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般若妙用 第一節 菩薩境界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大義要釋

遍照金剛唐密第五十代普門傳燈大奢黎馮達庵 撰述

後學弟子普式 錄要

第三章 般若妙用

般若波羅蜜多究竟何所用?此首章所引大經之言也。修此智慧至無功用道時,雖絕無狀況可擬;然菩薩必須依之,乃能證無上菩提,入究竟涅槃;其妙用如此。

第一節 菩 薩 境 界

上二章所釋,皆依般若波羅蜜多而顯之道相智,與一切智也。菩薩得此,屬受用境界。而菩薩境界,原有淺深;本經意在與深般若波羅蜜多相應,克證法空真如者。既證法空,必兼生空;妙平二智亦充分發展;根本後得二智即寓其中。若只證生空真如者,其受用未能如下文所云也。

菩薩境界,依三乘教,既證無生法忍者,不受分段身之纏縛;六塵境界無不如如;當境即是凡聖同居凈土。此身既滅或乘願再來度生;或往方便有餘凈土。此與淺般若波羅蜜多相應,克證生空真如者之受用境界。依一乘教,當破阿賴耶識時,即生得見方便凈土。當顯妙平二智時,即生得見莊嚴凈土。此身既滅,得長住華嚴勝境之中,隨緣示跡娑婆。此與深般若相應,克證法空真如者之受用境界也。

經雲:菩提薩埵,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心無掛礙。

生空智現前,我執凈盡,煩惱失其巢穴,即破細惑;心可無掛礙矣。然習氣猶存,非徹底自在。法空智現前,法執俱泯;所知障失其根據,則破極細惑。功夫到此,庶稱究竟自在,則無掛礙也。

世親攝大乘論釋卷九雲:「無分別智即是般若波羅蜜多」。是依般若波羅蜜多,即依無分別智也。無分別智,初地菩薩得相應;然直到十地乃能成辦。中分根本後得二種,已見上章。

又卷八雲:「根本智能脫一切障,即消除種種障礙也。後得智非世法所染,即毀譽苦樂等八風吹不動也。」依般若波羅蜜多心所以無掛礙者,更可據此義釋之。

既能脫一切障,以百世法所染;宜其心無掛礙也。

經雲:無掛有別於故,無有恐怖

恐怖略分兩種:一曰身境上之恐怖。如感身命將有危險,或財產將有損失。雖未心見諸事實;而心當顧慮之時,已大起恐怖矣。二曰修行上之恐怖。如素習小乘者,忽聞殊異之大乘;素習三乘教者,忽聞超絕之一乘;因教義互相衝突,縱不敢毀謗,而恐怖心驟然興矣。會得生空,心略無掛礙;得免身境上恐怖。會得法空,心更無掛礙;得免修行上恐怖。然只一念相應,,未能凈除習氣者,仍不免兩種恐怖心之流露也。

傳燈錄卷四載禪宗四祖訪法融禪師故事雲:「師曰:因何降此?祖曰:特來相訪;莫更有宴息之處否?師指後面雲:別有小庵。遂引祖至庵所。繞庵唯見虎狼之類;祖乃舉兩手作怖勢。師曰:猶有這個在!祖曰:適見什麼?師無語。少選,祖卻於師宴坐石上書一佛字,師睹之,辣然!祖曰:猶有這個在。」融師道行素高,時感百鳥銜花供養;對虎狼圍繞其庵毫不介意;是能免身境上恐怖者。惟睹座上佛字則竦然,是三乘教習氣使然;不免修行上恐怖也。四祖舉手作怖勢,遊戲耳!豈四祖猶有掛礙之心耶?

禪乃禪那之略稱,義為靜慮;即心定一境,靜起思慮以審現量細境也。本為色界所具之德,而亦一切定境之通名。禪宗之禪,直依妙平二智起用,不同三乘禪之僅溯源於賴耶或異熟識也。以超三乘教義之上,故稱教外別傳。據大梵天王問佛決疑經雲:「大梵王至靈山,以金色優缽羅花獻佛,捨身為床座,而請說最上禪法。世尊登座,拈花示眾。人天百萬,皆悉惘措;唯摩訶迦葉破顏微笑。世尊雲:吾有正法眼藏,涅槃妙心,實相無相,微妙法門,付屬摩訶迦葉」。世稱禪宗初祖。廿八傳至菩提達摩,乃來東土為初祖。遞傳慧可、僧璨、道信、弘忍為二三四五祖,惠能為六祖。

