崔顥《黃鶴樓》詩本就是一首不符合近體詩格律的七律神品。
理論來源於實踐——後人總結的近體格律詩的格律理論以及韻書,只能起指導後人寫近體格律詩的作用,卻不能用來修改前人出律的詩。雖然後人總結的近體格律詩的格律理論以及韻書不能囊括前人寫的所有的好詩,但如果後人要用這種格律理論和這種韻書來寫出《黃鶴樓》詩的格律,也許還會是一首好詩,但絕對不會是一首完全符合近體格律詩的格律要求的詩。
關於用在詩中字的平仄只能用你所選用的韻書去判斷,你所選用的「韻書」是寫詩的「法」,你所選用的「法」中有規定的才可以成為「鐵證」,其它的「法」(韻書)也成不了「鐵證」,其它任何詩的句子中任何位置上的字都不是「鐵證」,就是連「豆腐證」也不是。「法」就是錯了,在修正的「新法」沒頒布「舊法」沒作廢之時,「民」還得依「舊法」行事,「官」還得依「舊法」判案。如果依平水韻這部「法」來判案,
另外,因為平水韻中的「探」只有平一種讀法,,就是有一千個古今名詩人依平水韻來寫近體格律詩時將「探」當成仄來寫,如果是公正的「法官」依平水韻這部「法」來判案的話,無論作者的名氣多大,也不應該勉強將「青鳥殷勤為探看」說成是完全符合近體格律詩的格律了。從來沒有人說「青鳥殷勤為探看」中的「探」出律,是因為從來就沒有人認真的(或者說是不忍心)從近體格律詩的格律上來評論這首好詩。
為什麼名人寫的詩明明是出律了也還會有人拚命去製造「鐵證」來證明是完全符合近體格律詩的格律呢?這原因也許是多方面的,但起碼有一個認識上的誤區,錯誤的認為好詩就一定是完全符合格律的,不合格律的詩就不是好詩,把「好詩」和「格律詩」划上了等號。如果不能從這一誤區中跳出,這些為古今名人打圓場的爭論還會繼續發生。
孫逐明 2010-11-18 13:50
我認為黃鶴樓的第一三句出律,八句有六句合律,兩句不合律,故屬於「不以律害意」,而先生認為黃鶴樓是不符合近體詩格律的七律神品,看來先生也承認第一三句是不合律,對此我們應當沒有分歧。
八句之中,絕大部分合律,而一兩句不合律,究竟是不合律的作品,還是不以律害意的作品,咱們可以仁者見仁智者見智,這種爭論是沒有結果的。
黃粱一夢 2010-11-18 15:28
「不合律的神品」和「不以律害意的作品」沒有多大的區別吧?
不過「不合格律的神品」包括「作者故意出律的好作品」和「作者無意出律的好作品」兩種,而「不以律害意的作品」只有「作者故意出律的好作品」一種。但無論是故意也好無意也好,都無可否認是出律的。既然是「出律的」,也就是「不合格律的」了。
黃鶴樓的第一三句出律,我們是用後人總結出來的近體格律詩的格律理論和平水韻這部「法」來判定的,如果用別的「法」為依據的話就很難說了。
向小園 2010-11-19 00:51轉貼:
奇形的拗句,奇特的拗救
崔顥的《黃鶴樓》:
昔人已乘黃鶴去,此地空餘黃鶴樓。黃鶴一去不復返,白雲千載空悠悠。
晴川歷歷漢陽樹,芳草萋萋鸚鵡洲。日暮鄉關何處是,煙波江上使人愁。
仄平仄通平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平仄仄仄仄仄仄,仄平平仄平平平。
平平仄仄仄平仄,平仄平平平仄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
起句「仄平仄通平仄仄」,四位應仄卻平、六位應平卻仄交叉換位犯特拗(這種句型比較特殊,很罕見)。
第2句「仄仄平平平仄平」採用了五位應仄卻平來補救,這是一種正常的拗救方式,後句五位的平補已經把前句六位的仄拗救了回來,這也是:「仄平仄仄平仄仄(仄平仄仄仄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這個特殊拗救句式。
