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家庭的陽光法則

故事:單親家庭的陽光法則

雅琴:做兒子的超人媽媽

離婚時,儘管前夫一再勸說我,一個35歲的女人,帶個孩子在身邊不容易再婚,但我還是要求,什麼東西都不要,除了兒子,直到今天,我都沒有後悔做一個單親媽媽。

剛離婚那會,孩子總是問我「爸爸到哪兒去了?為什麼老是不回家呢?」我只好對他說,爸爸出差去了。可有一天,我帶兒子上街購物,偏巧就碰見了前夫一家人,兒子馬上衝上去,拉著前夫的手,一個勁地說「爸爸回家,回家!」場面真是尷尬,好在前夫的新任妻子機靈,對兒子說,「和你媽媽一起去阿姨家玩,好不好?」兒子高興得不得了,拉著我一起去。

那天,兒子在前夫的新家瘋得一頭汗水,居然睡著了。前夫說,「就讓他在這睡吧。」我心情複雜地點了點頭。轉天孩子回到家裡,我心平氣和地告訴他「媽媽以前是騙了你。爸爸並不是出差去了,媽媽向你道歉。爸爸喜歡上了一位阿姨,他和那個阿姨有了一個新家,所以就不常回來了。那個阿姨就是你昨天看見的,但爸爸不會不要你的,你不是還住在爸爸的新家了嗎?」兒子若有所悟地點了點頭。

後來,我撥通了前夫的電話,約定每個周末父子見面的方式。和爸爸接觸的時間長了,兒子明顯變得開朗活潑起來。他天真地說:「媽媽愛我,爸爸愛我,阿姨也愛我,大家都愛我。」兒子的話讓我非常感動。我肯定地回他:「沒錯,大家都愛你!」

家裡沒有爸爸這個角色,總是會有一些問題,比如孩子會特別沒有安全感,怕被遺棄、怕單獨呆在陌生環境里、比較懦弱、逆來順受等。

有一次卧室門鎖壞了,兒子出來順手一帶門就怎麼也開不開了。我拿著工具修理了半天,無濟於事,兒子在一旁忽閃著大眼睛,說:「要是爸爸在就好了。」我愣了一下,隨即叫他站到一邊去,對著門狠踹一腳,拖鞋飛了;換靴子,又一腳!門開了。木屑一地,門鎖變形。我得意洋洋,兒子一臉崇拜,歡呼雀躍地說道:「媽媽是超人!」等兒子進屋裡後,我才一拐一瘸地走到客廳,用紙巾擦試從腳趾頭滲出的鮮血。是的,我只能用這種方式告訴兒子任何困難出現的時候,都有辦法去解決,而不是束手無策地想依靠別人。

隨著兒子的年齡增長,我開始帶他鍛煉身體。我在健身館辦了年卡,每天一下班,就帶他去健身,去了幾次,兒子便不願意去了,我問他為什麼,他說「別人都是爸爸帶著,只有我是媽媽,而且媽媽一個籃球都投不進去」,知道原因後,我拜報社的小夥子為師,每天中午練習投籃,一周後,我對兒子說:「敢不敢和老媽比比,看誰投得多?」結果,我勝過了兒子,小傢伙墊起腳尖拍拍我的肩膀說「Very good」。他哪裡知道,這一個星期,我累得腰酸背痛。

我還年輕,不會拒絕生活的改變,更不會拒絕新的愛情和家庭。但我一直盡量讓自己的生活變化,和兒子同步。現在的孩子,都是「鬼精靈」,知道的事情也多,他們不可能和大人的生活絕緣,與其刻意地遮遮掩掩,不如和他一起接受生活的變化。所以每逢有人介紹我相親,我就會帶著兒子一起去,回來後,我會問兒子對他的感覺,並且讓他說出好與不好的原因。最近,我有了比較穩定的對象,每次出門,兒子都會在房間門口大叫「媽媽,你別忘記化妝」,有的時候,他還會裝模作樣地對我的妝容指點一番,說什麼「媽媽,你的口紅顏色太淡了,媽媽,你為什麼不用別的顏色的眼影」等等,今年我生日,兒子送給我一個很時尚的MP3,說做記者的,要時尚一些。 最近,他又鼓搗我去學開車,說那樣我們娘倆可以到處開車兜風了。