經雲:遠離顛倒夢想,

「顛倒」者,不符真理之妄見也。

正現有了義,不了義。了義者,以智默契法界本性也。 不了義者,以識了別塵境習慣也。

凡夫有四顛倒:

(1) 於世間無常之法而起常見,是謂常顛倒。

(2) 於世間者苦而起樂見,是謂樂顛倒。

(3) 於世間染法而起凈見,是謂凈顛倒。

(4)於世間無我法而起我見,是謂我顛倒。

二乘亦有四顛倒:

(1) 於真常而起無常見,是謂無常顛倒。

(2) 於真樂而起不樂見,是謂無樂顛倒。

(3) 於真我而起無我見,是謂無我顛倒。

(4)於真凈而起不凈見,是謂無凈顛倒。

凡夫四顛倒,固由執著相對法而然。三乘卻以相對法破之,所為以五十步笑百步也。若與深般若波羅蜜多相應,法法皆絕對。乃能遠離顛倒耳。

夢也者,睡眠時獨頭意識所起之法塵也。大都依想蘊而生,其要有四:

(1)四大不調夢

或夢山崩,或夢自身飛騰虛空;或夢虎狼劫賊追逐;此因四大不調,心神散逸也。

(2)先見夢

隨從前所見之事,乘相當之動機而重現於夢也。

(3)天等夢

若人修善。護法天等示現善夢,使增善根。對作惡者則示惡夢,使怖惡生善。

(4)思想夢

常所思維憶想之事,以熏習濃厚,往往現諸夢境也。(見善見律十二)

此外,尚有種種解說,未暇詳述。

「夢想」者,即夢中想念也。其境虛妄不實,故屬顛倒。行深般若波羅蜜多者,想蘊既空,自無顛倒之夢想矣,是謂遠離。

大毗婆沙論三七雲:「異生聖者,皆得有夢。聖者中從預流果乃至阿羅漢獨覺亦皆有夢;唯除世尊。所以者何?夢似顛倒。佛於一切顛倒習氣,皆已斷盡,故無有夢。如於覺時,心心所法無顛倒轉,睡時亦爾。」

大乘菩薩十地,想陰已盡者,顛倒習氣亦不能起,故亦無夢。

經雲:究竟涅槃。

涅槃具譯涅槃那,或譯泥洹;義為寂滅或解脫;......內分有餘無餘二種,大小乘意義各別.小乘以斷分段生死之因為有餘涅槃;並斷分段果者為無餘涅槃。大乘以斷變易生死之因為有餘涅槃;並斷變易果者為無餘涅槃。亦有以斷分段生死果為有餘;斷變易生死果為無餘;此則大小乘對比之論也。然此皆非究竟之談。若能即生死顯涅槃,即涅槃示生死,方得究竟涅槃之道。行深般若波羅蜜多者會之。

梵文譯音曰涅槃或泥洹,即安住於無生無擾之法性也。所云「寂滅」者,「寂」為紛擾之反,「滅」為生起之反。到此境界。即能解脫生死纏縛,故又譯解脫,亦有譯為滅度者。或譯圓寂。德無不備曰圓,障無不盡曰寂,所謂究竟涅槃。內分有餘無餘二種,如上所說。

成唯識論卷十雲:「涅槃義別,略有四種:(1)本來自性清凈涅槃,謂一切法相真如之理,雖有客染,而本性凈;具無量數微妙功德,無生無滅,湛若虛空;一切有情平等共有;與一切法不一不異;離一切相一切分別;尋思路絕,名言道斷;唯真聖者自內所證;其性本寂,故名涅槃。(2)有餘依涅槃,謂即真如出煩惱障;雖有微苦所依未盡,而障永寂;故名涅槃。(3)無餘依涅槃,謂即真如出生死苦;煩惱既盡,余依亦滅;眾苦永寂,故名涅槃。(4)無住處涅槃,謂即真如出所知障;大非般若常所輔翼;由斯不住生死涅槃,利樂有情、窮未來際;用而常寂、故名涅槃。」此以無住涅槃為究竟,正符大悲觀自在菩薩境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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