第三句出現了一個十分罕見的現象,黃鶴一去不復返,白雲千載空悠悠(平仄仄仄仄仄仄,仄平平仄平平平),在唐朝前期,或許這是一個奇拗句形和奇特的拗救方式。如果把第4句五位上的空字換成自字,黃鶴一去不復返,白雲千載自悠悠(平仄仄仄仄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那麼這將成為一個拗句和正確的拗救方式。古人有種寧可用全仄也不願意用孤平的傾向,而在唐詩里也的確有如:向晚意不適,驅車登古原「仄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這樣的拗救方式存在;「潮平兩岸闊,風正一帆懸」前句就出現了三仄尾,而李白仿效《黃鶴樓》的《鸚鵡洲》這首詩里就出現了「何青青」的三連平現象,所以《黃鶴樓》第3句出現「平仄仄仄仄仄仄」這樣的句形並不奇怪,而第4句用「仄平平仄平平平」尾字三平調的方式來補救,在唐初時期也不是絕對不允許的,因此《黃鶴樓》第3、4兩句根據當時的格律意識來判可能是可以判為合律的;隨著格律的不斷完善,人們根據後來的格律規則來判時,才被判為不合律。如果大家仔細去分析這首詩,還會發現首、頷兩聯都是六平八仄,而頸、尾兩聯都是八平六仄,由於第五句五位應平卻仄,第六句的五位用應仄卻平來救,崔顥還不忘用第六句的第一個字平補第一聯所缺少的那個平聲,第七句是全詩唯一的一句符合標準格式的句形,因此第八句的三位便成為了平補整首詩的最後機會,而崔顥連這最後的一個機會都沒有放棄,就是他在第八句三位上的平補,才完成了整首詩的平仄均衡,使得這首詩的56個字里,形成了28個平對應27個仄和一個通。在一般人的眼裡,這或許僅僅是個巧合;而在格律意識極強的人眼裡,這根本不會只是一種巧合那麼簡單,這就很明顯得表示了崔顥在創作這首詩的時候,是按照當時七律的習慣意識來寫的。而李白當時的首肯與後來的兩次仿作,也給這首詩成為唐朝第一律詩提供了很好的佐證。前賢有質疑這首詩的出律現象,卻很少有人質疑這首詩雄霸唐朝七律的地位,這是個值得我們深思的問題。
而《黃鶴樓》這種頷聯並不嚴格對仗的格式,被後人演繹成一種頷聯可以不拘一格的特定格式,俗稱蜂腰格。這才造成後來出現七律的第三句可以不按律,頷聯可以不對仗的說法流傳了下來。根據對唐朝律詩的格律審核情況來看,唐朝格律詩中有個明顯的傾向,非韻腳句(也就是以仄聲收尾的單句,第一句平聲收尾用韻的格式除外)的格律使用,要比韻腳句的格律寬鬆得多,這也是犯拗的句形絕大部分都是出句的原因所在。律詩的八句中有四或五句是「韻腳」句,押韻是「韻腳」句之間連貫四或五句的聲韻關係,不僅僅是兩對句之間的事,保持了「韻腳」句的聲律平衡,就保證了律詩整體的聲律平衡;所以「韻腳」句的聲律平衡不可打破,即是律詩整體的二、四、六分明原則的總匯。
還有一個孤仄的現象要跟大家講一講。孤仄的說法來源於古詩,顧名思義,也就是一句之中只有一個仄聲字。
白雲千載空悠悠。仄平平仄平平平。
這一句的第一個字用了仄聲,就成功地避免了這一句成為孤仄。若寫成:浮雲千載空悠悠(平平平仄平平平),這就成了孤仄句。
既然古詩里有孤仄的說法,而在近體詩的格律里卻沒有了孤仄這個避忌,這又是為什麼呢?是不是格律詩里就允許孤仄了呢?根據標準格式的排列及其變化,我們發現在五言句式里,只有平平平仄平符合形成孤仄的條件,但這是仄仄仄平仄的對應拗救句,也就無法定義為孤仄了。而在七言里,無論怎樣的排列,只要是合律的句形,都不會符合孤仄的條件,而象平平平仄平平平這個句式,就已經不再是個律句了,因為格律里有了尾三字不能連平的避忌規則,孤仄在格律詩里也就不復存在了。因此,孤仄就沒有必要列入格律的避忌了。