都說單身媽媽不好做,我覺得只要媽媽們有健康、快樂的心態,單身的日子,也同樣充滿陽光。

陽光法則:1 、有樂觀的生活態度。 2、讓兒子了解生活中變化,感受愛。 3、擁有自己的生活,給孩子安全感。

小木:離婚,痛後是解脫……

小木很年輕,穿著時髦,身材修長,體態迷人,黑色的中袖呢子裙,配黑色高跟魚嘴鞋,黑色的漆皮手挽包,臉上始終有甜甜又溫柔的笑,這樣的笑容,有一個名字叫「幸福」。她應該是子女乖巧,丈夫體貼疼愛的人兒啊。

可4個月前,她結束了和丈夫近十年的感情,抱著6個月的女兒自己過。說起離婚的原因,她有些失笑地反問:「外遇是離婚最重要的原因吧?」在場的另一個單親爸爸介面:「男性外遇是第一大原因,女性外遇是第二大原因。」

2007年3月15日,小木發現丈夫有了外遇。這在之前的2個月,丈夫還因為女兒的出生,幸福地忙得團團轉,但是,總有些不太對勁:他總是不停地發簡訊,屬於父親的15天產假沒休完就回去上班了。後來小木知道,丈夫急著去見另一個「她」——S小姐。

小木問清了事情的經過,讓老公在兩者之間做選擇。

老公的回答讓她幾乎絕望:要小木,也要S小姐。此時,她才知道,從大學一年級就在一起的男人,婚姻的理念是「合則聚,不合則散」。然而,她告訴自己,9年的感情,值得用心去爭取和挽救。

在整整5個月里,她和他交流,希望能找出解決的方法,她搬出雙方父母來當救兵,甚至在性事上討好他……她提出要見S小姐,她想,對方也有婚姻,也是當媽的人,應該能體會到她期盼家庭完整的渴望。

「見過她後,我才下了離婚的決心,她和我老公是同類人,待人接物比我成熟很多。」

小木有些失神地回憶,好象那已經是非常遙遠的事情。現在的她,和女兒,父母,一家四口住在深圳某個高尚小區,小區一面臨海,環境優雅。來到她家那天,正好她1歲的女兒小美人兒穿著鵝黃色的連身裙,外婆帶她到樓下和小朋友玩,我們稱讚這衣服很可愛時,小木得意地說:「可愛吧,我從網上買的,直接從日本運過來的。我還打算給她在韓國訂一些衣服呢!」

她帶我們參加她的家,三居室的房子,宮廷風格,裝修豪華氣派,白色刺繡的沙發,餐桌上有大大的花束,陽光照在小小的嬰兒床上,像童話里描繪的一樣美輪美奐。小木打開白色的衣櫃,裡面是她女兒的衣服:雪白的小禮服裙子,印花小弔帶裙,件件質地精良,單是小寶貝的頭髮夾子,大大小小就有二十幾個。

小木說是網購達人,家裡幾乎所有的東西都是網上買的。「這樣可以省下很多時間陪女兒玩。」因為迷上了網路,她才發現,原來自己的世界不應該只是丈夫,孩子。她和幾個志同道合的網友玩起配音,把喜歡的劇本改成廣播劇,天天忙得很,也沒有時間沒有心情來想離婚的事情。

剛離婚時,她就在單位高調地宣布自己是單身人士,「離婚並不可恥。」這也是她要給女兒的態度,雖然爸爸媽媽因為某種原因不在一起了,但我們都愛你,她希望多帶女兒接觸和了解單身家庭,讓她知道這是正常的。雖然她現在一天為了餵奶而跑兩趟家,有些辛苦,不過當看著女兒帶著微笑,搖晃著向她走過來,奶聲奶氣地叫她「媽媽」時,幸福感就會湧上心頭,此時,一個人時的困難、孤單、遺憾、無助全部化為烏有,心中有一個強而堅定的念頭:「我一定要讓她幸福。」