北山釣者 2010-11-19 11:58
我們現在平平仄仄這樣談論《黃鶴樓》格律,是我們後人的觀點與說法,古人並不這樣談論,這點可以從歷代關於《黃鶴樓》一詩的評論看出。唐朝有沒有我們現在這樣詳細的平平仄仄的格律概念?根據史料判斷,恐怕是沒有的,唐朝時代關於平仄的論述可見《文境密府論》的「調聲三術」,他與我們現在的平仄觀點差別很大,關鍵平仄對他們來說只是「調聲術」,並沒有上升到我們現在格律這樣高的地位。
還望研究格律者能多閱讀古代詩話,不要從王力啟功先生開始談起……
孫逐明 2010-11-19 12:57
對於古典格律,由於古人重實踐,忽視理論的闡述和歸納,所以單純看古人的理論文章是得不不出什麼結論的。《文鏡秘府》里的調聲三術並不符合近體詩的實踐,若以此為實,是不公允的。
古典格律只能主要依靠歸納法來歸納總結。
王力啟功等人的歸納總結,大體上是符合古人創作實踐的,我觀察分析了唐詩鼓吹集的所有詩歌的平仄,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作品是符合王力和啟功所歸納的法則,就是最好的明證。所以,只要不把它們看成金科玉律,允許個別地方不以律害意,他們所總結的法度還是正確的。
孫逐明 2010-11-19 13:09
今後如果軟體技術進一步發達,用程序把《唐詩鼓吹集》和《瀛奎律髓》之類近體詩全集的所有句式的平仄予以分析歸類,然後進行歸類,將會更有說服力。
在這個工作沒有實現之前,近體詩還得繼續寫作,暫時遵照王力啟功等人制定的法度寫作是完全必要的,只要不把它們當成金科玉律就行。
我見青山 2010-11-22 08:12
黃鶴樓詩出律,著還要啥鐵證嗎?前半部明顯就是一古風么.
原野丁 2010-11-22 09:14
黃鶴樓詩,不應以七律對待,前半段是古風結構,後半段才是律詩結構。參見今人評王勃的《滕王閣詩》文章。二者寫法相似。個見。
北山釣者 2010-11-22 10:42
贊同原野
另外唐朝詩歌理論主要是關於對仗的論述,基本沒有平仄的論述,可見對仗對於近體詩的重要性。黃鶴樓詩連對仗都不顧,怎麼會考慮借音安排平仄呢?
山花爛漫 2010-11-22 13:40 回復北山釣者於2010-11-19 11:58發表的「我們現在平平仄仄這樣談論《黃鶴樓》格律,是我們後人的觀點與說法,古人並不這樣談論……」:
關於近體格律詩的平仄的格律,在《黃鶴樓》之前好像根本沒有人談起過,不是「古人並不這樣談論」,而是「古人根本就沒有任何談論」。關於「135不論,246分明」的規律,關於「孤平拗救」和「尾三平犯大忌、尾三仄犯小忌」的理論,似乎都是後人根據前人在詩歌創作過程中逐步模索出來的創作規律總結出來的。這些理論可以用來指導後人的詩歌創作,也可以用來評判有了這個理論後所創作出來的近體格律詩是否合格律的要求,卻不能用來評判在這個理論出台之前的古人的作品是否出律,更不能用後人的理論來指責前人寫詩出律。換個角度說,在王力啟功近體格律詩的格律理論出台之後寫的自認為是完全合格律的近體格律詩,其評判的標準只能是王力啟功近體格律詩的格律理論,而不是之前的某個例句詩。只說能是王力啟功近體格律詩的格律理論與《黃鶴樓》詩中的一些句子格律不一樣,也不能說《黃鶴樓》詩中的一些句子不合格律(因為那時根本就沒有格律的理論,還談不到合律不合律的問題)。
山花爛漫 2010-11-22 14:16回復北山釣者於2010-11-22 10:42發表的「贊同原野
「唐朝詩歌理論主要是關於對仗的論述」——是誰在唐朝時有過近體格律詩理論中的是關於對仗的論述呢?好像連「近體格律詩」這個名字也是後人取的吧!