她說自己有房有車,收入穩定,不用為生活發愁。希望將來能有更多的時間,帶女兒去旅行,過自己想過的生活。

陽光法則:1、有穩定的經濟來源,才能對單身生活「有持無恐」。2、家人的愛心支持是自己能重新放開心境的重要原因。3、培養更多的興趣愛好。

陳志勇:享受單身生活

凌晨2點,在酒吧樓下一直等不到老婆的他,忍不住了。他直接跑到樓上的包廂里挨個找,當他看到自己的老婆半閉著雙眼,靠在她的上司懷裡時,心像要炸開一樣,他抬起腳,直接朝那個男人踢了過去…… 這一架,打斷了他和妻子6年的婚姻。這場由他先出軌引起的傷害,終於划下個句號。那是一段沉重的日子,沉重得陳志勇不願提起。

32歲的陳志勇,身材挺撥,年輕帥氣,白襯衣,深藍色的西服,西服的領子上別個別克汽車的徽章,氣定神閑地喝茶。來深圳三年,他不但學會了地道的廣州話,哪裡有好喝的早茶,他一清二楚。他抱怨韓國客人的難纏,語氣中卻有按捺不住的自信,從一個給別人開車送水的打工仔,到自己經營一家汽車租公司,他有資本驕傲。

到深圳後,不管多忙,他每天堅持給兒子打電話,問問他這一天過得怎樣。「對我來說,培養孩子的自覺性非常重要。我不在他身邊,很事情如果他不能自覺去做,會很麻煩。比如每天的功課作業,一定要先做完,才能做其它的事情。晚上10點後,一定要睡覺。我會定期打電話給他的老師,了解他的學習,和班裡同學的相處等情況。」

兒子聰明、活潑、開朗,沒怎麼讓他操心。他回老家的日子,兒子做完作業後,父子倆經常玩得很瘋,他重視父子之間的相互信任。人小鬼大的兒子,很崇拜爸爸,有時還會笑自己的媽媽:「媽媽,你幹嘛要和爸爸離婚?現在後悔了吧?」

陳志勇的妻子離婚後也到深圳來打工,他們偶爾會一起吃飯,聊孩子的事情。離婚三周年,他請前妻吃飯,路過周大福珠寶店時,前妻說:「送個禮物給我吧!」他買下一條黃金項練,在別人眼裡,他們是一對恩愛的「戀人」。可他們心裡明白,不管他們現在相處多好,都回不到以前。

前妻說:「還是離婚好,當你老婆時,可沒禮物收!」雖然離婚後他也有過女友,但他坦言接受不了前妻離婚後有過別的男人。一個單親媽媽說,社會對單親爸爸太寬容,一個35歲的男人離婚了,他的再婚對象可以從18歲到40歲,同樣的年齡放在女人身上,她選擇的範圍就縮小好多。

對於再婚,陳先生態度謹慎:「現在是相愛容易相處難,希望能遇上聽話,顧家,漂亮,讓我傾心的女人,同時又忠於我的家庭,對我兒子好,包容我的家人,這樣的伴侶可不容易找。」他兒子說,爸爸可以找女朋友,但不能找老婆。女朋友不用天天見,老婆要天天見,很煩的。這是孩子的玩笑話,不過婚姻功能,對經濟條件稍好的單身爸爸來說,幾乎不存在。比如他們有孩子,需要性的時候也能很方便地獲得,所以,不會輕易再入圍城。

陳志勇現在的生活充實,對未來充滿希望,不工作時,三五知己聚會聊天,喝點小酒,或是到郊外去打球放鬆,偶爾寂寞,談個戀愛也非難事。

今年,他最重要的事情,是把兒子從家鄉接到深圳來讀書,同時把他的母親接過來。孩子和這樣的父親在一起,快樂當然不是難事。

陽光法則:1、把心用在事業上,自信的男人不貶值。2、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麼,明白婚姻及家庭對自己的意義是什麼。 3、學會和孩子交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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