孫逐明 2010-11-22 15:00
我國文藝創作素來就有重創作輕論述的傳統。唐人的近體詩有無格律,我們得看古人是怎麼做,而不是看古人怎麼說。詩經時代似乎沒有人論述過押韻,能說詩經的押韻無規律可循不成?唐近體詩的平仄規律理應作於是觀。
孫逐明 2010-11-22 15:07
再重複一遍:
古典格律只能主要依靠歸納法來歸納總結。
王力啟功等人的歸納總結,大體上是符合古人創作實踐的,我觀察分析了唐詩鼓吹集的所有詩歌的平仄,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作品是符合王力和啟功所歸納的法則,就是最好的明證。所以,只要不把它們看成金科玉律,允許個別地方不以律害意,他們所總結的法度還是正確的。
孫逐明 2010-11-22 15:13
正如古人從來沒有系統的語法學理論,我們不能因此得出古人說話不遵循語法,道理是一樣的。
孫逐明 2010-11-22 15:25
此外,任何理論都是有漏的,無論是科學理論還是文藝理論,無一例外。如果認為某種理論與實踐有差距,就完全否定此理論的話,那麼世界上將沒有任何理論存在。我們只能要求理論儘可能地靠近實踐,理論與實踐完全相吻合只能是可以無限接近而永遠達不到的極限。
我們不能因為王力啟功歸納的格律理論與唐人創作有某些差距,就完全否認他們所歸納的格律理論。我們可以不斷修正王力和啟功歸納的不夠完善,使之更加成熟,可指望格律理論與唐人創作實踐完全吻合,是絕對不可能的,理由如前所述。
北山釣者 2010-11-22 16:12回復孫逐明 2010-11-22 15:00發表的「我國文藝創作素來就有重創作輕論述的傳統」:
古代關於詩歌理論的探索非常深奧,比我們現在的,王力的理論不啻霄壤。怎麼能說是古人重創作輕論述呢?關於聲調的論述古代也不是沒有,明朝就盛行唐詩格調音節的探討,但是沒有一句涉及到平仄。明代的李東陽重視詩歌的聲調,並提出「格調」的觀念。他的《懷麓堂詩話》中說:「古詩與律不同體,必各用其體乃為合格,然律猶可間出古意,古不可涉律」,「古律詩各有音節,然皆限於字數,求之不準,惟樂府長短句,初無定數,最難調疊。……今泥古詩之成聲,平側短長,句句字字,摹仿而不敢失,非惟格調有限,亦無以發人之情性。」
認為
北山釣者 2010-11-22 16:22
《懷麓堂詩話》中說:「古詩與律不同體,必各用其體乃為合格,然律猶可間出古意,古不可涉律」,「古律詩各有音節,然皆限於字數,求之不準,惟樂府長短句,初無定數,最難調疊。……今泥古詩之成聲,平側短長,句句字字,摹仿而不敢失,非惟格調有限,亦無以發人之情性。」
懷麓堂詩話的著段話,若依現在的說法,不是一句135不論,246分明就完了嗎?這個口訣明朝也是有的啊。但是李東陽這麼說了嗎?
孫逐明 2010-11-22 20:58 回復北山釣者於2010-11-22 16:12發表的「我國文藝創作素來就有重創作輕論述的傳統」:
任何理論都必須經過實際創作作品的檢驗。古人關於聲調的論述當然有,如文鏡秘府的調聲術之類,用所有唐人的近體詩創作去檢驗,符合他們的論述的能佔有多大的比例呢?符合率甚小,能反映唐人格律的全貌嗎?
格調之論只是牽涉到詩歌的風格問題,與「境界」之類術語屬於同一範疇,不能與格律等量齊觀的。不同的朝代的詩歌有各自不同的格調,然而自唐詩至近代,儘管不同時期近體詩的格調不同,其平仄格律卻是一脈相承的。可見用格調論去區別近體詩與古風體是行不通的。區別近體詩與古體詩的標準只能是平仄法度。
孫逐明 2010-11-22 21:08
當然,平仄格律只是增強近體詩的音韻美的主要手段之一,還有很多其它的手法,如雙聲疊韻的選用,象聲詞的應用,韻部的洪亮級、柔和級、細微級的選用……等等等等,都可以增強詩歌的音韻美。可平仄格律之外的其它手法是所有古體詩所共有的,而平仄格律卻是近體詩在音韻美上有別於其它詩體的特色。從這個角度看,可以認為王力啟功等人歸納的平仄格律是近體詩主要的格律並不算錯。
孫逐明 2010-11-22 21:43
格律是極其有限的,藝術風格卻是變化無窮的。格律不是詩歌藝術規律的全部,只是形式規律之一,如是而已。
精通平平仄仄不見得能寫出好詩,這是理所當然的,因為好詩是所有詩歌藝術規律應用的總和。然而,好的近體詩必須符合近體詩格律,也是不可少的因素之一。
這些問題是老生常談,也是基本規律吧?
天塵子 2010-11-23 07:23
詩者,以意為先也。唐人寫詩,從不在乎所寫詩是否是「七律」,且從來無人去關注「出律」現象。這一點與今天相比,大相徑庭。其自由度較大,且氛圍很寬鬆。
崔顥詩出律也是很正常的,至於後人硬要給其冠以「第一律」,勉為其難。何苦呢?真正合律的作品未必是好作品,我們很多人必須走出這個認識上的誤區。以所謂的「名頭」來劃界是錯誤的,難道古風就低律一等嗎?否。
我認為此爭論毫無價值。
北山釣者 2010-11-23 10:01回復孫逐明 2010-11-22 20:58發表的「格調之論只是牽涉到詩歌的風格問題……」:
這話不確,格調一詞經常出現在古代詩話中,但是它的含義是有變化的,曾有人專門論述過格調一詞在古代詩話中的含義。它的含義有詩歌風格和體裁、音律、節奏、平仄、法式技巧。
古人論述古近體格調曾經這麼說過:「音節難言也,近體在字句輕重清濁,古體在氣調舒疾低昂」
孫逐明 2010-11-23 11:22 回復北山釣者於2010-11-23 10:01發表的「這話不確,格調一詞經常出現在古代詩話中……」:
格調之論,雖然不完全是風格問題,但風格是主體卻是毫無疑義的,正如先生所說,它涵括「風格、體裁、音律、節奏、平仄、法式技巧」諸方面,是各種因素的總和,這正是詩歌風格的典型特徵。
我是實用主義者,用平仄去區分古風體和近體詩這兩種體裁,至少是很便捷的,可行的,容易掌握的,實用的,而且這種分類方式也得到很多人認可。體裁併不決定詩歌的好壞,我們用這種便捷的方式解決了體裁的分類,花更多的精力去分析詩歌的總體藝術特色,何樂而不為呢?
孫逐明 2010-11-23 11:35
正如無塵子先生所說,重要的是「實」,而不是「名」。
事物的分類並非絕對的非此即彼的兩分法,常常有中間地帶出現。詩歌與散文之間有散文詩,詩歌與戲劇之間有詩劇。等等等等。在近代藝術中,似此似彼的藝術門類更加突出。
黃鶴樓大部分詩句入律,少數詩句出律,介於典型的七律與典型的古風之間,這是「實」;而它的名頭究竟是七律還是准七律還是准古風,都只是「名」,都無關緊要的,重要的是這首詩寫得好不好,好在哪裡,不足的地方在哪裡,那才是值得我們予以深究的問題。
柳下惠兄 2010-12-01 11:52 回復孫逐明於2010-11-22 21:08發表的「當然,平仄格律只是增強近體詩的音韻美的主要手段之一……」:
這個說法是比較客觀的~
原野丁 2010-12-02 16:37
【崔顥詩後人硬要給其冠以「第一律」】,我很納悶,明擺著出律,前半段古風后半段按律詩寫作,還說他是第一律!在青少年時代,對《唐詩三百首》很佩服,經過幾年來對格律詩的深入研究,發覺它的選者眼光有問題,看來不寫詩詞者所選的本子要誤人子弟的。
都說:詩詞要看其意境,物象,格律次之,押韻在後。這些很不嚴肅!
北山釣者 2010-12-04 11:22 回復原野丁於2010-12-02 16:37發表的「【崔顥詩後人硬要給其冠以「第一律」】……」:
支持原野
豬頭大炮 2010-12-05 17:23
要聽實話嗎?
晴川歷歷漢陽樹,芳草萋萋鸚鵡洲
前半是絕妙,後半是湊數。這個問題遠比出律值得討論。
——中華詩詞論壇 -> 百家講壇
http://bbs.zhsc.net/simple/?t8252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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